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傅于琛喃喃道:“他起码有八十岁。”“只要他对她好。”傅于琛解嘲地说:“将来我同你也是这样,人家会说:那男人起码有八十岁,他到底是她什么人?”我问:“届时我多大,六十岁?”“倩志从什么地方认识这位仁兄?”“谁知道。”我也问,“她又如何认得惠叔?”傅于琛不回答。
“你是一定知道的。”“我不想说她闲话。”“你并不喜欢她,为何还在这方面护着她?告诉我,她为何与父亲离婚。”“最下流的男人,才说女人是非。”“我是她的女儿,我有权知道。”“那也并不表示你可以使我变得下流。”我没好气地看他一眼。
他一直有他一套,他认为不对的,永远不做,即使在自己面前,即使在我面前。
接着他问我:“你可愿意去米兰?”我站起来,觉得非常难过,“不。”我沉默。
“只不过问问而已。”“你不应问。”“这样下去,有许多麻烦会接着来。”“像什么?”他不语。
“你又要结婚?”他看着我微笑,“女儿都这么大了,还有谁要嫁我。”“别赖在我身上。”“其实跟了你母亲去,一了百了,基度卡斯蒂尼尼没有多少日子剩下,你们母女俩会成为富婆。”“他没有其他孩子?”“他会厚待你们。”“我喜欢他。”他说:“我也是,但是女人一得意便忘形,倩志有时会令他为难。”这是历年来我们谈得最多最长的一次,也是他开始把我当大人的一次。
该晚我们两个人都没有睡好。
躺在床上,可以看到中门底下一条亮光,他双脚有时会经过。
一整夜都如此。
我用一只手撑着头,呆呆看着那条光亮,直至目涩。
后来终于眠了一眠,做梦看见自己同全世界的亲友解释为何跟着傅于琛留下来,滔滔不绝地依着同一个剧本作交代,累得贼死。
第二天还照样去读书。
自从那场梦之后,充分了解一人做事一人当的真理,从此没有再为自己的行为解释什么,况且我并无亲友。
同学中没有知己。她们的眼睛永远朦胧,穿小小白棉背心作内衣,迷唱片骑师,看电影画报,小息时挤鼻子上的粉刺,谈论暑假将跟父母去迪斯尼乐园。
还都是小孩子,毫无疑问。
不过我喜欢她们,一个人必须学习与自己不同类型的人相处,不然生活何其孤苦。
放学时四周围张望,恍然若失,连惠保罗都不来了。
所以,什么头晕颠倒,山盟海誓,得不到鼓励,都是会消失的,谁会免费爱谁一辈子。
傅于琛会不会在压力之下,把我交回母亲?
真令人担心。
刚要上车,有人叫我:“喂,你!”我转头,是惠那个坏脾气的好友,一脸厌恶地看着我。
“这封信交给你。”我接过信。“我已同惠绝交,这是我为他做的最后一件事。”“他人呢?”“被他母亲锁起来,不准他出来。”啊。
那男孩子骂我一句:“害人精。”他走了。
我连他的名字也不知道。
回到家,把惠二的信顺手送进字纸箩。
害人精,他说。我不禁哈哈大笑起来。
多么简单光明,不是好人就是害人精。
没想到在多年以后,还要碰见这个不知名的小男孩,小男孩已变大男孩,但他价值观念难持不变。
但日后,一直没有再碰到惠二,他扮演的角色,不过是要把好友带出来给我认识,任务完成,他可以淡出,命运旅途中,每个人演出的时间是规定的,冥冥中注定,该离场的时候,多不舍得,也得离开。
以为傅于琛还没有回来。
进书房去听唱片,看到他坐在高背安乐椅里,闭着双眼,像是睡着了。
听得我走近,睁开眼睛。
“有什么消息?”我问“消息倒是有,不知是好消息抑或坏消息。”我陡然紧张,“说给我听。”“卡斯蒂尼尼已说服你母亲,不再坚持要你回去。”我拍手雀跃,从书房一头跳到另一头,旋转着,欢呼着,半晌才停下来。
傅于琛并没有参予我的喜乐,他在一边静观。
“这明明白白是好消息。”“是吗?”“怎么不是?”“或许我害你一生。”“没有人可以害任何人,除非那个人愿意被对方害。”他啼笑皆非,“你懂什么,道理一套一套,不知所云。”大概只有他,才有资格对我这样说话。
我说:“以后再也别想甩掉我。”傅于琛凝视我,“你也一样。”我们禁不住紧紧拥抱。
母亲放弃我的原因,有好几个。
首先,她对我失望,我对她要多遥远就多遥远。
第二,她一口气已出得七七八八,狠狠地骂了傅于琛并且恐吓了他。
第三,卡斯蒂尼尼应允她一份大礼,假使她肯放手。
她放了手。
第四章
母女之情不外如此。
我已长大,她正想挽留盛年,一个高大不听话的半成年女儿很容易造成负累,她不是不聪明的。
将来有谁噜苏她,她都可以说:“为了她几乎打官司,但是她不要跟我。”除了傅于琛,我不愿意成为任何人的负累。
我们之间的关系从暂时转为永久性。
接着的一年,乏善足陈,除出我又长高三厘米,除出傅于琛又赚了许多钱。除出陈妈告老回乡,除出老房子要拆卸,除出傅于琛交了固定女朋友。
预期发生而没有发生的事包括:并没有许多男生追求我,他们都嫌我怪。我并没有考第一。卡斯蒂尼尼还活着,自母亲寄回来的照片中,他显得很精神。
母亲又胖了,老得很快,两腮的肉挂下来,夹着原来的尖下巴,看上去似有五十五岁,再过几年,若不小心,人家会以为她是卡斯蒂尼尼的原配。
她太放心,一定是因为过得不错,真是好,忍不住替她高兴,她也辛苦了好久。
这样的心平气和,全是同傅于琛学的,我俩不对任何人生气,除了对方,一言不合,立即炸起来,互相吼个不停,但对别人,总是无关痛痒,可忍则啊是,他的新女朋友。
傅于琛为此严重警告我,他说:“不准你同她接触。”他把她放在另外一间公寓里。
这是傅于琛的坏习惯,也是许多男人的坏习惯:管她吃管她住,她逃也逃不了。
中学毕业之后,定要离开这个家,尝试独立的生活,即使这样,也不表示是要离开傅于琛。
只是想凭自己双手赚得生活,证明跟傅于琛,不是为了一个安乐的窝。
年轻的时候总要证明这个证明那个,左证右证,永远的结论便是人家错自己对。人家上进,那是因为他爬得似条狗,人家略为逸乐,那是腐败堕落,终是沾沾自喜了。
十五岁时,最想证明傅的女朋友与我,是两回事。
她是成年人,我是孩子。
孩子总是无辜的牺牲品,孩子没有力,像我,能做什么,可以到哪儿去呢,马上原谅自己。
傅生气的时候会说:“跟你母亲去,去去去。”吵架时他说的话十分幼稚。
为了报复,把他所有的皮鞋右足那只全部扔掉,让他早上找鞋子时似做恶梦。
很小开始,已学会与男人闹意气,怎样三个礼拜都不与他说话,他走过我身边,也似透明……
深夜,趁他没有回来,把所有的音乐盒子上足发条,躺在床上,让它们各自为政,奏出不同的曲于,开头十分噜杂,然后逐只停下来,直至静止。
他不过出去跳舞罢了,这只音乐叫圆舞。
至终他又会回到我的身边,因为这是舞的定律。
不过我未必在原位等他。
我要找个好过他百倍的男友。他会对他说:“走走走,承钰现在同我在一起,由我保护她,由我爱惜她。”这样想时,得到很大的满足。
真是幼稚,当然我会站在原位,即使有更好的人来,也不会跟他走,卡斯蒂何尝不想照顾我。
很小便发觉得到的才是最好的。
得不到,谁稀罕,同他扮个鬼脸还来不及。
老房子拆掉后,盖了大厦,我们没有搬回去,一直住外头。新居在海滩边,每早要开三十分钟车才到学校。陈妈走了以后,老司机也退休,一切不停地变,可以感觉到都市的节奏越来越紧,傅于琛很少在家。
老房子里,总有抹不净的灰,陈妈并没有督促帮佣日日勤拂拭,转弯抹角的地方有时可在灰上写下电话号码,隔三个月半年数目字还可以保留。另有一番味道,老房子就是老房子。
新居不一样,一点尘都没有,两个女工寂寞至死,只得不停地东抹西抹,永远在抹。
清洁溜溜,令人惆怅,太整齐了,家似酒店。
一星期有时见不到傅于琛一次。
我也寂寞。
周未招待同学来游泳,有点心茶水招待。她们都已有异性朋友,故此打扮得花枝招展。
那时流行小小的比基尼泳衣,粉红色底子,苹果绿大圆点,为求刺眼,在所不计,头发梳得蓬蓬松松,缀一只小蝴蝶结。
但我已开始穿黑色。
傅于琛买所有的衣服,都是他挑的。
都是在膝头以下的宽裙,料于软熟,有风会贴在腿上,我同时代百分之百脱节,同学的裙都仅仅遮住臀位。
无论傅有多忙,都不忘替我打扮。
头发,不准熨,必须长过肩膀,不给穿高跟鞋,双双鞋都是小圆头浅浅的,像舞蹈鞋。
游泳时,通常穿一件头黑泳衣,梳马尾巴。
像来自另一个星球。
所以男孩子都不来追我。
女同学见义勇为,替我化起妆来,但每次回家,总要擦得干干净净,太像个贼,我厌倦。
也有给傅于琛抓住的时候。
他并不骂。
但三日后带回来一本画册,叫我看。
画家是毕加索,画叫马尾女郎,模特儿是碧姬芭铎,傅于琛说:“这是你学习品味的时候了。”后来都没有画过眼睛,但一直醉心各式各样的口红,一整个抽屉都是,密密麻麻,几百管。
喜欢搜集东西,是因为没有安全感,这是后来心理医生说的。
下午,同学散去,回家吃晚饭,趁泳池换水前,独个儿游了十多趟。
已经很疲倦,天又近黄昏,拉住池边想爬上去,竟没成功,滑下,再试一次,又乏力落水中。
有人伸出他的手。
我抓住,被他拉上去。
水溅湿他灰色麻布西装。
“你是谁?”我问。
“你想必是傅小姐了。”他微笑。
我罩着大毛巾,坐下来。
时间近黄昏,无论什么都罩着一层灰网与一道金边,看上去特别有气质,忽然想到自己也必然如此,不禁矜持起来。
这时傅于琛缓缓走出来,闲闲地说:“哦,你们已经认识了。”陌生人笑说:“让我介绍自己,我叫邓路加,是傅先生的助手。”忽然之间,我一言不发走回屋内,像是被得罪那样。
更衣下楼时,邓路加已经离去。
“怎么样?”傅于琛问我。
“你指那人怎么样?”“是。”“是你故意安排的?”“是。”“为什么?”“你需要朋友。”“自己会找。”“不见你动手。”“谁要你安排,你以为每个人都是棋子?”“承钰,不准用这种口气说话。”“我不喜欢他。”“你还未认识他。”经过安排认识的男朋友,多么反浪漫!
太令我气馁,为什么没有人追呢,如果男孩子排队在门外侍候,傅于琛就不敢做这种杀风景的事。
向往偶遇,在极端不可能的情形下,他见到我,我看见了他,心碰碰地跳,手底出汗,知道大限已至……多么好,将来就算痛苦也是值得的。
忽然想起来,“我母亲第二次婚礼记得吗?”“当然,我认识你的那一天。”他微笑。
“你为什么在场?”“我是她的老同学。”“如果你没收到帖,或是收到帖子没空去,或是到了那里只与新娘握手就走,我们就见不到了。”傅于琛接下去,“当日我的确另有约会。”“女方爽约?”“是。”“谁那么大胆?”我觉得不可思议。
傅于琛眼神温柔,看着我微笑。是,在我心目中,他是最好的,没有人应该拒绝他。
他说下去,“当时遗产问题并未明朗,我不过是一个不务正业的浪荡子,谁会对我忠心耿耿?”“我。”“你只有七岁。”我也笑。
“但必须承认那已是极大的鼓励,”傅于琛回忆,“足令我恢复信心。”“那女生是谁?”“不记得她的名字了,只知道是一个酒店的经理。”“她一定后悔终生。”我夸张地说,“直至永远,她都会对旁人说:大名鼎鼎的傅于琛,他曾经约会我,但我没有去,呜呜呜呜。”傅于琛笑意便浓,他说:“真的,这简直是一定的。”我俩哈哈大笑起来。
傍晚,只要他有空,便开一瓶酒,用乳酪送,谈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