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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笑笑说:“你咒我早死?”
“男人的寂寞比女人的寂寞可怜啊!这是我外婆说的。我的外曾祖母很年轻就过身,留下我的外曾祖父,一辈子思念着亡妻。当年在重庆,他俩的爱情故事是很轰烈的。”
“我爸并没那么爱我妈。”他说。
两年前的一个黄昏,他在这里温习,突然接到母亲打来的一通电话:
“有兴趣陪一个寂寞的中年女人去吃顿饭吗?”母亲在电话那一头愉悦地说。
他笑了,挂上电话,换了衣服出去。
母亲就是这样,永远不像母亲。他们倒像是朋友、姐弟、兄妹。她跟父亲压根儿是两个不同的人。
母亲开了家里那部敞蓬车来接他。他还记得,母亲那天穿了一身清爽利落的白衣裤,头上绑了一条粉红色的图案丝巾,鼻梁上架着一副圆形墨镜,遮了半张脸。他取笑她看起来像一只大苍蝇。
她紧张地问:
“他们说是今年流行的款式。真有那么难看吗?”
“不过,倒是一只漂亮的大苍蝇。”他说。
母亲风华绝代,不需要什么打扮,已经颠倒众生。
车子朝沙滩驶去。在夕阳懒散的余晖中,他们来到一间露天餐厅。
“我明天要到印度去。”母亲告诉他。
“你去印度干什么?”
“那是我年轻时的梦想啊!那时候,要是我去了加尔各答,也许就没有你。”
母亲生于一个幸福的小康之家。这个美丽善良的女孩子,从小就在天主会办的学校长大。十七岁那年,她立志要当修女,拯救别人的灵魂。
外公外婆知道了独生女的想法之后,伤心得好多天没跟她说过一句话。母亲心都碎了,她想,她怎么可以在拯救别人的灵魂之前,就首先伤透了父母的灵魂?
一天, 外婆跟母亲说:
“这个世界上,有很多人都还在疾病的痛苦之中,你为什么不去拯救他们?”
终于,母亲顺从了外婆的意思,进了一所护士学校。但她告诉自己,她会慢慢说服父母让她去当修女的。修女和护士的身分,并没有矛盾。总有一天,她要奔向她仁慈的天主。
天主在远,爱情却在近。
几年后的一天,祖母因为胃炎而进了医院。当时负责照顾她的,正是刚满二十二岁的母亲。祖母好喜欢这个单纯的女孩子,一心要撮合她和自己的儿子。
那一年,父亲已经三十四岁了。父亲一向眼高于顶。多年来,不少条件很好的女孩子向他送秋波,他都不放在眼里。
祖母为了让他们多点见面,明明已经康复了,还是说身体虚弱,赖在医院不走。出院后,祖母又以答谢母亲的用心照顾为理由,邀请她回家吃饭。
当时,母亲还看不出祖母的心思,父亲倒是看出来了。既出于孝顺,也是给母亲清丽的气质吸引。他开始约会她。
比母亲年长十二岁的父亲,没为爱情改变多少,依然是个爱把心事藏起来的大男人。他对女朋友并不温柔体贴,反而像个司令官,谈情说爱也摆脱不了命令的口吻。
“一年后,我实在受不了他。那时候,我决定去加尔各答的一所会医院工作,那边也接受了我的申请。出发前几天,我才鼓起勇气告诉你爸。﹂母亲说。
就在那一刻,她看到这个男人眼里不舍的神情,在他脸上读到了比她以为的要深一些的爱恋。
回去的路上,他静静地朝她说:
“我们结婚吧!”
她本来已经决定要走,就在一瞬间,她动摇了。
发现她没有马上就答应,于是,他说:
“你不嫁给我,不会找到一个比我好的。你的天国不在印度。”
“那天,我以为他这番说话是难得一见的幽默感,原来,他是认真的。他真的觉得自己是最好的。﹂母亲笑了起来,说:”但是,你爸真的很聪明。我好爱他。我崇拜他,就像一条小毛虫崇拜在天空中飞翔的兀鹰。”
他看得出来,母亲一直很崇拜父亲。她爱父亲,比父亲爱她多。她习惯了听命于父亲,把她无尽的深情,奉献给那颗过于冷静的灵魂。
“爸也许是一只孤独的兀鹰,但你绝对不是小毛虫。”他呵呵地笑了。
“幸好,你像你爸,遗传了他的聪明。他常说我笨。”
“妈,你不笨。爸一向骄傲。”他说。
“别这样说你爸。不管怎样,你得尊重他。你爸一直是个很正派的人。他也很疼你。”
“他疼爱我们,就像天主疼爱祂的子民一样,是高高在上的施予。”他说。
“他只是不懂表达他的感情。他跟你祖父也是这样的。他们两父子一起时,就像两只并排的兀鹰,各自望着远方的一点,自说自话。”
他灿然地笑了。母亲倒是比父亲有幽默感。
“男人就是有许多障碍。”母亲说,眼里充满了谅解和同情。
夜色降临的时候,露天餐厅周围成百的小灯泡亮了起来,与天际的繁星共辉映。那天晚上,母亲的兴致特别好,谈了很多从前的事。
沉浸在回忆里的女人,好像预感自己不会回来似的。她慈爱地对儿子说:
“每一次,当我看到你,我都庆幸自己没进修道院去。要是我去了,将会是我这辈子最大的损失。”
他没料到,这是母亲留给他最后的一句话。
第二天,母亲提着一口沉重的箱子,带着一张支票,搭上飞往印度的班机,去圆她的青春年少梦。那笔钱是捐给会医院的。母亲还打算在医院里当一个月的义工。
恶劣天气之下,机师仍然试图在加尔各答的机场降落。结果,飞机滑出跑道,瞬间着火,机上的乘客全部葬身火海。
梦想破碎和坠落了,母亲在她半辈子向往的天国魂断。
那个地方真的是天国吗?
假使她没去,也许永远都是。
鲜活的肉体,化作飞灰回航,伤透了儿子的心。他的生命,星河寂静,再没有亮光闪烁。
在悲伤的日子里,他以为父亲就跟他一样沉痛。然而,父亲仍旧每天上班去,没掉过一滴眼泪。他甚至责备儿子的脆弱。
他不免恨父亲,恨他多年来把寂寞留给母亲,恨他那种由上而下的爱,也恨他冷漠和自私的灵魂。
直到今天,父亲突然向他伸出一双友善的手。他也看到了父亲的苍苍白发。兀鹰老了。
他爱他的父亲,也许比他自己所想的还要爱得多一些。假如父亲能用平等一点的方式来爱他,他会毫不犹疑地朝那样的爱奔去。
他记起来了,就在母亲离开之后半年。有一天,父亲在家里摔断了一条腿。他说是不小心摔倒的,并且以惊人的意志力,在比医生预期要短很多的日子再次站起来。
父亲真的只是不小心摔倒吗?还是由于思念和悲伤而踏错了脚步?
不掉眼泪的人,难道不是用了另一种形式哭泣?
两年来,他第一次意识到,他误解了父亲。假如他愿意向父亲踏出一步,母亲会很安慰。二十多年前,这个女孩子为了一段爱情而留在尘俗。她不会愿意看见她亲爱的丈夫和儿子,在她离去之后,站在敌对的边缘。
和光阴赛跑(13)
张小娴
他是如此渴望回报那双友善的手。几天后,当父亲打电话来,要他回家一趟的时候,他几乎是怀着兴奋的心情奔向那羞怯的父爱。
经过这许多年,他们终于可以坐下来,放下歧见和误解,放下男人的障碍,说些父子之间的平常话。他会告诉父亲他将来的计划。也许,他们会谈到母亲。
父亲在家里的书房等他。书桌上,放着苏明慧送的那个非洲人头石雕。
这又是一个友善的暗示。他心都软了,等待着父亲爱的召唤。
这一刻,父亲坐在皮椅子里,脸上挂着一个罕有的、慈祥的笑容。
“你记得鲁叔叔吧?”父亲倾身向前,问他。
“记得。”他回答说。鲁叔叔是父亲的旧同学。
“鲁叔叔的弟弟是美国很有名的眼科医生,一个很了不起的华人。关于那个病,我请过他。”
“他怎么说?”他急切地问,心里燃起了希望。
“视觉神经发炎,到目前为止,还是没有任何药物或手术可以治疗。”
他失望地点了点头。
“你有没有考虑清楚?”父亲突然问。
他诧异地抬起眼睛,说:
“我不明白你的意思。”
“有一天,她会失明。”
“也许不会。”他反驳道。
“你不能否定这个可能。”
“到那一天,我会照顾她。”他笃定地说。
“照顾一个盲人,没你想的那么容易。”
“我会尽力。”他回答说。
“她会阻碍你的前程。”父亲说。
他吃惊地望着父亲,难以相信父亲竟然说出这种话。
“爸,你不了解爱情。”他难过地说。
“但我了解人性。”徐文浩冷冷地说,“有一天,你会抱怨,你会后悔。爱情没你想的那么伟大。”
他沮丧地望着父亲,说:
“你不了解我。你太不了解我。”
“你这是医生泛滥的同情心。”徐文浩不以为然地说。
“爱一个人,并不只是爱她健康的时候,也爱她的不幸。”他说。
“一个人的不幸并不可爱。”徐文浩淡然地说。
他绝望地看着父亲。母亲用了短暂的一生,也救赎不了这颗无情的灵魂。他凭什么以为自己可以感化父亲?他未免太天真了。
“我决定了的事,是不会改变的。”他坚定地说。
徐文浩从椅子上站了起来,说:
“你坚持这个决定的话,我不会再支付你的学费和生活费。”
他哑然吃惊地朝他自己的父亲看。他从来一刻也没想过,父亲竟会使出这种卑鄙的手段。
“我也不需要。我从来就没有稀罕。”他说。
眼看这番话没有用,徐文浩温和地对儿子说:
“你没吃过苦。”
“我会去克服。”
“别幼稚了!她愿意的话,我可以送她去外国读书,在那里,盲人会得到更好的照顾。”
“她也不会稀罕的,而且,她还没有盲。”他陡地站了起来说。
现在,他们面对面站着,横亘在父亲与儿子之间的,是新的怨恨和再也无法修补的旧伤痕。
“你会后悔的。”徐文浩骄傲地说。
“只要能够和自己所爱的人在一起,其它一切,都不重要了。”一种坚毅的目光直视他父亲。
“我给你一天时间考虑。”徐文浩努力压抑着心中的怒火。他已经听够了儿子那些爱的宣言和训。终有一天,这个天真的孩子会明白,他这样做是为了他好。
“一分钟也不需要考虑。”
那个回答是如此决绝,冒犯了父权的尊严,枉费了父亲的爱。徐文浩的脸一下子气得发白。
然后,儿子说了伤透他心的说话。
“她可以不说的。她敬重你,说了。你反而嫌弃她,我为你感到可悲。”
就在那一瞬间,一个响亮的巴掌打在徐宏志脸上。他痛得扭过头去,悲愤的泪水,很没出息地湿了眼眶。
和光阴赛跑(14)
张小娴
父亲的那一巴掌,没有动摇他,反而提醒了他,男女之爱并不比骨肉之情大一些,而是自由一些。我们遇上一个乍然相逢的人,可以选择去爱或不爱。亲情却是预先设定的,这种预先设定的血肉之亲,是一本严肃的书,人们只能去阅读它。爱情是一支歌,人们能够用自己的方式去唱出来。每一支歌都是不一样的,亲情却总是隐隐地要求着回报和顺从。他不想批评父亲,他也深爱母亲。但是,他对苏明慧的爱是不可以比较的。她是他自己选择的一支歌。这种全然的自由,值得他无悔地追寻。
和光阴赛跑(15)
张小娴
这一天, 苏明慧要他陪她到一个露天市集去。那是个买卖旧东西的地方,有书、衣服、首饰、家具、音响和电器,都是人家不要的。
她停在一个卖电视的地摊前面,好几十台大大小小的电视放在那里。手臂上有一个老虎狗刺青的老摊贩,坐在一张小圆凳上读报,对来来往往的人摆出一副爱理不理的态度。
“为什么不买新的?”他问。
“旧的便宜很多!这些电视都维修好了,可以再用上几年。”她回答说。
烈日下,她戴着那顶小红帽,在一堆电视中转来转去,终于挑出一台附录像机的小电视。
“这一台要多少钱?”她问摊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