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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新约中有好几卷书,读起来总好像差不多;以弗所书和歌罗西书好像差不多,加拉太书和罗马书好像差不多。这是什么缘故呢?这是因为一个是从正面立论,一个是从反面证明。以弗所书是说教会是基督的身体,歌罗西书是掉一个头来说基督是教会的元首。罗马书是从正面说人称义是本乎神的恩,是靠着神的义,是藉着人的信;加拉太书是从反面说人不能靠律法得救,人不能靠行为称义。罗马书是说什么是真理,加拉太书是说什么不是真理。知道什么不是真理,就更能知道什么是真理了。
在加拉太的信徒,起头是起得不错的,是因信得救的。但是,中间发生一种危险,就是有人说,人得救的起头是因信基督,是因圣灵的感动,是因神的恩典,可是得救以后,都得靠遵守神的律法,都得靠自己尽力的去作好,才能得神的喜悦。有的人,你问他怎样得救的,他说,因着信。你问他怎样能得神的喜悦,他说,要靠自己作好。这就是在加拉太的信徒的光景。他们想,得救是因着信,但保守这救恩是应当靠遵行律法。所以他们想,第一件是应当受割礼,其次,旧约的许多仪文也当守。因此,保罗就告诉这样的人说:「你们这要靠律法称义的,是与基督隔绝,从恩典中坠落了。」
什么叫作从恩典中坠落呢?我们从加拉太书五章一节,知道他们是已经进入恩典的。「基督释放了我们,叫我们得以自由,所以要站立得稳,不要再被奴仆的轭挟制。」这里说,基督已经释放了他们,他们是已经自由了,现在他们是应当站在这自由里,不要再被奴仆的轭挟制。从这里读下去,我们就懂得什么叫作从恩典中坠落了。原来是站立在自由的地位里,现在从这自由的地位里挪出去了,自己作一个轭给自己负,这就叫作从恩典中坠落了。这根本不是指能不能得救的问题:恰恰相反,只有已经得救的人才有从恩典中坠落的可能。
每一个得救的基督徒,在得救的那一天,就得了一个新地位,并且在神的面前有作儿女的自由。自由,不是放纵,乃是有一个自由的灵来到神的面前。我们不必作苦工,我们不必作一个守日子的人,我们更不必受割礼。
一个没有自由的基督徒,和一个有自由的基督徒,在神的面前有什么分别呢?一个有自由的基督徒来到神的面前,他所记得的是:他得蒙神的悦纳,乃是因着主耶稣。他忘了他的自己,他不看他的自己,他只记得他到神的面前是因主耶稣的血,所以他能坦然无惧的进入至圣所。一个没有自由的基督徒,他以为从早到晚都得顶小心。今天如果待人好,读经有味,祷告很长,到聚会的地方就好像胆量大些,说阿们的声音都要比平常响些。如果有一天他作得不大好,他就想神不会喜悦他了。这一等的基督徒,他的眼睛是往自己里面看,他忘了看基督所已经成功的。他以为他作得好,神就喜悦他,他作得不好,神就不喜悦他。他一天到晚作一个铁轭给自己负,定些顶严的律法给自己守。
我们要知道,保罗所说的自由,不是指地位说的,不是指得救的事说的,乃是指每一个基督徒一天过一天怎样能享受神所给我们恩典中的自由说的。自由,并不是放纵,并不是任何事都可作。这里的自由,是指我们在神面前的那种自由,是因着耶稣基督所给我们的自由。如果你到神面前,你忘记了血,你只看你自己,你就犯了一个最大的罪;因为神所看重的血,你却轻看了。希伯来书十章二十九节说到将那使人成圣之约的血当作平常,乃是一个大罪。血是这样被神重看,所以圣经就说「宝血」。你如果不看在神面前的宝血,你就要失去你在今生所能享受的恩典。
「与基督隔绝」的意思就是说,今生的福气他都没有。他得救了,他自然有来生的福气;只因他现在不知道一天过一天靠基督所成功的而活,所以他一天过一天都不能享受基督所给他的福气。不自由的基督徒,就是自己作轭给自己负,在神的面前作一个奴仆,不作一个儿子。
圣经里顶注重的事,就是基督的工作。圣经告诉我们,神悦纳我们,是因基督的工作,不是因我们自己的行为。我们每一次来到神的面前,是因基督在神面前是如何,不是因我们在神面前是如何。神所看重的是基督,不是我们。你就是作得比彼得、约翰、保罗都好些,但你来到神的面前,还是因着基督;是基督带你来到神的面前,不是你的好行为带你来到神的面前。
到神的面前,是靠基督所成功的,那么,到人的面前,应当如何呢?能不能说,我到神的面前是靠基督所成功的,所以我的行为不好不要紧呢?我们应当知道,我们的光是应当照在人面前的。我们的光如果照在人面前,人就要因我们的好行为,将荣耀归给我们在天上的父。如果我们的行为
不好,人就不能承认你是一个基督徒。
在神的面前,基督所给我们的地位,是再牢靠也没有了。你每天每次来到神的面前,都应当有一个无亏的良心。有的基督徒来到神的面前,一直觉得有罪,但希伯来书十章二节是说:「……既一次被洁净,就不再有罪的良心了。」(直译)因良心是一次被血洗净的,所以我们在神的面前是永远自由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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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六希伯来书六章四至八节所说的那一等人是不是沉沦的?
答:
希伯来书六章一至八节:「所以我们应当离开基督道理的开端,竭力进到完全的地步;不必再立根基,就如那懊悔死行,信靠神,各样洗礼,按手之礼,死人复活,以及永远审判,各等教训。神若许我们,我们必如此行。论到那些已经蒙了光照,尝过天恩的滋味,又于圣灵有份,并尝过神善道的滋味,觉悟来世权能的人,若是离弃道理,就不能叫他们从新懊悔了;因为他们把神的儿子重钉十字架,明明的羞辱祂。就如一块田地,吃过屡次下的雨水,生长菜蔬合乎耕种的人用,就从神得福;若长荆棘和蒺藜,必被废弃,近于咒诅,结局就是焚烧。」有人读了第六节和第八节的话,就以为这等人不能得救。这等人就是第四节和第五节所讲的「论到那些已经(「已经」按原文是「一次」)蒙了光照,尝过天恩的滋味,又于圣灵有份,并尝过神善道的滋味,觉悟来世权能的人」。第四、五节圣经讲了四件事,就是:一、一次蒙了光照;二、尝过天恩的滋味;三、于圣灵有份;四、尝过神善道的滋味,觉悟来世权能。如果一个人已经尝过了以上所说的四件,他却离弃道理,他的结局就是第八节所讲的「必被废弃,近于咒诅,结局就是焚烧」。有的人根据这一节就想他的结局是不得救。如果真是这样,就是说,人得了永生,又可能失去永生,人得救了,又可能不得救,这到底怎么说?
我们必须清楚,希伯来书是讲什么。希伯来书所讲的是「进步」,并且进步是双方的:第一,基督徒应当进步;第二,教导人的应当进步。基督徒在生活方面,应当更认识主,更进步;在教导人的人也应当讲进步的道理,不能一年到头老讲救恩,应当进步的讲更深的道理。
希伯来书讲进步的最高点,是在第五至第六章。第五章是讲到麦基洗德。写这封信的人说:「论到麦基洗德,我们有好些话,并且难以解明,因为你们听不进去。」本来你们可以长大成人了,可惜你们是老小孩。本来你们可以吃干粮,学习义的道了,可惜你们成了必须吃奶的人;第六章就对教导人的人说,教导人的时候应当进步,不要老是讲那懊悔死行、信靠神、各样洗礼、按手之礼、死人复活、永远审判等六件道理,应当进步的去讲别的道理才可以。所以我们可以看出,希伯来书六章一至八节,不是讲得救的问题,乃是讲进步的问题。希伯来书的目的是讲进步,不是讲得救。如果我们把主题弄错了,就讲不下去了。
有些基督徒对于教会的道理、国度的道理,都不注意,他们的眼睛只注意得救,好像只要得救就够了。可是,全部圣经并不是只讲得救,它还有许多事要告诉我们。
我们要先把主题抓住了,然后来看希伯来书六章一至八节所说的话:这几节圣经可以分作三段:第一,一至三节是一段,题目是「不必」;第二,四至六节是一段,题目是「不能」;第三,七至八节是一段,题目是「不可」。
不必
不必的事提起六件:一、懊悔死行,二、信靠神,三、各样的洗(原文无「礼」字,下同),四、按手,五、死人复活,六、永远审判等。这里告诉我们不必再立根基;这六件都是根基之道,既已有了,就不必再立根基,不必再重复了。一个人造房子,不能立好了根基却不建造,而再立根基。这里说,根基已经立好了,就不必再立根基,应当往前进步。
不能
第四节的「已经」在原文是「一次」。一次,是说出历史上的事实。第六节的「从新懊悔」上面,原文里有一个「再」字,与「不必再立根基」的「再」字是同样的字。「离弃道理」的「离弃」,在原文有「跌倒」、「滑跤」的意思。「道理」在原文本来是没有的,是加上去的。这一段里所有的连接词,照原文读起来,只有一个「并」字,并无「又」、「若是」、「因为」等等的字。这段圣经可以这样读:「论到那些一次蒙了光照,并尝过天恩的滋味,并于圣灵有份,并尝过神善道的滋味,并觉悟来世权能的人,并滑了脚,不能叫他们再从新懊悔了,他们把神的儿子重钉十字架,并明明羞辱祂。」这就是说,一个人若有了那四件,他并不能因滑一跤就再从新懊悔,就是他要把神的儿子重钉十字架,明明羞辱祂,也是不能的。一个人若滑一跤,并不是离开了他所走的道路——因他所走的方向并未错误,所以他不能再从新懊悔,不能再把神的儿子重钉十字架,不能再明明的羞辱祂。
写这信的人,在一至三节已经告诉希伯来人不必再立根基,那么,也许希伯来人中有人要问说,如果一个人有了四至六节所说的光景,他若滑了一脚,跌了一跤,他岂不是要再立根基么?岂不是这跌倒的人要再懊悔么?写这信的人回答他们说,就是有人像四至六节所说的光景,就是他真的犯罪,他也不能再从新懊悔了。
这段圣经里有两次用过「再」字,一次在第一节,就是「不必再立根基」,又一次是在第六节,就是「不能叫他们再从新懊悔了」。根基之道有六件,懊悔是第一件:写这信的人,在第一段告诉他们不必再立根基,在第二段告诉他们,就是今天有一个人在这里滑了一跤,他也不能再从新懊悔,不能从新再立根基。
我们能不能得了重生而又丧生呢?我们能不能再懊悔而再得重生呢?第六节的懊悔就是第一节的懊悔,就是立根基的懊悔。这并不是说,人不会再悔改;这乃是说,人不能再回头到立根基的地步而再懊悔。这就是这里的大关键。请注意再懊悔、再立根基的「再」字。不只不必再立根基,不必再懊悔,并且这是不可能的事。
这段圣经并不是告诉我们,一个人得了这么多属神的好处,如果滑一脚,就得再懊悔,再作立根基的事。重生只有一次,没有人在路上跌了一跤而又再从头来走这条路的。但是,有许多人是想,人滑跌了,是应当如此行的。这是错误的想法。
不可
虽然一至三节告诉我们「不必」,四至六节告诉我们「不能」,可是,七至八节告诉我们「不可」。意思不可以一直滑跤,不可以犯罪,好像要把神的儿子重钉十字架来明明的羞辱祂。若我们真是这样行,就有刑罚,所以不可如此。
有的人以为,人得救以后犯了罪,他就不能得救。有的人以为,人得救以后,无论如何犯罪,总没有刑罚。这两种想法都是错误的。神是盼望一个得救的人长进。如果你跌了一跤,你要回头去再立根基,那是作不到的事。正如一个人不能因他这几十年作人作得不好,而叫他的父母再生他一样。但是,一个人真的仍照从前那样去作不好的事,真的是行第六节上所说的那些事,就怎样呢?就有三个结局:一、必被废弃,二、近于咒诅,三、结局就是焚烧。
一、必被废弃。「废弃」,就是哥林多前书九章二十七节的「弃绝」。保罗讲他自己是攻克己身,是顶严厉的对付自己,恐怕他传福音给别人,自己反被弃绝了。自然,每一个基督徒都知道,保罗并不是不得救的,他是怕他不能得冠冕,他是怕他不能进国度。
什么是神的弃绝呢?比方:你有一辆脚踏车,本来是好的、合用的,现在坏了、锈了,你不用它了;这并不是说这辆脚踏车没有了,乃是说它被废弃了,它被放在一边,没有用处了。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