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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她拍的时候,手却有意无意地撩了一下那男孩的袖子——大概是太紧张了,那男孩进来的时候,两只手臂一只是放下了袖口,另一只则还半挽着,显得有些可笑。丫丫这一拂,那袖口被她拂得落下。当时的天气还很凉,袖子一落,那男生想必觉得温暖。不仅是手臂暖了,还有心里。
当时我心里十分感慨:女儿是爸爸的小棉袄,丫丫又是最最贴心的那种女儿。只可惜过不了多少年,她的心就要去贴另一个男人的心,而不仅仅是我的了。
不过当然,我总觉得以后有那个福分的男人不太可能是眼前的这个“豆芽菜”。
“豆芽菜”当然有自己的名字,而且还挺好听。从他雅致的名字判断,他的家庭大概也充满书香。其实他的出身都是明明白白写在脸上的——干干净净的长相,干净得就好像这么大了还是妈妈给他洗头擦脸。他的身形高而且瘦弱,那校服照顾了他的体长,照顾不了他的体重,宽宽大大的,显得有些……绰约,是,这是一颗绰约的豆芽菜。“豆芽菜”很紧张,眼睛低垂,眉头微拧,不敢看我们,也不敢去看身边的丫丫。甚至丫丫去帮他拂袖口,也没能让他放松下来,反而打了个颤。
他毫无疑问是那种体面家庭出来的孩子,否则的话他怎么会弹得一手好钢琴,连丫丫都要拉他来给自己伴奏?只不过我不论是在自己心里,还是在跟丫丫谈起这件事情的时候,总是倾向于用“豆芽菜”这个不甚悦耳的代号。倒不是我讨厌这个孩子,相反我还有些喜欢。我只是担心,如果我用了原名称呼他,就好像是对他的某种认可。我不想让丫丫误判,但也不觉得丫丫最终会跟他走到一起。丫丫是那种有主见有决断的姑娘,她从小看动物世界长大的,当然也明白这个道理:狮子怎么会爱上绵羊?
这就让我更加好奇:他俩怎么就成了老师眼里的一对。
两位班主任老师没怎么开口,她们让我来,应该也只是想要旁敲侧击地确认一番,大概回头也要找豆芽菜的家长。的确,这不应该是老师的问题,而是我们这些做家长的。我不为难两位班主任,于是自己一个人主导了“会审”,我问俩孩子:“老师说你们是很好的朋友,是这样吗?”
丫丫很干脆很响亮地说:“是!”而那个豆芽菜则比较平静的回应、也算是作了小小的修正:“我们是很好的同学。”
我又问:“那现在还常在一块练琴、跳舞什么的吗?”
丫丫说:“要是还有表演的话,当然得一块儿练。”豆芽菜则跟在后面补充:“现在没有什么节目要表演了。”
我点点头,说:“平时练练换换脑子也挺好,但是别耽误了学习就成。你们不会这样吧?”
豆芽菜连忙否认:“不会不会,我不会耽误吕丫丫的学习的。”丫丫这回则干脆没有回答。
问完这三个问题,我确定他俩之间没有什么,就算有什么,豆芽菜也要给吓退了。尽管丫丫在两个老师面前表现得有点儿傲气,好似巴不得让她们觉得棘手才好。我跟老师们说:“要上课了,让孩子们回去吧!我心里有数。”班主任有些发愣地点点头,示意丫丫和豆芽菜可以走了。这下,豆芽菜果断起来,丫丫倒显得有些犹豫。丫丫转过身后,快步跟过去,可惜她脚步一快,豆芽菜几乎就要跑起来。
了结事情,我也要告辞。班主任老师很诧异地看着我:“你没觉得不对?”我笑笑:“一句两句还真问不出来,就当是给他们提个醒好了。您关心丫丫的成绩我真感谢,但没有证据,我也不好拿她。”班主任老师点点头,然后回身躯翻自己的那叠教案。她抽出一张纸条来,递给我:“那男孩子写的。”
我接过来一看,居然是一张情意绵绵的纸条。豆芽菜的字真是字如其人、人如其字,清丽娟秀,风姿摇曳。丫丫收到这样的字条,不看内容,光看手书也要脸红了。字条上写:“中午我买了两串糖堆,一串给你吃,但你很生气我不敢开口,结果给捂化了,粘了我一书包”。唉,真是一种蚀骨的温柔。
我笑笑,对两位班主任老师再三道了谢,然后收了字条,说:“我回去问问丫丫吧。那男孩嫩得跟块水豆腐似的,让我都不敢为难。”豆芽菜的班主任立即赞同:“可不是!所以我们想着还是先让你来,否则的话,我这边指不定会闹成什么样!”
我将纸条放在口袋,辞了老师们然后出门。那天正巧下着毛毛细雨,温度很低,从教学楼到停车场的短短一段路我走得很冷,手藏在口袋里,碰到那张字条,却得有些烫烫的,还有些扎手。
我给莫思薇写过的那张字条,是写在差不多大小的一方香烟纸上,但跟这张从写字本上撕下来的对比,心意不知差了几个档次。
第 37 章
不过也是在那天,我很意外地碰到了莫思薇。
偏这么巧,她因为自家孩子的顽皮也被老师叫来了附中。我抄了条近路,她又刚好从初中部教学楼那边出来,在一个拐角,我们迎面碰上。
她先看到了我,眼睛里充满诧异:“诶,吕重华,你怎么在这里?”
我的吃惊一点儿也不亚于她,连忙回答:“闺女的班主任叫我来聊聊将来升学的事情,我就来了。你呢?”
她点点头:“也是叫家长,但我是因为儿子闯祸了。”
既然见了面,我当然恨不得多聊一会才好,尤其是这样意外的见面。当时天上开始飘起细雨,我俩手中又都没有雨具,我心里还遗憾呢,怕是这次又要草草收场。不过我灵机一动,提议开车送她回去。她犹豫了两秒钟,没跟我客气,而是点点头说好。许多年前在大学里,我俩也有这种一块儿顶风冒雨的时刻。那时的我当然不管自己多冷,也要解开外套给她遮在头顶,现在……光天化日的,我跟她并肩走都有些心虚。
小跑上了车,好歹暖和了一些。我暖车的时候问了她地址,原来她住得离附中还挺近。但我刚开了没两分钟,她又突然说:“哎呀,停停!”我不明所以,吓得赶紧把车停在路边,她很抱歉地指着外面一个五金店说:“我差点忘了,我家灯管坏了,你等我一下。”
我谔谔地点头,说:“好。”
于是我看着她打开车门,钻进雨中,一路碎步跑向那个五金店。细雨濡湿了她的头发,被一截头绳束在脑后,从身后看过去,让她显得有些狼狈。她今天的衣服十分……普通,牛仔布料的夹克裹在身上,脚上则是一双几近平跟的鞋。大概生活中有太多这样的琐事需要麻烦她,以至于她不得不从头到脚干练起来,一点点的风采都会成为累赘似的。
大概五分钟后,她拿了一只30瓦的日光灯回来了,上车就跟我很惭愧地笑笑:“这个我也不懂,原来灯不是看长短,是看瓦数的。我家换下来的那个挺粗的,没想到现在都做这么细的,店主跟我解释,我还不信……”
我笑着点点头,心里一片伤感。
在我家,这类电器上的事情韩晓一概不管,也一概不懂。曾经家里卧室的吸顶灯坏了,我刚好出差一周,韩晓宁愿熬着黑,生生等了我一周。问她怎么不自己动手换下,她理直气壮的说她又不懂。
可是莫思薇呢,她一个人照顾家庭照顾孩子,生活非得把她活活逼成超人不可。
到了莫思薇小区的门口,她再三再四地感谢我送了她一段,又说送到这里就好,小区里不好掉头。不过我还是执意开到了地方,停在她那个单元的楼下。她下车时,我也解安全带下车,她很诧异地看着我,我说:“我帮你装那个日光灯吧!”
莫思薇的经济情况我都不用去了解,也能推测出个大概。她一个人带着孩子,家里没个男人支撑,自己做的又是公司里助理的活,想必不会宽裕。眼前这个小区属于半老的那种,从设计之初就没有地下车库,路边的车辆停得简直犬牙交错,居民们大概总是为停车位怄气。这类小区我自己没有住过,我爸的那个教工宿舍比这还破败,而后来买的新房则一步到位,略过了这种小区的过渡阶段。我之所以对这种小区熟悉,是因为小沐租住的也是这种。每次去她那里,我都会找车位而头疼。后来干脆把车停得远远的然后走去。这样一来踪迹反倒更隐秘些。
我在莫思薇的家里,却想起小沐。真是件极尽讽刺的事情。
莫思薇推开门,屋内是暗的。她赶紧去厨房开了灯,但情况并没有好上多少。房里的装潢看不太清楚,但应该不会多么光鲜。客厅挺小的,一张饭桌就占去了四分之一。桌子上甚至还摊着些课本,大概是她儿子的作业。
她过来给了我一个椅子,指了指天花板的边缘:“灯在那里。”
我问:“断电了吗?”
她似乎感到很为难,我本来想问问有没有电笔的,想想还是算了,自己小心一些就是。
她在下面用手机给我打着手电,我站在椅子上换灯管。现在的家庭很少用这种灯了,我手有些生,摸索了一会儿。天花板上铺了一层细细的灰,还积着一小堆蜘蛛网。我对蜘蛛一向有种莫名的害怕,这听来很可笑,但其实还有种专门的叫法,叫“蜘蛛恐惧症”,说的就是我这种。平时,哪怕是再小的那种小跳蛛突然出现在我眼前,也会让我头皮发麻。但这会子在莫思薇家里,即便我的手指不小心拂到软绵绵的蜘蛛网,尽管那些轻薄的丝线给我带来毛骨悚然的感觉,但我还是忍着跟没事一般。我更加不敢把那些蛛网灰尘给甩下去,莫思薇操持这么个家已有诸多不便,我不想用这点小事再令她为家里的不够干净而感到惭愧抱歉。
我换下旧灯管,从她手上接过新的,对准了一端,然后去接另一端。就在灯管与管架完全契合的刹那,眼前猛然一亮。
“啊,修好了修好了!”莫思薇几乎是雀跃起来。
明晃晃的灯刺得我有些眩晕。我转个身准备下来,却猛然看见另一侧墙壁的橱柜上,一张肃穆的黑白面孔正紧紧地盯着我看。
我脚一滑,摔了下来。
“哎呀,你怎么了!电到了还是怎么?你没事吧?”
莫思薇第一时间冲过来拉我,就好像当年她冲到泥泞的荷塘里拉我一样。椅子不高,我跌下来动静很大但其实没什么事。我在她的搀扶下站起来,惊魂难定,一起身就直勾勾看着那面墙上。
不是我手上被电了一下,而是被心里的恐惧电了一下。
那是一张青年男人的遗像,我很快就明白过来,应该就是莫思薇的丈夫了。
她很惭愧,遗像放得高高的,跟我站在椅子上的高度齐平。灯没装好时屋里暗着,我就没有注意,灯装好后我冷不丁一转身,就跟这遗像看了个对眼,当然有几分恐怖。莫思薇说:“那就是……孩子他爸。”我“哦”了一声,装作无事地勉强笑笑:“是我自己不小心,让你看笑话了。”
她立即拿来干抹布给我拍身上,又解释:“孩子爱在这里写作业,他不听我话,我就让他爸帮忙看着他!”说着,似乎觉得有几分家庭的温馨,自己也笑起来。
虽然那只是一张遗像,但在那样的目光下,别说有什么实质的举动,我连心中那些探头探脑的小算盘都缩了起来。照片中人眼神温和,嘴角带笑。虽然不算十分英俊,却长着一副让人信赖的面容。当我仰起脸来看他,他似乎也在看我。这让我不免瑟缩。莫思薇顺着我的目光看过去,有些不好意思的解释:“他已经去世十年了。”
也就是说,她孩子两岁大的时候她丈夫就去世了!?
难道说她大学毕业一回来就结婚,一结婚便生子,孩子还未来得及成长,婚姻就以一种惨烈的形式结束。
我触动极大,在此之前我对这些一无所知。
最初的那几年我甚至恶意地揣测,莫思薇一定会很幸福,我对她并不十分必要。毕竟她温和、优秀,还有一种讨人喜欢的不卑不亢的气质。她找了一个年纪比她大不少且颇具财力的丈夫,她理应被生活疼爱。
可惜没有,事实以一种我不曾预料的方式展开,她的幸福那么少,她承受的却那么多。
这间房子放在12年前是间好房子,其实即便放在今天它的地段、户型都算上乘。莫思薇不是本地人,想必得自于男方那边。它不是单纯的炫耀,而是当年一段恩爱婚姻的标志,如今房子里独缺了男主人,就变成了某种凭吊。
每天孩子上学去,莫思薇一人孤寂地在这些房间里徜徉,不知道当年往事会不会在她脑海里翻滚重现。她会遗憾吗,会后悔吗,会……恨吗?
“孩子的其他家人呢?他……爷爷奶奶呢?”我说,“你自己一个人带孩子多辛苦。”。
“嗨,老人家年纪很大,中年得子老年丧子,比我还难受,我总不能把什么都甩给老人。”
“没想过再找人吗?”我忍不住开口问。
她低下眼睛,脸红仓促地了一下:“孩子都有了,带孩子嫁人,我怕人家对他不好。总不能对不起孩子。”
我懂,可是:“孩子总有一天会离开,会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