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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色深红-第5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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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啥要‘总不会’啊?”夜永咲再度发出悠长的叹息,“我是知道他性格跟我和永咭差很多啦,不过……不不不等一会儿,你刚才说,他是你的室友?”

“诶?这个嘛……”谢凌依有些慌张地解释起来,“这个、这个……这是有原因的啦!”

她叽叽喳喳地说了半天,也不知道夜永咲听没听懂。好不容易说完,口干舌燥,却发现学长双肘撑着病床,手背抵着下巴,似乎陷入了沉思之中。

“……我明白了。”夜永咲说,“你回去之后告诉他,近期内我要跟他见面,他没有选择权。让他主动联系我,通过你也行,别等着我真的把他列入失踪名单。真是的……”

谢凌依似懂非懂地点点头。

外面,苏琴和史强的说话声已从走廊尽头模糊地传来。


尾声 血眼的真实

这一趟真的是末班车了。天空已经彻底黑尽,如同拉上了天鹅绒的帷幔,这个时间一般也不会有谁从市里跑到郊区科技园来。实际上在这一站下车的人也只有两个,也是车上最后的两个。而他们距离目的地还有很远的一段路要走。

“放在这么偏僻的地方,行动起来多不方便哪。”夜深目视着13路公交车远去,跟上了前面乐正唯的步伐。

“为了保密性考虑嘛。”乐正唯用她特有的柔和声音解释道,“‘大隐隐于市’对于个人来说还算可行,但对我们这种组织来说就未免有些强人所难了。”

“应该说,‘大隐隐于市’指的是退隐之人的做法,或者说‘隐士’,而我们这种则是‘想要隐藏起来的人’。”夜深指出。

“呵呵,这样说也对。”乐正唯微微笑着,“累不累?还要走至少十分钟,要不换我来拿?”

她说的是夜深背上的那个盒子,以双肩包的形式背在身上,看上去像是外卖车上常用的那种保温箱。但那里面装的可不是美味的食物,而是夜深虽然有些好奇却绝不会擅自去碰的东西。

像是《哈利…波特与魔法石》中对三头犬路威所看守的“那件东西”的描述:

重要,且危险,两者兼而有之。

话虽如此,但根据乐正唯的说法,类似的东西在蓄水池中已有收藏,而且它的实际价值本来就不高,再加上这东西如果不被使用的话,本身是没有任何危险性的,因此也不用太过担心。不过夜深还是小心翼翼地把它放进了乐正唯准备的容器中,密封运送。这第一次行动关系着他能否继续留在“送葬者”小队中,为秦瑶歌提供必要的康复环境,无论怎样谨慎都不为过。

他把两件案子完完整整地交代给谢凌依,那是单纯由人类犯下的罪过,与灵没有任何关系,这就是“真相”。但正如月下桑在《7truth》中写到的,“真相并不等于真实”。

他不由得又回想起取得“它”的那个时候——

……

夜深站在二楼漆黑的走廊上,面前是谢凌依脆弱的躯体。身后传来笨重却明显焦急的脚步声,他回过头去,佝偻的人影从拐角处出现。

“……您好啊,多日不见了。我不太清楚这边的地址该怎么说,能请您帮忙叫一下救护车吗?”夜深低声说道。

那人影朝着这边又走了两步,看到地上躺着的谢凌依,倒吸了一口凉气,声音颤抖:

“这孩子……这孩子她……”

“没事——也不能这么说,不过至少没被‘那东西’伤害到。”夜深答道,“看来是脑袋撞了一下,晕过去了,头上起了个包,但我想并不很严重。”

听他这么说,人影松了一口气。

夜深直视着那道人影,几日前他们还曾在光明下进行过温暖的对话,却没想到如今要在这种环境下交流。不过,考虑到之后的回收工作,就算对方不来,夜深也要去主动寻找,这样倒还省事了。

人影——夏江的大姨沉默着注视着谢凌依昏迷的姿态,接着看向夜深手中没有标签的喷剂罐子。

“你不是个普通人啊。”她喃喃念叨着。

“您不是早就知道了么?”夜深挑挑眉毛,“至少在林威逃走那会儿就知道了吧?普通人可不会协助‘那东西’。不,应该说就算不是普通人也不一定会,我那时只是想让‘它’把该做的事情做完而已。而且非要说起来,如果‘不普通’就意味着每天都要面对这种事的话,那我还是宁愿当个普通人。”

他说得很绕口,并不能确定大姨有没有听明白,不过他显然也不在乎。

“你从什么时候知道的?”

“第二次来这里的时候,也就是夏江出事的那一天。”夜深诚实地答道,“毕竟,也就是从那天开始的嘛。”

那一天,夜深和谢凌依在离开夏江家的时候,说出了“有趣”这个词,为此还一度招致谢凌依的反感。但那是他的真实想法,因为他确实看到了些“有趣”的东西。

黑色的雾气。

在楼梯上、二楼走廊、空房间以及夏江的房间,有的地方很浓,有的地方却很稀薄,不仔细看都不会注意到——但确实存在着。谢凌依他们当然是看不到的,恐怕就连大姨自己都看不到,但作为“通灵眼”的持有者,夜深却看得清清楚楚。按照乐正唯的说法,那就是灵留下的“痕迹”。

当他把自己所见报告给乐正唯的时候,这位聪慧的美人当即不假思索地给出了答案:

“是活尸术。”

“活尸术?”

“也可以称之为行尸术、养尸术,说的都是同一种灵咒。”乐正唯简直是一本活体的灵界百科全书,“是‘豢鬼术’的一种,为某件无意识的死物注入‘灵’,使其能够行动起来的咒法。和其它豢鬼术的主要区别是,使用的材料必须是尸体,人或其它动物的都可以。从痕迹来看完全可以肯定。”

“人的尸体啊……”夜深点了点头,“这样的话,我多半知道是从哪得来的了。”

乐正唯也跟他一样,一直在关注着事件,她自然听得懂夜深的意思。

“顺带一提,如果尸体本身的意识才刚刚消亡不久,那么使用这种咒法极有可能把原本意识的碎片召回。当然还是会听从使用者的命令,但在残存意识强烈波动的情况下,有可能会违抗命令,特别是当这个使用者还不是灵媒只是个普通人的时候,想要完美控制是十分困难的。这也是大部分灵咒的通病。”

夜深点头表示理解,上次的婴灵事件就是很好的例子。

“那么,看来‘使用者’也已经锁定了吧?”乐正唯试探着问道。

“嗯,是夏江的大姨。”夜深自信地说道,“她的可能性是最大的,或者说,除了她我想不到别人。”

“痕迹通到她的房间?”

“那倒没有,看来‘那东西’是从外面进去的,没有到过一楼。使用灵咒本身不会留下痕迹吧?”

“不会。所以你到底是怎么确定的?”乐正唯的声音带了些好奇的意味。

夜深失笑:“还用想吗,联想到十几年前的那个故事不就行了?尽管‘红眼病’只是单纯的巧合,但既然有那种谣言产生,想必十几年前就有人使用过‘活尸术’了。十几年前夏江还没有住进大姨家,林威他们更别提在哪儿,那还剩下谁呢?况且当时的死者是那位大姨的女儿,若是出于思念想要将她‘复活’,这也是合情合理的吧?”

从夏江死去那天开始,他就已经掌握了所有的脉络,但并不打算立刻展开回收工作。反正任务本身是没有期限的,与其让邓永杰他们杀了人还继续逍遥法外,倒不如从意外的方向给予制裁。既然当初有胆子对无辜的孩子下手,那么也要做好付出代价的准备。所以他一直在等,等待着最后一人得到报应,到那时他再去找大姨交涉,想来她也没有拒绝的理由。如果不是谢凌依这傻瓜匆匆忙忙地跑来自找麻烦,他才懒得管梁进易的死活。

“能问一句您是怎么得到这灵咒的吗?就我看来,您并不是灵媒吧?”他问。

大姨老实地回答了:“是我那位留给我的,他走了也有好多年了。据说他年轻的时候去登山,结果遭遇了暴风雪,还好找到山上一户人家,愿意留他过夜。可那座房子里面有不少怪东西,他是个胆子大的,发觉主人不是个一般人,就求人家收他当徒弟。主人家拗不过他,又不愿意收徒,就给了他本小册子。再后来我们俩成了事儿,有了孩子,他就收敛了些,也不去冒险了,就安安心心在家做点儿小营生,那东西也从没用过。不过他常常会给我讲,我当然是不信的,以为他是编故事,直到——”

“直到您女儿不幸身亡。”夜深早已猜到。

大姨没有立刻回答。都已经这么多年过去了,她看着走廊尽头,却仿佛还能看到当初那令人痛不欲生的影子:

“她跟我说同学笑话她,本来嘛,那个年龄的孩子,脸上长点儿痘痘,眼睛出了点儿毛病,人家笑她两句她就不开心了。我那时没当回事,寻思孩子嘛,等过去了也就好了。后来回头想想,要是那时候多陪她说两句话,逗她笑笑,兴许也就不会有后来那些事儿。谁知道呢?反正等想起来的时候,也就什么都晚了。她走得干干脆脆,就留了封遗书,写了还不到十行字。你说人就是这样,头天晚上吃饭看电视还哈哈的笑,一觉醒来就是阴阳两隔了。”

大姨摇了摇头,声音却平稳得很。十几年了,漫长的时间早已将悲伤冲淡,余下的只有心中的空洞,以及偶尔在梦中响起的回声。

“于是您想到了,去动用那个灵咒?”

“是,我当时哭得死去活来,也不知道怎么想到那个东西的。以前我一直都不信,偏偏那会儿就跟着了魔似的,我寻思只要让她回来一刻也行,只要让我跟她说说话,让我再看看她……”

“但效果显然不甚理想。”夜深接口道,“她‘回来’之后,每夜不断地在走廊上徘徊,有时会站在自己房间的窗口盯着外面……这恐怕不是您的本意。”

“我不知道。我那时候有点儿疯魔了,把她藏在那个小房间里面。可她既不会开口说话,又每夜来回走动,而且……身体还在渐渐烂掉。我心里清楚这不是她,我没能把她带回来。可要我就这么放弃,我又还抱着点儿希望……直到那个小卢出事。”

“就是十几年前那个房客?”

“对,小卢是搞艺术的,人有点儿怪,有点儿冷淡,但是守规矩,从来没拖过房租。”大姨回忆着,“那个故事传得有点儿离谱了,其实是他半夜起床上厕所去,回来正好撞见那孩子在走廊上游荡,就这么生生给吓坏了。后来他给送去疗养院,我还常去看他,再后来就不知道他到哪儿去了……说来也是我欠那个孩子的。”

“故事在那时候结束了,也就是说……那之后您就放弃了,是吧?”

“我把她火化了,要再不烧,就烂透了。”大姨自嘲地说道,“到头来除了又害了一个孩子,全部都是一场空。死了的就不可能回来,从小就学着这么个道理,结果还是悟不透。还是尘归尘土归土的好,让她去吧。”

夜深回想起乐正唯的话。恐怕大姨所召回的就是她女儿的残存意识,而且是死前的记忆,所以那具尸体才会不断在走廊上游荡,想想都令人不寒而栗。支离破碎的意识无法构成完整的人,看来“活尸术”正如其名,所得到的仅仅只是“活尸”而已,已经死去的,就不会再回来。雅各布先生的《猴爪》和斯蒂芬…金先生的《宠物公墓》对此都持有相同的观点,名家诚不欺我。

“请您节哀。”

“还好吧,那之后我收养了夏江,她也是个苦命孩子,那么小就没了爹妈。我把她接过来当亲闺女养,这一晃就是十几年过去,当年的事儿差不多都淡了。人就这么活着,其实也挺好的,怎么过还不是过呢?要是没出这件事儿的话,说不定过两年我就能看到她嫁人了……”

大姨望了望夏江那扇紧闭的房门,撇开了视线。

“那天晚上我听见动静了。我睡得浅,有点儿声音就起。我看见夏江他们偷偷地弄了个什么东西出去,就跟在他们后面。姓梁那小子油滑,姓邓的带着股狠劲儿,我一直觉得那俩人不讨人喜欢,就怕夏江跟他们学坏了。我看着他们翻墙进了那个废品回收站,我老了,翻不进去,不过我有法子。居委会那边晚上虽然有人看门,但基本没什么用,想进去随随便便就进去了。我爬到居委会三楼顶上,从那个地方正好能看见他们在干什么。”

“那个时候,小孩子已经丧命了吧?”

“早死了,我也不知道是什么时候被他们弄死的。”大姨的声音有些急促,“乖乖哟,我的老天,把我给靡饷瓷颂旌淼氖露嵌几腋桑∥业笔本拖牒埃呛ε铝耍闼滴艺饷锤龌仆谅癫弊拥睦隙骱ε律赌兀靠苫故桥铝恕4笃济桓页鲆簧低盗锘厝チ恕D翘煳蚁肓苏灰梗恢栏迷趺窗旌茫詈蠡故窍氲搅四歉龆鳌改昵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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