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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快,傲雪又一次到了南城的马市,爽快的加了银两,把丑小马换成马车,将包袱扔进马车的同时,她把自己也飞快扔了进去,顺便还雇了个马车夫。
便是在自己钻进马车的时候,傲雪不禁又一次感概,果然是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啊!
想当年,自己背着更重的包袱也快马加鞭赶过路,如今不过区区几个月,居然就觉得累了!
从前,无论去哪儿,自己从来都是骑马,并打心眼儿里瞧不起那些动不动坐马车的达官贵人,可如今,自己居然还主动买了马车!
该死的李天佑,太会腐蚀人民大众的意志力了!竟硬生生将她一个吃苦耐劳大好青年弄得像个软骨头资本家一样!
当然,饶是心里这样想着,她依然像资本家一样软在马车里纳凉,夏日的风从外面吹进来,很是舒服。
马车很快从南大门出去,热闹的街道,熙熙攘攘的人群渐渐变成郁郁葱葱的植被,秀丽的山河。
只是,这马匹越是远离京城,自己心脏某处就越觉得空空的,也不知究竟是因为离了这个城市,还是,离了那个人
傲雪摇了摇头,开始思考另外一件相当重要的事。这件事,从昨天落水拥有从前记忆到现在,一直没能想得太清楚。
她分明的拥有一古代一现代两个人的记忆,也承接了两个人的所有感受,那么,她究竟是谁?如今在体内占主导地位的,又是谁的灵魂?!
她分明的记得,她叫沈傲雪,年轻时的自己,是那样,那样,那样深爱那个叫李胤骏的男人,爱到不惜生命,不顾一切!为了他,她努力背书,努力练武,努力破茧成蝶!16岁那年,随着西凉与离国的那场战役,就已经成为整个西凉最耀眼的女子;
她也分明的记得,她的名字叫傲雪,出身在中国的一个小城市,父母皆工薪阶层,从小向往自由,父亲说,只要自己考上本科,大学毕业后,将不再管她,于是,为了挣脱束缚,她努力学习,努力考试;
她分明的记得,从前的从前,她听从太子的建议,嫁给李天佑,原以为不过是个A+的任务,很快将完成,然而,婚后,她无法接受自己与一个不爱的男人做那种事,故迟迟不肯圆房,李天佑虽众多不爽,却也并未强迫她;
她也分明的记得,大学毕业后的她,做了一年摄影记者,很快辞职,做了自由摄影者,一边给国内外旅行杂志提供照片,一边供养自己的旅行;
到声喊佩墙。她分明的记得,那日,她接到太子传来的消息,叫她快点动手,于是,她把李天佑请到瑶雪院,然后端出那壶毒酒,李天佑接过她斟的酒,笑得有些勉强,却依然,与她对饮。那一刻,她其实有点内疚;
她也分明的记得,那日,她明明就在尼日利亚旅行,正问尾巴要高H小说看呢,一家飞机居然就失事了,直接把她所在的居民区炸光光;
她分明的记得,喝完那杯酒,她就假死了,那是专门为李天佑准备的毒酒,而她,事先服用过解药,也就是说,别人看到的她的死,不过是一种龟息。其实,她什么都知道,于是,她很清楚的知道小蝶为她换上王妃的礼服,然后将她和李天佑放进一个棺材,然后出殡,下葬
她分明的记得,她躺在陵墓里棺材内,然后,她听见旁边窸窸窣窣的声音。这感觉,像是旁边那人起来了!那时的她,心里是巨惊的,李天佑没死!李天佑没死!也就是说,他知道那杯酒有毒,而且,吃过解药!
天知道那时的她多想爬起来给太子通报啊!可是,她不光吃了解药,还吃了假死药啊!她睁不开眼睛,说不了话,更爬不起来!那时的她,心里急得火烧火燎。
然后,她听见两个人的对话,正是李天佑,和他的谋士季舒玄。
“王爷,真要给王妃吃这药?”季舒玄的声音。
李天佑笑:“怎么,你当我千里迢迢找杜神医要这药是闹着玩的?”
“可是这药吃了后,前半生的记忆可就都没了!”季舒玄顿了下,“失了记忆的王妃,性格各方面很可能犹如婴儿,还是王爷爱的王妃吗?”
“你觉得如今这样,她死心塌地的心里只有李胤骏,我就有机会吗?”李天佑反问。
季舒玄默,紧接着,她感觉李天佑的指头恶心的在自己脸上划过,缓缓的:“其实,还有一种可能杜神医说,此药叫魄魄相移”
她感觉自己的嘴唇被掰开,一个圆不溜秋的小丸子塞进自己嘴里,然后,某人恶心的嘴也凑了上来,一口水被渡了过来。
她龟息状态啊,即便有水过来,可好歹也是个丸子,根本不可能咽进去啊,可没想到的是,那丸子遇水后,以超级快速融化着,很快顺着自己咽喉侵了进去。
然后,她清晰的感觉到自己的头部正在晕眩,然后,她断断续续的听见周围男人的声音飘忽着:“这药还在试验阶段我要赌一次!”
NO。158 傻子 曹二
然后的然后,她的世界便是黑暗,意识也跟着沉睡。
当她再次有意识的时候,就已经是另外一段人生,她的记忆完全被现代这个傲雪所取代,要命的是,后面这个傲雪,好像还爱上李天佑了!
而最最要命的是,她现在根本就分不出来,如今的她,究竟是谁?!两段记忆,在她的脑海里同样鲜明,那样深切的爱,无法言喻的失望,以及小小的动心,都那样清楚的镌刻在记忆的每一寸上。
当她以为她是沈傲雪,当她去救太子,原以为会是炙热的,喷薄的感情,却在面对他的时候如死水般半点涟漪也无,于是,她清楚的知道自己已不爱;
可是,当她对自己说,那就做傲雪吧,她也同样无法原谅李天佑在自己身上做过的一切!爱一个人,真的会爱到不惜毁掉一个人吗?!洗掉她的记忆吗?
那样的爱,她要不起!
还有还有,她真的无法忍受自己曾经那样热烈的,和一个男人过着那样暗无天日不停XX的日子,而且,她还不止一次主动!
在棺材,在卧室,在书房,在马车
还有自己身上从不间断的各种吻痕,淤青和自己从前最鄙视的淫‘娃‘荡‘妇有什么区别?!无法接受无法接受啊!
*
京城。
无论哪个朝代,都是国家政治经济文化中心,自然也是最繁荣的所在。而这种繁荣,正已辐射状朝周围扩散。
这里是离京城不远的一个城邦,同样繁华得紧。
后她黑沉次。远远的,还未进城,傲雪就已看见招摇在半空的杏花酒的招牌。
杏城,很多年前还是叫杏花村,漫山遍野都长着杏花,家家户户都会酿杏花酒。杏花酒远销全国,带动此地发展,后来竟成了城邦。
此时正值盛夏,春天酿的杏花酒正是出味道的时候,傲雪有些馋了。15523021
想当年,她还在军营时候,为了和将士们打成一片,她也大口喝酒大口吃肉,酒这个东西,开始的时候,她并不喜欢,后来喝得多了,竟也品出几分味道。
而杏花酒,便是某年回京的路上到这里时喝的,那般好味道,她至今记忆犹新。
傲雪很快找到当年喝酒的那家店,那店已重新扩修过,早已成了两层的小楼。
此刻尚不到饭点儿,酒楼客人不多,傲雪进门就大叫:“老板!”
店小二忙小跑过来,一见是个美女,眼睛立即就亮了:“姑娘,里面请——”
“你家新焙的杏花酒应该开封了吧?”傲雪笑问,蹬蹬蹬就往楼上去。
“开封了!开封了!”店小二忙跟在傲雪身后,笑得那个欢庆,“姑娘好运气,前几天才开封!那香味啊,十里八里都闻得见!”
傲雪笑着,也不计较店小二夸张成分,找了个靠窗位置坐下:“给我来一坛。”
“一坛?!”店小二瞬间就被秒杀了。这位姑娘,虽打扮得像个江湖人,但怎么看也是个姑娘啊!怎么可能喝得完一坛?!
瞧着店小二长大个嘴,足以塞下枚鸡蛋,傲雪失笑,跟着解释了句:“自然是小坛。”她顿了下,目光从窗外瞟过,“另外,切半斤牛肉,再炒个火爆鸭舌,弄个糖醋排骨,一只烤鸡。”
原本,店小二听到一坛酒已经很吃惊了,就算是小坛,那也是两斤一坛好不好?!
这会儿傲雪将菜一点,这位店小二更是吃惊的无以复加!
平日里,就算一个彪悍大汉喝酒吃菜,也点不了这么多啊!瞧她一个小小姑娘,怎么点了还怎么多,特别是那只烤鸡,太夸张了!瞧她那身形,烤鹌鹑还差不多!
看着店小二如呆鹅般站在旁边一动不动,傲雪因闹过一次没钱支付疑是吃霸王餐的经历,立即从兜里掏出一块碎银子,“啪”的放在桌上。
听得钱财放在桌上的声音,店小二再一看那碎银,管她能不能吃完,会不会浪费,忙收了银子下楼吩咐厨房准备食物。
酒很快上桌,果然是清香宜人,然后是牛肉,火爆鸭舌,糖醋排骨,最后是烤鸡。
便就在大盆子装的烤鸡端上桌子时,傲雪忽的吩咐店小二,每样菜都用小盘子给自己装一点就可以了,然后再给马车夫留一人份,余下的,她下巴往楼下街道某角落处一指:“给他们送去。”
那里,五六个大小不一的孩子正偎依着一个40多岁的男人,七八个人拿着乞讨的碗坐在地上。这种场景,明明应该是很悲凉的,偏偏,那男人拿着根筷子在碗沿敲敲打打,只见他双眼微眯,嘴唇微微开启,神情甚是愉快。
似乎,是在哼歌。
店小二顺着傲雪的目光看了过去:“那个是曹二,傻子一个。”
“傻子?”看他的样子,可并不傻啊!
店小二立即就说开了:“这个曹二,本是附近一农户,也讨了老婆,家里谈不上富,也还过得去。本来好好的日子过着,前年,他忽的收了个小乞丐,又供吃又供穿。原以为是因为家里没儿子,想收养个儿子。却没料到,嘿,他这一收养,还收养上瘾了,不到两年时间,竟收养了五六个没人要的小孩儿。这下可好,原本就不富裕的家里顿时穷得揭不开锅,媳妇儿跟他吵了好几次,这不,今年年初,他媳妇儿干脆大扫把一挥,直接将人赶出门。这曹二也是个奇人,既不吵又不求饶,带着这几个孩子就出来了,然后过着乞讨的日子。”
傲雪朝下看过一眼,淡淡的:“瞧他们挺开心的嘛!”
“这叫穷开心!”店小二将后三个字加重了语气,然后端着傲雪要求分给那几个人的食物,下了楼。
远远的,傲雪看见店小二心不甘情不愿的将食物端了过去,然后,她看见那群人看见食物后雀跃欢呼,很难想象一个40多岁的男人竟和小孩子一起跳跃着尖叫,然后,她看见店小二给那几个人指了指自己所在的位置,应该是说东西是她给在。
紧接着,那群人轰轰轰的冲了过来,就在她所在的那个窗户的楼下,七八个人或拿着鸡块,或拿排骨,或抓着肉片,一边高歌着唱,一边撅着屁股跳。那模样,滑稽极了!
傲雪顿时就被他们惹笑了。
若是从前的从前,她定然也是看不起这些明明有劳动能力,却靠着乞讨,想不劳而获的人,可如今,因得有着现代人思维的冲击,她竟有些羡慕他们。138fj。
自由,快乐。
一曲跳完,他们又跳了一曲,这才重新回到墙角,开始分食傲雪送给他们的食物。她很快注意到一个细节,整个吃东西的过程中,无论是孩子还是大人,都会主动将肉多的让给其他人。
酒很香,傲雪喝酒倒是豪气,压根不将酒灌入酒壶,然后倒到杯子,而是直接将酒坛往大碗里倒,彻底贯彻“大碗喝酒”的宗旨。
杏花酒这种,类似现代的玫瑰酒,也类似果酒。闻起来香,喝起来甜,度数也不高。
像傲雪这种曾在军营呆过,又喝着烧酒的人,还号称千杯不醉的人,很容易将这种杏花酒当饮料,彻底忽略掉这东西还有酒精成分,多少也算是酒的事实。
于是,她喝了一坛,又喝了一坛,又叫了一坛。
店小二彻底华丽丽的凌乱了!这位女侠,果然是酒中豪杰!
好巧不巧的,莫离殇带着诸葛玉朗上楼的时候,一眼看见的,便正是傲雪晕乎乎半趴在桌上,醉眼朦胧,微挑的眼角透出无限妩媚。她的右手还不断在给自己倒酒,巍颤颤往自己嘴边递。
旁边,已有些汉子正盯着傲雪看。美人在旁,不看白不看!
再说,古人说得好:女人不喝醉,男人没机会!谁知道这美人喝醉后,究竟谁有这个机会呢?!
所以,大家都在等。
便是这样一副情景,莫离殇双瞳猛然一缩:“掌柜!”
声音不大,却极有穿透力,直射一楼掌柜耳朵,掌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