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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胭纪事-第1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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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哈哈,”项毅大笑起来,窒息的气氛仿佛也在笑声中退后了几秒钟,“你脱衣服就不行了……”
说着,他的手突然从她的领口伸入,向下探索。
在那么一秒钟的时间,苏龙胆怔住了。他偶尔开一些荤腥的玩笑,但这样的动作,太夸张了。
他真以为活不过今晚了?
他会向左,还是向右?
她不知道。但这短短一瞬已经感到左侧□□微微挺起,期待被他握住,她的胸部小巧但异常紧实,握起来会很舒服。纵然不矜持如她,也为这想法感到有些害臊。
别太当回事,她还来得及对自己说,项毅这种家伙,摸人奶|子有时连欲望都不出于,纯粹只是一种乐子。
芜杂的思绪在刹那棉絮一样塞满头脑,但又在下一刻像云被强风吹散,消失得无影无踪:他停顿了一下,然后向右,伸了下去……
她嘴里充满苦味,自己能清楚地感到,那里平坦,却又充满丑陋的凹凸。
刀剑是冷酷而公平的,有人失去胳膊,有人失去大腿,有人失去头颅,那么失去一侧乳|房,已经实在应该感谢上天眷顾。
“我还不知道你的底细?”他在身后,重复了一遍刚才的玩笑。
果然是个乐子……苏龙胆跳起来,迅速挂回她那满不在乎的笑容,用手中卷着的羊皮对他后背狠狠抽了两下。
“这是什么?”项毅顺势将她手中的羊皮索去一看,自问自答,“哦,地图。”
“没错,是地图,我新画的,”苏龙胆敛容道,“我知道你既然来了,死也要死在长乐,法子现在我有了半个,你且留我一人,让我再想想。”
苏龙胆出了门,直奔方才那高楼而去,听旁人说,叫什么摘星楼的?
她照例上了顶楼,扶着围栏,看闪闪发光的玉带河流向远方。高处的风很大,把她的未梳的头发连同宽大的黑色披肩一起吹起来。
这一仗怎么打?首先,想守住长乐肯定是行不通的,这建造在平原上的安逸城池,有三百年不打仗了,武库里根本没有铠甲,男人的勇气还不如绵羊。而且,指望得上的也就是本部的三千人马,最多加上三千养尊处优的禁军,其他诸侯在顺风时有可能帮上点忙,一旦逆境,只怕崩溃奔逃都来不及。
守城行不通,那就只能用计,兵法上的计谋,不过那些:火攻,周围没有林地,风向也不合适;水攻,附近河流倒是有两条,玉带河和白水河,但都不湍急,也不宽阔,像软弱的母亲,只能哺育儿女,却不能抵御野兽;埋伏,长乐四周都是丰饶的平原,唯有一段可称险要的叫做羊肠谷,可它根本不位于行军的大道上,而是夹在两条河流之间,漠北的首领脑子进水了才会放着康庄大道不走去造访这偏僻的峡谷。
所以说,那些诸侯想逃跑,还是很有道理的,苏龙胆自嘲地笑起来。她能看见不远处一户人家正在往驴车上装大包小包的东西,不知是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大家正在撤离,还是她单纯地神经过敏,人家只是搬家而已。
但是项毅那个脾气啊,死也不会逃的。所以他其实根本不该来长乐。
不过,她又叹口气,她从来都明白,他来长乐,不是为着那白衣女人的几句话,而是为着自己的雄心。
罢了,既然如此,这主意,还是得从羊肠谷上打——如果,如果,玉带河水不能喝了,漠北大军是不是就要去白水河?就会经过羊肠谷?
想到这里,她脑中微微亮了一下,可是,旋即又咬紧牙齿。如何让河水不可饮用?下毒?急切之间,哪里找能让整条河流受到污染那么多的□□?而且长乐城也都在饮用河水,难道要玉石俱焚,让长乐变成一座死城吗?
她又进一步往下想,兵法之道,虚虚实实,如果并不真正下毒,却让漠北人以为河水有毒呢?
这件事倒是有办法实现,弄一些毒死的牛羊,从上流扔下来,再放出一些谣言,多少能达到目的。
但是,这条计策到这里,还是只能说是半成品,因为它有个莫大的缺陷,就是太过弄险:毒死的牛羊到底会不会引起漠北大君的注意?放出的谣言又会被采信多少?一旦漠北人尝试喝一口河中的水,不就完全败露了吗?城中千万人的性命,项毅的雄心壮志,怎么能交给一条可行性不到三成的计谋。
苏龙胆卡在了这里,抱着两臂,在楼顶来回踱步起来。
正在这时,身后突然传来一声怪异的招呼:“苏,苏将军。”
谁会这么叫她?龙胆转过脸,表情变得有些意外,那是个有些眼熟的贵族女子,却想不来哪里见过。
“怎么?不是交代不让别人上来的吗?”龙胆大怒,呵斥店家。
“是,是她自己非要见您,小的,小的拦不住,”小二追上来,气喘吁吁道。
“我叫叶莺,”对面的美女向她行了礼,仪态柔婉, “我是宁亲王叶希的……女儿,清平郡主。”
苏龙胆终于想起来哪里见过这女子了,就是在这座楼上,当时若不是她担心士兵惹来不必要的麻烦,这女人也许会变成一个下贱的军妓,而此时她还穿着那身苏绣,上面每一根叶脉都通透逼真,额上的梅花妆精致得令人讨厌。
这种贵族的美丽女子,就像太监房梁上那只蠢鸟罢了,龙胆想着,傲慢地一拱手:“郡主有何见教?”
“如果诸侯撤军,长乐必为血海。我来求将军共同进退,保住长乐。”
苏龙胆怔了一下,然后问:“为什么来找我?”
“因为你是女人。”
苏龙胆冷哼一声:“你觉得我很喜欢这称呼?在太监那里,你不是听过石门的人只有两种了么?”
叶莺却没有回应她,沿着自己的路说下去:“项毅一定会带上最要紧的人的时刻,他带了你——女人若想获得同样的承认,必须拥有十倍的坚忍,十倍的聪明,十倍的勤奋,十倍的战功——所以我想,我没有更强的人可求了。”
龙胆的眼睛眯了起来,注视着对面的美人。她的妆容仍然精致得令人讨厌,但她想,先前或许错看她了。
“你下去,”龙胆转向那位还愣在一旁的店小二,“敢偷听一个字,便将你的脑袋挂在城门上!”
小二吓得屁滚尿流,唯唯而退,摘星楼顶,剩她们两个面对,风吹过来,将两人的长发一同舞动。
“你来找我,有什么事?”苏龙胆拢了拢头发,问。
“王皇后和太子,现在可是在项将军手中?”
“没错,怎么?”
“活着?”
“项毅应该没杀他们,”因为本还打算跟太监们还价。
“那么,放了他们。”
“你疯了?!”苏龙胆的眼睛瞪得老大,说。


☆、第十六章 落地凤凰

王皇后美丽而威严地坐在腐烂到滴水的稻草中,面前的饭菜一口都没动,不是因为嫌弃粗陋或担心下毒,而是被迫吞下如此巨大的苦果后,她实在吃不下其他任何东西。
但皇后始终是皇后,皇帝未死或下诏废后之前,她都是皇后,虎死不倒威,她才不会让那些肮脏的狱卒有所耻笑。
王翠云这样想着——这个名字令她回忆了很久,已经太多年没有人这样叫她,而在半个时辰前,才终于想起来了,连带着记起的还有杀羊小弟每次见她通红的脸庞——她是个肉贩的女儿,父亲总是嘟嘟囔囔着检查那些送来的牲畜肉是否新鲜,真正死于宰杀而不是瘟病甚至中毒。
几个时辰中,她的心路已经发生数次曲折转变,开始时用尽全力地咒骂那些无卵的太监、宁王家不男不女的杂种,还有来自遥远西北的黑色逆贼,但后来感到疲倦与无力,在模糊的梦境中断续地回忆幼时的温情……那时她多么天真,以为就会嫁给隔壁杀羊的小弟……如果没有选秀女这回事,也许那就是真的,她现在会跟他一起靠在炉边,看着一屋咯咯笑乱跑的孩子,而不是在这可怕的黑牢,等待残酷的命运。
但接下来,愤怒冷却了,梦境也清醒了,她想起那杀羊小弟的真实结局:有一次他居然愚蠢到跟官家去理论,结果被揍成一个血麻袋,在床上哀号了两天后死去了。那时,她还仅仅是个才人,听到消息时,她那肉贩父亲说,感谢上天,让我女儿被选入宫。
然后她开始回想漫长半生中经历过的,第一个孩子的夭折也曾让她感到一夜间失去一切,哦,那时的感觉多可怕,而现在看来不过是茶杯里的风波;还有一段时间,她甚至被打入冷宫,几乎想要自尽,但是万幸的是,她挺过来了,所以最后,自尽的是她的对手。
所以,只要有命在,就有希望。最终,她这样结论,闭着眼睛细细分析:苍琴和叶环已经成婚,漠北大君不会对女儿女婿的遭遇置之不理吧——那老家伙等着当大烨皇帝的外公呢——从以往的表现来看,天赐关的将领倾向于后党,也许会放他们进来营救自己。
正想着,外边传来一阵细碎的脚步。
一切希冀在虚空中破碎了,皇后的耳朵立起来,是自己的时辰到了吗?她的手腕发抖,但与此相对,将脊背更挺直了一些,把手放在膝上,任修长的手指自然下垂。
人影现出来,是两个人,打头的是小太监打扮,然而令她疑惑的是,竟然完全不认识这个人。而当第二个人的面容显露出来,她的胃肠都不由一颤。
“环儿!”她大叫出来,几乎忘了自身所处的位置。
“我的好娘娘好太子,可小些声音!”那小太监赶忙跑来,用手在他们之间挥舞。
但皇后还是看清了,那确实是她的孩子,昨天还端坐在高台上的太子叶环,此时他奔过来,隔着铁栏与她相拥哭泣。
皇后的心狂跳着,难道是鬼神显灵,听到了她的祈求?但表面上她还是努力克制情绪,抽出身问那小太监,“你是什么人?为什么要做这样的事?”
“咱家不过是个不想死的人罢了啊,”太监一边给他们打开牢门的锁链,一边回答,“秘密的消息,漠北的五万大军已经过了天赐关,这城根本挡不住他们。那我若提前把女婿和亲家送还给他,好歹也能换一条小命吧。”
漠北来了,果然来了……皇后心中一阵狂喜,但是转瞬,她又冷静而尖刻地指出:“女婿和亲家——为什么没有女儿?”
“娘娘,你当咱家是牢房总管呢?”太监抱怨,“您快跟咱家走吧,不然一会被发现可完啦。”
皇后犹疑了半秒钟,也只有半秒钟而已,然后牵上了太子,不是因为她不疑虑,而是由于没选择。
腐臭,黑牢。
叶莺满眼昏黑,扶着墙壁,小心翼翼地用脚尖试探梯级,才敢迈下。
里面却老远地传来铁镣碰撞的声音,以及一声清脆而渴望的“公子!”
叶莺心里猛一撞,这一声便似乎将他来之前建设的心理防线冲得七零八落。
方才他与苏龙胆密商,龙胆拍案击节,说,那我们赶快各自行动。他问,我去哪里?她用极为古怪的眼神看他,说,废话,你当然去找苍琴了,难道我去找苍琴,你去找项毅吗?
他低下头,她哪里知道所有那些复杂的心曲。但她说的对,是基本的事实。
所以他来到这里,来之前慎重选择了着装,将峨眉画得高耸,环佩带得琳琅:这样苍琴就会知道,他到底是怎样一个东西,一个怪物,从而他也不必再对她,抱有任何幻想。
但她第一句话,便这样叫出来了,“公子”——只有她会这样叫他。
这时他的眼睛已经适应了黑暗,看见苍琴站在两根铁栏之间,双手紧紧抓着栏杆,巨大的镣铐戴在白皙柔弱的手腕,虽然苍白憔悴,粗服乱头,不掩天姿国色。
“公子,你穿这样,我差点认不出来了呢!”待他走近,她欣喜地说道,“你是为了来救我,乔装改扮的对不对?”
叶莺苦笑,她的解释真圆满,而他看着她湖泊一样的眼眸,勇气不知何时竟都逸散,说不出来真相。
算了,这种事解不解释都好,他来是带了更重要的使命。
“苍琴,”他开了口,努力使自己的声音听起来冷酷一些,“给你父亲写封信。”
“公子,你不是来放我走的?”女孩退后了一步,问。
“我想救你,如果你按我说的做,我们不会伤害你,但别耍花样,我已经被出卖了一次。”
女孩显得恐惧,“不,公子,你不知道真相!”
“真相?”
公主没有直接回答,而是反问,“漠北大君是不是打过来了?”
叶莺皱起眉头,她怎么会知道?在上面大家还尽量封锁消息,何况在讯息闭塞的黑牢?
“公子想问我怎么会知道是吗?”她仿佛看穿他的心思,“因为我爹,一直打的就是这个主意呀!”
“从小我就被准备着跟大烨和亲,他们教我歌舞,覆我绫罗,专门请长乐的老宫女来指导礼仪,对此我既不欢喜,也不抗拒,因为这似乎想当然就是我的命运,嫁给一个才华横溢,出身高贵,身上带着淡雅兰香的俊朗公子,像大烨流传过来的话本里那样。”
“知道皇后前去求亲,我高兴坏了,我爹也高兴坏了,但他装着不高兴,讨价还价,直到皇后同意他提出的条件——最重要的一条的结果,是几名漠北的护卫被留在天赐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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