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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他会尝试着让她喜欢上自己。
他认识了她,慢慢地了解她,了解到越多她好的地方,就越喜欢她;后来他慢慢地了解到了她不那么好的地方,甚至被她自己称为“糟糕”“不幸”“脆弱”的地方,但他仍然喜欢她,只是更喜欢她。
蓝森感觉自己的脑子分成了两部分,一部分的大脑尽职尽责地操纵他继续日常工作,另一部分的大脑,就那么安安静静思考着连恰的事情。
电动打蛋器发出嗡嗡的声音,黄油被打发成蓬松漂亮的羽毛形状,加入蛋液,搅拌,再加入蛋液,再搅拌……这些事情烂熟于心到可以机械式进行,也因此他空出了很多思绪去想连恰。
他似乎想得很快,一瞬间能想到许多未来的可能性或是过去发生的事情——而且连细节都如此清晰。可他又想得很慢,他想了那么久,仍然没想到接下来该怎么做。
“…………”
那天晚上,在他的表白之后,连恰呆了好一会儿,才低下头,把脸埋进掌心里:“对不起,蓝森先生,我不知道该说什么……我觉得我有点吓到了……”
她似乎打定主意要把自己闷死,声音被压得含含糊糊的。
“那个,我能不能先什么都不说?因为我……我现在不知道该说什么,我脑子里什么都没有,感觉说什么都不对,所以……所以我想回去先想一想,我真的得想想,但是,可能在我想出来说什么之前我没办法联系你……我不知道对着你该说什么啦……!”
好像是自顾自地尴尬起来了,肩膀都跟着剧烈抖动了一下。
“但是,但是,那个……”
声音变轻了,飘飘的。
“我……并不是觉得讨厌或者厌烦的困扰,就是吓到了而已,这个……啊,对、对了,蓝森先生你之前问过我的,你问我说相不相信别人真的喜欢我,那个时候我没有说谎……就是因为没有说谎,我才不知道该怎么办,给我点时间好吗?不好好对待的话,不行呢……”
又细微,又坚定,像是柔嫩的幼芽一样的声音。
蓝森从不知道人的心柔软下去是会这么一塌糊涂的。
他伸出了手,带着和从前似乎一样,又似乎有些不同的心情,轻轻抚了抚连恰的头发。
“我明白。”
在他把连恰送回了宿舍之后——他坚持为了安全这么做,而女孩没有过多地拒绝——过了一个晚上,一个早晨,一个中午,他们都没有联络过,任何形式的。
考虑到连恰的心情,蓝森觉得也许等着对方联系自己比较好,因此他没有主动给对方发任何消息,只是偶尔打开微信对话框了,会翻上去看看他们之前的对话,一边回忆当时的心情,一边忍不住从连恰曾经的只言片语中,猜测她的心思与态度。
在这种乱糟糟的胡思乱想中,午休时间到了,闲下来的蓝森难得地没什么心思给自己做饭,他随便切了些蔬菜碎丁炒了米饭做成蛋包饭,一边吃一边翻聊天记录看。
翻着翻着,蓝森忽然想起他第一天见到连恰的时候,给对方写了很长一页纸去说明他那奇怪的天赋能力。他放下勺子,把那个本子翻了出来,翻到那一页去,又把自己曾经写的那些句子看了一遍。
“…………”
蓝森觉得自己看不下去了。
那真的是他当初写给连恰的东西?他最初写给连恰看的……原来是那么冷淡疏远的字句啊。就连他自己现在都无法想象了。
而后一个想法跳进了他的脑海。
——他现在也该这么做,他该再写一张纸或是两张纸或是更多的字句给连恰,不是疏远冷淡的,它们应当是温暖的,柔软的,小心翼翼的,绝不会伤害对方。
蓝森意识到他的思绪之前钻了个牛角尖,他只是想着也许主动联络会给对方施加压力,却忽略了不联络可能给对方带来更大的不安。
他就像已经和连恰认识了很久一样,那么清楚对方细腻而敏感的心思,他早该想到的。
连恰当然可以不联系他,不理他,因为她被他吓着了,被他那句突如其来的“我喜欢你”。但他应该——也必须——完完整整地把那四个字背后的心情告诉她。
不仅仅是“我喜欢你”那么简单的,而是更多的,只把这四个字甩给对方,那太不像话了。
吃完了饭,趁着中午还没有人来,蓝森锁了店门,跑到街对面的书店去挑了信封和信纸,又回了店里,把信纸摊开,沉思了一会儿,慢慢地落笔。
他以为他会写得很慢,可实际上,他写得简直是太快了,就像那些字句早已被安排好,只等幕布拉开,依次出场。
他写好了,自己从头又读了一遍,觉得写得不够好,却又想不出怎么才能写得更好,他遗憾地把这句感想添在了信纸末端,确认信纸上的墨水迹晾干了,折好,封进信封里。
而现在他面临一个新的问题了,他该怎么把信交给连恰呢?
没有想很久,他很直接地联系了许芸芸,询问对方有没有时间,六点之后他过去一趟把信给她转交——他们当然有联系方式了,作为朋友与朋友的朋友。
许芸芸的回复更直接,不用那么麻烦,她下午过来蓝色森林一趟,还在对话框里顺便点了一堆吃的——令蓝森哭笑不得的是,有些还是点餐单里根本没有的。
蓝森觉得对方大概已经知道些什么了,说不定亲自过来还有一点“兴师问罪”的意味在里面。
他为自己的这个想法笑了起来。
蓝色森林下午照常营业,临近六月,天气变热,冷饮开始比热饮受欢迎,冰块的使用率也高了很多,水果思慕雪甚至比甜点们更有人气,口味偏清淡的蛋糕饼干也开始受到青睐。
人大概都有相似的趋向性,天冷的时候喜欢甜的热乎乎的高热量的食物,天气热了就转向清爽凉快的食物。
许芸芸是在四点多的时候来的,她进了门也很不客气,直接走到吧台边上,屈起手指敲敲吧台桌面:“我来了,东西呢?”
她外貌出挑,推开店门走进店里的架势又和一阵风似的,现在还用这么不客气自来熟的口吻和老板说话——一些视线好奇地聚拢过来。许芸芸抬手撩了一下头发,视线四下一扫,那些好奇的目光顿时又都缩回去了。
蓝森先从冷柜里拿出几盒点心,装到一个纸袋子里放到吧台上,然后才拉开抽屉,抽出一个信封递给许芸芸。
“把这个给恰恰?”
蓝森点了点头。
“好。”许芸芸相当干脆地回答了,把信封很仔细地装进包里收好,拎了纸袋子,靠在吧台上一手撑着下巴,用一种若有所思的眼神看着蓝森。
蓝森被打量得有些莫名,他不在意许芸芸怎么看他,他在意的是这也许和连恰看他的态度有关。
而许芸芸也在心里思量——如果不久之后,蓝森真的变成连恰的男朋友的话,那她是不是该用看妹夫的眼光看蓝森?
她可是记得很清楚,当初乔宇飞和连恰表白之后,连恰的反应是直接拒绝的冷淡,并在被对方缠得受不了的时候吐槽了好几次。但是现在呢,这个不能说话的男人,倒是有了让连恰托着腮发着呆一门心思为他烦恼的特权了。
光是这一点区别就能说明很多问题了,连恰有时候犯傻,她可不傻。
“……我问你个事儿,你今年多大了?”许芸芸换了个方向开始打听。
“?”蓝森不明白话题为什么跑到这个上面,但还是很诚实地写'27'。
“你都二十七了?看不太出来。”许芸芸耸耸肩膀,“那你知道恰恰多大吗?”
这话问得很精确,蓝森大概能猜出连恰的年龄,可他确实不知道真实答案是什么。
“?”于是他认真地用目光询问许芸芸。
许芸芸被对方这种视线看得浑身舒爽:“我知道,但我不告诉你,想知道自己问呀!”
她又很潇洒地走了,还背着身子冲蓝森挥挥手,推开店门扬长而去。
蓝森愣了一会儿,反应过来许芸芸的言下之意是让他自己去找连恰。
他的心情豁然开朗。
第三十三章 (下)
“……”
“唔嗯……”
“…………”
“……啊,呼……啊!嗯……!”
许芸芸盘腿坐在自己床上,腿上放着笔记本电脑,默不作声地看着连恰在自己对面的那张床上又是翻滚又是趴下,终于忍不住了:“恰恰,你要掉下去了。”
“不会的!”结果还得到了很积极的回应,虽然当事人把自己的脸埋在毛绒兔肚子里让这句话显得大打折扣,“我翻得……很有分寸啦!”
“但是自从我把那封信给你之后,你就一直这样子……有那么难以决定吗?如果真的不想看的话,你就放着不要看好了。”许芸芸合上电脑,很诚恳地说,“我只是帮蓝森把他写的信拿给你,可没有答应他你会看。”
“不行不行。”
又是立刻得到了无比坚决的回答,可是与和这种坚决的态度相悖的,连恰仍然把自己摆成猫式瑜伽的姿势,脸枕着毛绒兔,看起来十足鸵鸟。
“我一定要看的,一定会好好看,认真看的!一定会啦!……我就是,打开之前需要一点心理准备而已……”
连恰嘀嘀咕咕着,坐起身,抬手抹了两下被自己滚得有点乱的头发,回身从枕头上拿起蓝森的信封,双手举到眼前,仔细盯了半天,深吸了一口气,终于一点点地撕信封口。
许芸芸索性身子向前倾,很放松地把自己窝在膝盖上,手肘支着托着腮,看着连恰像个谨慎万分的小动物一样,一点点从信封里把那两页信纸扒拉出来。
“我把信纸拿出来了哦!”
“嗯嗯,拿出来了,那现在要看吗?”
“……看!”
连恰有着常常为一件事磨蹭半天的麻烦性格,但与之相对的,一旦磨蹭的时候过了,下决定的速度和执行力都高得惊人,现在她就已经过了心理建设的磨蹭阶段,进入了说干说干的环节。
许芸芸又把笔记本电脑掀开,继续查她的资料写作业。
连恰伸直两条腿坐在床上,把毛绒兔子抱在了怀里免得心跳声太大令自己心虚,很虔诚地展开信纸,开始逐字读了起来。
她很有自知之明地意识到,信里写的内容可能会让她的心情产生极大的动摇,也许甚至会改变什么也说不定,或许她心里会下一场很大的雨,那棵探出头的幼苗就会被雨水浇灌着疯长,枝叶挠得她心里痒痒。
因此她给自己做了很久的心理准备,好让自己接受这些可能到来的改变——无论是什么。
'连恰:
我写这封信给你的理由,是因为我觉得我有责任把心里所想的一切都完完整整、事无巨细地告诉你。当然,更为直接的理由是,我喜欢你,所以我希望你能知道有关这一切更详细的——你也理所应当被告知——而不仅仅是那过于简单的四个字。
但是,这并不是为了给你造成任何压力,或是希望你能立刻以相同的心情回应我所做的计策,相反的,我希望这封信能减轻一些你的不安,能让你知道,无论你做出什么决定,都不会改变我对你的喜欢。当你在为此烦恼的时候,我希望你不要考虑我们的关系是否会被破坏、或是我是否会难过之类的问题,这些不该成为扰乱你的因素,最优先考虑你自己的心情,好吗?'
“……啊。”
比想象中还要大的动摇,比想象中还要早的提前到来了。心跳得太快,脸上的笑容却无论如何也压不下去,她不想让自己看起来太傻,所以拼命地抿着嘴唇,假装唇角的弧度并非情不自禁。
'我不擅长——也没有办法——当面对你说什么过长的话,我所能对你说出口的话总是既简单又零散。因此我今天想到,给你写一封信是最稳妥的方法,也许是我习惯写字了,我总觉得这才是最能完整表达我的心情的方式。
我说我喜欢你,可以说是一时冲动才让我说出口的,不知道我这样说会不会令你感到不快,如果会,那么我向你道歉,因为你要知道,如果我没有在之前就喜欢上你,没有抱着喜欢你的心情和你相处过,那么那时我绝不会脱口而出那样的话。但就连我自己都不得不承认,那甚至称不上是表白,或许在别人眼里看起来,更像是为了安慰你而说的托词。
可我知道你没有那么想,你很认真地回应了我,没有把这当做是玩笑或是安慰——你能体会到我当时的心情吗?也许你想象不到那时候我有多高兴。你从不会用无所谓的态度对待感情,这也正是我非常喜欢你的地方之一。'
……怎么可能把那当做玩笑或是安慰呢。
除非是脑子锈住的笨蛋,否则不可能会那么认为吧。
倘若只是装傻,用玩笑或是安慰的托词试图掩盖,那就更糟糕了。
连恰知道自己不可能那么做,因为她知道蓝森是多认真的人,故意歪曲对方的话,一定会让对方难过的。
'糟糕,我在写完上一句话的时候才发现,那句话可能会造成一个严重的误解,而我必须澄清。我说我喜欢你,那么就是我喜欢“你”的意思,我喜欢你这个人,不只是那些普遍被认为“好”的地方。
诚然,如果要说我为什么会喜欢上你,那么最初必定是被你的某些特质所吸引,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