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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向华发泄完之后,打起精神又再度开始炼制药剂。
苏哲发现他拿出一本厚厚的牛皮笔记本,在上面记录下狂暴药剂的制造方法,以及计算公式和试验记录。
然后又拿出一大摞子白纸,拿起笔不断思索着在上面列出一道道公式。
时而奋笔疾书,时而停下进行长时间的推衍。
不断的否定、涂改,又不断的进行计算、记录,脸上的表情时而松缓、时而皱起、时而欣喜、时而焦躁……
那全神贯注的模样,就像是个专注的科学家在思考某个科学命题,完全和之前那个神经叨叨的家伙判若两人。
苏哲见他不像是能短时间结束的样子,心念一动,灵魂回归肉身,经过短暂的适应后,他缓缓的睁开眼睛。
此刻已经是夜半时分,黑暗中一双亮晶晶的眼睛正在痴痴的看着他。
苏哲心里全是温馨,伸手揽住那道纤细的身影,调笑着说:“怎么不睡觉?”
嫣儿似乎没想到他突然醒来,被他猛的搂住,吓的惊叫一声,可很快反应了过来,捂住嘴巴。
可她一向脸皮薄,自己端详心爱的男人被抓个现行,羞的俏脸滚烫。
但一想到现在是在黑暗当中,她的羞涩又褪去了几分,温顺的躺在他的怀里,感受着他强有力的心跳,心里一片安宁。
可以想起卧床不起的爷爷,又幽幽的叹了口气:“爷爷现在这样,我睡不着。”
苏哲搂着怀里这个最为腼腆却也是最勇敢的女孩,心里充满了疼爱之情。
伸出手抚摸着她的秀发,坚定的说:“嫣儿,不用担心,有我在,一切都会好起来的。”
“嗯!我相信你。”
唐嫣儿毫不迟疑的肯定,对苏哲,她有着发自内心的盲目信任。
两年多前,从他救下自己经历了一个月的不离不弃时,她就相信他是自己的真命天子。
否则以她这么害羞的性格,又怎么可能下定这样的决心,主动的引诱他,把自己的清白交给他。
她爱他,她怕失去他,当他们走出凶险万分的深山老林时,她就察觉到了他的离意。
她不甘心就这样把这份命中注定的缘,变成人生中短暂的交集,成为彼此的路人。
她想要抓住他,想要成为他的妻子,虽然人们常说,相濡与沫不如相忘于江湖。
但她宁愿俗气的相濡与沫,幸福的度过余生,也不愿意假装清高的相忘于江湖,一生活在思念和记忆里。
所以她做出了她认为是生平最大胆,也是至今为止她认为是最正确的一次赌博。
为此,她押上了自己的全部,把身与心都完整的交给了这个自己唯一爱上的男人。
尽管她为此而苦苦等待了两年多,尽管她怕他忘记了自己,每天活的忐忑不安。
可当他出现在沈家的婚礼现场时,她知道,她赌对了。
自己永远都是属于他的,除了他,她的心里已经再也住不下任何人。
就如当初在深山里逃亡时,再危险他也不曾舍弃她一样,所以她也告诉自己,无论发生了什么,她都不会离开他。
就算他心里还有别的女人,就算他当着自己的面为别的女人痛苦流泪,就算全天下的人都反对他们在一起,她也绝不妥协,绝不后悔。
她不在乎名分,不在乎他的心里有别人,不在乎他嘴花花的招蜂引蝶,虽然那会让她心里泛起酸意。
但是爱情,不就是这么义无反顾,毫无道理的无怨无悔吗?
他是她的英雄,无论何时,无论何地,无论自己遇到多么可怕的事情,只要他知道,他就一定会来来拯救自己,陪在自己的身边。
就如此刻,他的心跳,他的呼吸,他温热的躯体,他就在她的身边,如此真实而温暖。
一个女人,有了自己深爱的人,而这个深爱的人同样爱着自己,为自己遮风挡雨,为自己撑起一片天。
那么还有什么不满足的呢?
所以她笑了,甜甜的笑了,其实幸福很简单,这就是幸福,属于我唐嫣儿的幸福。
苏哲沉默的将她拥抱在怀里,静静的享受这一刻的温馨。
他能感受到她所有的喜怒哀乐和情绪变化,也能感受到她的依赖和爱恋。
这让他有些惭愧,有些歉疚,有些怜惜,但更多的是宠溺和疼爱。
他不否认自己的花心,也不否认自己强烈的占有欲和保护欲。
他的性格就是如此,他喜欢拥有所有值得自己去疼爱的美女,他喜欢霸道的拥有着这些绝色美人对自己的依恋和爱慕。
不得不说,他的骨子里本就是个多情的人,他喜欢一切美好的事物。
尽管花心,尽管欠了一屁股情债,但是他会竭尽所能的保护好自己所在乎的人。
这是他在面对自己良心的拷问时,给出的有些无力却很真诚的唯一答案。
两人静静的相拥,感受着彼此的心跳,没有任何旖念,内心一片宁静安详。
直到天色将亮,嫣儿在他怀中沉沉睡去,苏哲才再次灵魂离体。
再度来到郊外那座宅院时,唐向华脸上带着疲倦的亢奋,拿着一管浅蓝色的药剂,纵声狂笑。
苏哲不得不赞叹这是一个真正的天才,这么短的时间,就从无到有,推衍出一瓶可以让人说真话的药剂。
若不是他是个弑父弑母丧心病狂的疯子,苏哲都有了把他纳入逆战的心思。
可是这样的疯子根本没有任何底线可言,苏哲再惜才,也不可能容忍这样的变态活着。
唐向华满脸的兴奋与狂喜,按照习惯把药剂配方详细的记录在牛皮笔记本上后,在极为隐蔽的位置按了一下开关。
一个类似于保险箱的抽屉自动打开,里面有着许多管不知道用途的妖姬。
唐向华珍而重之的把笔记本放入其中,然后再次按了一下开关把抽屉关上,长长的伸了个懒腰。
拿着那瓶刚刚配置出来的浅蓝色药剂,打开了密室的门,走到堂屋当中。
伸手拿出手机,拨打了一个电话,“佩芝,你来一趟。”
挂断电话后,唐向华疲倦的活动了一下脖颈,慵懒的躺在一张太师椅上,眯起了眼睛。
苏哲正准备离开,却突然浑身绷紧,一股强大危险的气息在迅速接近。
若是苏哲本体在这里,他也许还会有些紧张,但此刻他是灵魂体,再强大的敌人他也不怕。
他不但没走,反而留了下来,他到真想看看这个疯狗约翰到底是什么模样。
血色的身影悄无声息的出现在房间里,大红色披风和黑色的面巾把他裹在其中,只露出一双嗜血的红色瞳孔。
约翰阴冷的盯着恹恹欲睡的唐向华,“迷魂药剂配置出来了?”
因为疲倦并没有发现约翰到来的唐向华,就像被踩到尾巴的猫似的,惊恐的一跃而起。
看着那双毫无情绪波动的血瞳,唐向华下意识的夹紧了菊门,心里泛起阵阵寒意与羞耻。
连忙跪伏在地:“是的,我最尊贵的主人。”
约翰无情的血瞳中露出满意这之色:“时间不多了,只有今明两天时间了,那你就今晚去实施计划吧。”
唐向华恭敬的说:“是,我的主人。”
约翰也不说话,只是死死的看着他,那庞大的压力让他大气都不敢喘,把脸埋在肮脏的地上,不敢抬头。
第266章 迷魂药剂
在唐向华战战兢兢的恐惧中,不知道过去了多久,才听到约翰的声音:“好好做,计划成功了,我可以让你认祖归宗,成为唐家的家主。”
唐向华心中暗自咒骂,尼玛,你把老子当傻子是不是,唐家身为红色家族,怎么可能容忍一个混血儿来担任唐家的家主。
表面上却猛然抬起头来,露出狂喜的神色:“真的?贝尔感谢主人的恩典。”
约翰发出诡异的笑声,“起来吧,我是个很仁慈的主人,只要你好好听话,没有什么是我做不到的。”
“主人英明神武,贝尔永远是您最忠诚的仆人。”
唐向华适时的拍了一记马屁,听话的站了起来。
约翰不怀好意的看了看他,阴笑一声:“好好休息,晚上我会配合你的行动。”
“是主人。”唐向华毕恭毕敬的低下头去。
一阵风吹过,原地已经失去了约翰的身影。
唐向华脸上的笑容逐渐收敛,胸膛剧烈的起伏着,眼中闪过一抹浓郁的怨毒。
但很快他把这抹怨毒收敛了起来,躺在太师椅上,闭目假寐。
苏哲远远的缀在约翰的身后,心中暗自震惊血族恐怖的速度。
即便他是视线所及身形随到的灵魂体,跟踪这约翰也极为吃力,好几次都差点追丢。
霹雳堂,是蜀都的三大地下帮会之一,堂主雷烈虽年过半百,但人如其名,性情暴烈,一言不合就大打出手。
在外人眼里,他就是一个有勇无谋的莽夫。
只有他极为亲近的身边人才知道,雷鸣其实是一个心思缜密、老谋深算的老狐狸。
他那副莽夫的作态,只是装出来的,让敌人从心底小看他。
只有这样,他才能扮猪吃老虎,获取最大利益,逐渐壮大自己的势力。
很多人都羡慕他的好运,每次大帮派之间相互碾压后覆灭,得到最大好处的总是他这个莽夫。
可谁知道,若没有缜密的心思,和超卓的演技。
他凭什么只用了短短十年的时间,就能把霹雳堂从一个毫不起眼的小帮派扩张成为现在的规模。
与马王帮和赤龙会三足鼎立,成为蜀都三大顶级帮派之一。
此刻雷鸣正在霹雳堂名下的慢城温泉会所里,惬意的泡着温泉,身边两名衣着暴露的貌美女子正给他按摩捶背。
雷鸣左拥右抱,一双大手不老实的在两名女子身上寻幽探密。
两名女子不但不以为意,还嗤嗤娇声不止,笑的极为妩媚。
只是她们的视线总是有意无意的落在温泉旁如标枪般笔直站立着一名黑衣男子身上。
黑衣男子年约二十七八岁,毛寸,瓜子脸,剑眉星目,鼻梁高挺,嘴唇坚毅,极为英俊。
站在那里仿佛一尊雕塑般目不斜视,对温泉中旖旎的一幕,似乎对这一幕早就见怪不怪。
雷鸣无语的收回吃两女豆腐的手,挥手让她们离开,裹着浴巾走出池子。
叹了口气:“南天,下次你来找我,能不能等我泡完温泉再来,每次你一出现,这些小娘们的心思就全在你身上了,着实无趣。”
南天剑眉微皱,言简意赅的说:“不能。”
雷鸣似乎早就习惯了他的作风,也不在意,“说吧,有什么事?”
“师父找你。”南天说话绝不浪费一点口水。
听到师父找自己,雷鸣的心里咯噔一声,神色立刻严肃了起来:“你知道师父找我什么事吗?”
南天摇头,连一个字都不愿意多说。
雷鸣穿好衣服,“师父在哪?”
南天转身就走,雷鸣苦笑一声,只能跟在他的身后。
心里却暗自猜测那个跟神仙似的师父让小师弟找自己到底有什么事?
难道那件事已经被师父知道了?他心中升起了一丝惶恐,恨不得撒腿逃跑。
斜眼瞥了南天一眼,见他面无表情,立刻打消了逃跑的念头。
虽然他名义上是南天的师兄,但实际上他只是记名弟子,和得到师父真传的南天根本没有任何可比性。
南天若想要取自己的性命,只是抬抬手的事情,既然他没有下杀手,说明事情还没有到最坏的那一步。
成都郊区龙泉驿区洛带古镇,一间古香古色极有巴蜀风格的院落前,一辆黑色的奔驰S600停了下来。
雷鸣和沉默寡言的南天从车上下来,雷鸣的保镖正要跟着进入,却被雷鸣挥手止住。
在进入院落时,雷鸣的神色极为肃穆,仿佛不是去见师父,而是去拜见神佛,让他的保镖极为惊异。
院子不大,只有两进院落,院落之间都是二层小楼,虽然破旧,但极为清幽,青石铺就的地面打扫的极其干净。
院落里一名须发皆白的耄耄老者,正拿着扫把在清扫落叶,看到南天二人仿若未见,仿佛在他眼中没有什么比扫地更重要的事情了。
南天一言不发在前面带路,雷鸣恭敬的冲扫地老者抱拳一拜,见老者不搭理他,连忙快走几步追上南天。
进入内院后,南天停下了脚步,也不说话,静静的拱手肃立。
雷鸣站在一旁,眼观鼻、鼻观口、口观心,一声不吭。
两人沉默的站了足有十几分钟,脸上却没有露出任何不耐。
“雷鸣,你知道我唤你来何事吗?”
屋内传来一个洪钟大吕般的清亮声音,虽然平淡无波,却让雷鸣心神剧震,心里难受的差点吐出血来。
就站在一旁的南天却毫无所觉,甚至连师父的声音都没有听到。
那恐怖的压力让雷鸣大骇,汗流浃背的“噗通”一声跪在地上,“雷鸣不知,还请师父明示。”
“你真的不知道吗?”平淡的声音依然古井无波。
可雷鸣却感觉到那恐怖的压力越来越大,浑身瑟瑟发抖,咬咬牙叫道:“师父,雷鸣确实不知,还请明示。”
庞大的压力骤然消失,雷鸣竟有一种隔世为人的感觉,像刚从河里捞出来似的,浑身湿透。
“罢了,既然你坚持不说,那我也不勉强于你。”
屋内的声音依然平静,“你本就是我的记名弟子,我也没有教过你什么东西,路是你自己走的,以后你我师徒缘分已尽,你去吧。”
雷鸣浑身一震,心里蓦然生出伤感,他本是一个混吃等死的小混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