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阅读过程发现任何错误请告诉我们,谢谢!! 报告错误
九色书籍 返回本书目录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进入书吧 加入书签

雍少撩妻盛婚来袭-第314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并且欣喜若狂的真的发现了几本她在书店里买不到,在网上也下载不到的书籍。

    “都什么稀世珍宝呀?”男人凑过来看了看。

    女孩得意的笑了:“你肯定是不爱看的。”

    “不一定!老公也是爱看书的人!”男人立即否认,他和小妮子有很多相似的特点,比如都很能坚忍,都会书写毛笔字。

    看书,又是同一种爱好。

    男人拿起女孩挑选好的几本书,却看到书名上写着(霸道总裁溺宠甜萌娇妻)再看下一本(绝宠辣妈之隐婚厚爱)。

    男人抽着嘴角:“这……都什么书?”

    “噗……你不是说你爱看吗?”女孩笑的叮叮当当:“这是现言,我最爱看了,经常一本书一口气看完,可以不吃饭不睡觉。”

    抬眸看了看不可思议的男人一眼之后,她又嘚瑟的说道:“如此以来,我便完美的躲过了很多吃饭的饭点儿,诶,你造我这么好的身材是怎么修炼出来的吗?就是看这些小言看的废寝忘食。”

    “所以,修炼你这么苗条的身材?”

    “恭喜你答对了。所以,给你一个为美女买单的机会。”

    “……”男人有一种被战败的赶脚。

    一摞现言总小说书籍买好了。

    男人替她提着,表示还可以陪她继续欣赏小城的夜景。

    可女孩不想逛了。

    她想回到酒店废寝忘食的回味那些她曾经看过的经典,经典里每一位霸道的总裁都是那么的完美的宠爱着自己的妻子。

    五六年前,十五六岁的小女生的时候,她可爱看可爱看这样的小说呢,看完了,夜里还能做个美梦。

    男人依着她。

    两人原路返回酒店,女孩便坐在被窝里迫不及待的啃她的书,想要寻找十六岁的感觉,男人宠溺的看着她,戳了她一指头后便说:“你看书吧,老公上会儿网。”

    “嗯。”女孩没有抬头。

    男人坐在了电脑旁。

    打开自己的邮箱,简短的发出了一封邮件。

    然后

    对着电脑静坐。

    思绪飞回了十年前。

    那时候,雍家虽然家道不似以前,却也有着极大的名头,而且瘦死的骆驼比马大,亿以上,再加上不动产各方面,哗啦哗啦还能在国外买他十来八处宅子的。

    也就是在那个时候。

    他动用了自己的一笔资金,在海外购置的那套住房。

    年隔已久远,他差点把这事儿给忘了。

    心中冷笑了一下。

    背后被人圈住了颈子,一双小手由后方自前绕了过来,摸在了他的胸上:“想什么呢?你竟然这样子发愣。”

    “你不是要废寝忘食的看小说呢吗?”男人将凝白玉润的小手攥住,歪头,抬眸,看着女孩。

    “哼!没劲死了。”女孩沮丧。

    “怎么?”男人不解了。

    “一点都不好看!早知道不买了,什么破书,内容枯燥死了,小说的男主一点都不完美,一点都不好看!”女孩说的是实话。

    小说都是她五六年前看的。

    那种美好总是留存在记忆力。

    可回头再去回味那些小说里当年她觉得极为完美的男主时,却发现,一点意思都没有,她将自家的男人和小说里的男人比了比。

    没有一部小说里的男人能和她的男人相比拟,突然觉得小说好乏味,还是看着自家男人比较有味道的多。

    摸着。偎着。

    “还是我的老公更完美。”女孩实话实说道。

    “嗯。”男人一把将女孩从身后扯入怀来:“这时候才发现老公的好?才发现老公比那些虚拟的什么总裁好了?”

    “早就发现了好不好!”女孩嗔笑。

    然后出奇不易的问道:“告诉我。你是不是为那个电话发呆呢?”

    太机灵的小妮子!

    男人心中无奈的笑。

    “不!”

    “嗯?”小妮子皱眉想了一下。

    猜错了?

    “我在跟你书中的男主做较量,现在,我赢了,所以……”男人一把将小妮子抱起来,跨在自己腰上,魅惑的说了一句:“我看你是吃饱了喝足了也呼吸了室外的新鲜空气,现在力气恢复了不少呢。”

    “几……几个意思呀,老公?”被控制在怀的小女人舌头突然短了,心跳也加速了,语气里却是有着一种极为明显的期待。

    又很是不好意思。

    感觉现在的自己,越来越是个馋猫儿了呢。

    “就一个意思,马上你就明白了。”男人一个倾身,把女孩摔在了床上。

    ------题外话------

    四点五十刷二更啦,么么哒爱泥萌!

    推荐:公子安爷

    《盛世妖宠之邪妃笑天阑》

    她,是华夏第一兵王。铁血杀伐,肆意潇洒。一场事故,化为一缕幽魂。

    她,是万澜国凤家六小姐。天生痴傻,丹田尽碎。

    然,当她变成了她,从此,一袭红衣绽放万千风华!

    他,是神秘的腹黑妖孽,一场意外,遇到了她。从此,毒入心髓,绝不放手!

    他说:“天地为证,日月为媒。吾以万里江山为聘,许你生世;心血为引,换你安好!你生,我守你永世无忧;你死,我灭天地、入黄泉,繁花碧落亦不负!”

    **

    她说:我从无野心,只想保自身周全!奈何敌欲杀我,我灭之!

    她说:我只求家人安康,奈何国将破、家将亡,我披甲杀敌,战之!

    她说:吾生之愿,与云陌世世双人。奈何天欲灭我,我便——封天!

 289:把老公当成大抱熊枕着(二更)

    又是两个小时过去。

    二人皆是精疲力竭,一个下午都未有完全释放的男人,在这个晚上,也终于完美释放完毕。

    而且

    也成功的转移了小妮子的注意力。

    很多事情,他自己的事情她自己处理好就行,对于他的小妮子,她只管负责享受着他给予她的幸福,便好了。

    她不是这样夸他嘛!

    你比任何小说里的男主都优秀,有你做我老公,我再看那些言情,觉得好没意思。

    这句话,十足将他夸上天。

    而他也极为的受用她的这句话。

    所以

    对她,愈发卖力的伺候。

    小妮子什么时候睡着的,什么时候被他抱着将自己清理的清清爽爽干干净净,她一概不知道,只知道翌日醒来,她的头颅枕着男人的手臂。

    依然是双腿将男人当成大抱熊般的夹着,霸占着。

    有时候她在心里心疼自家男人,一整夜一个姿势,不累么?

    即便她累了,翻个身。可男人的胳膊依然被她枕着,她是翻身了,换姿势,睡着舒服了,可男人依然是拥着她的,一夜不换姿势。

    好心疼。

    一心疼,她便小手不由自主的抚摸着男人的肌肤。

    男人被挠挠的心肝颤。

    醒了。

    “早安,小女人。”男人慵懒的带着鼻音。

    “早安,老……”若是按照妇唱夫随,男人出上联,女人对下联的话的话,应该是:早安,老男人,才对称。

    可

    她不傻。

    愣是把老男人说成了:“早安,老男孩。”

    “我怎么听着那么别扭呢!”男人没好气的说道,就不爱听别人叫他男孩,多矬,老男孩也不行。

    “那我要怎么说?”女孩眨巴着眼问道。

    “早安,老公。”男人教她。

    “可是,不对称,嗷,你说:早安,小女人。我说,早安,老公。这对联要贴上去,人家会笑掉大牙的。”女孩的讲究可真是特别多呢。

    男人想笑:“那应该怎么说才能对称呢?”

    “早安,老婆。”女孩教他。

    “早安,老公?”男人以此类推。

    “这就对了。”

    “你叫我老婆,我教你老公?”男人忍住笑,又问道。

    “噗……”女孩垂了他一下。

    小手便被他捉住,放在自己的唇下。

    “不要了老公。”女孩温温的求着:“从昨天下午到昨天晚上,我觉得我们过度了呢,都不知道我妈妈他们这半天怎么过的呢。”

    “好,我们起床,去找他们,老公给你穿衣服,好不好?”男人温声的回道,欣慰于女孩的体贴家人。

    哪怕是再怎么忘我的二人世界,女孩的心头依然会放有家人的位置,她是个家庭观念很强的女孩。

    男人吻了一下女孩的手,便开始着手为她穿衣服,伺候她,他轻扯熟路,甚至于,他比她自己都懂的,她什么时候该穿什么样的衣服。

    内衣,外衣。

    都是

    比如现在。

    要了她一个下午又一个晚上之后,他便会为她选择宽松的棉质的,又厚又软的质地来为她换上。

    而羊毛衫,毫无疑问,选择高领。

    “我就不爱穿高领,虽然我的脖子是细长型的天鹅颈。”女孩抗议,因为她觉得穿高领不利索。

    “那不行,天儿冷,老公怕你感冒。”他搪塞她。

    “不会的老公,这又不是东北那样的地冻天寒的天气,不怕冻着。帮我拿个低领的套上。”女孩依然反驳着。

    “你确定?”男人又反问了一句。

    “怎么了?”女孩心里打了个小抽抽。

    “我是不介意你穿低领的羊毛衫,如此,我正好可以昭告天下,你是我的。”男人坏着呢。

    女孩的眼眸滴溜溜的看了男人一眼。

    腾的一下,蹿跳到穿衣镜的面前。

    这才看到。

    自己纤长的颈子里。

    原本该是玉润柔白的现在依然玉润柔白。

    却是

    那柔白的上面,印上了一层密密麻麻的花朵儿。

    紫色的。很是耀眼。

    女孩的心一下子颤了起来,有一种说不出的受用和羞涩,看着男人在她脖颈内留下的密密麻麻的印记。

    每一记都犹如绽放的玫瑰。

    “喜欢吗?我的味道?我的印记?”男人问,从后面圈住了女孩,给予她专属于男人的温热气息。

    “喜欢。”女孩乖乖的答道。

    “那,听话,穿上高领毛衫。”男人哄着。

    “嗯。”女孩又柔柔的答道。

    然后一个反转,突然抱住了他,抱得很炙热。

    “怎么了?”男人问。

    “我想你。”女孩说,看了他对她的霸占式子的吻,她便有一种完全甘愿的折服于他的一种小女人式的甜蜜。

    这种甜蜜让她一刻也不愿意和他分离的想念,只想永久的和他只有她和他的地方死守着,彼绞缠在一起融为一体,此生密不可分。

    即便如此。

    她依然想他。

    就是这般的浓。

    “不是一直都和你在一起吗?”男人理解女孩的意思,男人也想女孩,无时不刻不想她,哪怕是夜里搂着她,他依然想她,甚至舍不得她一转身。

    因为那样,他便少看她一眼。

    “乖,穿了衣服,带你出去。”男人愈发的哄着小孩子一般的小女人。

    “嗯。”女孩任由男人为她穿上内衣裤,外衣,袜子,鞋子。

    甚至于毛茸茸卡爱的绒线帽子。

    以及手套。

    清的天气清冷,却也晴爽极了。

    去酒店专供早餐的餐厅的路上,唐简摸出手机给妈妈打了个电话,虽然同在一个酒店,可,彼此不在一个楼层。

    还不知道妈妈和东东西西昨个下午怎么过的?想起给妈妈打电话的时候,唐简又自责起来,自己就知道窝在自己的那一方小天地内和自家的男人甜蜜的卿卿我我。

    却是

    忘记了妈妈弟弟妹妹。

    以及,忘记了爸爸。

    爸爸也在这几酒店内住着,他,好点了么?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唐简对君长鹤的隔阂,已经少了很多,对他的关心,也是那般的自然。

    她自己都不自知呢。

    手机接通了,唐简立即在电话这一端喊道:“妈妈。”

    “大姐,是我。”是唐西西接的。

    “西西,怎么是你,妈妈呢?”唐简问道,心里有点惊,会不会是妈妈有什么事儿呢?

    “妈妈去挑早点了,我坐在这等着呢,姐姐,你什么时候过来吃早饭呀,我都想你了,可是妈妈又不让你给你打电话,说是让你和绍钦哥哥好好的过一过二人世界。”唐西西还是个八岁的小孩子。

    说话都是直来直去。

    “……”唐小简童鞋脸一红呢。

    “跟妈说一声,让她多拿点,我和绍钦哥哥马上过来吃早饭。”唐简说了一声,便挂了电话。

    脸上虽然红着,可心里甜着呢。

    妈妈比她大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1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