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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天叹了口气,将枪交还给阿彪,他何尝不知道自己打枪的水平,但是眼睁睁的看着同伴落入虎口却无所作为,他心里实在过意不去。
人群炸开了锅,不少人都看到老虎叼人的场景,吓得腿脚发软,迈不开步子。
阿彪冷笑一声:“你们要是怕了就原路返回,大家各走各的,我绝不会阻拦,不过别怪我没提醒你们,往回走野兽更多,豹子野猪豺狼,这片林子里数不胜数,我们手里好歹有几条枪,遇到那些东西还能拼上一拼,至于你们怎么空手和野兽搏斗,我就管不着了。”
阿彪的一番恐吓起到了作用,这些教徒们强打精神,随着队伍继续前行。
没走多远,赵芳芳就显得步履艰难起来,这也难怪,她平时缺乏锻炼,又是个女人,猛然间走这么远的路确实有些吃不消,况且,他们是从燕州来的,北方的气温低,他们穿的衣服比较厚,现在身处热带雨林之中,早已浑身是汗,衣服都被粘在身上,浑身都不舒服。
秦天叹了口气,弯下了腰:“来吧,我背你。”
赵芳芳摇了摇头,一指阿彪:“不,我要他背。”
赵芳芳很生气,要不是这个阿彪死活要她去见那个什么老爷,何苦会受这洋罪,既然阿彪张嘴闭嘴叫她二小姐,她不介意行使一下当主子的权利。
阿彪看了她一眼:“没问题,二小姐,这原始森林的树上经常会有一些毒蛇出现,你在我上面,肯定会保护我的安全,谢谢了。”
说完,阿彪弯下了腰:“二小姐请。”
赵芳芳瞪了他一眼,这个阿彪还挺狡猾,明明是不愿意背她,却还编出这么一个冠冕堂皇的理由来吓唬她。
赵芳芳噌的一下跳起来,抱住了阿彪的脖子,但是秦天却一把将她拉了下来,顺手从阿彪的靴筒里抽出了匕首,向上方的树干甩了过去。
笃地一声,匕首钉在了树干上,赵芳芳抬头一看,树上赫然出现了一条眼镜蛇,腹部插着一把匕首,蛇头垂了下来,和她刚才头部的位置相隔只有十几公分。
赵芳芳的后背冒出一层冷汗,要不是秦天及时发现,自己恐怕就得丧生蛇口了。
秦天擦了一把额头的汗水,心中暗道侥幸,自己从没练习过飞刀之类的技能,胡乱甩出匕首竟然能将蛇钉住,纯粹是瞎猫碰死耗子。
阿彪也吓得不轻,刚才他对赵芳芳说的话确实有恐吓的成分,但是没想到自己这张乌鸦嘴还挺灵,刚说完就遇到了毒蛇。
“姑爷,谢谢了。”
秦天摆了摆手:“别客气,不过那把刀我可拿不回来了。”
秦天目测了一下,那把刀离地大约两米五六,这棵树很粗很直,他估计自己爬不上去,如果直接跳起来去拿,他又跳不了这么高。
阿彪一笑,举起了手里的枪,瞄准刀柄扣动了扳机,当的一声,匕首飞了起来,落在了不远的地面上。
秦天大步冲向匕首掉落的地方,刀是自己甩出去的,理应由自己捡回来。
就在他手摸到刀柄的时候,身后突然传来阿彪的大喊声:“小心。”
秦天心中一惊,顾不得去捡匕首,一个前滚翻扑了出去,连滚带爬的躲到了一棵大树后面。
砰的一声巨响,那棵足有五人合抱粗细的大树剧烈的摇晃起来,树上的叶子纷纷落地,就好像是被时速一百多公里的汽车撞到一般。
第三百二十二章 野猪
秦天就靠在这棵大树上,被这猛烈的冲击力震得气血翻腾,小心脏也砰砰直跳,不知发生什么情况的秦天探头一看,就看到一头体形庞大的野猪出现在眼前。
这头野猪全身黑色,泛着油光,刚鬣炸起,两只尖利的獠牙凸出,一对小眼睛瞪得溜圆,嘴里发出哼哧哼哧的声音,粗略估算大概在六七百斤左右。
秦天的脸色变了,虽然他们老家的山里早已没有了野猪豺狼等野兽,但是他那个严厉的老爷爷闲得无事的时候也和他说起过这种畜生。
据爷爷说,山里数得上的号的野兽当以野猪为首,按武力值排位是一猪二熊三老虎,虽然老虎号称百兽之王,但是真要是遇到体形相仿的野猪,它也只能退避三舍。
这种动物不但体形健壮,孔武有力,而且雄性都长着一对獠牙,如同尖刀一般锋利,只要被这对獠牙戳到,就算是以皮糙肉厚而著称的熊瞎子也承受不起。
当然獠牙锋利只能说明它有一定的攻击性,而作为山里的猛兽,不光是老虎还是狮子豹子,牙齿都很锋利,和它们相比野猪并没有明显的优势,而野猪之所以在山中猛兽中排名首位,最根本的原因还是它的防御能力极强。
野猪这种动物有个习性,因为身上经常发痒,它们会靠在松树上蹭来蹭去解痒,而松树通常会分泌一种油乎乎的松脂,这些松脂会随着野猪在树上蹭沾到它们身上,蹭完树后,野猪通常会到泥水或者沙坑里打腻,覆盖在身上的松脂就会粘上一层泥沙,这样重复的蹭痒和滚沙,久而久之,就在野猪身上形成了一层泥沙和松脂混合物的保护层,这种保护层厚实坚韧,几乎称得上是刀枪不入。
而且年龄越大的野猪身上这层保护层会越厚,像秦天面前这头,至少也得有七八年的猪龄,经过七八年的磨练,它身上的保护层有多厚可想而知。
秦天大喊一声:“彪哥,快开枪。”
虽然秦天的爷爷曾经说过,这种野猪堪称刀枪不入,但是秦天知道,他说的是老辈子时候的火枪,那种枪靠的是黑火 药作动力,打的是铁砂,而且没有膛线,威力小,打不透野猪身上的保护层情有可原,但是阿彪等人手上拿的可是曾经列装苏军部队的ak47,这种现代步枪的穿透力极强,未必打不透它身上那层天然铠甲。
其实根本不用他提醒,阿彪等人早已子弹上膛,只是他们和野猪之间隔着几棵大树,他们必须把树绕过去才能攻击野猪。
哒哒哒的枪声响起,野猪的**两肋中弹,疼的它哆嗦了几下,但是身上却没有鲜血流出,ak的子弹竟然被挡在了保护层外面,这头野猪身上的覆盖物竟然堪比现代的防弹衣。
野猪虽然没被伤到,但是却被那如同雨点般的子弹打出了真火,掉头就向阿彪等人冲了过去,四个蹄子踏在地面上,发出砰砰的声响,地面一阵颤动,那感觉就像是载重卡车通过桥面一般。
阿彪等人大惊失色,这么近的距离,ak的子弹竟然没起到什么作用,而且野猪已经调转猪头冲向了他们,如果被这东西撞上一下,不用那对獠牙,但是冲击力足以让他们骨断筋折。
刚才为了尽快消灭这头猪,阿彪等人一口气打光了枪里的子弹,此时根本来不及换弹夹,只得以周围的大树为掩体,暂避其锋。
野猪口吐白沫,发出呼哧呼哧的粗喘,向一台重型坦克一样在林子里横冲直撞,所到之处,碗口粗的小树纷纷折断,其威力竟然不亚于昨晚遇到的那条巨蟒。
秦天见此情景,大声喊道:“用手雷。”
阿彪等人也想到了这一层,野猪身上虽然刀枪不入,但是腹部是它的薄弱之处,如果扔出一颗手雷,在它肚子底下下炸响,就算它有天大本事,也难免开膛破肚的下场,但是一来野猪动作太快,二来和他们距离太近,一旦爆炸,难免伤到自己,所以还在犹豫要不要使用这种杀伤半径极大的武器。
但是野猪的攻势越来越猛,而且这畜生看着蠢笨,实际上也很聪明,见面前这几个人不好对付,竟然转身冲向了赵芳芳等人。
阿彪急了,好容易找到二小姐,如果在自己眼皮底下命丧野猪之口,他回去后没法交代,一咬牙,从腰里摸出了手雷,手指放在了拉环上。
就在这时,急促的脚步声响起,一个高大的身影出现在野猪身后,一弯腰,双手抓住两条猪腿,竟然硬生生的将野猪拽了回来。
阿彪等人目瞪口呆,要知道这种体型的野猪冲击力至少在千斤以上,就算是辆重型卡车恐怕都得被它拖着走,而这个身影竟然在野猪全力奔跑之下,抓着它两条腿把它拽了回来,这得多大的力量。
身影口中发出嗬嗬的叫声,双臂较力,竟然将野猪轮了起来,两圈之后,猛地一松手,这头足有六七百斤的大家伙竟然被他抛向了一棵大树,猪头重重的撞在树上,惨叫一声后掉在了地上。
身影大步跨了过去,左脚踩住野猪一条腿,双手抓住另一只猪腿,猛一用力,竟然将这头野猪撕成了两半,一股浓重的血腥气散发出来,令人作呕。
身影弯下腰,在猪内脏中一阵翻找,掏出一个毛茸茸和手雷大小相仿的东西,捧在手心,口中嗬嗬大叫,显得极是兴奋。
这个比野猪还要凶残许多的东西将众人都吓呆了,一个个腿脚发软,瘫坐在地上,动弹不得。
秦天镇定了一下心神,上下打量了这个身影几眼,目测身高接近三米,自己这个个头还没有人家的腿长,浑身上下披着一层厚厚的毛发,呈棕红色,两只大脚足有簸箕大小,稳稳地踏在地上,这到底是个什么东西?
就在他探头观察的时候,那个怪物向他走了过来,胸前一对足有炒勺大小的巨 **随着走动一颤一颤,可能是身体太高的缘故,腰背略微有些佝偻,上颚凸出,颧骨高耸,鼻孔朝天,整张脸上也披着一层棕红色的毛发,看上去就像是那个可以单手打落飞机的金刚。
第三百二十三章 金刚(上)
看到这么一个奇怪的家伙,秦天不禁愣住了,竟然忘了逃跑。
金刚大步走到秦天面前,咧嘴一笑,露出两排洁白的牙齿,一把抓起还在愣神的秦天放在肩头,大步向密林深处走去。
阿彪等人见秦天被怪物抓走,顾不得害怕,纷纷换上弹夹,对着怪物就是一阵扫射。
但是怪物动作极为迅速,而且步幅极大,一步跨出就是三四米远,它扛着秦天在一棵棵大树间来回穿插,暴雨般密集的子弹竟然没有伤到它分毫。
秦天被它扛在肩头,只觉得耳边传来呼呼的风声,一棵棵大树从眼前掠过,感觉如同坐在开到一百迈的汽车上一般。
秦天双腿乱蹬,踹在金刚的头部背部,但是金刚却连眉头都没皱一下,秦天急了,伸出双手,去抠金刚的眼睛,虽然他内心非常恐惧,但是并没有完全被吓傻,知道双眼是这种体形庞大怪物的薄弱部位,如果将它的眼睛抠瞎,说不定自己还可以逃得一条生路。
但是怪物毫不理会,只顾着大步狂奔,任由他的手指戳在眼皮上,秦天只觉得如同碰到了坚韧的牛皮,竟然不能给对方造成丝毫的损伤。
秦天心中暗暗叫苦,这个如同金刚一般的家伙竟然没有丝毫的弱点,几乎称得上是无懈可击,自己落到它手里看来是凶多吉少。
怪物嗬嗬一笑,看上去狰狞可怖,奔跑的同时竟然伸出巨舌在秦天额头轻轻舔了一下,一股腥臭气传来,恶心至极,秦天一张嘴,吐出了几口胃酸。
这也难怪,他已经好几天没有进食了,此时腹中空空,也只能吐酸水了。
时间不长,怪物到了一堵峭壁之下,将秦天放下来,夹在腋下,左手拿着那个从野猪肚子里取出的东西,右手揪住一根藤蔓,双脚踩在峭壁上,将藤蔓当成绳索,在几乎和地面九十度垂直的悬崖上如履平地,不大的工夫,就到了一个山洞之前。
这个山洞高约四米,宽处也有两米左右,金刚夹着秦天进了山洞,将他放在一块石头上,坐在他对面笑眯眯的看着他。
秦天后背起了一层鸡皮疙瘩,无论是谁,被这么一个怪物盯着看估计也不会好受,何况它的眼神里还带着几分暧昧。
秦天慌忙摆手:“我滴,有老婆滴干活。”
秦天显然是吓糊涂了,竟然把金刚当成了倭国人,倭国式的华夏语脱口而出,他也不想想,倭国人普遍身材矮小,被称为小萝卜头,据说是卖炊饼的武大郎遗留下来的后代,而面前的金刚身高足有三米,光那半拉屁股就比什么小狗蠢一郎整个人都要重上不少,怎么可能会是倭国人。
金刚显然听不懂秦天在说什么,依旧一副笑眯眯的样子,伸出毛茸茸的大手在秦天脸上轻轻摸了一下,目光看向了秦天的下三路。
秦天慌忙用手捂住裤裆,脑袋摇的如同拨浪鼓一般,面前这个金刚虽然是个母的,但是形容可怖,秦天怎么可能对它产生兴趣,更何况,自己只是个普通人类,就算金刚强迫他做那种苟且之事,估计自己那在东方人当中还能引以为豪的家具也会被耻笑为小牙签,通过他的观察,金刚那个部位足以容纳十来个扎啤杯。
但是金刚显然是有这个意思,毛茸茸的大爪子将秦天的双手拿开,另一只爪子在他那里轻轻**了几下。
秦天怒火顿生,这个畜生竟然真的要侮辱自己,他再也顾不得双方实力相差悬殊,身子往后一仰,双腿一曲,使出了一招兔子蹬鹰。
这招兔子蹬鹰是疤哥所授,据说是华夏传统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