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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低垂下头去,望着凑一头的脚尖,想,明白的。
花花的话,听懂了,他说狐狸没死,狐狸孟京城。
他没死,确实欢喜。
可明明活着,他却为什么这样的状况下娶了别。
“阿歌,猜到了,对不对?一早就知道秦璋不会这样不明不白的死,对不对?”花花垂眸望着,眼底翻涌着怒火,鼻尖几乎对上的。
摇头,想要使劲推开他,却没站稳,踉跄着跌坐榻上,“不对!不知道,怎么会知道。只是晓得他死了,的心也跟着一块死了。现却来告诉,他没有死没死呵,那是好事啊。多少个夜里,都看见他笑着来牵的手,可每每一睁开眼,却发现那只是梦。知道心被挖了个大窟窿的感觉么,凉飕飕的,连疼都不晓得疼了。”
花花紧紧攥着的肩膀,攥的生疼,“沈凤歌,眼里,还能不能看见别了?”
惨然笑笑,垂头看着掌心杂乱的纹路,对着花花晃了晃手,说:“这辈子,大概不能了。看,的生命线又曲折又短,别的线又乱七八糟,这不能顺畅的命运是早就注定了的。花花,均州,是要回的,秦璋,也是要见的,别再劝了。”
花花遂瞪着许久,拂袖而去。
他这一去,就没再回来。
想,这样其实很好,假如他又回来了,那该用怎样的话再去气他走。
往后的道路,是连都看不清的了,怎么能拖着他和去。
五日后,孟京城驻军倾出,秦璋以清君侧之名挥师北上均州。林涛自邓县率军疾行,与秦璋所率驻军呈犄角形向均州围攻。
而苏氏一族亦早有准备,多日前便于均州城中大量屯粮,实行宵禁,且大范围调兵于城外驻守,可见是要同秦璋鱼死网破。
可见老皇帝已病入膏肓,朝政旁落于苏氏外戚,只是不晓得秦琛那个风雅的物现如何了。
留邓县安心将养,并未随军,九宝主动请缨伴左右。而林涛这个时候则展现出他惊的一面,这大手一挥,留下了一百军士邓县作陪,搞得周围百姓惶惶不可终日。
住一间不大的院落里,有时会向乡亲讨买几根晒干的玉米棒子,独自坐院里将数根玉米棒子上的玉米粒剥下来,再着九宝去煮了,委实像个精神分裂的。
而此时,正是又重复着这项简单又乏味的工作。
“女主子,捷报来了!”九宝兴冲冲从院子的那方破门外冲将进来,手一抖,掉了捧着的玉米棒子。
捡起那玉米来继续刨,“怎的了?”
九宝搬个木墩旁边坐了,晃晃手里火漆封的信笺,“爷率军连破敌军三大营,他们就要撑不住啦。”
扬眉看看他,“然后?”
九宝抓抓发髻,“然后然后没了啊。女主子,其实这些日子也不问问爷的事,等的很是惶恐。”
将剥好的一只玉米杆杵木桶里,掸掸粗布裙上的灰说:“该问什么呢,是问他什么时候与纥雷联手诈死,还是问他怎样潜入老皇帝的寝殿请了虎符,抑或是,该问,他为什么会娶了孟京总督李鹤的独生闺女?”
九宝闻言,眉毛跳了跳,嘴角也跟着抽了抽,遂摆手道:“女主子深明大义,算算了,不必问了。”
端起满满一桶玉米粒递给九宝,“拿去,煮了分给院外的。”
九宝接了木桶,苦着脸看,“是,这就去。”
裹紧了粗布棉袄挪到藤椅上坐了,寒风萧瑟,院里那枯树岔子上落了几只乌鸦。
这个景致,也委实是荒凉了些。
算算日子,秦璋与苏氏已僵持了将近一个半月。此时天寒地冻,这一个半月的时间,足以拖垮两军将士士气,也足够蒙鼓里的分清是非黑白,
如若再分不出个成王败寇,均州守军反水就是迟早的事。
近些日子,的食欲颇是不赖,鸡鸭鱼肉顿顿将养着,倒是将肚子里的小儿养大了些,逐渐能看出些身形了。
只是这个做娘亲的却委实不济,不但胳膊腿日渐将养得消瘦,且连头发都渐渐枯黄,三不五时地就一撮一撮掉下来,十分骇。
有回被九宝瞧见打理头发,他看着掌心里那一团枯草似的断发,眼圈红了一红,可就要开口安慰他时,他却又挤出个乐呵呵的神情来,将镇子上搜罗来的各种话本堆成一小堆眼前。
有时候,躺着躺着,会忽然想起小时候与花花去厨房偷烧鸡的岁月。想起花花替受罚,就去山上捉小云豹给他赔罪,那时的日子,实是惬意。
将花花气得不再理会,其实也不是不难过,只是不能再看着他为奔波,那样哀伤的花花,不能再看见了。
他是那么纯粹的一个,何必要将他搅进们这么纷乱的关系里。
均州城破的消息三月底传来,伴随着这个令欣慰的消息,见到了李鹤的闺女,此时的梁王妃,李昙。
不得不承认,李昙是个英姿飒爽的女,可以想象她一杆红缨枪立沙场时的模样。
李昙推开院门的时候,正往头上裹一块头巾,因此时的发质已糟糕的不能再糟糕,盘发显得不大现实,也只有劳动妇女这样朴实的打扮才适合。
李昙穿了身轻薄的大红宫锦夹袄,艳丽而飞扬。她打量着,立着任由他看,九宝一旁隐忍地攥了拳,似乎随时都打算冲上来解救。
“就是秦璋金屋藏娇的那个女?”李昙的声音也好听,如同黄鹂啼鸣,“可这地方,看也不金屋么。有身孕了?没事,度量大,容得下这孩子。只是,把孩子生下来,就回该去地方罢。与秦璋感情甚笃,容不下的。”
将头巾扎好,翻下了挽起的袖子,望着她,“是秦璋让来的么?”
李昙哼了声道:“是自己要来的,跟他没关系。”
笑笑,果然也是个直来直去的爽朗女子,不会拿着谎话来压。
“李昙姑娘,这个样子,也看到了,对什么威胁都不是。秦璋眼下大约准备登基,该去帮他操持些内务的。”
李昙瞪一眼,“不管承不承认,都是他明媒正娶的妻子,只是个没有名分的女罢了。”
掸掸袖子,转眼看看两眼几乎要喷火的九宝,“九宝,代送客。”
九宝低眉向躬身,“是,主子。”
李昙再瞪了瞪眼望着两个,只觉得腰间困乏,不愿再与她说些无谓的话,便转身进了昏暗的屋子。
不消片刻,九宝就从院外转了进来,他忿忿踏了几步到跟前,说:“女主子,怎么就叫她欺负?左右是先进门,怎么也是为大,她为小,按制她是该向敬茶的!”
拿着那块梨花玉佩缓缓摩挲,轻声道:“九宝,怎么也跟着糊涂了。几个月前,可是亲力亲为办了的丧礼。沈凤歌,顶足了是个亡妻,如何与李昙相提并论。何况,并没有向李昙解释,这个女到底是谁,为什么会偏安一隅。”
九宝大呼冤枉,“那个丧礼本就是为掩耳目,又怎会怎会,哎。那女主子到底为什么留邓州?”
将玉佩妥帖收了,抬眼看着九宝,“赌,看看到底是赢还是不可抗拒的命运赢。”
秦璋等回均州团聚,却等他来邓县给一个合理的解释。争赢了,功成身退,输了,便此终老。
作者有话要说:啊。。。算是两章合了一章吧~~嗯
我越写。。越不喜欢狐狸了,肿么办呢。。好纠结啊啊啊
90第八十七章 坦诚
忽如一夜春风来;千树万树梨花开。
气候渐暖;农舍附近的小河沟里都解了冻。朝廷传来消息,老皇帝退位,新皇登基。坐院里听着九宝跟唠叨着近日琐事,忽然觉得这些东西都离很遥远,仿佛是触碰不到的地方。
从前以为;就算不能跟狐狸并肩而战;至少也能成为他的一个助力;但事到如今;却只能守这一方院落里;什么都不能做。
院外守卫已调换了三拨,换来的一拨比一拨难近情。起初尚能出门去散散步,如今;却是连院门都踏不出去了。
后知后觉地晓得,这是被软禁了。
守卫调换是李昙那日气冲冲离开后的事,次日清晨,外头就起了动静,着九宝去看,看完才知道是守卫换了。
九宝很惆怅,也很惆怅。
发现整件事情的发展已经脱离了正常的轨道,一切变故都超出了的逻辑思维所能理解的范畴。
新皇登基大赦天下,后宫纳有一妃二嫔,然皇后之位却空悬那儿,引来朝堂中诸多猜忌。
但此事不管怎样都与无关,闲来无事就院里开辟了一小块地,准备种青菜。
一日晌午上头,九宝瞧见拎着个锄头,吓得魂飞魄散地奔来抢了,然后佯装着抹掉额掉冷汗道:“的主子诶,就歇着吧,再这么动弹,出了什么岔子,这脑袋准保就要搬家了。”
遂,搬来个木墩坐菜地旁,指挥着九宝锄地。
他锄着锄着,忽然一锄头锄进土里就不再动作,反而转过头来神色复杂地看着,他说:“主子,其实一直也没问过关于那个传国玉玺的事,起初觉得那没什么,可今日这一锄地就又想起来,还是觉得不吐不快。”
掀掀眼皮看他,“那就说罢。”
九宝叹了声,顺手将锄头放下,蹭到跟前随意地上坐了,道:“那时候将玉佩交给爷,他立时就去找了十二夜将玉玺打开。爷本要借玉玺里那虎符调兵,再布局引赵王或苏氏逼宫,可没想到玉玺中所指城池里的兵士早已没了曾经的杀气,家家户户日出而作日落而息,就同普通家一样。爷见此境况,便无意于再将他们拖入战争。而恰逢那时柔然部族借互市之名大肆抢掠,太上皇龙体又每况愈下,爷才兵行险招,与纥雷王子达成口头协议,借诈死回均州取太上皇虎符向孟京总兵调兵。”
抚平裙子上的皱褶,看看他,“李鹤早年就拥兵自重,光凭一枚虎符,难保不会生变,所以联姻就变成一个拉拢李鹤的手段。九宝,说了这么多,到底想对说什么?”
九宝偏过头来看,“主子,爷那头已来了几封急函催促,要回均州,可为何还要这儿受苦?”
垂眼望着骨节凸起的手,“世上万事,不去做的时候就很难预料到结果。就像是传国玉玺,这么多年,多少为争它而头破血流,可到头来,呵,竹篮打水一场空。现之所以裹足不前,是因为害怕。九宝,说为什么会害怕呢?”
九宝几乎是不假思索道:“因为有不想失去的东西主子,还是舍不得爷的。”
“不是舍不得狐狸,只是舍不得两个之间仅剩的那点信任,如果连这些信任都被敲碎,那也许就真是到尽头了。九宝,拾掇拾掇,给狐狸去封信,咱们启程回罢。”
费力地撑着两条腿站起来,自眼风里望见九宝喜不自胜的神情,心底却凉飕飕的。这一去,是福是祸,根本不是所能预测。可这么躲下去到底不是办法,该来的,总会来。
决定回均州的消息似乎振奋了许多的神经,就连院外看守的卒子都喜出望外,可见他们并不喜欢这项枯燥的工作,那么也算是日行一善了。
待启程回均州的事宜准备妥当,已是五日之后的事了。九宝说有许多事要安排,他必须保证万无一失等才能启程。
但想,这并不是九宝的主意,所谓万无一失,就是要保证连丁点逃走的机会都没有。
看来他也是怕了的,可是现的又哪会冲动得那样,否则早前也就回了若虚山,更遑论如今主动要求去他的身边。
终归,是先低了头。
晃晃悠悠的马车上,九宝周遭置了绵软的垫子,生怕有一点磕碰。但其实现这个样子,坐棉垫子里,委实也瞧不出死活了。
的一双手脚自怀孕后渐渐瘦的筋骨尽显,胳膊腿上也摸不出几两肉,除了凸出的肚子,半点没个孕妇的模样。
委实纳闷为什么旁有身孕的时候多半都是圆润圆润的喜模样,而却是这么个半死不活的鬼样子,可既然连大夫都说不出个所以然来,也只好不再计较,顶多脸上多扑些脂粉也就是了。
不大记得是什么时候入了均州城的,只知道后来陷到一个温暖的臂弯里,再醒来时,就看见了久违的秦璋。
他见醒来,直勾勾盯着看了许久,眼底微微地发红,他问:“怎么把自己折腾成了这个样子?”
咧开嘴笑,指指肚子,“不是,是闺女不老实。”
他摸摸的头发,揽住的肩低声道:“为什么不是儿子?”
望着他身上明黄的中衣,笑笑,“儿子不省心,往后娶媳妇还要给添堵,老们都说闺女是娘亲的贴心小棉袄,喜欢。”
他的声音有些暗哑,“好,只要喜欢,儿子女儿都好。”
秦璋鲜少有这样顺从的时候,那时搞得一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