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干这行的没这点身手早就挂了。其实你要是没这么大野心,乖乖的听我的话,我保证你吃香的喝辣的,可是你一个婊子出身的偏偏不知道满足,就凭你一个女人还像推倒我,荒唐!”
司马风云懒得再看她一眼,转过身背着手,淡淡的道:“丧尸,杀了她!”
丧尸坑也没吭,一大步跨过去,可是枪口对准的不是徐芳华,而是司马风云。
“你疯了!我要你杀了徐芳华!”
丧尸一动不动,连表情都没变一点。
徐芳华却笑了,“没想到吧,你不是很会看人么,可是你忘了一点,人是会变的。”
司马风云青筋暴起,“你,你们”
徐芳华妩媚的一笑,抱住丧尸的脖子,素手抚摸着他棱角的脸庞,“你以为我一个女人凭什么,其实什么也不凭,女人凭的是男人。”
第171节 第171章 姜是老的辣
丧尸丝毫不为所动,但在女人的抚摸下,后背已经不觉湿透了。
“原来你们居然早就相好了。”司马风云不是傻瓜,一眼就看出他们的不寻常。
“我是你的工具,他也是,两个工具没理由不在一起,何况丧尸还年轻,还很强壮,起码他在床上比你要好一百倍。”徐芳华还在丧尸那张坑洼不平的脸上亲了一口。
司马风云把牙咬得咯咯响:“贱货,不愧是婊子出身。”
“爱怎么说都行,反正你没多少说话的机会了。”
司马风云轻蔑的道:“就凭你们两个人也想扭转乾坤,真是找死!”
丧尸终于开口,声音好像生锈的齿轮:“呵呵呵,弟兄们,告诉他你们是谁的人。”
出乎所有人意料的是,丧尸话音刚落,所有枪口都转向了司马风云。
几个分堂堂主一起怒斥:“你们这对狗男女,会长哪里亏待你们,你们居然敢做出这种大逆不道的事!老子和你拼了!”
说着话,他们伸手摸枪。
砰砰砰三枪响过,每个人都冰冻了似的,眉心挂着弹眼,乳白色的脑浆满满涌出,死不瞑目的仰倒,连哼都没哼声。
丧尸吹了吹枪口,眼里闪过丝淡淡的落寞。
对他来说,杀人就好像工厂流水线,年复一年重复着一个简单而机械的动作,开始那种狂热早就消退,相反的,现在每次杀人他会觉得一丝落寞。
杀人这种事对那些帮派大哥来说并不稀奇,饶是如此,看到眼前的场景时,好多人还是倒吸口凉气,干掉一起共事的兄弟居然连眼都不眨,对别人就更不用说了,下一个会不会是自己呢?
今天的宴会充满戏剧性,奇峰突起,异变丛生。
豪门争斗永远不缺少吸引眼球的东西,一部豪门争斗史,不可能没有性、谎言、暴力、阴谋、背叛。
这不是电影,却比电影还精彩。
即便经历过人生的大起大落,但从没像今天来的这么刺激。
一分钟前,他几乎就要登顶人生巅峰,成为一统燕京龙都两大地下势力的江湖霸主,可是一分钟后,他是什么?
连命都落到别人手里,他还能是什么!
司马风云眼前一黑,感觉天都压下来,非压得他粉身碎骨不可。
短短的时间,他好像苍老了好几岁,忽然振臂大笑,苍凉的笑声在人们头顶盘旋,久久不绝
哇!
一口老血喷出,溅满了整个前胸,他佝偻着身子,呼呼直喘。
徐芳华冷笑:“司马风云,你看看你现在这副德性,好像条丧家狗。唉,我真替你可悲。”
司马风云面色惨白的道,“贱货,你赢了。我常说做别的都犯错,可混这行的不行,犯一个错就永世不能翻身。我的错就是瞎了眼看错了你,正所谓成王败寇,我司马风云认了,动手吧!”
这时,丁香也被几个保镖用枪逼在场边,她强挣了挣:“婊子,放了我父亲,我情愿替他死!”
徐芳华拍了拍手:“你们还真是父女情深,我好感动,别着急,等事情办完了我一定送你们父女一起上西天。”
徐芳华高高而立,迎着海风,望着迷蒙中的海岸码头,胜利的彼岸就在不远处:“你们都看到了吧,风云号正驶向码头,码头上全都是我的人。现在风云会由我执掌,愿意归顺风云会的,就给我在盟单上签字留名,否则会怎么样就不用我说了吧。”
好毒的女人!
螳螂捕蝉黄雀在后,整个计划环环相扣,天衣无缝。
第一步,内有丧尸,外有沈东泽,有了里应外合的基础。
第二步,将计就计,利用司马风云想要鲸吞龙都的时机,一举扳倒司马风云,夺了风云会,更重要的是逼迫各帮派归顺。
第三步,制造司马风云和各帮派闹翻火拼的假象,既干掉司马风云,又干掉那些不听话的帮派老大,让自己名正言顺的成为风云会新一任会长。
第四步,以烟雨堂之名,强势入主龙都,成为龙都黑道新一任坐馆。
自此,龙都黑道全都纳入她一个人掌中。
看到这儿,连叶承欢都不能不佩服这个女人了,她只是巧妙的利用了几个男人,自己不费吹灰之力就达成目的,这一石好几鸟的办法亏她是怎么想出来的。
怪不得历史上那么多女人专权的例子,千万别小看女人,只有女人才是这个世界最可怕的动物!
在场的人们就算一百个不情愿,但看今天的架势,要是不签字,谁也别想活着离开。
但还是有几个愣头青不服,不知谁冒出一声:“咱们好歹也是社团大哥,怎么能听她的加入风云会,给那个女人做马前卒,那我们成什么了!咱们这么多人还怕不成,要死要活,反正今天拼了!”
人群里一阵骚乱,好多人都憋着股火,被这么一煽动,都摆出拼命的架势,朝这边涌来。
丧尸二话不说,从一个保镖手里拿起把汤姆逊微冲,对着人群就是一通怒射。
哒哒哒哒
枪机撞击底火的声响,水连珠似的清脆,子弹四处飞射,狂虐,冲撞,在人群里扬起道道血剑。
抛洒的鲜血,被撕扯的人体器官,狂乱的叫喊,杂沓的脚步,密密麻麻裹成一团。
乱!
直到变成空仓挂机的声响,枪声才停下,甲板上铺了厚厚一层血浆,慢慢溢出甲板边缘,当然,还有密布的弹眼和层层叠叠的尸体。
该死的不该死的都死了,剩下的都是不想死的。
接下来,人们乖乖的在盟单上签字。
徐芳华看着司马风云道:“老家伙,我刚才没杀你,就是为了让你亲眼看着我这个婊子是怎么一统江湖的。还有件事必须告诉你,其实派人暗杀丁香的不是别人,是我。原因很简单,她是我的绊脚石,虽然她侥幸没死,好在也没妨碍我的计划。”
司马风云闭着眼睛,一句话没有,到现在他除了等死还能说什么。
叶承欢念头一转,忽然觉得事情似乎并不如看起来那么简单。
平时一步不离他左右的几个保镖今天没在,未免有点蹊跷吧。
在场的保镖全都挂着金堂堂徽,其他的人都到哪儿去了?
还有木水火三堂的堂主,从头到尾都站在哪儿一点反应没有,也看不出他们是谁的人。
还有,司马风云一副任人宰割的样子,一点不像他的风格。
最关键的是,徐芳华今天安排的一切是不是有点太顺利了。
难道
叶承欢明白了点些什么,人老精鬼老灵,这老家伙才是真正的苦情派演技大师。
有些东西是可以冲昏头脑的,现在的徐芳华又何尝不像刚才的司马风云呢,其实稍微动动脑筋就能想到的事,却被她完全无视了。
“司马风云,我可是将情义的女人,看在你救过我的份上,临死前再给你点时间,说说遗言吧。”满脸兴奋的光彩,嘴角则全是鄙视。
司马风云颓然看了看丁香,最后落在叶承欢身上,“我死没关系,这条命早在十五年前就不是我的了。只求你放过我女儿和姓叶的小子”
他居然用了个“求”字,可是过去他常说的一句是“求人不如求己,我命由我不由天”,多豪迈的气概,多桀骜的胸怀!
“你求我?哈哈哈哈哈”徐芳华笑的无比灿烂,一口小白牙在阳光下泛着点点亮光。她的目的达到了,**也得到空前满足,过去想都不敢想的事居然就这么发生了。
止了笑声,她的语气立刻阴冷下来:“司马风云,你什么时候变得这么没骨气了,居然肯低头求我,我求你别打我的时候,你有没有听过?”
司马风云从她的神色里看出答案,忽然攥紧拳头:“徐芳华,你真要把事情做绝么!”
徐芳华冷哼一声,“那也是和你学的,做绝的不是我,是时势,你不是常给我讲李世民玄武门之变的故事么,你还常说‘一将功成万骨枯’,古往今来做大事的人没一个不是心狠手辣的。”
司马风云脸上瞬息万变,半晌终于泄了气,拳头也松了,忽然冒出一句:“姓叶的,你女人有危险,我看你能装多久。”
老狐狸就是老狐狸,节骨眼上把包袱甩给别人,叶承欢咳了声:“原来你也看出来了。”
司马风云扬起嘴角,呵呵一笑:“其实你早看出我看出来了。”
一旁的徐芳华、丧尸以及众人听着两人一问一答古怪的交谈,都皱起眉头来,可眼下的情境,难道那老家伙还有什么法子么?
“哼,我看你们是真的不想活了。”徐芳华魅惑的脸上露出一丝狠厉,“司马风云,你的招数我是见多了,别以为这样能唬住人,既然你没什么遗言要说,那我就送你升天。”
她刚要下令,叶承欢不冷不热的冒出一句:“我还以为你很聪明,原来也是个蠢货。”
徐芳华厉色一闪,“你说什么!”
“船已经靠岸了。”叶承欢淡淡道。
徐芳华压抑着内心的兴奋,“岸上都是我的人,你们想不死都难。”
叶承欢扬了扬眉毛:“你确定岸上都是你的人么?”
徐芳华眼里闪过一丝惊疑,场上的许多人都感觉到几分异样。
徐芳华和丧尸互相看了一眼,都从对方眼里读到了惊骇之色,不约而同的看向岸边
从甲板到码头,几十米的距离间,隔着浓浓水雾,但还是能清楚的看到,岸上密密麻麻一片黑,上百刀手全都穿着黑色中山装,表情冷漠的在岸边肃立。
根本不是什么沈东泽的援兵,而是风云会的马仔!
顷刻间,情势突转直下。
不仅是徐芳华跟丧尸面色瞬间煞白,难以置信,所有的帮会大哥,好似被人扼住脖子一般,呼吸都收紧了。
叶承欢对司马风云抛了个散漫的眼神,两个心照不宣的男人,此刻,彼此都笑了。
第172节 第172章 骨血
叶承欢看得一点没错,以司马风云几十年的打拼,没点头脑和手段,恐怕早就横尸街头了。
这盘棋下到现在,眼看着一盘死局,就因为精妙的一步,全盘逆转。
姜还是老的辣!
姓孙的再有本事也逃不过如来哥哥的法掌。
现在他明白,为什么当初司马风云能一手建立龙都最大的黑社会社团黑金会,在折戟沉沙后又在短短十年内东山再起,这种人可怕之处就在于,不是他适合这行,而是本身就是为这行生的。
龙都那些个大大小小帮会大哥,在他面前,简直都是屁!
徐芳华死灰着脸,连连后退,“这不可能,这绝对不可能!沈东泽呢,你给我出来!”
“别浪费嗓子,那小子比猴还精,一看势头不妙早跑了。”叶承欢道。
“你怎么知道?”
“你们刚才的对话,一字不落我都听见了。傻瓜都看得出来,沈东泽根本不信你这个玩火的女人能干成,更不信司马风云能败在你手上,所以暗地里早就向司马风云买好去了。徐芳华,你还说别人自作聪明,我看你才是,你自以为能掌握一切,可你偏偏把赌注压在沈东泽身上,你不输谁输。还有,你和丧尸都是司马风云最亲近的人,没人比他更了解你们,风云会经营多年,到处都是他的耳目,你和丧尸暗地里搞破鞋他会不知道?唉,你要是找个奶油小生还能理解,偏偏找丧尸这种人,长得丑也就算了,还是个榆木疙瘩,除了宰人根本不懂用脑子。你以为靠他就能买通风云会所有人么,起码有几个就不会。”他对木水火三位堂主努努嘴:“喂,说你们呢,别装13了。”
三位堂主脸色一变,全都抽出手枪,对准徐芳华和丧尸。
司马风云眯着眼,暗暗惊叹,全盘计划只有他自己清楚,叶承欢怎么一板一眼都猜对了,就好像这些事都他都经历过似的!
他拍了拍手,“叶承欢,真有你的。没错,你说的都对。这个婊子是什么人我最清楚,她想参与帮会事务已经不是一两天了。自从来到龙都,她对我加倍殷勤,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