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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神总裁爱上我-第21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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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搞得,还有新民居建设项目,还有新港码头,要是没有那些个政绩,他能在官场上走多远呢。当然,还有我们给你个人的好处,你永远也想不到加起来有多少。”
    “你们沈家不也是靠着我父亲的支持才能做到龙都第一大地产商么。”
    “哈哈,没错,一点儿没错,不愧是楚雄的女儿,说话一阵见血。自古以来,一个官员要想干出一番政绩,没有商人的支持是不行的,相反的,一个商人要是没有官员支持也不可能做大做强。官和商是天生的事业伙伴,这一点楚雄比你要明白的多。别以为你父亲是个有情有义的人,其实他比谁都狠,都毒,只要有人妨碍了他的利益,他就会毫不留情的一脚踢开。他要真是个好父亲,他会不顾你的反对把你嫁给我么,他要真把你当女儿,会在我们结婚当天就抓走你的丈夫么,过河拆桥,兔死狗烹,这种事才是他的拿手好戏。”
    “我不管你说什么,他再怎么样也是我父亲,这一点改变不了。你说的没错,我一点都不喜欢你,你不是也一样么,你心里早就有别人了。”
    沈东泽眉梢一紧:“对!我心里早就有别人了,我过去现在和将来心里只有一个女人,她就是林佩珊!”
    他很快又变得颓然,长长叹了口气:“可惜啊,她不喜欢我,还三番五次的设计害我,今天我就刚好着了她的道。”
    “那你一定很恨她吧?”
    沈东泽无力的摇头:“不恨,一点儿都不恨,我恨所有人,甚至恨我自己,可偏偏对她恨不起来。”
    楚文轩不屑的道:“真不想你这样腹黑心肠的人也有真心喜欢的女人。”
    沈东泽哈哈大笑:“好,骂得好。就冲你这一骂,我敬你一杯。”
    说着他又满满的喝了一杯,他从来没像今天喝过这么多酒,渐渐地觉得头重脚轻,舌头发直,说话也不利索了,平时的那点小内涵、小城府,全都被酒精给蒸发掉了。
    “你一方面喜欢林佩珊,另一方面又拆她的台,你不觉得自己很矛盾么?”
    “林佩珊那个女人可不是轻易就能驯服的,要想让她死心塌地的爱上我,就必须彻底打败她!”
    “恐怕是你自己的幻想吧,你打败她只能让她更恨你、更讨厌你!”
    啪!
    沈东泽把手里的酒杯摔个粉碎,“楚文轩,你有什么资格教训我,你以为你就那么清白么,我早知道你喜欢叶承欢,所以咱俩半斤八两,痴男怨女,天生一对。哈哈”
    楚文轩脸色一变,“沈东泽,你这个畜生!你就不怕叶承欢早晚有天杀了你!”
    沈东泽仰面大笑:“你真以为他天下无敌么,就算是那样,现在他的女人丁香在我手里,那才是我的王牌。很快我就要用那个女人做诱饵,把叶承欢干掉,然后再对付林佩珊。”
    楚文轩吃了一惊,目光低回着略有所思。
    沈东泽淫笑着过来,“你不是喜欢叶承欢么,可你现在是我的女人,今晚我要狠狠上你,报复叶承欢,报复楚雄,以后把你变成我的性奴,专门找一些满身臭汗的挖煤工人和乞丐来上你,干完了我就把这些视频都发到网上去,让堂堂的楚市长好好欣赏她女儿是怎么被人蹂躏的,我呢,照样去外面找女人,找乐子,照样千方百计获得林佩珊的芳心,我让你守一辈子活寡,一辈子活在痛苦中,等将来把林佩珊搞到手,我还要当着你的面上她!”
    看着男人一脸邪淫的样子,楚文轩怕极了,一点点挪到床角,“你别过来,你别过来”
    沈东泽一边过去一边解开领带,脱掉衬衫,露出一身饱满遒劲的肌肉,脸上挂着狰狞,一个箭步冲过去,楚文轩恰好向旁一闪,男人酒醉眼神发花,这一下扑了个空。
    楚文轩缩在墙角,“你再过来,我我就喊人了”
    “喊人?哈哈这是沈家,不是你们楚家,何况你现在是我的女人,我想怎么玩就怎么玩,就算你喊破嗓子也没人理会。”沈东泽又一扑,没想到又扑了个空。
    他微微一楞,一转身,发现楚文轩已经到了房间另一头,一身红装已经忽然不见了,上身明黄色线衫,下身蓝色牛仔短裤,一双红色运动鞋,齐眉的中长发下明媚皓齿,灵动有神,眉眼间还是楚文轩的样子,可整个人的气质全都变了,好像一眨眼的功夫变成一位清纯可爱的邻家女生。
    沈东泽揉揉眼睛,却怎么也瞧不清楚,“你你怎么变样了?”
    女人背着手,人比花娇的站在那里,露齿一笑:“沈东泽,你真以为自己很聪明么,连是不是新娘子都认不出,我看你应该叫天下第一大笨蛋才对。”
    沈东泽有种被愚弄的感觉,他一向自以为是,决不允许被人愚弄,不由得攥紧了拳头,黑沉沉的道:“你不是楚文轩?到底是谁!”
    女孩指着自己鼻子,“我是楚文轩的孪生妹妹楚云轩。”
    “为什么要冒充她?”
    “说你笨你还真是笨啊,这么简单的道理都不明白么,她一点儿都不喜欢你,更不想嫁给你,所以很早之前她就离家出走了,我为了让她顺利离开,才假扮成她的样子,骗过了你们这些大笨蛋。”

第278节 第278章 暮光之城
    沈东泽脸上的肉一阵抽搐,“我不管你是楚文轩还是楚云轩,总之嫁给我就是我的女人,今晚我先上你,等以后找到你姐姐之后再上她。我沈东泽什么样的女人都玩过,还没玩过双胞胎姐妹花,想想就让人沸腾。”
    楚云轩依旧挂着灿然如花的笑容:“好啊,只要你能打过我,我就让你那个”
    这个女孩虽然不是楚文轩,但清纯可爱别有一番风味,那双灵动的大眼睛勾的男人欲火难耐,他慢慢抽出皮带,在手里啪啪的抖了抖,“原来你喜欢被虐,正好合我的胃口,我先打你再上你,非干得你求饶不可。”
    一道线影抽过去,又陡然凝固。
    沈东泽怔住,模模糊糊中只见女人脸上还挂着明媚的笑意,一只手握着皮带的一头,一副混若无事的样子。
    楚云轩素腕一翻,一股潮汐般的力量陡然传来,沈东泽的胳膊拧成麻花,扑通,一条腿硬生生跪了下去,疼的他哎呦一声,皮带也到了对方手里。
    楚云轩也把皮带抖了抖,淡淡笑着,“沈东泽,今天你落到我手里算你倒霉,幸好我姐姐没嫁给你,也没人愿意嫁给你这种蛇蝎小人。今天我要替那些被你残害过的女人好好教育一下你。”
    刷!
    一道暗黑的鞭影印在沈东泽的瞳孔上,他的酒一下就醒了大半,瞪大眼睛,仿佛看到死神正张开双翼,猎猎的扑向自己!
    皇庭食府?
    叶承欢瞧着手里的名片,上面写的正是“皇庭食府”四个字,隔着车窗望了望外面不起眼的小街道,对出租车司机道,“司机师傅,你确定皇庭食府就在这里么?”
    司机信誓旦旦的道:“我跑了十几年出租车,别的不敢说,龙都每个犄角旮旯都走遍了,下了车斜对角就是你要去的地方。”
    叶承欢有点儿纳闷,罗斯柴尔德家族请客,怎么也得是全龙都最奢华的酒店吧,光听名字“皇庭食府”,一派皇家风范,多气派,多豪华!出租车怎么把自己带到这么个鸟不生蛋的地方!
    他半信半疑的下了车,刚想再问一句,司机一脚油门,出租车一溜烟儿跑没了。
    旁边传来一通狗叫,叶承欢一回身,就见几条野狗正在路边的垃圾堆里刨食。
    他自嘲的一笑,径直来到斜对面的一排大排档前。
    虽然已是深秋,可这里依旧是一派热火朝天的气氛。
    门口一盏盏大灯泡,把四下里照得一片亮堂堂,好多汉子有的赤着膊,有的穿着背心,踩着拖鞋,三三两两的围在桌前,一边大说大笑一边喝着啤酒,旁边砌着土灶台,一身油污的大师傅把黑黪黪的炒锅耍的上下翻飞,空气里立刻弥漫起爆炒虾仁的香味。
    叶承欢咽了咽喉咙,一抬头就看到熏黑的牌子上写着“皇庭食府”四个大字。
    他不甘的扯过一个端菜的师傅,“哥们儿,问一下,这里就是皇庭食府么?”
    那人翻翻怪眼:“你认字么,没看到牌子上写的什么。”
    这下毫无怀疑了,这里就是威廉请客的地方,只不过“皇庭食府”这个名字是否有点坑爹呢?
    叶承欢径直穿过那些横七竖八的桌子进到里面,一股子油烟味呛得人睁不开眼,推开所谓“雅间”的门,还没看清楚里面的状况,斜刺里冲过一道暗香,一个女人八爪鱼似的攀住他的身子,伸出闪亮雪白的獠牙,一口咬住他的耳朵,咬得他一呲牙。
    叶承欢是饶人的么,管她是谁呢,马上还以颜色,一口咬到对方又香又嫩的脸蛋上,给她留了两排清晰的小齿印。
    女孩子嘤咛一声,用肉肉的小手背去揩脸上的口水,嘟着小嘴,用一口流利的德语道:“霍尔德哥哥,你好淫邪啊,总是喜欢欺负我。”
    叶承欢看着她那张明媚的小脸,无语的耸耸肩:“咱们到底谁喜欢欺负谁啊,索菲亚小妹妹。”
    威廉在大胡子管家的陪同下款款而来,脸上永远都挂着淡淡的忧郁样子,微微鞠躬道:“北风之神,我代表罗斯柴尔德家族全体成员向尊贵的您,表示我们最诚挚的问候。”
    说话的同时,还用严厉的眼神制止顽皮的妹妹。
    索菲亚扮个鬼脸,拉住叶承欢的胳膊,样子十分亲昵。
    叶承欢皱了皱眉:“索菲亚,我记得上次见面是很久以前的事了,怎么你还是十六七岁的样子?”
    “你猜。”索菲亚神秘兮兮的笑道。
    叶承欢二话没说,撩起女孩的秀发,看到雪白的脖颈上赫然印着四个整齐的红色圆点,脸上闪过一丝明悟,“你已经接受初拥了么?”
    女孩闪着清澈的蓝眼睛,几分羞涩的点了点头。
    叶承欢忽然一把抓起威廉的衣领,提起他上半身,就好像提着一只瘦巴巴的病猫,眼睛里闪着血光之灾,一字字道:“她才只有十六岁,你们居然就对她施洗,你们还是不是人!”
    威廉一点儿都没反抗,脸上的忧郁更浓了:“北风之神,你好像忘了,在我们高贵的蓝血贵族里,十六岁就已是成年了。”
    叶承欢叹口气,这才放开他,还展了展他的衣服,对索菲亚道:“你是自愿接受初拥的么?”
    索菲亚很坚定的道:“嗯,霍尔德哥哥,我向仁慈的您发誓,我是自愿的,毕竟我的身体里流淌的是罗斯柴尔德家的血。经过施礼的人容貌和身体会永远保持在施洗的年龄,这就是我还是十六岁的原因。”
    叶承欢感叹一声,“那么久不见,你们罗斯柴尔德家族还是那么臭屁。”
    威廉的忧郁气质里终于多了几分自傲,用优雅的手势道:“用最华丽的语言来描述我们种族是最好不过的了,我们在月光的照射下显现出最完美的脸庞与身姿,我们拥有贵族的气质;永恒的岁月对于我们来说就是一生;黑夜给了我们不同颜色的眼睛;我们却用它们寻找鲜艳的血。
    我们肌肤冰冷碰触时好似触摸冰块一样,我们洁白的牙是我们的利器,一切在我们的白牙之下都会显得脆弱无比。我们天生神力,蚂蚁可以搬动他们自身5倍的重的物体,我们亦然可以甚至比那更强。
    我们的强大是基于我们存在的时间所定义的,基于时间越长那么我们的能力也就越强大。
    当我渴望鲜血时,我会失去人类的意志进入暴走状态。我即使痛恨着我的血统,即使不想伤害人类,可是,还是无法阻止自己嗜血的本性。这已经不再只是对血液的渴求,虽说血液是所有生命**的官能化身。但是,最蛊惑的感受就在於吸血那一刻的缠绵:吸饮、杀戮、华美的心脏*舞蹈。当猎物软化溃倒时,我觉得自己仿佛饱满起来。我所咀嚼下的死亡,在我迷醉恍惚的瞬间,好像燃烧得和生命等量齐观。”
    叶承欢不耐烦的摆摆手:“好了好了,别再拿你讨厌的吸血鬼之歌来炫耀了。”
    “不,北风之神先生,我必须再次声明,我们不是一般的吸血鬼,我们是吸血鬼中高贵的蓝血贵族,尽管我们喜欢在夜晚出来散步,但我们同样不惧怕阳光。”威廉固执的解释,似乎叶承欢要不承认他们家族的高贵血统,他就要一直啰嗦下去,直到对方被他啰嗦得毁掉三观和大脑为止。
    叶承欢眨眨眼睛,“你说完了没有?”
    威廉讷讷的道:“说完了。”
    “咱能吃饭了吗?”
    “当然,当然。”
    叶承欢瞧着桌上几样寒酸的饭菜,皱了皱眉头,“威廉啊,这就是你请我吃的东西?”
    威廉讶道:“怎么了,我的神,是不是太奢侈了?”
    叶承欢一阵无语:“咱好歹也是被英王册封过的伯爵,好歹也是罗斯柴尔德家族的家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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