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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魔,你们带给了我什么?”叶承欢对着通话器说道。
“尸体。”红魔笃定的回答。
“我们是不是该下去了?”伊万以为可以大打一仗,没想到连打一炮的功夫都不到,一切就这么草草了事了。
“当然要下去,只不过不是现在。”
伊万不解。
“我们要等到敌人的援军赶到。在那之前,就一直在这里呆着。”
呆在这上面可不好受,冷风像小刀子似的刮脸,叶承欢倒是没什么,可伊万没过多久就有点儿打颤。
偷眼看到叶承欢镇定自若的样子,心里也不免发出疑问,难道他没有人类的思绪吗?
他掏出烟卷,把一支烟塞进嘴里,刚要点上就被叶承欢伸手夺去,“狙击手在出任务的时候不能抽烟,除非你想把自己变成敌人的靶子!”
伊万应该能想到这点的,可今天他第一次上战场,连脑子都不是自己的。
“实在忍不住的话就尝尝这个。”叶承欢明白伊万的感受,第一次上战场的人总是喜欢在战斗之后做各种事缓解一下自己,比如下面那几个奇葩,有的必须狠狠来次活塞运动,有的喜欢大吃一顿,有的会大醉一场,像红魔那个混蛋的爱好则比较新奇,他在杀了人之后总要去教堂礼拜一下,或是按着圣经说自己是无辜的。
所以他可以理解伊万为什么会在这个时候想要抽烟。
他拿出一个棉纸包装的东西,整个放到嘴里嚼了起来。
“这是什么?”伊万接过来不知道是什么东东。
“口嚼烟草。”
“烟草还可以口嚼?”
“在美国早期扩荒时代,万宝路卷烟还没发明或只是女人化妆盒里的一个饰物的时候,驰骋在西部狂野的牛仔们抽烟一般是自制的卷烟或烟斗填塞烟丝点燃吸食,但牛仔们经常要风餐露宿,遇到狂风大雨一顶破旧的毡布帐篷生火取暖都非易事,如果要点燃极易受潮又易熄灭的烟丝就更加困难了。
于是有人就发明一种由烟丝压制成的烟块,需要时放入口中一块咀嚼,以替代食用烟草时需用火的不便,由于其简单实际,一时在整个西部形成风尚。
这种东西有点像口香糖,但由于含有烟草成分,有烟瘾的人嚼一嚼它就能获取尼古丁。由于在咀嚼它的时候不会产生二手烟,因此,口嚼香烟在公共场合不被禁止。
不过这种产品目前只有在瑞典可以合法买卖,在欧盟其它国家并不允许销售。
所以,这东西才是真正的牛仔装备。”叶承欢最后打趣道。
伊万放在嘴里嚼了嚼,只能拿这不冒烟的东西当口香糖,让僵硬的面部肌肉活动一下,虽然这东西的味道不敢恭维,但至少聊胜于无吧。
“为什么要加入黑暗风暴?”叶承欢问道。
这句话触动到了伊万敏感的神经,他的脸色有些难看:“当年我刚刚被间谍部门招募的时候,我以为自己是那个国家最有价值的人,做的是最有前途的工作。可是不久之后,我就发现自己错了,从事那样一份工作让我更容易接触到许多别人看不到的黑暗面。
什么是特工?特工就是要学会怎么去欺骗别人。
起初,我天真的以为,为了国家利益,我可以违背自己的良心和一个基督教徒的信仰去欺骗任何人。
我接受了上级部门一次又一次的任务,我游走在欧洲和亚洲各国,身份从商人到赌徒再到军火贩子,做过慈善家,也扮演过暴徒,在一次次的欺骗中,我为我的国家提供了一份份情报,虽然我不知道这些情报的价值有多少,但我坚信它们对国家利益是有用的。
可是在执行一次暗杀任务时,我偶然发现我被我暗杀的人居然是我上司的情敌,其实这个任务和国家利益根本没有任何关系,我被人当成了一件报复工具。”
第646章 伟大的信仰
第646章伟大的信仰
在我坚决抵制了那次任务之后,我遭到了那个上司的报复,他绑架了我的家人,在我不肯就范的情况下杀掉了我的父母,强。暴了我只有十七岁的妹妹,然后通过人口贩子把她卖到了美洲,至今下落不明。
他还派了很多特工对我进行无休止的追杀,我当时的情况简直糟透了。
基督在上,我一次次的躲过了追杀,在东奔西跑中,利用我从前积累下来的关系网联系上了一位俄军方高层,事实上那个家伙并不值得信任,但我之所以找他帮忙只有一个原因,他是那个混蛋的政敌。
尽管如此,我一点儿都不确定他会不会给我提供保护,我知道自己悲惨的遭遇并不能引起一个政客的同情,但我宁愿去赌一把。
还好,他为我提供了政治保护,并且利用我提供的一系列证据最终搞垮了我的仇人,终结了他的政治生命。
我重新恢复自由,而且又回到了自己的工作岗位,不仅得到政府的表彰,还得到了升迁。
但是说心里话,我对这份工作已经厌倦极了,可我也知道,我不能退下来,一旦我退下来就意味着我对那个将军失去了价值,我的结果一定会比那个混蛋更惨,因为我只是一个无足轻重的小人物,而且我知道了很多我不该知道的事。
在这样行尸走肉的生活中,我失去了目标,失去了方向,经历了更多的谎言和欺骗。
魁首,毫不夸张的说,从一开始我是用自己的全部热情和生命去热爱我的国家,可是渐渐的我发现,我被我的国家抛弃了,我被我的祖国抛弃了,我所做的一切不过给自己换来一个悲惨的结局。
直到有一次,我遇到了普罗米修斯先生,那个睿智而又像是父亲的老人,他让我相信,生活是可以改变的,哪怕是从一种糟糕的生活变成另外一种更糟的生活,至少我愿意接受这样的改变。”
叶承欢深有感触的回味着他的话,每一个加入黑暗风暴的人都有自己的理由,有的简单到只是为了玩命赚钱,有的则像涉及人类最高信仰。
加入黑暗风暴的理由没有高级和低级区分,雇佣兵这个行业就决定了这是一项高风险高回报的职业,用自己的命换钱至少比一些投机商要好得多。
“我无法告诉你,你的选择是对还是错,现在我只能说,假如咱们举个例子,你是为了加入某国国籍才变成佣兵的,那么我有必要告诉你,这里没有国籍,外籍兵团允许你是偷渡客,允许你冲着国籍而来,允许你曾经有过犯罪记录,慷慨为你提供食宿、高额保险、每月一万美金的薪水与每年一个月的带薪休假,但绝不允许你在这里混日子。”
“我明白。”
“还有,我必须要问你,你对军队了解多少?陆军?海军?空军?这大概是平常人对军队最普通的划分:海陆空。
再多了解的也不外乎是那几类部队。
那么,你对雇佣兵又了解多少?
我告诉你,黑暗风暴不是天堂,雇佣兵和政府军一样甚至每次战斗所面临的情况比一般的特种部队都要恶劣,他们顶着四面八方的压力,还要担心被老板抛弃的危险,他们是家庭的顶梁柱,他们为了养家而去卖命,但是,他们却没有也不可能受到《日内瓦公约》的保护!
一听到这个词大多人都会憎恶到极点,雇佣兵,一群为钱卖命的疯子!没有信仰,没有人性的杀人狂!
不错,他们为钱卖命,可你知道为什么吗?
他们为什么去做廉价的杀手?
因为国家抛弃了他们!
他们之中大多数都是特种兵退役后的战士,因为他们天生就是战士,所以他们不能和常人一样去过安稳幸福的生活,从而继续自己的军旅生活,有的甚至因为为国家卖命的‘杀人’而得上了战争后遗症!
他们也有家庭,也有老婆孩子,也要养家。在部队是有国家照顾,退役了谁管?他们只有战斗的本领,所以只能走上雇佣兵的道路,为了养活老婆孩子去当雇佣兵。
是的,他们没有为国家而战的信仰,那是因为国家不管他们!国家抛弃了他们!但他们有信仰。
他们的信仰就是人类最基本的目的————生存!
人类最基本的目的就是生存,即使他们在为杀人活着,可比起你在社会之中的勾心斗角、让人痛不欲生的杀人手法仁慈多了!
至少,雇佣兵让人死去的时候没有折磨,死的痛快。”
伊万被对方无比真诚的话语打动,这个连亲人死去都没有流一滴眼泪的家伙,眼睛在此刻却有点儿酸胀,“我懂,谢谢您告诉我这些。”
两人的距离感拉近了很多,伊万没有想到的是,这个在他心目中神一样的魁首比想象中更容易接近。
沉默了一会儿后,伊万思索着问道:“我可不可以问一句,您当初为什么要走这一行?”
这个不经意的问题却揪住了叶承欢心头一根敏感的神经,他没有说话,似乎是生怕面部肌肉的牵动让心底的情绪迸发出来。
“我是不是说错什么了?”伊万看出了他的不对劲,赶忙想圆场却被对方伸出的手势阻止了。
过了半晌,叶承欢才道:“伊万,你猜我多大年龄了?”
“您不好猜您看起来很年轻,应该比我的年龄要小,可是您给我的感觉却成熟得多。”伊万被他刚才的样子吓到了,语言表达也有了些障碍。
“呵呵。”叶承欢无声的笑著。
“我猜错了?”
“你说的没错。”叶承欢摸了摸自己的脸庞,心里涌出几分感叹,是呀,算起来也不过二十几岁,可是内心却已经布满了年轮。
伊万沉默了,他觉得在猜不透对方心里想些什么的时候,现在自己最该做的就是沉默。
他绞尽心思也想不到,为什么在一张二十岁的外表下却有一颗六十岁的心脏!
“伙计,听我说,不管你来做雇佣兵是为了什么伟大的理由,如果有机会扔掉手里的枪,绝对不要犹豫!”说到这里,他扭过头看着伊万的双眼,一字字的强调:“相信我!”
“我”伊万想说什么,却被他再次阻止了。
“战场是黑暗的地狱,也许你感觉不到战争残忍,甚至没多少士兵经历到那个程度。但,相信我,当你触摸它的时候,也意味着你没有了退路。”说罢,他拿起无线电对远处的红魔他们问道:“有没有援兵的迹象?”
“连个鬼影都没有,还有,我们已经把这里做了遍清理,保证没有任何危险。”红魔呆在下面炼油厂隐蔽处的车旁也挺奇怪,难道想让我们呆在这里守上一两个月么。
“再等等吧!”叶承欢无奈的应道,虽然心中着急上火,可是却没办法,为了保证万无一失他必须再等一段时间。
把头盔的成像器接到瞄准仪的输出端上,这样的话,只要把枪架好就行,不用凑近,躺在地上便可以借由护目镜的显示屏透过瞄准器监视目标区域。
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叶承欢没有挪过地方,可没有受过这种训练的伊万却有点受不了。
叶承欢看了看表,过去了这么久都没有援兵到来,他不能再等下去了,今天注定不会是个平静的夜晚。
伊万如蒙大赦的站起身,全身都麻麻的没了知觉,他活动好了才跟着叶承欢下了油罐。
和红魔他们会合后,叶承欢让眼镜蛇跟虎鲨分别守住厂子的前后大门,防止援兵突然赶到会给他们一个措手不及。
他带着剩下的人则按照黑洞提供的地图开始寻找地下长城的入口。
他们摸到了厂区后面的一个小门,从那里出去则来到了一片丛林地带。
经过卫星定位和经纬度测试,可以断定入口就在这片区域,只不过这里到处都是树木,脚下是厚厚的落叶和积雪,就算有入口也一定经过了伪装处理,找起来谈何容易。
正在搜索的时候,沙暴那家伙忽然抽风似的甩出匕首,害得其他人的神经紧张起来,下意识的举起枪,结果看见沙暴若无其事的向一边的草丛里走去。
他在草丛里扒拉了一会,提起一只血淋淋的野兔回来。
野兔的皮毛灰黑色,被匕首刺穿兀自不死,还在拼命乱刨乱蹬,不知是他有意瞄准的还是无意碰上的。
伊万咂了咂舌头,他可是根本就没有注意到这只在草丛里跳跃的野味,就算看到了开枪都未必能打得着,更别说用甩刀,沙暴这家伙的反应和刀法让人感叹。
大家围了上来,经过这么长时间肚子都饿了,搜索入口不是一时半会儿的事,倒不如先填饱了肚子,接下来的活儿还多着呢。
沙暴抽出军刀,三下五除二把野兔剥了皮,动作之娴熟,让伊万觉得他以前不是干过屠夫,就是干过厨子。
生火是禁忌,他们只能选择生吃或者不吃,伊万本想不吃,怎么说自己也是混过上流社会的特工,怎么能过茹毛饮血的原始生活?但是想着接下来还有很多事要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