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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欲成魔之东北乔四 作者:猪八公子-第16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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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交叉路口,四通八达,而且每条路都通向一个出口。如果他想逃跑,相信没有人能拦的住他。但是,他为什么要跑呢?生与死对他而言,已经毫无意义,他留着这条命,就是为了替B报仇的。既然敌人送上门来,哪有不收下的道理。至于他的身体,他常年过着刀头舔血的血腥生活,身体恢复能力极强。通过一天的休养,他的体力已经基本恢复,伤口也经过了包扎处理,都是些皮外伤,没有什么大碍。既然敌人已经追上,正好活动下筋骨,顺便弄点枪械弹药。蛇有蛇道,鼠有鼠路。若是在俄罗斯,A根本不怕没地方躲藏,没有枪支弹药可用。因为那是他的地盘,仅他藏身的地方,就有大量枪械弹药,甚至火箭筒手榴弹都多不胜数。可这是东北哈尔滨,一个黄皮肤黑头发遍布,完全陌生的地方,他在这里,是个地地道道的外国人,只要出现在人多的地方,就会被发现,更别说联系卖家,买些军火了。当然,想要找一处安全隐蔽的地方,和大量的军火,也不是没有办法,他可以直接找接头人给他安排。可他不是刚出道的雏鸟,深知过河拆桥的道理。任务一旦进行,不管成功与否,雇佣方最想做的就是杀人灭口。因为任务若是成功,杀手就没有了用处,留着就是祸害。任务若是失败,那杀手的处境危险,一旦落网,有可能会把雇佣方牵扯进来。这不是疑神疑鬼,而是真实的杀手写实,既然是暗杀,那就说明雇佣方害怕目标,或有把柄在目标手上。不然,何苦花钱找杀手呢。A明白,多疑的人不会开心的,可他宁可多疑一点,也不想因为疏忽大意,命丧黄泉。
  散发寒光的匕首,森森冒着寒气。A抽出匕首,把它咬在口中,快速闪到一条岔道内,奔跑一阵后,干净利落的爬上了防空洞的顶墙上。人无远虑必有近忧,这一段路,是他早就提前观察确定好的逃跑路线。顶墙上有一些突出的石头,和供攀爬的铁质把手。把手虽然已经生锈,可勉强还能支撑一个人的重量。有了这些把手,他就可以和蝙蝠人一样,来去自如,将自己隐藏起来,无论谁想要杀他,都要付出代价。
  时间,往往可以决定一个人的命运,世上最不珍贵的是时间,最珍贵的也是时间。野熊、癞子三、掏蛇仔一党亡命徒,气势汹汹的疯狂前进,瞬间即来到了A刚才休息的地方。野熊蹲下身用手指头捏了捏熄灭的木条说道:“他就在这附近,跑不远,杀了他”
  木条显然刚熄灭没多久,还有一丝温度,野熊狰狞的右手拿刀,左手拿枪,等待癞子三指出追赶的方向。可是这次,癞子三的宝贝老鼠,失去了作用。老鼠毕竟是靠嗅觉追踪猎物,而A硬是在一天之内,仔细观察了所有的岔路,所以,每条岔路上都留下了他大量的气味,两只老鼠嗅来嗅去,一会往东一会往西,显然一时半会,很难分析出具体走哪条路。可在野熊一党亡命徒的眼中,A是只会逃跑,决不可能应战的。二十多人追杀一人,不跑的要么是疯子,要么是傻子,既然如此,那不赶快追还等什么。
  “没时间了,我们三人,一人带领一队人马,往一条岔路上追,发现目标就开枪,听到枪声,另两队立刻靠拢。记得我们的约定,谁先杀死目标,谁就是大哥,你们先选,愿赌服输”野熊一向有指挥才能,颇具大将风范。他的安排,总的来说,是没错的。可是,生与死,胜与败,有时不是单靠实力就能决定的。时也命也,诸葛亮盖世奇才,遇上司马懿,一样只能感叹老天不公。人要是命不该绝,不管对手实力多强,都注定会失败。比方说项羽,他的败,是命中注定的。野熊一党犯得最大错误,就是错误的估计了对手,真的把对手当成了自己的猎物,事到临头,关心的还是谁做大哥,这焉有不败的道理。
  生死有命富贵在天。癞子三和掏蛇仔听到了野熊的话,都没有任何异议,三条岔路,一人选一条,很公平。无论谁遇上A,都是老天安排的,愿赌服输。不过,他们三人似乎有些太高看自己了,A可不是任人宰割的羔羊,究竟谁是猎人,谁是猎物,尚未可知呢。


第255章 狂风暴雨(6)
  万般皆是命,半点不由人。三条岔路,每一条都有可能是A逃跑的路线,选哪一条路追赶,完全凭自己的感觉。人,愿赌就要服输,路是自己选的,无论对错,都只能承受这个结果。掏蛇仔带着六个亡命徒,毫不犹豫的选择了左边的岔路,大步向前跑去。每个人从一出生开始,都会养成一些习惯、爱好,比方说爱吃什么菜,不爱吃什么菜,喜欢哪个数字,喜欢什么颜色,这都是可以理解的,毕竟臭豆腐味道再好,你也不能逼着人人都爱吃。掏蛇仔对于左这个方向,有着特殊的偏爱,因为他是一个左撇子,所以,他喜欢左,左就是他的吉祥方向。不过,通常选吉祥方向的,都不会有什么好下场,或许掏蛇仔会是个例外,谁知道呢?
  徒步追杀,是一种高难度的技术活,一个追,一个跑,并没有想象中那么容易追上。被追的人痛苦,追杀的人也不见得好过。速度太快,人得体力有限,铁定不持久。对手毕竟不是街头小偷,鼓足了劲追就好,若不注意有效分配体力,那谁杀谁还不一定呢。速度要是太慢,则容易半途而废,被对手逃脱。所以,掏蛇仔的追赶速度,不快不慢,颇有规律。做任何事,都有一定风险,掏蛇仔不是不知道,如此黑夜,若不小心翼翼的缓慢前行,会很容易中埋伏、偷袭,可追杀就是追杀,前怕狼后怕虎的人怎么可能追上目标。所以,他非常狡猾的,让两名亡命徒在前面带路跑,自己则躲在队伍中间,仿佛一条隐藏的毒蛇般,狰狞的露着獠牙,紧紧咬住猎物不放,既不着急吞食,也不会放弃。可惜,他追了半天也只是和空气碰撞,压根没看到对方的影子。不过,塞翁失马焉知非福,看不到不一定是坏事,命若是没了,所谓的老大头衔不过是神马浮云。
  癞子三的笑容,有些阴险,有些残忍。无毒不丈夫量小非君子,他选择了右边的路,然后小心翼翼的谨慎前行,不是随便赌运气那么简单。因为事实上,他确实清楚地知道,A是从这条路逃走的。富贵险中求,虽然A把防空洞观察个仔细,到处都留下了自己的气味,可气味会随着时间变淡,除非癞子三是一群亡命徒当中,最精通追踪的。他的宝贝老鼠,比狗的鼻子尚且灵敏十倍,怎么会分辨不出哪条路上气味最重。通常,气味最重的地方,铁定是目标的藏身地。癞子三在赌,赌野熊会装出大度,让他和掏蛇仔先选,而所有人都知道,掏蛇仔喜欢左,铁定会选左的。既然如此,那A就落入了他的手中,只要杀了A,他就是大哥,从此,所有人都要听他的。至于A的实力,他毕竟带了六名好手,以众敌寡,他又有宝贝老鼠带路、预警,等于说断了A躲藏、偷袭的机会。况且,癞子三住在偏远山区,常年都是和野兽争斗,遇不到几个真正的对手,有些夜郎自大,他非常渴望和A一战,即使失败又如何,他不相信,自己真的不如A。
  从小在生死边缘长大的人,对于危险,多多少少都会有一些本能的感知。A躲在屋顶,满心盘算着,要从天而降,给追杀他的人来一个惊喜,可一股极其危险地感觉忽然涌上心头,他的身体莫名其妙的哆嗦了一下。这种感觉并不陌生,以前,他在执行任务的时候,一旦暴露,即会出现这种感觉。他想不通,对方是怎么发现他的。可他相信自己不会感觉错,他没有犹豫,立刻向前方跑去。眼睛看到的,耳朵听到的,未必是真的,只有你的感觉,才是最真实的。这就如同恋爱,不管朋友、亲戚、父母,如何推崇对方,不管看到的人如何优秀,没感觉就是没感觉。这又不是买衣服,只要质量、款式、价钱、品牌好,就可以买回家穿上。爱情不是买卖,勉强不会幸福的。当然,若追求物质要房、要车、要存款,那和谁结都一样,条件符合就好。
  A的忽然逃窜,犹如在寂静的湖面,投入了一颗石子。深更半夜,静的都能听到彼此的呼吸声,更不要说赤裸裸的脚步声了。癞子三带领的六名亡命徒,刚准备开枪射击,即被癞子三出声制止。国家的军队系统,尚勾心斗角,讲究军功,更何况一群发了毒誓,下了赌约的亡命徒。癞子三其实并不在乎什么大哥不大哥的。只是这世上没人喜欢被人指挥,没人喜欢做人马仔。人争一口气佛受一柱香,能当上官,谁愿看人脸色过活。癞子三左手拿着小型连发弩箭,右手拿着一把五四手枪,弓着腰,宛如一只大老鼠,瞬间冲到了最前方,速度极快,不过几个呼吸之间,即远远把六名亡命徒甩在身后。看不见得敌人,是最可怕的,可若是正面交手,癞子三根本就不相信A能杀了他。这或许有些狂妄,但绝对不能说有错。作为一名能和武字沾上边的男人,必须要有虽千万人吾独往矣的精神,若连这种精神都没有,如何能成大器。亮剑,是取自武者侠客的一种精神。若是对手强大,即胆怯害怕,不敢应战,不相信自己能赢,那其成就充其量,不过一欺软怕硬的打手,成不了大哥。
  A的面色,一变再变,有些冷酷,有些让人琢磨不透。他已经听到了越来越近的脚步声,知道有一名高手,正在快速向他靠近。猛龙不发威,你当它瘸腿的蜈蚣,对手如此狂妄,竟然敢单枪匹马先行杀到,那若避战,岂不是太没有风度,太让人失望了。A加快了步伐,把癞子三身后的六名亡命徒,远远甩开,一直跑出了防空洞口,然后忽然止步,手中紧握匕首,双眸充血,宛如一匹受伤的恶狼,狠狠转过了头来。
  天堂有路你不走,地狱无门你闯进来。本来,A是打算逃跑的。既然已经暴露,那就等于失去了杀死对手的机会,当断不断,必受其乱。勉强撑面子,只会坑害自己。逃跑,是最佳的选择。可没想到,对手竟然如此狂妄,给了他一个机会。只要在六名亡命徒赶到之前,杀死这名高手,拾起这名高手的武器,那一枪在手,其余人不足为惧。当然,实在打不过,他还是可以接着逃跑。欲学杀人,必先学逃跑。这就像欲练神功,必先练挨打一样。逃跑不丢人,游击战也不主张和敌人硬拼,留得青山在不愁没柴烧。不过,一把匕首想要对抗先进的手枪,没有想象中那么容易。A看了看四周,没有什么可以用的趁手武器,弓下腰拾起了两块半个拳头大的石块,用手掂了掂,试了试手感,露出了残忍的微笑。一窍通,百窍通。一窍不通,百窍不通。钢琴弹得好的人,若想学吉他,要比普通人速度快十倍,甚至更高。同样,若是精通一门暗器,那再使用别的暗器,可以说手到擒来,根本没有想象中那么困难。A精通飞刀,可以准确的命中敌人的喉咙。石块的准确度虽然没有那么高,可打中敌人的脑瓜,还是很轻松地。一切准备妥当,只等着癞子三出现,两枚石块加一把匕首,只要能逼得癞子三躲避来不及开枪,那A就可以近身缠斗。而近身缠斗,手枪已经发挥不出实际用处,到时,就算李正光在,都没有把握能长时间顶住A的攻击。
  每个人,其实都是聪明人,世上有谁真正笨呢?只是人啊人,算来算去,算计的全是自己。癞子三不是不知道,困兽之斗,尤其凶残。可他在冒险,想要上位,不冒险如何能成功。自古帝王将相,都是用生命做赌注,才打下的江山,他癞子三烂命一条,怕什么。他刚冲出防空洞,正准备掏出两只小宝贝,探索敌人的气息,怀中的两只小宝贝,猛然发出了吱吱的尖叫声。这两只老鼠,是他从小捧在手心养大,和疼自己儿子一样亲,心意早就相通。听到了两个小宝贝的叫声,他的头部本能的向旁边一闪,一块石头擦着面皮呼啸而过。可他尚未来得及看清A的身影,另一块石头又飞了过来。躲闪已经来不及了,他只能本能的顺势向后一躺,险险再次躲过了A的飞石。一块石头,确实不一定能砸死人,可把人打晕还是不成问题的。杀人,不一定非要一刀捅死。对方若是晕了,那即使用一根手指,都可以让人死无葬身之地了。当癞子三一个鲤鱼打挺,从地上蹦起的时候。A已经出现在他面前,一脚踢飞了他右手的手枪。不过,癞子三也不是好惹的。枪没有了,可他还有左手的连发弩箭。可让他没有想到的是,A的反应力远远异于常人,加之双方距离近在咫尺。癞子三的弩箭,A只是身体晃动了一下即躲过。当癞子三继续射击的时候,他的左手腕,已经被A牢牢抓住,动弹不得。
  A的面容,变得极度嗜血残忍。若是游斗,癞子三起码可以支撑上一段时间。可如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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