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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欲成魔之东北乔四 作者:猪八公子-第5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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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如今已是一方大哥,他很想问问麻杆子,临死时为什么不杀他,是嘲讽?还是瞧不起他?可没有答案。但不要紧,麻杆子死了,他的小弟小克还在,父债子偿,天经地义。心魔是无法逃避的,小马要找到小克,然后杀死他,用鲜血去验证一个事实,他是最强的,他能杀死麻杆子,决不是靠偷袭侥幸。
  萧瑟的杀气,卷起了一片灰尘。天地间弥漫着一股浓浓的血腥味道,停下手的一众马仔,发现刚还有说有笑的兄弟,如今已经变成了零件,再也没有了笑脸,顿时泪水上涌。很快,他们就发现,自己的双手,衣服,沾满了鲜血,有敌人的,有自己的。阵阵血腥味扑鼻,让他们忍不住想要呕吐,但混黑道的,就这个下场,即使不死在火拼之下,早晚也要挨上条子的枪子,他们已经想开了,吐呀,吐呀,就吐习惯了。
  “操,你算个什么东西,想单挑,我和你打”
  李正光面目狰狞,跃跃欲试,他是出名的单挑无敌,从未败过,这种好事他不上谁上。但一只瘦弱的胳膊,把他拉了回来,小克面色铁青,阴森森的从李正光背后走了出来。
  “他杀了我的老大麻杆子,你们谁都不要插手,我要亲手宰了他”
  秋风吹动小克的短发,在这一刻,他就是万众瞩目的焦点。所有人的目光,齐齐汇聚在他的身上。混黑道的,老大让人做了,实在不是什么光彩事。热血燃烧,小克双眼血红。一日是大哥,终身是大哥。当年的誓言,犹在耳边,小克猛然嚎叫一声,凌空跃起,重重一刀劈下。火星四溅,叮叮当当的武器碰撞声不绝于耳,小克和小马就像两头愤怒的野兽,狠狠的撕咬在一起,不死不休。
  血债,必须要用血来偿。小克已经彻底发了狂,他狰狞的挥舞着手中的长刀,不顾一切,毫无防守的疯狂猛砍。血,一滴滴落下,小克和小马,都挂了彩,满脸是血。时代不同了,武术,已经没落,刀法,更是不知还有几人精通。黑社会单挑,用不着什么玄妙的招式,也无需身强体壮,白刀子进去,红刀子出来。管你厉不厉害,比的就是谁够狠,就算李小龙在世,捅上一刀也照样要挂。
  长刀无痕,划出一片寒光,小克猛然起脚,狠狠的把小马踹了出去,然后再次凌空跃起。小马的体质,明显强于小克许多,打持久战,明显对小克不力。人要知己知彼,方能百战百胜。小克必须趁尚有气力之时,借下压之力,迅速解决对手,否则,后患无穷。远方,瞳孔收缩,极度紧张的乔四,正紧握手枪,瞄准了小马的背影。去他妈的黑道规矩,他就是黑道的法则,一旦小克有失,他会毫不犹豫的选择开枪。
  “操你妈,我要你偿命”
  小克状似疯狂,仗着体格灵巧,猛然下蹲,头部向右一偏,躲过了致命一击。血飞溅,散发寒芒的长刀,砍在小克左肩膀上,而握刀的手腕,则被小克左手牢牢抓住。
  “去死吧”
  全力的一刀,快如闪电,小克一刀砍下了小马握刀的半截胳膊,凄厉的惨叫,直冲云霄。小克浑身是血,宛如恶魔般再次高高举起了长刀。残忍的笑容挂在小克脸上,一刀杀死对手,并不能让他有任何复仇的快感,他要切断对手的四肢,慢慢折磨。
  微笑,浮现在乔四的脸上。他深出了一口气,高度紧张的神经,终于彻底放松,平静了下来。不远处,一位头上包裹着纱巾,脸上有些泥灰的农村大妈,穿着花布衣裳,挎着篮子,颤抖的向乔四走来。农村大嫂,没见过世面,看到如此大规模的血腥火拼,怎么可能不害怕。但这位大嫂,出现的也太巧了吧,打了这么久,早不走,晚不走,偏偏这时出现,难道是巧合?
  乔四是一个非常狂妄的人,他从来不相信,有任何人敢惹他,老子有人有枪,谁他妈敢碰他,他就杀谁,他看谁不顺眼,一样要杀。反正就一个意思,我杀你怎么都行,你敢碰我一根汗毛,灭你全家。
  颤抖的农村大嫂,边走边整理着篮中的鸡蛋,蔬菜,当她路过乔四身边时,非常自然的从篮中掏出了一把娇小的匕首,轻轻插在了乔四肚子上。一切都是那么自然,自然到乔四感觉到肚子上一阵剧痛,才愕然的发现,自己中刀了。明枪易躲,暗箭难防,多少武林高手,尚且死在敌人的暗算下。连不可一世的马永贞,自以为功夫好,就可以横行,结果石灰洒面,人头落地。乔四不过是个心狠手辣的黑社会头子,又不是武林盟主,受此一劫,皆是他咎由自取。哪有大哥不带上一群保镖的,这能怪谁。
  哽咽的声音,从乔四喉咙里艰难的发出,他不甘的半跪在地上,双眼圆凸,颤抖的掏出手枪,瞄向了农村大嫂的背影。可受重伤的人,是很难把握住准头的。尤其是五四手枪,后坐力极大,没用过的人,就算没受伤,都不一定能打准靶的。
  “哈哈哈哈”
  血流了一地,小克的残忍,让敌我双方的马仔们,一阵心颤,随着他眼光所到之处,大部分的人都吓得低下了头。然而,群雄并起的时代,总是有人不怕死的,大小地主猖狂的狠狠回敬着小克的目光,丝毫没有害怕,意思很明显:“操,别人怕你,老子不怕,有本事和老子单挑试试”正在这时,一声震天的枪响,让三方人马同时转过了头,望向了乔四的所在地。乔四是幸运的,又是不幸的。幸运的是,他的枪声,引来了众兄弟,及时的挽救了自己一命。不幸的是,他压根就没打中那位农村大嫂。
  七爷端着一杯龙井,悠闲地在院子里,迈着八字步。人老了,总会养成一些不好的习惯,像七爷,住惯了四合院,喝惯了大碗茶,你让他住楼房,喝咖啡,他会受不了,失眠的。
  “乔四呀乔四,可惜你不是我的儿子”
  七爷轻轻的抿了一口茶水,合上了茶杯。有些叹息,有些惋惜。风烛残年,即使雄心壮志依在,但不能不承认,身体就是不如从前了,他好后悔没能生几个儿子。不过,一切都结束了,对于杜小武的暗杀水平,七爷非常有信心,乔四是不可能存活的。可惜,人算不如天算,尽管七爷尽量把乔四的分量看重了一点,还是小瞧了乔四。他有杀手锏,焉知乔四就是听话的棋子。
  枪火闪耀,宛如整齐的烟花。恐怖的十六杆爆力,喷射出一片散弹,遮天闭月,瞬间打倒了一片七爷的马仔。杀人狂魔,大同火枪队,终于动手了。
  最近答应了朋友,重新出山创作剧本,真麻烦,更新速度尽量维持了。


第87章 黑道皇帝(7)
  浓浓的血腥味,让人极不舒服。小克、郝瘸子、李正光、黄挺利等一众人,抬着乔四,疯狂冲向了面包车。久病成良医,小克等人长期过着刀头舔血的日子,加上李正光还是标准的蒙古大夫,几人受伤经验特别丰富。他们,并没有拔下乔四肚上的匕首,那会让乔四马上大出血,休克。刀,遇血会变烫,只要不拔出,即可有效阻止血液流失,为伤者争取宝贵时间,这是常识。想要杀人,最好用三棱刀,带三面血槽,捅上必挂,流血都流死。如果是使用普通刀具,捅入后,记得上下左右割个十字星,只有这样,才能确保对方铁定完蛋。
  乔四脸色发青,已经陷入了昏迷。慌乱的小克一党人,并没有发现刀上有些特别的门道。三百六十五行,哪一行的精英,都不是那么好当的。作为职业杀手,杜小武从小接受杀人训练,岂会不懂得如何用刀。他有足够的把握,乔四必亡,因为匕首的锋刃,用砒霜水泡过三天,散发着蓝幽幽的光泽。匕首不拔出,是可以阻止血液大量流失不假,但更会让毒素顺着血液,迅速流遍全身。砒霜,剧毒之物,极少的量即可致人于死地。匕首上蕴含的剧毒,虽然量不多,但对于一个身受重伤的人而言,足够了。
  “操,小克,杀了我们老大就想走”
  小马的一群小弟,端着枪,愤怒的拦住了小克一党人去路。做大哥的,只要对手下好一点,总会有人卖命的。
  “哼,你老大是单挑死亡的,按黑道规矩,两人单挑,生死由命,任何伤亡的一方,都不得追究”
  郝瘸子冷笑着不甘示弱,几把破枪就想吓住他,开什么玩笑,这里是东北,全国治安最乱,民风最彪悍的地方之一。别说黑社会,就算是日本鬼子,也别想在这里横行。
  说话的小弟,被郝瘸子呛的不知道应该怎么回答。黑道人,最注重面子,郝瘸子占住了理,那小马的马仔就没有办法当场发作。当然,这只能证明他们永远都是法则下的人物,没有成为帝王的潜质。若换成了乔四一党人,去他妈的规矩吧,老子就是王法,老子就是天,管你什么法则。
  李正光猖狂的一把推开了小马的马仔,嚣张的和郝瘸子一党人快速离去,丝毫不顾小马的马仔们,双手颤抖,嘴唇都快咬出血来。真男人,有所为有所不为,这位小弟确实想举起枪,一梭子把小克等人打成筛子。可如果他真这样做了,不但其余黑帮容不下他,连七爷和白道也不会放过他。忍一时之气,方能成大器。忍吧,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风水轮流转,总有报仇的一天。
  密集的枪声大作,让刚刚恢复平静的三帮人马,再次精神高度紧张起来。七爷所在的地方,子弹横飞,火光冲天。龙无头不行,七爷所有的马仔,疯了一样集体掉头,冲向了七爷的住处。龙二也紧随其后,想要看看到底发生了什么事。当然,他巴不得七爷出点意外,只要七爷挂了。那方天凤还不是他的囊中之物,到时,龙家可以正大光明的接收七爷的地盘,一统哈市,笑傲东北,剑锋所指,谁敢不从。
  杜小武冷笑着边走边脱下外衣,擦干净面庞,把纱巾篮子丢向路边。乔四不过如此,何必大费周折火拼,早点让他出手,那一切早结束了。可震天的枪响,打断了他的得意沉思。出于杀手的直觉,他敏锐的感觉到,七爷出事了。他的瞳孔,一阵收缩,疯了一样的迈开脚步,狂奔向七爷住处。作为一名专职杀手,他从小的使命,就是听从七爷命令,保护七爷安全。七爷要是出事了,那即使杀掉乔四又能如何。
  “哈哈哈哈,弟兄们,杀,一个都别放过,干完这一票,咱们回山西享福去”
  三马虎李满林,猖狂的大声嚎叫,丝毫不在乎别人是否发现他的身份。他是山西大同的土皇帝,没见过多少世面,也不懂得什么法律。但单纯的人最可怕,因为他们认死理,拳头大就是硬道理,看谁不顺眼老子就杀谁。李满林才不怕什么警察,什么报复呢。谁要想杀他,就问问他手中的爆力答不答应。
  七爷面部抽搐,手中的茶杯落地,摔得粉碎。虎落平阳被犬欺,他老了是不假,可没牙的老虎,也是老虎,不会任由宵小ling辱的。杀气云涌,七爷面目狰狞,青筋暴凸。或许,多年的养尊处优生活,已经磨去了他的一身霸气。但当生死瞬间,他仿佛又散发了活力,重新变为那个叱诧风云,横行哈市,靠自己双拳,独霸一方,和龙家分庭抗争多年的西城霸主。他扭头钻入了屋里,从枕头下拿出一把保养非常好的左轮手枪,又从桌上拿了些子弹,装进了布兜里。枪手,是讲究握枪感觉的。七爷,年轻时用的是王八盒子。不过,那枪虽然在当时,算是非常好的武器。但有致命的缺陷,容易卡壳,爆膛,已经被淘汰了。左轮枪,也是七爷比较擅用的一种枪支,威力大,无卡壳危险,到现在,依然是国外警察首选的武器。
  “妈的,人呢,那老家伙藏哪了”
  十六个杀人狂魔,不是毫无防备的一党马仔,能顶住的。大同火枪队连半根烟的时间都没用上,就狰狞的冲进了七爷的住处。不过,四合院不是楼房,院内通常都有地窖,夏天放些冰块,葡萄酒,冬天用来储存蔬菜。七爷狡猾的钻进了地窖里,把门从里边顶住。地窖的入口极小,仅能勉强容一人弓着腰进入。七爷守在地窖中,颇有一夫当关万夫莫开的架势。任何想要闯入的人,都要问问他手中的左轮枪答不答应。
  警笛声大作,方天凤带着一大堆公安,瞬间开着警车,赶到了七爷的住处。错有错招,方天凤带着大批人马,本来是打算制止黑帮火拼的,最好能把乔四当场抓获,报当日的非礼之仇。可没想到,乔四还没来得及抓,她自己的父亲已经成枪靶子了。乔四的算计,倒也没有出什么大的纰漏,唯一没算到的,就是意外。世上没有百分百成功的计划,再保险的计划,都是有风险的。因为,人算不如天算,你永远不知道,老天会和你开什么玩笑。
  “老大,这里有个地窖”
  搜遍了七爷的住处,大同火枪队成员,终于发现了七爷的踪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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