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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欲成魔之东北乔四 作者:猪八公子-第8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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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压抑的气氛,让人有些喘不上气来。震天的喊杀声,逐渐变小,所有人都不自觉的向后退去,围在了乔四和龙二身后。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大哥既然单挑,做小弟的,自然要加油鼓劲观摩一番。这就像古时的武将,一旦单挑获胜,对方即使兵强马壮,也会士气大跌,兵败如山倒。单挑,永远都是强者的象征。即使现代社会,枪支横行,英雄一样是受人尊敬的。
  “哼,有点意思”
  不屑的笑容,浮现在乔四脸上。他平静的望着龙二,有些嘲弄,有些不屑一顾。他缓缓地举起了长刀,抚mo着刀上的鲜血。风,吹舞着他有些发白的头发。他的长刀缓缓抬平,刀尖指向了发狂的龙二。谁敢让他不痛快,他就让谁一辈子都别想痛快。男人,就要霸道一点,只要你有实力,成为一代皇帝,也不是不可能,王侯将相,宁有种乎。
  沉重的喘息声,回荡在血腥的街头。所有人都屏住了呼吸,心跳加速,紧张的望着场中的龙二和乔四。一窍通,百窍通,一窍不通,百窍不通。武技,其实是不分街头厮杀或正规比拼的。任何一种肢体语言,只要可以杀死对手,就是最强的武技。或许乔四和龙二,都只不过是街头打架,毫无招式可言的黑社会。可乱拳打死老师傅,世上本来是没有武技的。正是因为有人互相争斗,才逐渐诞生了武技。既然如此,那街头斗殴,才是武技的本源。
  凌厉的刀光,犹如一道闪电,瞬间划开了空气,狠狠劈向了乔四,龙二终于忍不住,抢先动手了。战胜恐惧最佳的方法,就是杀死对手。龙二已经疯了,不知疼痛,不知防守,只是一味进攻。他的心中,不断有个声音,杀,杀,杀只要杀死乔四,他就可以战胜自己的恐惧,成为新一代大哥的风云人物。不过,乔四从小亡命天涯,实战经验何其丰富,想要杀他,可没那么容易。
  刀与刀的碰撞,绽放出一片火花。发了狂的龙二,宛如一台战斗机器,实力绝不容小窥。鲜血四溅,乔四一时不察,险些当场被劈成两半。一道血痕,慢慢浮现在他的面颊之上。让他斯斯文文的面孔,显得有些狰狞。好久没有人,能伤到他了,这种感觉既熟悉,又有些陌生。他的双眼,渐渐变得血红,陷入了暴走的边缘。猛龙不发威,你当他蜈蚣。愤怒的乔四,其实力是不能用正常人角度去衡量的。他猛然一声怒吼,露出了洁白的牙齿,彻底发狂,一脚把龙二踹了出去。
  “龙二,我要杀了你”
  漫天刀影,层层叠叠,发了狂的乔四,用实际行动,让龙二明白了,什么才叫真正的疯狗。一次又一次剧烈的碰撞,乔四和龙二宛如两名巨人般,用最原始的方法,互相攻击着对方。
  中国有句古话,一鼓作气,再而衰,三而竭。久战不下的龙二,气力正在逐渐流失,慢慢变得清醒起来。这是极度危险的信号,清醒的他,如何能面对疯狂的乔四,和没完没的血腥攻击。
  冷汗一滴滴从龙二的额头渗出,他的动作越来越慢,双手开始颤抖,刀都挥不稳了。可他不敢停下,关键时刻,他一旦停手,必定命丧于此,这个道理,他还是懂得。况且,身后多少马仔的双眼,都盯着他。他若是露出半点懦弱,那以后还怎么混,就算他自己不要脸,可家族的荣誉,决不允许被亵du,即使死,也不能有损家族形象。
  凄厉的惨叫,划破天际,震得人耳膜一阵生疼。血液挥洒,一截断臂,飞上空中。龙二握刀的右臂,彻底分家。他惊恐的望着已经毫无人性可言的乔四,不断退后,妄想保住自己的一条性命。可发狂的乔四,岂会给他机会逃跑。长刀无痕,狠狠地劈入了他的脑壳当中,宛如切西瓜般,把他的脑袋切成两半。红的、黄的、黑的,五颜六色各种液体,喷洒了一地,散发出阵阵怪异的血腥味道,让人既想呕吐,又有一种说不出的食欲。不可一世的龙二,双眼爆裂,碎成一团浆糊,和堆烂肉一样,倒在地上,再也没有了生的气息。
  “嘿嘿嘿”
  猖狂的大笑,从耗瘸子嘴中发出。乔四胜了,他当然高兴,内杠,多是发生在没有外敌的情况下。一天还有对手,他和乔四就还是兄弟。他撕扯着一块布条,把长刀狠狠地绑在手中,率先向田东旭冲了过去。一切终要有个结果,趁他病,要他命。一鼓作气,杀死对方。混战再度开始,龙二一方,虽然士气低落,陷入了悲痛当中。但羊皮卷毛、杜家,可没有受多大影响。这帮老少狐狸,深知兵败如山倒的道理,岂会坐以待毙。混黑道的,有时身不由己,箭在弦上,不得不发。羊皮卷毛明白,倘若换个角度,他们占了上风,一旦取得优势,绝不会放过乔四一党,必定斩尽杀绝,寸草不留。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既然他们自己做不到,怎么会指望乔四手下留情,饶他们一命。
  “兄弟们,和他们拼了,谁能杀了乔四,我羊皮和他拜把,认他做亲兄弟,分他一半地盘”
  羊皮也发了狠,命都没了,要钱有什么用。他的话,表面看是重赏之下必有勇夫,其实和没说一样。覆巢之下焉有完卵,如果他失败了,那他的地盘,银两,甚至生命,都变成了乔四的囊中之物,和他再也没半点关系。既然如此,那许下一半地盘的承诺,不过是给个念头,一场空罢了。就算真的瞎猫碰上死耗子,侥幸有猛将出世,杀死了乔四,那相信这位猛将也不会活太久。羊皮卷毛可不是什么正人君子,想要杀死一个人,不一定非要靠武力取胜的。不过,小弟马仔,都是热血盲目的。出来混,不就是为了上位,当大哥的吗。机会就在眼前,富贵险中求,想做大哥,冒点险,拼次命,值了。
  “大哥”
  大小地主,半跪在龙二尸体面前,痛苦的揪着头发,双目通红。龙二让人做了,这让他们如何面对发怒的龙哥。不管出于什么理由,失败就是失败,没有任何借口。自己大哥让人做了,只能证明自己无能。龙哥虽然为人阴险奸诈,心狠手辣,可极重亲情。亲弟弟让人杀了,也就捅了马蜂窝了。若不能找到平息龙哥怒火的方法,大小地主实在不敢想象,他两会有什么下场。
  “操你妈的乔四,要么跟我们去见龙哥,要么你他妈就去死吧”
  大小地主猛然站起身来,发出了震天的怒吼,彻底发狂。他们两人,虽然智商不是很高,但以命抵命,以眼还眼,以鼻抵鼻,以耳抵耳、以牙偿牙,以血还血的道理,还是懂的。龙二已经死了,这是事实,无法改变的事实。多想无益,任何方法,都没法改变龙二死掉的事实。现在唯一能平息龙哥怒火的,就是乔四的鲜血。只要杀了乔四,龙哥的怒火,就会找到宣泄点。死和尚不死贫道,为了自己的性命,必须要把乔四做掉。


第135章 争雄(5)
  南城,龙家,精致的四合大院,占地足有半亩。院中朵朵梅花,傲立雪中,倔强的迎风绽放。在院子的四周,是砖瓦整齐的房屋。龙老爷子,正悠闲的坐在屋檐下,烤着炉子,烫着一壶小酒,就着两碟卤味,赏梅看雪,感怀人生,追忆那些青春热血的岁月。人老了,经不起折腾了,楼房虽好,却没有四合院的情调。在这一点上,龙老爷子和七爷难得的志同道合了一次。
  一股钻心的刺痛忽然袭来,来的那么突然,那么直接,以至于龙老爷子有些惊慌失措,不知所云。但龙老爷子毕竟戎马纵横了大半生,什么大风大浪没见过,其心理素质,可谓是比磐石还要坚固。他的双眼,慢慢变得血红,面部抽搐,瞳孔收缩,猛然站起身来。
  “砰”
  酒杯爆裂,质量上佳的青瓷酒杯,硬生生的被龙老爷子捏成粉碎。中华古武,实战中未必见得有多恐怖。但绝不像西方拳一样,年纪一大,威力就减弱。恰恰相反,传统的中国武术,练得时间越久,越能得其精髓。龙老爷子,年轻时练过一些类似于鹰爪功的外功,手劲极为可怖。不过,龙老爷子毕竟是黑道巨孽,不是什么鹰爪门世家弟子,手劲大,不代表能像真的鹰爪高手一样,双手坚硬无比,棍棒难伤,水火难侵。鲜血,一滴滴从龙老爷子掌心跌落,落到晶莹剔透,洁白如玉的白雪上。狰狞的青瓷茬子,刺破了龙老爷子的手掌,宛如一把利刃,散发着森寒的光芒。但龙老爷子对这一切宛如未见,他只是遥望向远方,龙二所在的位置,老泪纵横。
  风,依旧呼啸,像是亲人痛苦的呻吟。雪,依旧飘落,像是朵朵泪花,洒落大地。宁静和谐的气氛,霎那间变得血腥味十足,天要变色了龙老爷子痛苦的捂着心口,有些不甘,有些无奈。父子连心,他知道,龙二去了。不要问理由,父子连心,有些事,是没法用科学解释的。龙老爷子年轻的时候,虽算不上玉树临风,但长的颇为狂野,深受东北女人的喜爱。风liu是难免的,年轻人吗,热爱下环保绿化,到处种种树,留留种,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情。龙哥其实并不是他的大儿子,他的第一个儿子,是一名街头妓女给他生的。虽然,由于出身问题,他很不喜欢这位儿子,但当这位儿子死在火拼中时,他的心如刀绞。现在,他再一次尝到了这种滋味。他知道,龙二出事了。少年丧父,中年丧妻,老年丧子,人生三大悲事,饶是铁汉,也经不住这种折磨打击。可龙爷没有眼泪,从他让自己儿子走上这条道的时候,他就已经想到了这个结果。只是,他没有想到,这个结果会来的这么快。
  与此同时,收到消息的龙哥,怒发冲冠,青筋暴凸,双眼血红,宛如一头丧失了幼崽,彻底发疯的母狼,他带着自己旗下最为可怕地一股力量,疯了一样赶向了西城。帝王将相,不一定非要手足相残。兄弟齐心,一样可以成就千古霸业。龙哥极其疼爱他这个弟弟,任何人杀了他的弟弟,都要血债血偿,以命抵命。
  乌云遮住了阳光,大地都在颤抖。实力庞大的龙家,才是哈市真正的黑道世家,根深蒂固的黑帮家族。老一辈,或许腐朽,但永远不要小瞧这些老人。或许长江后浪推前浪,一代更比一代强。但不到最后一秒钟,你永远不会知道,那些老谋深算的老狐狸,手中到底有多少王牌。不过,鲜血铸就历史,不管任何朝代,机会和风险,总是相等的。只要你有种,只要你敢拼,一切皆有可能。像乔四这种人,生性狂妄至极,不管生在哪里,都不会甘心屈居人下的。不要说帮派之争,即使黑白之争,他也不会向政府,低下骄傲的头颅。局长如何,市长又如何,省长又能怎样,只要他乔四活着一天,他就要把身边所有人踩在脚下,因为他是四爷,国家领导都不放在眼里的黑道第一狂徒,乔四爷。
  滚烫的热血,染红了卷毛崭新的西服。男人,关键时刻,一定不能掉链子。生死存亡,转变命运的时刻,是成,是败,全在一念之间。卷毛想不发狂都不行啊,什么钱啊,地盘的,他现在已经没时间去想,也没精力去想了,他现在脑中唯一的念头,就是杀死对方,活下去。当人为了生存的本能拼搏时,再善良的良民,都会变成恶魔。
  汗水,夹杂着血液,不停流淌。卷毛第一次尝到了这种淋漓尽致,全力以赴,不顾一切的感觉。他仿佛置身于另一个世界,每一个动作,每一个表情,都是如此清晰。他甚至清楚的听到了自己的心跳声,和对方的喘息声。恋爱中的女人最美,认真的男人最有魅力。黑道,是卷毛唯一可以为之付出一切,无怨无悔的事业。为了黑道霸业,他死而无憾。
  “卷毛,你想不到自己也会有这么一天吧,我要杀了你”
  仇人见面,分外眼红。狂暴的马殿龙,用力撕扯着自己的上衣,疯狂嘶吼。当年,羊皮卷毛害他被开除,从一名人民公仆,沦落为了街头混混。没有人心甘情愿做混混,若是能有更好的前途,出身,谁愿意走上这条道路呢?世间事,不想也就罢了,你越是去想,就越会郁闷。往事,就像是无边无际的梦魇,一幕幕再现,不断袭向了马殿龙的大脑,他握刀的右手不停颤抖,牙齿都快咬碎了。罪魁祸首就在眼前,还有什么好犹豫的,不把卷毛做了,他枉为东北男儿。阴冷的刀光,映的人有些睁不开双眼。卷毛和马殿龙,宛如两条疯狗,彼此狠狠咬在了一起,不死不休。不过,天下没有白流的汗水。马殿龙毕竟是军人出身,靠一刀一枪,残酷的魔鬼训练,诞生的铁血军人。不是卷毛这个靠拜了不少名师,学得一身花架式的大少能比的。这就好比武松和西门庆,谁瞎了眼说西门功夫差,从招式武功上来讲,武松未必见得能比西门懂得多,不过武松天生力大无穷,加上不断实战,是以练得全是杀人的技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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