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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门盛宠之娇妻嫁到-第1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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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利这些东西,太虚无,不过,他还是很高兴,因为她儿时无心的一句话,让他一直奋斗着。如今,他要转换这辈子终极奋斗目标----拿下娇妻的心。
  在他看来,一辈子说长不长,可说短也不短,人生数十载。说白了,就是找个人,组织个家庭,一起过日子。只是,与不同的人结合,便有不同的人生而已。而他的人生,到目前为止都是为这个终极目标而奋斗,他所获得的一切成就,也源于这个。
  “真辛苦,史上最年轻的少将,付出的艰辛可想而知,真让人崇拜。”边说边拿了一双未用过的筷子,夹了一块鱼肉,挑起鱼刺来。
  其实,这鱼刺很少,挑起来听容易。挑完,直接夹起鱼肉往黎擎天的碗里放,“你试试,这鱼味道很好。还是多吃鱼好,毕竟鱼肉在所有的肉类中,营养算是最丰富的。”
  看着碗里多出来的鱼肉,黎擎天愣了愣,即便在家里,也从来没人替他做过这样的事情,因为他有严重的洁癖,他用的东西向来都是自己亲力亲为的。
  这一刻,给他的感觉是多么的温馨啊,心爱的女人为自己洗手作羹汤,吃着她亲自帮忙挑掉鱼刺的鱼肉。
  得’妻‘如此,夫复何求。
  “谢谢。”边说边夹起鱼肉往嘴巴里面放,慢慢咀嚼起来,脸上慢慢绽放出迷人的光芒。“味道确实不错。”最主要是你的这份心思,只要是你给我的东西,就算知道是毒药,我也甘之如饴。
  “嗯,好吃就多吃点。”边说边继续为他挑鱼刺。
  后来,两人一起吃饭,只要有鱼,她都会自觉地将鱼刺挑干净给他吃,他也乐见其成,享受着娇妻的服务。
  “嗯。你也多吃点,我可以自己动手。”虽然,很享受这丫头的照顾,但饿坏了她,心疼的还是他。
  接下来两人谁都不说话,叶瑾瑜偶尔帮黎擎天挑挑鱼刺,一不小心发现,竟然用了自己的筷子弄,这不相当于间接接吻吗?
  叶瑾瑜被自己的想法给雷到了,想不到自己这么有才,还间接接吻?!
  omyGod,她竟然做出如此有损自我形象的事情。偷偷抬头看了一眼对面的男人,见他没什么反应,还一脸享受地继续奋战着。
  松了一口气,吐了吐舌头,看来,他应该没发现。还好,还好,要不然丢脸丢到太平洋去了。可,不自觉的,脸颊感觉火辣辣的。
  叶瑾瑜,没有发现当她低头吃东西时,对面的男人,嘴角勾起一个好看的弧度。
  看着红着脸的可人儿,黎擎宇起了逗弄之心,“你很热吗?怎么脸这么红啊?”
  “呵呵,不热,可能刚刚炒菜时温度比较高,引起的。专心吃饭。”说完,又夹了一块鱼肉到他的碗里。
  等到吃饱喝足之后,放下筷子,黎擎天意犹未尽地说着,“好吃!瑾瑜,你的厨艺堪比顶尖厨师。要是以后能经常吃到就好了。”而且要每次都是专门为他而做。
  她的手艺真的相当的不错,普普通通的家常菜经她的手做出来,也好吃至极。
  看了他一眼,叶瑾瑜失笑道,“刚开始看你的反应,我还以为长时间没下厨,做的不好吃呢。”
  闻言,黎擎天低低地呵呵地笑了起来。
  傻丫头,你可知道,只要是你做的,即便是咸菜萝卜,于我来说,也胜过外面的山珍海味。对我来说,判定东西好吃与否,并不是看食物的美味程度,而是准备食物的人。外面的东西,再好吃,也只是填饱肚子而已。而你为我做的东西,因为有你的心在,所以都是美味。
  印象中,黎擎天对人总是带着温润如玉的笑容,总给人一种如沐春风的感觉,又带着淡淡的疏离,给人感觉并不容易亲近。
  可不知为何,跟他相处起来,她觉得他很容易让人亲近。
  至少,自己总会不自觉地靠近他。
  看出叶瑾瑜心里的疑惑,黎擎天心里道:
  傻丫头,只有在你面前,我才会展示最真实的自我。
  只因,在所有的异性中,我只想靠近你,也只想让你靠近我。
  饭后,两人又一起收拾了餐厅,洗刷了餐具。两人俨然一对,新婚夫妻般。
  考虑到,送家具的应该快到了,叶瑾瑜便起身告辞。
  今天,于黎擎天来说,真是收获的一天,不仅有‘老婆’挑选家具,两人还一起准备了晚餐,尝到‘老婆’亲手做的饭菜。
  至此,黎擎天的追‘心’之路,迈入新的里程。
  第二十七章 暧昧重生
  月缺月圆,已是腊月中旬,此时天空中正挂着一轮圆圆的明月,所谓月明星稀,周边还有稀稀疏疏几颗看不明显的星星眨着。
  军区家属院本就地处偏僻,加上这边管理严格,外人基本难以进来。夜幕降临时,一片静谧。只是,偶尔有那么一辆车经过,或三两个人影而已。
  晚饭,吃得实在是开心,两人肚子都吃得有点饱。
  再说,叶瑾瑜要回去,黎擎天怎么也得当个护花使者。
  与佳人‘约会’这么美好的事情,无论如何他也不想错过。
  “反正,等会儿,家具送过来的时候,他们会打电话。肚子挺饱的,我们在这附近走走如何?”一出将军楼,黎擎天就提议道。
  “嗯。吃得确实有点撑,这边我刚来不熟悉,哪里可以散散步啊?”散散步,顺便了解了解环境也不错。
  “那我给你介绍下,我们先往运动场那边走。”说着,边朝那个方向走。
  看着,叶瑾瑜手上提着的手提包,黎擎天伸过手,“包包这么大,我来提吧。”
  “呃,不用,不重。”叶瑾瑜错愕了片刻,拒绝道。
  曾经,她多么希望那个男人能陪自己散散步,逛逛街,帮自己拎拎包。她总觉得,这是情侣间很浪漫的存在。然而,过去三年,别说拎包,两人连一起散步和逛街对她来说都是一种奢侈。
  她一直以为,他工作忙,没时间陪自己。可下午商场里,那两人相携逛商场的甜蜜一幕,无不在讽刺着她。不是他没时间,而是自己没魅力。
  如今,自己孑然一身,身边却有这么一位异性朋友,做着彰显情侣间才有的甜蜜事情。
  这让自己情何以堪呢?!
  “拿来,我检验一下,看是否属实?”定定看着眼前不听话的小女人,黎擎天语带玩笑道。伸长着手,等着她把包包递给自己。
  拗不过他,叶瑾瑜乖乖的包包递给了他。“没骗你吧,真的不重。”边说边伸手,欲拿回自己的包。
  “走吧!”把包换到另一手,伸过空出来的右手,拉住叶瑾瑜伸出来的手,用他的大手包裹住她那冰凉的小手。
  一瞬间,暧昧重生。
  接包时,无意中碰到她的小手,发现冷得冻人,“你的手怎么会这么冰啊?难道是刚刚做饭的时候冻到的?早知道我来弄就好了。”边说边把手拿到嘴巴,哈着气。“把另一只手藏兜里。”
  看着黎擎天一连串自然而熟练的动作,叶瑾瑜大脑直接当机,满脸的不可置信,竟忘了抽回手,傻愣地看着他。
  小脸瞬间爆红,片刻之后,用力想将手往回抽,奈何黎擎天似乎早料到她会这样,牢牢抓着她的手,“擎天,你放手了,我把手放兜里就好。”
  这动作,羞死人了!
  但,不可否认,手确实暖和了不少,连同心里也暖和了许多。
  她的体质偏寒,每到冬天,就手脚冰凉,纵使家里在怎么调理都不见好转,所以,她很不喜欢冬天。
  每当冬天,跟大哥、二哥在一起时,她总喜欢耍赖般地要他们俩,用嘴帮她哈气。从来不曾想过,今天竟然会有这么一个男人,主动帮自己做这件事。
  “听话,别动。傻丫头,刚刚做饭的时候,怎么不说你冷呢。”一点都不爱惜自己的身体。
  “习惯了,每年冬天我的手都是这样的,没关系。”氤氲着双眼,叶瑾瑜低声道。
  丫头,没关系,以后每年冬天,我都会陪在你身边,给你的手取暖,黎擎天在心里这样告诉自己。
  “要不回去吧,别冻伤了。”
  “不要,我要到处看看。”言语间不自觉带了点娇嗔的味道。
  “听你的,冷了就说。”听着她类似撒娇的语气,黎擎天整颗心都酥了,哪还舍得这会儿回去呢。
  路灯下,牵着手的两人,男的俊,女的俏,男的高大威猛,女的高佻又不失秀气,就像模特走在舞台上一般,光芒四射,回头率百分百。两人一边走着一边低低地说着话,自然又不失亲密,这样的画面怎么看怎么和谐。
  “运动场那边有地方坐,我们去那坐会吧。”说完,牵着她的手,往旁边木椅子上走过去。
  “嗯。这运动场好大啊!”在椅子上坐了下来,叶瑾瑜看着大运动场到。
  “这里的人,都有运动的习惯,而且运动量比常人大。场地也就较大了。”即便坐着,牵着的手也没放开。
  “这里,平常有军嫂聚会吗?”叶瑾瑜可没忘记自己来这边的目的,开口道。
  “嗯。这个应该有吧,怎么,你想参加?”莫非要提前学习如何当军嫂,黎擎天天马行空地想着。
  “嗯。我来这边主要是取剧本所需的素材,我手头上正在筹备写一部关于军嫂题材的电视剧。所以,近距离地接触下军嫂,写出来的东西更贴近现实。”叶瑾瑜如实道。
  “想不到你是一位大编剧,都写过哪些电视剧,有时间我也看看。”黎擎天明知故问道。
  “我写的都是都是言情类的,不适合你看,就不在你面前献丑了。”她的电视剧基本都是偶像剧,面对的观众都是女性,他一个大男人怎么可能会喜欢看。
  后来,当知道,自己的电视剧都是他的公司投资拍摄的,他早就知道她了。她在心里大骂,这男人太腹黑了,就喜欢耍着她玩。
  “呵呵。回头我帮你问下情况吧。”男人不置可否道。
  小丫头,从你出道到现在有哪一部电视剧是我不知道的。
  “能这样最好,我哥太忙了,我都不敢指望他。”在她看来,这短短一段时间内,她就见过他这么多次了,他应该不会像她大哥这么忙才对。
  她不知道的是,黎擎天一旦有了项目,可忙得连吃饭的时间都没有。现在,他刚调任到这里,属于半休假状态,时间当然比较多了。
  两人又坐了一会,在接到家具城的来电后,黎擎天便送叶瑾瑜回叶子贤的寓所。
  看着一片漆黑的屋子,恋恋不舍地放开叶瑾瑜的手,“看来你哥还没回来,要我帮忙吗?”
  “不用,你的家具比我还多,你回去吧。”手上的温度,骤然降低,叶瑾瑜愣了一下,他们竟然牵了那么久的手。一下放开,竟然感到些许不惯。
  温暖的东西,真的很容易让人眷恋。
  “好吧。你就让他们先把家具搬上来,其他的等你哥回来在整理,知道吗?”离开前,不忘叮嘱道,这家具可都是很重的,万一一不小心磕到了,那就不好了。
  “嗯。我知道!路上小心!”其实,两个地方相隔也就五分钟步行时间,但她还是不自觉地提醒到。
  “嗯。”说完,转身离开。
  第二十八章 儿媳?
  关上门,叶瑾瑜背靠着门板,细细回想这两天的事情。昨天婚礼上,当众被新郎抛弃,黎擎天一整个下午的陪伴;今天八卦杂志上不实的报道,商场上偶然的相遇,还有与黎擎天一起做饭,一起吃饭,一起散步,竟然还牵手了。
  时间恍如隔世般,竟有种一天一世纪的感觉。
  不是没有悲伤,只是婚礼上的那一幕,也许早已存在自己的潜意识里。当现实与潜意识重合时,内心更多的只是释然。
  所以,她觉得没有必要去追究过往的一切,付出是自愿的,也收不回来了,何必计较太多,自寻烦恼呢。
  商场上的讽刺,她原本可以当成耳旁风,可他们千不该万不该,把事情牵扯到其他人的身上来。
  不反击不代表她懦弱,触犯了她的底线,她可不会让他们好看。显然,她的底线就是不因自己的事情,连累到身边的朋友。
  昨天,一下午的默默陪伴。今天下午,两人一起买家具;晚上,两人一起晚餐、散步、牵手。一幕幕历历在眼前,这种画面总有种熟悉感,好像很久以前两人就一起做过这样的事情,和谐而美好。
  有些人的渗透能力就是强,即便只认识短短的一段时间,却不自觉在你的生活中烙上了印。等你明白过来时,才发现,早已在认识之初,你的心中便已腾出位置给他了。当然,这是后话。
  很快,家具城的员工把家具都搬到了屋子里,叶瑾瑜叫他们帮忙把床铺都装好。然后,她把两间卧室都打扫干净,便到浴室冲了个热水澡。
  穿着厚厚的浴袍,此刻,叶瑾瑜正坐到客厅的沙发上,吹着头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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