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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又一个圈圈。
“其实也没什么,高中的时候我就想学法律,后来去了英国很自然地就选择了法律专业。我想当一名律师,不是因为我父亲不是因为你是名律师,而是因为我想。”
“跟卓远之有关?”幸德书无意中就提到了这个将他和女儿分割开的男人。
他的语气不似以往的烦躁,就像两个朋友在谈论心事。之雾也没有刻意避开这个话题,坦率地说,她会选择律师作为未来职业的方向的确跟卓远之有点儿关系,“以前看你帮人打官司,讲究的是证据,追求的是法律。可是道德呢?情感呢?正义呢?我看不见”
她话说了一半停了下来,望着幸德书,她不希望刚刚建立起的和谐又被打破。幸德书没有发脾气,只是点了根烟,静静地吸着,这已经算是一种鼓励,至少让她有机会将话说完。
“我看不见这些,我只看见你像一个法律的工具为那些有钱人辩护。我不喜欢那种感觉,巨讨厌那些有钱有权的人犯了法还耀武扬威。我不想当那种律师,所以那时候你要我跟你去英国,我说什么也不肯。可认识了卓远之以后,我的视野变开阔了。”
幸德书手中的香烟沉积出长长的烟灰,他的手指轻微地一抖动,烟灰撒了一地。
她顿了下来,不说话,只是提着眉眼望着他。幸德书眼波流转,将她的警惕收在眼底,“说!接着说!”
是他要她说的,说错话也不是她的错哦!提着胆子,之雾将自己的想法告诉这个顽固不化的大律师,“卓远之告诉我,正义就是正义,邪恶永远摆脱不了黑暗,这是金钱改变不了的。金钱同样改变不了情感,连法律也做不到。你可以判他死刑,但你抹杀不了他的感情,他心底的正义——你可以说卓远之是黑道人物,但他比很多白道上自认高雅的人士更有正义感,至少他是堂堂正正的男人。”
你可以不当好人,但,请你做个堂堂正正的人,这样的人至少可爱,也值得爱。
说出口了!
她终于对着幸德书说出了她眼中的卓冠堂少堂主是何种模样。以前她每次提起卓远之,幸德书总是满脸怒火,两个人说不了几句就吵了起来,再说下去就全都是鄙夷、憎恨和怨气。
到了后来,她根本不想跟他讨论卓远之,全凭着自己的感觉决定生活的方向。也不知道到了什么时候,再回过头的时候,她就走到了今天的地步。“父亲”这个词,彻底地从她的生命中被抹去了。
她有时候会笑着跟卓远之说,她没有父母缘,说不定天生命犯孤星,他总是一本正经地告诉她,天不会给她这么美好的命运,她那么咋咋呼呼的人,孤独完全是一种奢侈。真像他说的那样,在她接近孤独的时候,她有了津庭叔,有了卓爸,有了亦悠和优优,她终究还是无法享受孤独的滋味。
可是幸德书不一样,事隔几年再见到他,他明显得老了,若是封千里不陪在他身边,他那消瘦的身影显得那样颓废,就像就像她见到杜蘅第一眼时的感觉。
他们都老了,需要“老伴”——这才是她来找幸德书的真正原因。
“在我眼里,你也是堂堂正正的男人,你没道理放弃自己的所爱,去找妈妈吧!”
幸德书望着之雾,真的觉得自己老了,否则那个窝在他怀中的小女儿为什么能像个大女人一样说出这些打动人心的话?
“之雾,你希望我去找你妈妈吗?”
为什么问她的希望?之雾瞪大眼睛望着他,“这是你跟她之间的事,我的希望有什么用?”
“你会像一般小孩那样期望自己有个完整的家庭,有妈妈,也有也有”他真正的意思隐藏在了扑朔迷离的眼神中,“也有爸爸吗?”
之雾先是一怔,抿紧的唇角藏住了脱口而出的感慨。深吸一口气,那些尘封已久的记忆呼之欲出,那是一段年少时期的苦涩,她克服了,走过了,再回头却仍难释怀,“记得我上小学四年级,成绩巨差的那段时间吗?”
怎么会忘?那是幸德书至今回忆起来仍觉得头痛的日子。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她的学习成绩莫名其妙地就跌了下去,而且是一落千丈地跌,跌到后来他都想吐血。
好好跟她说,她不理你;打她,他下不了手。正好那段时间也是他跟杜蘅闹得最凶的时期,是继续维持这段有名无实的婚姻,还是索性一拍两散,各自单飞,他犹豫难决,徘徊在十字路口,他几乎是一夜之间消瘦了许多。
太乱太慌的生活让他放弃了思考,于是顺其自然,他和杜蘅继续保持法律上的夫妻关系,而之雾的学习成绩也莫名其妙就回归到了原先的水平。
现在想起来,一切都巧合得不像话。
有些东西在脑中擦过一道亮光,幸德书蓦然间明白了过来,“你当时是”
“故意的。”揭开那层遮掩,承认自己需要一个完整的家,这一切比之雾想象中的来得容易,“我想引起你们的注意,我想要你们俩围着我忙得团团转,我甚至希望自己再坏一点儿,这样妈妈就会将她对非洲大猩猩的关心挪出一点儿给我。很傻是吧?”
她仰头望着幸德书,不习惯展现的脆弱泄露在他的面前,她又回到了小时候,成了一个需要父亲保护的女儿。
好想抱抱她,像她儿时一样。幸德书空荡荡的双臂却没能伸出去,是他放弃了拥抱她的资格,再多的爱也成了多余。她管卓英冠叫“卓爸”,却不再管他这个扮演了十多年父亲角色的男人叫一声“父亲”。
他做错了是吗?失去她,是他的固执犯的错,对吗?
有一个声音告诉他——
“别再固执了,去看看妈妈,她没有你想象中的坚强。在你需要她的时候,或许她也正需要你。”
掩上的门关上烟雾中的幸德书,居然会跟他说那么多的话,之雾长叹一声,低垂的头望到地上那双鞋,那还是她买给封千里十七岁的生日礼物呢!
“没想到你还穿着它呢!”多少年了,她以为这双鞋早就进了垃圾场。
他不想告诉她,这双鞋他一直没舍得穿,之前的一次是在英国再见卓远之时穿上的,还有就是这次回来特意为她穿上的。他更不想承认,那个迷信的传闻在他身上得到了验证——送给男人鞋作为礼物,会让这个人离你越来越远。
借着身高优势,他将手搭在她的肩膀上,两个人像当年那样肩并肩靠着墙,一起茫然地望着前方。
“你能来看幸叔——真好。”他希望他们父女和好,这愿望在英国的时候就一直存在。
“他没有我想象中的坚强,”为什么从前她就没有注意到呢?“你也没有。”
封千里微微一怔,转瞬间又笑了起来,“没有人是完全、彻底的坚强。”
这话听起来好熟悉,好像她也说过,但一定不是跟封千里说,他怎么会跟她说同样的话呢?之雾的心中有一道疙瘩,忘了要解开。
拉拉她的衣服,他帮她将透风的衣领拉好,也顺利帮她摆脱刚才的问题,“你一个人在这边注意着点儿,你爸就交给我照顾吧!”
“嘿!千里,你怎么可以对我这么好?”
幼儿园时,他们睡一张床,她将口水流了他一身,害得他洗了五遍澡还觉得身上有口水的味道;上小学去露营,她抢了他的睡袋,害得他发烧39℃;初中她离家出走逃到他那儿,三更半夜她梦见她讨厌的爸爸,硬是将他踢下了床;高中时他全家移民,她更是堂而皇之地住进了他的家里,彻底地压榨他。
算起来,封千里是从小被她欺负到大的,换作其他任何人早就撒腿走人了。只有他,不仅不讨厌她,还明里暗里帮着她、护着她,这让之雾不得不感叹:“我真怀疑你是不是人,以后嫁给你的那个女生一定巨幸福。”
那你愿意嫁给我吗?
他没有问出口,换作几年前,他一定会借机会向她表白。而现在已经没那个必要了,可有些话哽在喉中,他不吐不快。
“你跟卓远之到底是什么关系?只是朋友吗?”
为什么那么多人在意她跟卓远之的关系?朋友也好,兄妹也罢,真的那么重要吗?
“我不跟你说了,我还要去照顾亦悠和优优——保姆当不好,津庭叔可是要扣我薪水的。”感情归感情,工作上稍有马虎都会得到经济上的损失,那是幸之雾最不愿看到的悲剧。
将他丢在一边,背对着封千里,之雾做了一个再见的手势——她不会去为他送行,她从不喜欢离别的场景。
之雾前脚刚走,封千里猛一回头就看见卓远之双手环胸站在他的身后,“你是鬼啊?”老是这么神出鬼没,不知道的人还真当他是梅菲斯特转世呢,“幸好在英国的时候这种经历训练了不少遍,否则我迟早有一天被你当场吓死。”
他对卓远之说话的口气算不上客气,但也不至于视为仇敌。没有人知道,前两年在英国的时候,卓远之见的最多的人不是之雾,而是面前这个戴着眼镜,看上去斯文,实则诡计多端的坏小子——封千里。
上前一步,卓远之长臂轻挥帮他卸掉眼镜,褪去镜片遮掩下的那双狭长双目眨着的诱惑的光芒,那正是卓远之想看到的视野。梅菲斯特用双臂将封千里困住——黑色风暴将他包围,封千里昂起下巴回望着他,无畏无惧。
“你很麻烦,知道吗?”
“能得到你的夸奖是我的荣幸。”封千里皮笑肉不笑,那阴郁的态度跟卓远之竟有几分相似。
早料到无法从封千里的口中得到让他满意的情绪,卓远之也不在意,将眼镜放进他的上衣口袋里,他只想告诉他:“谢谢你对幸之雾的照顾,我们之间的约定我会遵守的。”
“那就好。”拨开卓远之困住他的手,封千里要他知道:如果他想逃,没有人能阻拦,“我可以走了吧?”他的离开不是离开卓远之,而是跟随幸德书离开罗兰德学院。再次见到之雾,他来罗兰德学院的目的已经结束了。
不过在走之前,封千里要提醒卓远之:“男人间的约定不要告诉女人。”
他从未想过将他们之间的约定告诉幸之雾,她不适合太复杂的局面。不是她无法应付,而是他、封千里都不想她去面对。
“忘了说,”封千里拉开门,用背对着那方黑色的阴影,“我不可爱,不过你还是蛮可爱的——之雾的原话,在英国时她这样告诉我,一直忘了告诉你。”
可爱?她竟然用这个词去形容他?卓远之翻了一个极不符合梅菲斯特形象的白眼,他会提醒她——麻烦别用那么恶心的词语去形容他这么伟岸的男人。
“啊嚏——”幸之雾打了一个大大的喷嚏,揉揉鼻子,她很想知道,“谁在说我坏话?”又不感冒又没惊风,好好的突然打喷嚏,一定有问题,八成是哪个小人正在说她的坏话呢!
说到小人,为什么她的眼前突然出现卓远之那高大、伟岸,外带黑压压的形象?甩甩头,她告诉自己不用太过在意。
等等!卓远之
没有人是完全、彻底的坚强——这句话是她跟卓远之说的,封千里怎么会知道?而且还是原封不动地重复出来!
秘密!这其中一定有她不知道的秘密。
走出邀海轩,杜蘅提着行李站在楼前的平台上。该走了,非洲那边的野生动物保护组织急邀她回去,她也没有再待在这里的理由,现在离开再合适不过。
知道之雾有卓英冠照顾,她没什么不放心的。至于那个身为她丈夫的男人,世界级的大律师,有钱有权又有势,她不需要担心,也担心不了。
还是回到她自己的位置上继续她的旅程吧!她不想跟卓英冠告别,就像上次离开卓冠堂一样,这一次她也要悄悄地离开,不让分别成为以后许多年不断怀念的记忆,她的心负担不起这些无谓的重量。
提起行李,她正要离开,眼前忽然出现一只毛色绚丽的鹦鹉,它就停在她的脚边,瞪着鸟眼望着她——她似乎在哪里见过这只鹦鹉,记不清了。
“小东西,你怎么会飞到这里来了呢?”
“主人带无语我来为姑娘你送行,姑娘你要保重,无语我祝姑娘你一帆风顺、一路顺风、一生平安、一塌糊涂”
一塌糊涂?有人为你送行祝福你“一塌糊涂”吗?她又糊涂了,又不是人为她送行,分明就是一只鸟在向她告别嘛!
跟非洲的野生动物培养了那么多年的感情,杜蘅面对动物有种与身俱来的亲和力。将这只长相花哨的鹦鹉捧在掌心里,她望着它想起了很多年以前,那个能卜擅卦的八卦也带着一只这样的鹦鹉。
她是无意中见到八卦的,那种神秘又沉稳的气质让她那个年龄的女生很难不着迷。所以,即使只看了他一眼,她也深深记住了那个像迷一样的男人。如今二十多年过去了,如果他还待在卓冠堂怕有四十多岁了吧!
“年轻。”
男人的声音?杜蘅回眸望去,一位二十多岁的男人就站在她的身后,他内敛而帅气,像紫色的雾气扬着神秘的魅力。她看得有些发呆,而鹦鹉看到那男人比她更兴奋。
“主子!主子!无语给主子请安!无语给主子请安!”
嗦的鹦鹉逮到机会就展示起自己的口才来,杜蘅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