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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我已经决心辞职。我很抱歉没有把你的工作做好。”
他皱眉望望我,然后说:“我希望你能留下,事实上,你是我请过的秘书里最好的一位。而且,吴小姐,你就算在我这儿辞了职,也是要找工作的。我们这儿,待遇不比别的地方差,工作你也熟悉了,是不是?”
我直望着他,想出一口气,就昂昂头说:“可是,我看你的脸色已经看够了!”
说完这句话,我掉头就走,他错愕的站着,呆呆的望着我。我已经走到门口了,他才猛悟的又叫住我:“吴小姐!”
我再度站住,他对我勉强的笑笑──这好象是我第一次看到他笑。
“既然吴小姐一定要走,那么,我也没办法了。这个月的薪水,我写张条子给你,请你到出纳室去领。”他写了一张条子给我,我接了过来。他又笑笑问:“吴小姐,是不是你已经另有工作了?”
“我?”我也笑笑,说:“不配做工作,除非找个金龟婿!”
我走出了他的办公室,到出纳室领了薪水,然后,沿着人行道,我向我的住处走。我的家在南部,我在台北读书,又在台北做事,一直分租了别人的一间屋子。走着走着,我的气算已经发泄,但心情却又沉重起来,以后,我又面临着失业的威胁了。
在心情沉重的压迫下,我的脚步也滞重了,就在这时,一个脚步追上了我,一个人走到我身边,和我并排向前走。我侧过头,是他!我的心脏不由自主的加快的跳了两下,他对我歉然的一笑,很温柔的说:“吴小姐,请原谅我今天的失礼。”我有些不好意思了,今天,我也算够无礼了。于是,我笑着说:“是我不好,不该写错那个数字。”
“我更不好,不该不看清楚就签字,还找人乱发脾气。”他说。他这种谦虚而自责的口气是我第一次听到,不禁对他深深的看了一眼。就在这一眼中,我发现他有种寥落而失意的神情,这使我怦然心动。他跟着我沉默的走了一段,突然说:“吴小姐,允许我请你吃一顿晚餐吗?”
不知道是什么因素,使我没有拒绝他。我们在一家小巧精致的馆子里坐下。他没有客套的请我点菜,却自作主张的点了。菜并不太丰盛,两个人吃也足够了。吃饭的时候,我们异常沉默,直到吃完。他用手托住下巴,用一支牙签在茶杯里搅着,很落寞的说:“我总不能控制自己的脾气,一点小事就失去忍耐力。”
我望着他,没有说话,因为我不知道说些什么好。接着,他从口袋里拿出我那份辞呈,把它放在我的手边,轻轻的说:“拿回去吧,好吗?”
“我……”我握住那份辞呈,想再递给他,但他迅速的用他的手压住了我的手,我凝视着他,但他的眼睛恳切的望着我,他压住我的那只手温和有力。我屈服了,屈服在我自己昏乱而迷惘的情绪中。
我依然在他的部门里做事。可是,我们之间却有些什么地方不同了。我的情绪不再平静,我的工作不再简明有效。每次去和他接头公事,我们会同时突然停顿住,而默默的彼此凝视。随着时间一天天过去,我们凝视的次数越来越频繁,凝视的时间也越来越长久了。然后,他开始在下班之后会从人行道追到我,我们会共进一顿晚餐。然后,有一晚,他拜访了我的小房间。
那晚,他的突然到访使我惊喜交集,在我的小斗室之内,他四面环顾,凭窗伫立,他说:“你有一个很好的环境。”
“又小又挤又乱。”我笑着说。
“可是很温暖。”他说。仰着头,对高悬在天际的月亮嘘了一口气。“好美的月亮!好象在你的屋里看月亮,就比平常任何一日看到的都美。”
我注视他,想着他话里有没有言外之意,但,他那深沉的眼睛迷茫而朦胧,我什么都看不出来。
就是这一晚,我知道他有喝啤酒的习惯。
任何事情,只要有了第一次,第二,第三……就会接踵而来,逐渐的,他成了我小屋中的常客。许多个晚上,我们静静的度过,秋夜的阶下虫声,冬日的檐前冷雨,春日的鸟语花香,夏日的蝉鸣……一连串的日子从我们身边溜过去。他几乎每晚造访,我为他准备了啤酒和消夜,他来了,我们就谈天、说地,谈日月星辰,谈古今中外。等这些题目都谈完了,我们就静静的坐着,你看着我,我看着你,而双方却始终只能绕在那个困扰着我们的题目的圈外说几句话,无法冲进那题目的核心里去。因而,一年过去了,我也养成喝啤酒的习惯,养成深夜不寐的习惯,而我们仍停留在“东边太阳西边雨,道是无晴却有晴”的情况里。
一夜,他到得特别晚,看来十分寂寞和烦躁。我望着他,他微蹙的浓眉使我心动,他那落寞的眼睛使我更心动,一年来困扰着我的感情在我心中燃烧,我等他表示已经等得太久了,我到底要等到那一天为止?于是,当我把啤酒递给他的时候,便不经心的问:“很寂寞?”
“在这小屋里不会寂寞。”
“离开这小屋之后呢?”我追问了一句。
“之后?”他徊避的把眼睛调向窗子:“之后有许多工作要做,顾不得寂寞!”
“那么,你为什么烦躁不安?”
“我烦躁不安?”
“你看来确实如此!”
“大概是你看错了!”他走到窗子前面,神经质的用手指敲着窗棂,凝视着外面的夜空,故意的调开了话题:“夜色很美,是吗?”
我追过去,和他并倚在窗子上,我握着酒杯的手在微颤着,轻声说:“三十几岁的男人并不适合过独身生活。”我的脸在发烧,我为自己的大胆而吃惊。
他似乎震动了一下,很快的,他说:“是吗?但我早就下决心要过独身生活。”
“在这一刻也这样决心吗?”我问,脸烧得更厉害,心在狂跳着。
他沉默了一段时间,空气似乎凝住了,使人窒息。然后,他说:“我不认为有另外一种生活更适合我。”他的声音生硬而冷淡。
我的心沉了下去,失望和难堪使我无言以对,我必须用我的全力去压制我冲动的情感。眼泪升进了我的眼眶,迷蒙了我的视线,我靠在窗子上,前额抵着窗槛,斟满的酒杯里的酒溢出了我的杯子。我把酒对窗外倾倒,酒,斟得太满了,我的感情也斟得太满了,我倒空了杯子,但却倒不空我的情感。
他走到我的书桌前面,把杯子放下,我悄悄的拭去泪痕,平静的回过头来。他望着我,欲言又止,然后,他勉强的笑了笑。
“不早了,”他说:“我要回去了!”
我的话竟使他不敢多留一步?他以为我会是枝缠裹不清的藤蔓?怕我缠住了他?我送他到门口,也勉强的笑笑,我的笑一定比他的更不自然。
“那么,再见了。”我爽朗的说。暗示我并不会对他牵缠不清。
他凝视我,眼睛迷蒙凄恻,微张着嘴,他说:“小秋……”
我等待着。但是,他闭了一下眼睛,转过了身子说:“再见吧!”
我倚在门上,目送他消失在走廊里,转回头,我关上房门,让泪水像开了闸的洪流般汹涌奔流,我的心被揉碎了。
从这天起,他不再到我的小屋里来了。我几句试探的话破坏了我们的交往。小屋里失去了他,立即变成了一片荒凉的沙漠,充满的只有寂寞、无聊,和往日欢笑的痕迹,再有,就是冰冻的空间和时间。
办公厅里的日子也成了苦刑,每次与他相对,我不敢接触他的眼睛,怕在接触之中,会泄露了我自己太多的隐情。他也陷在显著的不安里。我敏感的觉得他的眼睛常在跟踪我,而我却在他的眼光下瑟缩。我努力振作自己,努力强颜欢笑,努力掩饰自己的失望和悲哀。可是,一切的努力都没有用,我迅速的消瘦了下去,苍白的面颊和失神的眼睛说明了我曾度过多少无眠的夜。“失恋”明白写在我的脸上,不容我掩饰,也不容我回避。
我的工作能力减退到我自己都不信任的程度,我写的信错误百出,终日精神恍惚,神智昏沉。终于,有一天,他拿着我的一张信稿,十分温和的说:“我怕这封信有点错误,你最好查一查他的来信是写什么,再拟一个回信稿。”
我望着他,颤抖的接过了那张信纸,一阵突然袭击我的头晕使我站不住,我抓住一张椅子的椅背,头晕目眩。我挣扎的,困难的说:“对不起,我……我……”我控制不住我的声音,眼泪迸出了我的眼眶,我说:“我不做了,我辞职了。”
他的手抓住了我的手腕,他的声音荡在我的耳边:“小秋!小秋!”
我仰头望着他,他的眼眶发红,眉头微蹙,他的手摸着我的面颊,然后,他拥住了我,他的嘴唇轻轻的落在我的唇上,我闭上眼睛,让泪水沿着面颊滚下去。
他放开我,我问:“你为什么要躲避我?”
他转开头,徊避的说:“晚上再谈,好吗?”
晚上,我又为他准备了啤酒和消夜,但是,他失约了,而且,是永远的失约了。第二天,我才知道他已于清早乘班机飞美国,把我这边的业务全部移交给他的合伙人。他并没有忘记我,他安排了我的工作,一份待遇优厚而永久的工作。同时,他留了一封信给我,里面大略写着:“我早已被剥夺了恋爱的权利,从我有生命以来,我就带着与生俱来的缺陷,而被判定了该是独身。既然和你相遇而又相恋,我竟无法从这感情的网里脱出来,我就只有远走高飞了。小秋,我不能继续害你,请原谅我!但是,相信我,我爱你!为我,请快乐起来,振作起来,有一天,当我们再见的时候,我希望能看到你有一个幸福的家庭。”
夜深了,我从沉思和回忆中醒来,啜了一口啤酒,茫然的注视着夜空,和夜空中的几点寒星。我知道,我永远不会有一个幸福的家庭,如果他不回来的话。我不认为他离开我的理由很充分,我将等待着,等他回来的那一天,当他发现我仍然是一颗孤独的星,他会明白我的感情和他所犯的错误,那时候,他该会有勇气爱我了。
夜更深了,望着夜空,再啜了一口酒。这时,我彷佛看到我自己,一颗孤零零的星,寂寞的悬挂在天边。
复仇
下了火车,高绍桢提着他简单的行囊,在耀眼的阳光下站定。十五年来,这年代湮久的车站似乎依然如旧,那斑剥的水泥石柱,那生锈的铁栅,那狭小的售票口,都和十五年前没有两样。只是,候车室里的墙壁是新近粉刷过的,配上那破旧的椅子和柱子,显得特别的白──像一个丑陋的老妇搽了过多的粉,有些儿不伦不类。高绍桢深深的吸了一口气,故乡,如果这算是他的故乡的话,他总算又回来了。十五年前离开这儿的景象仍在目前:他,提着个破包袱,以一张月台票混上了火车,以致在车上的十几小时,有一大半的时间他都必须躲在厕所里,以逃避查票员的目光。现在,他站在这儿,不必再低着头,不必再忍受别人投过来的怜悯的眼光。今天的晨报上曾有一段消息:“甫自美归国的青年科学家高绍桢,今日可能返其故居一行。”他庆幸这小城没有多事的记者,也庆幸那些以前的熟人都不会去注意报纸。这样,他可以有一段安静的时间。他要静静的对这小城来一番巡礼﹔那些以前走过的石子路,那郊外的小山岗和溪流。他要在这儿再去找一找往日的自己,更重要的,他要去看看何大爷──那乖僻的、固执的、暴戾的老人!
走出了车站,高绍桢打量着这阔别十五年的街道,街两边是矮小的木屋,偶尔夹着一两栋木造楼房。这些都是熟悉的,但商店里所坐的那些人,却有大部份变成陌生人了。高绍桢缓步走着,心里充塞着几百种不同的情绪。何大爷,他多么想马上见到这个老人,他要给他看看,阿桢回来了,那被他称为野狗的阿桢终于回来了!挺了挺肩膀,高绍桢似乎仍可感到背脊上被鞭打的疼痛,以及肩上被旱烟所灼伤的刺痛。回来了,何大爷能想到吗?能想到十五年前被放逐的阿桢会有今天吗?还有阿平,高绍桢不能想象阿平现在是什么样子,或者,他已经和小翠结了婚,该是儿女成群了。想起小翠,高绍桢心中掠过一阵酸楚,双手不由自主的握紧了拳。
他奇怪,在遨游四方,经过十五年后的今天,那个梳着辫子的农村女孩仍然在他心中占据如许大的位置。
转了一个弯,那栋熟悉的楼房出现在他眼前了,他可以听到自己的心跳,双手握得更紧,指甲陷进了肌肉里。在门口,他站住了,他彷佛看到许多年前的自己,一个五岁的孩子,瘦弱的、疲倦的,被带到这栋房子前面。何大爷在大厅中接见了他和带他来的那位好心的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