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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全能大亨-第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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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在呢,母爱依旧还在,虽他已经不是以前的付晋,可轩辕星是另外一个平行空间,再加上记忆融合,已不分你我,母爱也就有了一个直观的体验。
  母爱,真的很伟大!
  
  洛城中心广场,那里是洛城的象征,更是夜晚洛城居民的聚集地,每到晚上,那里聚集着很大一批人,其中男女老少皆有。
  看看时间,只不过是七点整而以,离最热闹的时候还有一个小时的时间,不需要着急赶去。
  轻轻的漫步在大街上,天空上繁星点点,不时闪烁,像是在眨眼睛一样。再看看洛城的大街,灯火通明,五光十色都有,让付晋不得感叹一句:洛城真的很美!
  实际上,洛城是整颗轩辕星著名的城市,这里有着全世界最大的娱乐公司,也有着全世界有名的旅游景点,加之经济发展很快,稍微装扮一番,自然无比美丽。
  付晋用了近半个小时的时间,终于来到洛城中心广场,此刻人流并不是很多,但也不少,整个广场有数百人聚集。
  找一个很好的位置,刚好有一颗人工石椅,付晋也没有犹豫,坐下,把吉他拿出来,然后又把高帽放在地上,开始弹奏。
  在光明帝国,这种街头卖艺很多,特别是在最大的城市——不夜城,几乎随处可见。
  当然了,洛城也不少,例如付晋现在所处的位置,一眼望去,都能够看到六七个。
  甩了甩头,付晋把杂绪甩出脑外,深吸了几口气,平复一下,拨动吉他弦,进入正式演奏状态!
  《加洲旅馆》是一首很奇怪的歌曲,它的前奏很长,也是最考验吉他技巧的部份。
  不过,付晋毕竟是一个人,他不可能弹奏出地球老鹰乐队演奏出来的那般,只能单调的弹奏。
  是阿,《加洲旅馆》的前奏是双吉他音,还有架子鼓,可付晋没有那个条件,他单一个人,只能用吉他,并且还是单吉他音,又没有架子鼓,效果自然也就大打折扣。
  但是,经典毕竟是经典,那是能够让人们永世传唱的,那怕是没有双吉他音,也没有架子鼓,当付晋弹奏出来的时候,也能够引起轰动。
  快速拨动琴弦,那种极速又而畅快的音乐声也随之扩散,传入附近不远处众人的耳中。
  第一感觉是这吉他声很不错!
  接着是这曲子很好听!
  这不,附近的所有人眼光全都被吸引过来,随着长长的前奏弹到尾声,那些人像是着了魔一样,朝音乐声的方向迈来。
  无疑,《加洲旅馆》这首歌曲的前奏就是有这么一个好处,刚开始就能够吸引人,再加上前奏较长,当被吸引过来的人走过来之时,歌声才响起。
  震憾,是的,又是一次震撼!


 第七章永世经典——《加洲旅馆》

  “onadarkdeserthighway!行驶在昏黑的荒漠公路上!”
  付晋那沧桑的声音响起,演唱了《加洲旅馆》的第一句歌词。
  “哇”
  四周惊叫声传来,很不得不说,光明帝国的人神经很大条,他们的反应速度很快,刚开始他们被《加洲旅馆》的前奏所吸引过来,听得入神。
  可随之而来却是一个沦桑的声音,再看看演唱者的样貌,大概也就是二十几岁不到三十岁的样子,这声音简直是太好听了。
  然而,付晋也没有理会围观众人的惊奇,而是接着一边拨动着吉他,一边继续演唱。
  “coolwindinmyhair!凉风吹过我的头发!”
  “gupthroughtheair!弥漫在空气中!”
  “paheadinthedistance!抬头遥望远方!”
  “isawashimmeringlight!我看到一丝微弱的灯光!”
  “myheadgrewheavy&mysightgrewdim!我的头越来越沉;视线也变得模糊!”
  。
  “啪啪啪”
  那是掌声响起的声音,一直到付晋唱到副歌阶段,拨动着吉他,听得入神的观众们才断断续续送上真执的掌声,并且掌声越来越大,那代表着是一种肯定。
  “这首歌叫什么名字,我怎么都没有听过?”有一个年轻的小伙子不由大声发问。
  年轻的小伙子自诩为音乐全能通,大部份的音乐,不管是老歌还是新歌,他都听过,可却没有听到过付晋演唱的这首经典歌曲。
  也许是外国的歌,没有听到也实属正常,可这么经典的歌曲却没有被传唱,那就有问题了,所以,年轻的小伙子在愣了片刻后就敢肯定,这首歌是原创的。
  “真棒,这是一首经典歌曲,只可惜不知道歌曲的名字噢不,我等下一定要问问这首歌的名字。”一个中年男人也跟着起哄,朗声说道。
  中年男人诉说了很多人的心声,他们都想第一时间知道这首经典歌曲的名字,有些甚至想要立刻上去追问演唱者,只是看着演唱者正弹着吉他,歌曲还没有结束,不忍打扰的他们只能静静的等待着。
  “我敢肯定,这首歌要是发行单曲,稍量绝对会惊人,排行榜也将有它的一席之地。”一个对音乐还算有点见识的中年人拍打着节拍,很是肯定的说道。
  “是的,我也觉得是这样的!”另外一个中年人也跟着说道。
  “嘿伙计,你的眼光很不错!”
  “你也一样,哈哈”
  议论声不断,当然了,也有很多人沉迷歌词意境当中无法自拨,一时之间竟然愣神说不出话来。
  但不管怎么样,付晋的演唱没有结束,他还在继续演唱。
  “thenshelitupacandle!她点燃了蜡烛!”
  “andsheshothecorridor!走廊深处传来阵阵说话声!”
  
  
  终于,整首歌曲算是演唱完了,连同付晋也沉迷在歌曲的意境之中,仿佛身临其境,像是一个刚刚吸完毒的瘾君子一番。
  其实《加洲旅馆》这首歌就是在反映某次吸完毒之后的感想,可以广泛的理解为是一种人间**的象征。
  “啪啪”
  付晋的演唱再一次获得了掌声,那绝对是发自内心的掌声,特别是年轻一代的人,很多人都觉得这首歌曲写得颇有深意。
  在光明帝国,很多年轻一代的人都有接触过大麻,也就是毒。品,他们知道吸食过毒。品之后的那种感觉,故而,《加洲歌馆》的歌词很碰巧写出其中的意境。
  至于说老一辈的人,他们有些人年轻时也吸食过大麻,也知道那种感觉,还有一部份人则单纯为歌曲鼓掌,毕竟《加洲旅馆》不管是从词和曲,都堪称经典。
  掌声过后,很多人都从口袋或是钱包里掏出钱,并且很甘愿的往付晋面前摆着的一顶高帽上放。
  很棒的歌曲,难道不是吗?
  既然很棒,那么就应该掏钱,因为他们之前或沉迷或欣赏在歌曲之中,所以,他们心甘情愿的掏钱。
  “年轻的小伙子,你唱的很棒,能够告诉我这首歌的名字吗?”一个老者笑呵呵的来到付晋的面前,从钱包里掏出一张100面额的光明币,放进了高帽里,然后以一种请求的语气说道。“噢你能再演奏一遍吗?”
  “谢谢”付晋先是为老者的打赏致谢,很是真诚,接着那张帅气而又沧桑的脸庞突露笑容,道。“乐意之至!《加洲旅馆》!”
  音符由吉他的琴弦形成,歌曲再一次响起
  人类总是很奇怪,无论男女老少,他们都有着好奇心,付晋这边围观着很多人,很是热闹的样子,自然也吸引了洛城中心广场的人,好奇之下,那些人纷纷朝这边靠过来。
  越是走近,他们越是沉迷,沉迷在歌词的意境之中,沉迷在乐曲美妙的梦里。
  很快,付晋这边就围观了将近五百人之众,要不是付晋没有加扩音,恐怕围观的人会更多。
  没办法,站得远的人听不到音乐,渐渐的,那些人也失去了兴趣,纷纷离开,而听到的人则选择驻足。
  在驻足的人群之中,有着一位中年人,中年人留着一幅八字胡子,满头的卷头,再有那满是皱纹的脸,足以见得,他的年龄不小。而事实上也是如此,此人的年龄已经多达四十多岁,已步入中年晚期,很快就进入老年期。
  这个人的名字叫雷克斯,很有特色的一个名字。除此之外,他还是一家唱片公司的老板,呃,他的唱片公司除了他一个老板之外,再有就是几个员工,总体超不过五十人,所以,雷克斯除了是老板之外,还兼任着星探的职位。
  雷克斯震呆了!
  之前他被人群吸引过来,当他走近之时,歌曲已经进入最后阶段,并没有听完整,所幸付晋再演唱一遍,这一次他总算是听完了整首歌曲。
  听过一段,雷克斯就知道,那是一首很棒的歌曲,现在再听完了一整首,他推翻了之前的定论,觉得这是一首经典歌曲,而非很棒。
  经典和很棒同样是夸奖词,可却是两个不同的概念,经典之所以经典,是因为他能够让世人记住,而很棒只能说是不错,在过一段时间,人们就会渐渐的忘记。
  如同一些长久接触过音乐的人一样,雷克斯也没有听说过这首叫《加洲旅馆》的歌,应该是原创歌曲,由此可见,眼前这个人是一个很棒的原创歌曲歌手。
  “如果签下来他,那么唱片公司是不是就可以摆脱困境了呢?”雷克斯不由暗想。
  


 第八章剽窃继续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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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雷克斯的唱片公司是一家小唱片公司,公司营业了三年之久,一直都处于不生不死的状态,旗下没有一个当红的歌手,全都是三流歌手,制作一张专辑出来,销量不佳,在保本的基础上赚上那么一点点。
  可随着时间的流逝,三流歌手也对公司失去了耐心,于是,很多歌手都走了,公司现在除了员工之外,再也没有一个歌手存在,眼看着没有收入,在亏本经营着,心灰意冷之下,雷克斯想把公司结束掉。
  然而,很不巧的是,他碰到了付晋,听到《加洲旅馆》,就知道这是一个经典歌曲,假如把付晋签下,那么公司有了歌手,要是能为付晋制作一张专辑,指不定能够大卖呢。
  不过,在下一刻,雷克斯却犹豫了。
  这个世界上,有音乐天赋的人不少,可又有几个人能够真正的成功呢,以前的时候,雷克斯公司签进去的歌手,也是被他认为有天赋,可结果呢,只轮为三流歌手。
  “眼前这个人会不会是下一个呢?”
  雷克斯不敢肯定,他也不敢赌,因为他自己知道,公司账上的钱不多,连制作一张专辑的钱都不够。
  当然了,要是雷克斯把自己的存款拿出来,也许勉勉强强够,但那可是他最后的救命稻草,不到万不得以之下,他不会拿出来。更何况,只一首《加洲旅馆》而以,还不足以判断出优劣。
  于是乎,雷克斯选择了观望,假如付晋真是一个人才,他会毫不犹豫把存款拿出来,最后再赌上一次,而要不是人才,那么他会趁早把公司关掉。
  正在雷克斯发愣之际,热烈的掌声再一次响起,所有人都为眼前的年青人鼓掌,为他带来的美妙的音乐而疯狂。
  “再来一次!”
  “再来一次!”
  同样的声音在人群中响起来!
  怎么办?
  付晋只能再来一次,拨动吉他,《加洲旅馆》再次奉上。
  三次!
  四次!
  足足弹奏了五次,付晋的手指都差点磨破了皮,要不是有带着专用的指套,恐怕早已承受不住,但此刻也好不到那里去,手指尖隐隐作痛。
  再看看热闹的人群,他们的脸上都写着四个字——再来一次!
  好吧,再来一次没有关系,可是钱呢?
  付晋来到街头弹唱,为的就是钱,可除了刚开始弹奏的三次有人打赏之外,接下来的两次没有一个人打赏,再看看情况,似乎就算是再弹奏多几次,也不会有人打赏了。
  对此,付晋心里暗暗腹诽:“哼一群只知道享受的吝啬鬼!”
  “很抱歉,嗓子有些沙哑了,明天再来吧。”心里虽不爽,可付晋并没有表现出来,而是很有风度的笑了笑,谦谦的说道。
  把吉他放回袋子里,收拾高帽上的钱,那意思再明显不过了,人家不继续下去了,那还等什么,散了吧。
  人群散去,可却有一个人没有离开,这个人不是别人,正是雷克斯,他立于原地,静静的看着付晋,没有任何动作。
  本来雷克斯是想上去跟付晋谈谈的,可随着付晋说还会再来时,他便打消了念头,决定再观望一阵子。
  
  “妈,我回来了!”刚到家门,付晋就大声喊叫,看上去心情很是愉悦。
  事实上也是如此,当付晋结束弹唱之时,收入还不错,大概估逄一番,恐怕里面也有近五百光明币的样子吧,钱看上去不多,可一个晚上赚这么多,其实已经不错了。
  人生的第一桶金,不管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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