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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气恶魔-第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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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品:神气恶魔
  作者:陈毓华
  男主角:神气
  女主角:锦玉女
  内容简介:
  她是写得一手好毛笔字,
  可这建商竹马竟推她去解决难搞客户?
  眼见大师挥毫都阵亡,
  嘿嘿,她就用油漆在墙上涂鸦──
  一去二三里,烟村四五家……
  不料“苦主”竟上门问罪,嫌她幼稚!
  呔,这人自做主张得很,仅只见一面,
  就知会一声都没有的把她左脸胎记偷走,
  害亲朋问她去哪整形,媒婆也纷拥而至,
  要他还来,他竟说害她老被取笑的胎记,
  是他为了寻找轮回后的她所做的记号!
  哇哩咧,见鬼了!
  是的,他坦承自己是鬼,
  而她渐渐发现他是只勾魂摄魄美丽的鬼,
  让她快乐的任他带她飞天遁地,旅行去,
  却没发现,她活不久了……
  正文
  白头搔更短 陈毓华
  序是这么难的东西,如果能像声控灯,拍拍拍,三下,灵感源源不绝,那有多好。
  写完稿子,回到爬虫类生活,都忘记今天是三八妇女节了。
  不过这节日对我来说很多年都没啥用处。
  既不像情人节有巧克力可拗,不像清明节有假一天,不像母亲节有优越感,不像端午有粽子吃,中秋有月饼,只是一个空壳在那里,又不是三八的个性……一点都三八不起来捏,真是哀怨。
  其实哀怨的不是上面那些,是在脑袋空空的时候还要写序,完全没有人道可言啊!
  真的不知道会把神气写成这样(不负责任的说法),搔搔头,真的拿这群恶魔党没法度了,剩下最后一只饭桶恶魔,还很有得脑筋伤呢。
  一年又始。
  本来以为这是今年第二本书了,结果,算法错误,这是第一本,所以捏……未来,还有五本书要打拚,(乱没志气的小蚂蚁目标与去年一样)丝毫没有进步,永远追着钱伯跑的人……
  好啦,我努力就是了~~自言自语去远的大头华。
  第一章
  朝代换来换去,坐在皇位上的人上上下下,龙椅不知道坐坏了几把。
  小百姓不管天子谁换了谁,要的是几年安稳的大米饭吃,不过这么简单的愿望通常满难达成的。
  太平盛世也就那么一眨眼,皇帝老儿已经把心思放到倾国倾城的美女身上,一心想着要长生不老,和美人儿共效于飞,至于枯燥乏味的朝政随手丢给了小人。
  这还不算什么,哪个朝代没有昏君?没有奸臣?了不起那个谁谁谁揭竿起义,热血沸腾一番再换个皇帝上去,几千万年来,都这么过去的……
  不过,世道这么坏的,也是少见。
  先是蝗虫来,啃光了大部分的农作物。
  这不打紧,接着,瘟疫也来了,到处是死人,活着的人哭到没了眼泪,因为死人太多,眼泪还没擦干,身边的人又一个个倒下了。
  土地埋不下了人,还有力气的人把尸体聚在一起放火烧了,冲天的臭气,直冲云斗。
  不过那又怎样,云依旧是云,并不会因为小百姓的怨气变成面包。
  黄河也在这节骨眼来凑热闹,浊黄的水冲溃破破烂烂的堤防,席卷肥沃的田地,人民遮风避雨的屋宅也跟着去了,管他牛羊猪狗……都带走了。
  天高皇帝远,黄河怎么淹也不可能淹到大官们的跟前去,官官依旧睁眼闭眼,依旧华服美食婢女成群。
  自古以来上梁不正下梁歪,皇帝都不管他多娇江山了,他们只是拿人俸禄的更没道理辛苦。
  你家死人谁叫你只是个无权无势混饭吃的小百姓?!
  死了活该!
  绝望的小百姓剥树皮、挖泥屑、啃草根,卖儿卖女也没人要,因为大家都一样凄惨。
  还有剩余力气的携家带眷的跑了,良民变成了窃盗抢匪,跑不动的,捱一天算一天。
  这是个上不着天,下不着地的年代。
  老天不睁眼。
  对这一切,他都没感觉。
  生下来就是魔。
  没有人告诉他什么是对错,什么叫是非,活了多久?不记得了。
  一有了知觉,就是这副样子。
  中间,或者懵懵懂懂的睡上一觉,千百年弹指过去,或者到处游荡,管他人间又换了谁当家?!
  国将亡,妖孽出。
  其实,不管太平盛世,还是兵燹战乱,妖魔鬼怪都在的。
  妖魔精怪都住在人类黑暗的心中。
  盛夏。
  魃旱嫌人过的还不够惨,也来凑一脚。
  炎溽的暑气把本来就张扬疫病散布的更快又远,大地干渴的裂开了嘴。
  无计可施的小百姓把原来留着隔年播种的种子放进了绝望的肚皮,未来是一片绝望。
  他讨厌天上那颗火焰焰的大球。
  他不喜欢流汗。
  也许该来场清凉的雪,灭一灭火。
  想归想,讨厌日头的他一脚踩在横枝上,长腿一脚垂放的放荡着,洁白的腿跟趾头妖魅的像一点白雪。
  很老的树了,不知道有几百年的树龄,巨大的树荫替他遮蔽炙阳,偶尔还能拂来一点凉意。
  他有双美丽得不象话的双眸,眼中没有一点悲怜;对天地万物,对凄苦吶喊的众生。
  有只蚂蚁迷路了,转啊转的爬近,触须嗅了嗅他的指头,竟然想攀着他的指往上走。
  他想也不想的按下,蚂蚁瞬间变成微弱的黑点,黏在粗糙的树缝中,再也不会动了。
  在他眼中,人类跟蚂蚁没有什么差别,就算怎么改朝换代,也不过是权力斗争的轮流,对一个不知道活了多久的魔而言,那简直是无聊透顶的游戏。
  长长的打了个哈欠。
  “一去二三里,烟村四五家,亭台六七座,八九十枝花。”空气中清楚的传来小儿的朗读声,幼稚的声音软甜细腻,像好吃的甜柿子。
  他掏掏耳,并不想理会。
  不过,幼绵绵的读书声很有毅力的从老树下的小茅屋窗口继续传诵出来,一而再,再而三,怎么反复背诵都不厌烦。
  吵。
  跳下树干,他轻飘飘的动作没有丝毫改变,直抵茅屋窗口处光洁的脚才顿了下,停止去势,落地无声。
  小屋里什么都没有,只有一个绑着小辫的小女童吃力的弯着腰,声音就是从她看不见的脸发出来的。
  “……烟村四五家,亭台六七座……哎呀,糟糕,水没了啊!”
  听她喊了声糟,弯得像虾米的身子蹦地弹跳起来,一张被墨汁抹的到处都是的大花脸,小手拎着一根比她五指还要粗大的毛笔。
  笔端已秃,她小心翼翼的捧着砚台,走了两步,这才想到要把毛笔先放下,手忙脚乱一阵,才双手捧着宝贝似的砚台往外走。
  简陋的小桌根本称不上桌子,只是一块大木头,不平整的上头有张描红的宣纸。
  那张描红纸意外的干净,除了先生写的红字,用墨笔描出来的字体一笔一划竟出奇的端正。
  他不识字,却也看得出来那不知道才几岁的娃娃,居然能描出这么工整的字来。
  “咦,大叔,你在我家门前做什么啊?”重新在砚台上注了水的小女孩捧着用了很久快见底的砚台,还要分神注意陌生人。
  难得一见的外人。
  她看得到他?
  他撇嘴。大叔?也罢,叫他祖爷爷也成。
  “大叔,你没地方去吗?”她有双叫人怜惜的大眼,只可惜,注定了是早夭的命!
  听爹娘说了,世道不好,到处是苦命人。
  他们家命不苦,因为一家人还能守在一块。
  “外面好热,你不要一直晒,娘说这样容易头晕。”
  可是,大叔好可怜,长长的腿没有一块布可以遮,身上的布料也少得可怜,虽然她身上的衣服都是娘的补丁,该遮的地方却都遮得好好的,比他好多了。
  将心比心,她举动瘦瘦的短腿把砚台捧进去放好又跑出来,这次主动去牵他的指头。
  没错,她的小手整个打开也只能容纳他两根指头。
  他只要随便一个动作就能把蚂蚁似的小娃娃甩到天边去,不过,看在她不畏不惧,还能看见他的份上就瞧瞧她想做什么。
  即使她的小手都是墨汁。
  通常,只有他选择要不要被看见,这回,倒是挺希奇的。
  进了茅屋,一大一小互相对看。
  “你爹娘呢?”冷淡的抽出手指。一路行来,十室九空,把孩子丢弃自己跑掉的父母更是司空见惯。
  “娘到隔壁村借粮,爹吩咐我要好好看家默字,也出门去了。”看见大叔肯开口,她乐的回答。
  借粮?
  灶头是冷的,连灰也不见多少,可见很久没开伙了,饿得瘦骨如柴的灶神一见他进门,马上逃了,哼,没用的东西!
  “娘说我把字帖默过几遍,她就回来了。”她坐回只有三只脚的矮板凳,在上面游移。
  她有好久没见过人,村子里的人一户户不见了,玩伴也没有了,有人同她讲话的感觉真好。
  “你识字?”
  兵荒马乱的,盗贼遍地都是,是什么样的父母把一个娃子放在家里,不是自找死路吗?
  “嗯,”她用力的点头,有些得意。“爹是私塾先生,他说就算女子也要识字,这样才不会被欺负。”
  他不咸不淡的瞅她。
  这样的眉目,就算识了字,懂了人情,还不是白忙一场。
  “大叔,你别忙着走,虎妞读书给大叔听。”
  她极力想留下客人,她寂寞了一整天,就算这大叔非常的不爱讲话,有人总是好的。
  “不想听。”
  “那我默字给你看。”
  “看不懂。”
  她迟疑了,睁着充满稚气的大眼想了一会儿。“大叔不识字吗?”
  他瞪她,黑墨墨的眼只有邪气,看不出喜怒。
  “去倒杯水来,我渴了。”
  这是变相的答应留下吗?
  虎妞不晓得,不过,她依言到水缸木盖子上拿了水瓢咚咚咚跑了出去。
  他站着,没有任何动作,水缸的盖子却飘浮了上来,他可以清楚的看见水缸缸底里没有半滴水。
  眨眼,水盖无声的回到原处。
  一瓢水回来剩下小半瓢。
  她气喘脸红,脚下的鞋都是泥,怕是走了不少远路才拿来这瓢水。
  他毫不客气的喝了一大口,然后准备拍拍屁股走人。
  她把水瓢里剩下的一点水放好,撒开小腿追出来。“大叔,你不多留一会儿吗?”
  “留下来做什么?”他不习惯在一个地方逗留,到处游荡的他没有想去的地方,没有归属。
  山川海晏,这块古老又疲倦的大地……好生无聊啊!
  她歪着头,很认真的想,“识字,我可以教大叔识字。”
  她像是发现新大陆,笑意漫溢的眼有着真确的天真烂漫。
  这不起眼的小东西竟敢说要教他东西?
  她一点都察觉不到他身上森森的妖气吗?人跟妖在一起,谁吃亏?她娘连这点都没教吗?
  怕他不信,也不想,她尽其所能的把自己所学的都抖出来。“除了认字,虎妞还会三字经、百家姓……还有很多很多……”
  说很多、很多是有那么一点点的言过其实啦,毕竟她年纪太小,懂的也不过就她爹反反复覆教的几篇文,希望他不要介意的好。
  他不吭声,用比墨还要黑的眼珠瞄了瞄她。
  什么三字经,什么百家姓他压根没听过,魔学字有个屁用?要是被同类知道,怕不笑掉大牙吧!
  “我不识字也活了那么久……”
  “不一样,”她大摇其头,可以想见长大后酸腾腾的书呆样。“爹说,读书可以陶冶人的性情,可以为国家做事,齐家、治国、平天下都要从读书开始。”
  “你真可怜,这么小就迂腐的严重。”幸好命不长。
  虎妞不解的眨眼。
  她说错什么吗?
  好像没有不是……
  他转身回小屋里去。
  就待下吧,反正,不管去到哪还是无聊,有只小麻雀吵着,也许能打发少许的无聊时光。
  虎妞欢呼了声。
  从这天开始虎妞开始了她的小老师生涯。
  不过,困难度很大。
  要求一只魔听话就像要求他变好人一样的难,要求他专心更不可能,心情好,就歪歪斜斜的默个字交差,心情差,一连几天不见人。
  她很辛苦的搜集马羊的毛,为他做毛笔。
  翻了衣柜,找出爹的衣服让他替换。
  他才不甩,看也不看一眼。
  他没定性,心血来潮的追着魑魅从北到南,回过头来,去了大半年。
  时间对他没有意义,对虎妞却不然。
  茅屋里的哭声惊天动地。
  用木条拼凑的床上躺着小小的人形,上面连白布也没有。
  那个被虎妞称做爹跟娘的人就趴在上面哀嚎哭泣。
  夭折了啊。
  他黑湛湛的眸闪过一抹什么,那是他也不明白的情绪。
  魔在门前站了下,眨眼,消失不见,地上留下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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