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酷相公与美娘子-第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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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品:酷相公与美娘子
  作者:丁千柔
  男主角:李傲天
  女主角:裴冷筝
  内容简介:
  为了逃避皇上的赐婚,和抗议众位哥哥漠视她婚姻的“自主权”,
  她毅然听从那天不怕地不怕的嫂子之言逃家去也!
  没想到却在半路上遇着了令她心仪“酷哥哥”,
  还在“英雄就美”中发现他竟是皇上下诏指婚的“相公”,
  喔──感谢老天爷,我愿意,我愿意……
  孰料,在她暗喜之际,众位哥哥却不要她“嫁”?
  好家在!她有个英明神武,古灵精怪的公主嫂子,牺牲小我,
  完成大我的以“人质”之身“摆平”众位哥哥,
  实现她“相公与娘子从此幸福快乐生活”的梦想,
  怎知,那“酷相公”竟想丢下她这“美娘子”自行回大漠?!
  哼!她才不会让他如愿以偿呢!
  虽然她起看来一副“风一吹就会不见”的“不中用”模样,
  但内心可有满怀“需钢铁般的意志”耶!
  尤其面对缠在她相公身上的“八爪女”,
  嘿嘿!她便会脱去温柔的外表,变成……
  正文
  序
  十八年来坠世间,吹花嚼蕊弄冰弦,
  多情情寄阿谁边?
  紫玉钗斜铠影背,红粉冷枕函偏,
  相看好处却无言。
  清·纳兰容若
  巧计擒君心 丁千柔
  嗨!各位亲爱的读者大哥、大姐、小弟、小妹、叔叔、伯伯、姑姑、阿姨……大家好,这本书和大家见面的时候大约是刚进入一九九六年吧!又是新的一年,丁姑娘我在此向大伙请个安──愿大家新年新气象,事事皆顺心。
  好了!安也请过了,那些贺年卡上一块钱能买上一打的贺辞也出现了,现在我们还是来谈谈这本书吧!
  这是我的第二本古典小说,原本在精灵四部曲结束之后,丁姑娘着手是一个现代的故事,但是为了主编大姐的“利诱”──古装的封面,丁姑娘我非常没有“节操”的放下了手中的故事,这就是这本书会这么早出现的原因了。(若以丁姑娘的本意,这本书至少还排在第n本之后。)
  自从<爱恋时光河>以后,一直有好多读者大人要丁姑娘也写写裴家其它几个人的事儿,想是想过,倒是一直没有特别想着手,直到这一次突然事件,才又勾起了丁姑娘的回忆。
  看来,是再让那几人出来和大家说哈啰的时候了!
  众家聪明的小读者,猜猜看这一次的主角是谁?
  丁姑娘写的不是那个总是“狐笑”的裴冷筑,也不是那个嘴巴坏的“爆竹小子”裴冷笙,而是那个文静的大家闺秀───裴冷筝。
  如果你(你)看过<爱恋时光河>(什么!还没看过!呜……太伤丁姑娘我的心了),你(你)就知道她可是一个标准的中国仕女典范,不管是进对应退、三从四德、琴棋书画……只要是女人该会的,她无一不能。
  哇!这种女人大概也只有远古年代才有了,要生在现代,怕早不成了绝迹的恐龙?
  原本丁姑娘还怕这个仕女典范会用她的温柔文静把丁姑娘闷死,于是拼命灌输女性意识到她的恐龙脑中,结果好好的一个文弱大姑娘让丁姑娘变成了……
  卖个关子,就让你(你)自个儿发觉吧!
  对了!在开元二年时,突厥可汗派兵包围北庭都护府是真有其事,而且都担的叛乱也是史书上明白记载的,小说嘛!总是真真假假,当然这一次的故事仍是穿插在真实历史中的一个虚构故事,不知道你(你)觉得如何?
  最后仍是衷心希望你(你)会喜欢!
  第一章
  唐开元二年(公元七一四年)长安大明宫 紫寰殿
  “傲天也该班师回朝了吧!”
  发话的是一个器宇轩昂、眼中露着精明和不怒而威气势的伟岸男子,看他身着一袭金缕制成的龙袍,想当然也知道他就是当今的皇上──唐玄宗,李隆基是也。
  他口中的傲天就是他的拜把兄弟──李傲天。
  年初,由于突厥可汗派他的儿子同俄特勒及妹夫火拔颉利发、石阿失毕率兵包围北庭都护府,身为骠骑大将军的李傲天就领兵迎击,而今即将凯旋归来。
  “从北庭都护府到长安大约有近半个月的行程,而皇上又特下诏令其回宫,大将军应该会快马先行,依臣估计,七、八天即可回京,看样子,这两、三天就该到了。”
  回答的是年约二十七、八,长相俊朗而温文的男子,看起来有三分俊逸和七分率性,在唐代这个男子以高大健壮为多的时代,他的长相未免过于清秀,不过,如果仔细看他的眼神,却不难发现他的眼中闪着犀利的智慧。
  “守谦贤弟,我不是说过,当我们三兄弟独处的时候,就别在那里君君臣臣的了。”这话听起来像是责备,但是李隆基的语气却是轻松的。
  “大哥,何以要二哥如此迅速回宫?”白守谦的聪明一向是出了名的,他早就看出这些天李隆基似乎有心事。
  “你觉得傲天是不是该成家了?”
  “大哥何出此言?”
  看来,事情并不单纯,大哥一向不过问他们的婚事,怎么这会儿提起这个问题来了?他不会是心血来潮想做媒吧!他得小心一点才是,否则,搞不好连他也一起拖下水了呢!
  “前些日子,西突厥的都担可汗代他妹妹都妲娃向我提亲,对象指名就是傲天。”
  白守谦闻言,笑得差点在地上打滚,从古至今,就只听过公主和亲,他这个二哥如果真要娶了那胡家女,只怕要成为历史上第一个和亲的男人了。
  “看来,傲天二哥这个骠骑大将军竟迷倒了不少胡姬,这会儿变成被人要求和亲对象了!这件事二哥知道吗?”
  “我就是想私下问问傲天的意思,只不过……”
  李隆基话只说了一半,不过,聪明如白守谦,一下子就看出他大哥迟疑的原因。
  “只不过都担这个人心机颇重,而且由近年来的表现,看得出他有叛意,或许他想将二哥收为妹婿是另有深意。”他明白的点出李隆基的心态。
  谁都知道李傲天可是身兼安西、北庭的大都护,更是正一品的陇右道(唐时天下分十道,陇右道约今日甘萧河西走廊一带)骠骑大将军,其所统领的震雷军更是无人不知、无人不晓,而一向不怎么安分的都担,竟然想和他联姻,这其中似乎不单纯。
  “不愧是三弟,一下子就道出为兄的思虑。”李隆基嘉许的说,他的二弟和三弟一武一文,可以说是他的左右手。
  “难道大哥不相信二哥?否则此事有何可虑?”
  “非也,我并不是不相信你二哥,相反的,就是因为你们是我的好兄弟,所以我才不愿如此轻率的承诺这件婚事。常言道:『娶妻娶贤』,我知道傲天的个性一向狂傲霸道,而他又长年镇守在庭州,四邻皆是胡人,若和突厥公主不和,他在关外也不好办事。”
  “大哥所虑甚是,可是二哥已届而立之年,并尚未成家,若没有一个好理由拒绝这门亲事,可能会使原有即富二心的都担更不满。”
  “这也是我一直没有下决定的原因。”李隆基同意的说,随即又皱起了眉头。“你们两个是怎么回事?一般男子到了二十岁就可以娶妻纳妾,而你们一个个都近而立之年了,竟然连个正室也没有;如果已成家,那现在我也不用为这件事烦恼了!”
  这下惨了,怎么话题一转又转到这儿来了!白守谦暗暗叫惨。他就知道,如果皮不捏紧一点,到时他会跟他二哥一样死得很惨,看来,他得快些引开话题才是。
  “其实这很好解决,只要给二哥赶紧订一门亲事不就得了!”他收起玉扇轻轻的在桌上敲了一下。
  为了将话题转开,他不得不将二哥推入火坑,反正“死是死道友,不是死贫道”,所以,对不起啦!谁教他二哥现在不在场,不过,也好家在他二哥不在场,否则,要是他听到自己说的这些话,怕不把他的骨头一根根拆下来当鼓捶敲才有鬼哩!
  “你觉得谁家的千金好呢?”这种事一样教李隆基头大。
  毕竟李傲天是一个安西侯,若是寻常人家的千金,是不能和他这个王爷匹配的,但是他常年驻守在关外,虽然他在京城也有一栋富丽堂皇的安西王府,但却一年回来不到一次,而又有哪个大户人家的千金愿意住在漫天风沙的塞外呢?
  “如果大哥不嫌弃,我倒是想到了一个人选。”
  “是谁?”
  “听说裴驸马有一个妹子,能歌善乐、琴棋书画无一不通,虽然长年不出冷竹岛而少有人得见其貎,但以裴家人的相貎来看,这个裴小姐也差不到哪里去,或许是一个大美人呢!”
  裴家人的相貎是出了名的俊美,当年裴氏一族被灭门也就是因为武后垂涎裴氏大家长裴怀仁的俊美,可是个性耿直,而且家中早有如花美眷的裴怀仁哪肯应允,于是上朝参了武后一本,就此种下灭门之因。
  那裴家的人男的俊朗、女的娇美就由此可见。
  “咦?我怎么没有想到!”
  李隆基击掌大笑,“冷竹岛一向就是我想要的助力,虽然日前我将澐儿许了那裴冷箫,但嫁出去的总是别人的,如果让傲天娶了裴家的小姐,那么裴冷箫为了他妹子,非得站在我这一边不可。”他满意的抚了抚下巴,但是一下子又皱起了眉头。
  “大哥,又怎么了?”白守谦不解的望着又一脸烦忧的李隆基。
  “以裴冷箫的个性,要他把她妹子许给傲天,恐怕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裴冷箫的个性李隆基可见得不少,面对他那张冷脸,有时连他这个做皇上的也会心惊,而且他对宫廷可一点也不假以辞色,甚至还立下什么不在朝为官的家规,上次他是以他双亲的骨灰威胁裴冷箫娶了澐儿,可是这一次在手中没有好牌的情况下,他可是一点胜算也没有。
  “这倒也是,不过,傲天二哥可不是寻常人物,他们要回绝也不能随随便便派人传个信,如此一来,我倒有一个办法,只要能把裴冷箫引到京城的话,那么一切就没有问题。”
  白守谦可以说是一脸胸有成竹的微笑。
  陇西道 兰州、渭州之间
  李傲天和安思昊一路由庭州向东急行,若不是怕马儿不堪劳累,他可能就这么一路不停的骑回长安。
  安思昊是他一手带出来的副手,今年才二十有二就官拜归德郎将,虽然仍孩子性重了些,但是不失为一个热血青年,和他一直以来维持着亦弟亦子的关系;所以这次回京,毕竟长年在黄沙中的征讨生话,对一个二十出头的小孩子是单调了些。
  不过,不知大哥为什么要特地下手诏命他先行回宫?除非有什么必要的事,不然大哥不会做这么不合常理的事才是。
  “今晚我们就睡这儿?”安思昊打量一下四下无人的旷野。
  前些日子,他们一路行来也常将就一些散落部族的小屋歇脚,但是至少头上还有一片遮天的顶盖,不过,今儿个他们可能真的要露宿旷野了。
  “等入了关,你要住什么样的房子都有,现在你就将就一下吧!”
  “傲天大哥,你可别误会我的意思,反正这些年东征西讨,什么地方没睡过?只不过我认为大哥你以堂堂一个王爷的身分,教你这样露宿野外,似乎太说不过去了。”
  虽然李傲天是堂堂的平西侯,可是驻守在关外的这些年,他的饮食起居和士兵们并没有什么不同,在贵族普遍重奢华的年代,他的所作所为很容易让人忘了他其实是一个至尊至贵的王爷。
  李傲天在听到安思昊的话之后挑了挑眉头,一个利落的动作翻身下马,将马儿系好后,就地升起火,当火光燃起时,他便豪气的以大字形仰躺在地上。
  “天为我被地为床,尚有星月伴我旁,有什么人还能要求比这更好的享受呢?”
  对他来说,这天苍苍、野茫茫的的天地才是他心之所系,这也就是明明他可以在京城过他极尽奢华的生活,却偏偏驻守在黄沙飞天的塞外的原因,对他来说,京城的繁华只是束缚人的金色牢笼,而他向往的是无天无际的自由,或许是血液中的野性在呼唤吧!让他第一眼就爱上了这片关外的世界。
  “好一个天为我被地为床,尚有星月伴我旁。大哥,你最让我敬佩的就是这股豪气,彷佛傲视天地的豪气。”
  安思昊的话句句出自肺腑,对他来说,李傲天几乎要神化了。他学李傲天以同样的姿势躺在他身边,虽然二月天的夜仍是冷得刺骨,但是一旁火的热气却驱散了这股寒意,他们一同品味这苍茫天地寂静的黑夜。
  “大哥,你还没睡?”许久之后,安思昊突然开口。
  “不知道皇上要我连夜赶回京城是何用意?”李傲天仍想不出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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