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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对于学校里的风光,家里的王语嫣就没什么光彩了。
她母亲王夫人在公司是有名的“强人”,在家却很郁闷,以她相当丰厚的收入却没什么机会去雇一个钟点工来支使。因为她竟然养了一个比钟点工还勤快的女儿。
除了读书和弹琴,王语嫣几乎总是拿着一方抹布拂去家里任何一个角落的灰尘,或者推着吸尘器很安静地走过来走过去。实在没有事情可做了,王语嫣就会捧起一本罗刹诗人普希金的集子坐在沙发上读。
很多收电费的走进王语嫣他们家时都会有一点小小的惊觫,他们无一例外的看见在一尘不染的客厅中,美丽的女孩子悄悄坐在灯下看书。对待客毫无经验的王语嫣甚至不知道打个招呼来表示自己是个大活人,所以这种和现实很脱节的环境立刻让查电费的兄弟怀疑是不是闹鬼了。
甚至连王夫人自己也不喜欢王语嫣的木讷,她自诩的淑女教育也许是成功的,可是每当她回家看见王语嫣默默起身,很温顺地站在沙发边说妈妈你回来啦,王夫人就会再一次的体会没有家庭的悲哀。和王语嫣在一起,实在是很难让人感觉到温馨的。
总之一句话,如果说黄蓉是一杯干红,阿朱是一杯陈绍,康敏是一盏二锅头,那么王语嫣就是一杯矿泉水。或许很好看的一杯矿泉水,不过依然没什么味道。
王夫人并不喜欢女儿这样。
看着女儿越长越漂亮,王夫人油然而生恐惧,觉得女儿和年轻时候的自己越来越接近了。更年期那会,王夫人老是怀疑有某个小子在旁边窥伺她的女儿,意图效访当年那个负心的汉子。
所以王夫人对王语嫣是喝骂多于慈爱的,每每说起来就是男人个个不是好东西。王语嫣也总是点点头,然后吃王夫人在饭店里买回来的盒菜——王夫人虽然人到中年风韵不减当年,但是却是根本不会做菜的。
王语嫣永远只是淡淡地点头听母亲说。她有这种反应并不奇怪,因为她从小就只有读书读书读书打发时间。王夫人的表现从来不超过那些小说里的单亲母亲,读书太多的王语嫣实在无法对此表露什么新鲜感。
王夫人一方面希望女儿有些贵族一样的冷漠气质,可这个时候又会觉得女儿不把自己的话当回事,于是心底暗存不满。心情好的时候,也就这么算了,可是王夫人后来的感情经历和她与王语嫣老爹那次一样惨不忍睹,这个忧郁高贵的女经理伤心的时候,除了呜呜痛哭就是把恼火发泄在女儿身上。
好在王夫人好歹是受过很高教育的人,也是黄药师欧阳锋他们那个高收入小俱乐部里的一员,所以还不至于抄一只拖鞋打王语嫣的屁股。她老是流着眼泪掐王语嫣的胳膊,在女儿白净细腻的胳膊上留下指甲的痕迹。
夜晚到来的时候,王语嫣在自己的小屋里,灯下,拉开衣袖看自己胳膊上未褪的红痕。听着窗外的声音——对面的楼不是王语嫣家这种高级花园住宅,依稀是饭前父母在喊孩子。
看自己胳膊的时候,王语嫣总是很安静的,她感情确实也比较淡,不恨母亲。她觉得王夫人还是喜欢自己的,毕竟王夫人在商场一点不在乎价格给她买衣服的时候,那种欣赏女儿的眼光和其他的母亲毫无分别。
可是,有一次听见对面楼上的父母又在喊女儿吃饭的时候,王语嫣哭了,哭得泪流满面。她趴在自己的胳膊上嚎啕大哭,如此的悲伤。
这,就是我们的王语嫣了。
第十二节 完全不同的世界
回到公元1063年的那个早晨,王语嫣拿一只大纸板放在了宿舍的窗户上,忽然想起了段誉早上给自己的信封。
王语嫣从运动衣里拿出信封打开,一张音乐会的门票忽悠悠飘落。王语嫣忽然有些诧异,有些不知所措。
段誉开始给她那个信封的时候,王语嫣很不高兴。她也不笨,又收到过那么多情书,当然也知道一个男生塞在自己手里的信封可能是什么。可怜花痴在无限的决心和令狐冲的威逼下才鼓足了勇气把信封递上去,却没有注意王语嫣当时只是微微皱了一下眉头,出于礼貌才没有拒绝。
王语嫣本来以为会是段誉刻骨铭心的情书,谁知道却是一张简简单单的音乐会票子。而且是马勒,是她惟一没听过的马勒《第四交响曲》。
风吹得浑身一凉,王语嫣却有点傻了。
如果段誉直接写情书说“爱你一万年”,王语嫣也许不屑地皱了皱眉头就放下了。她收到的情书确实太多,整理整理出版一本世界经典情书大全也差不多了——大家抄来抄去,还是抄文学大师们的经典情书。
事实上令狐冲也鼓励段誉送票的时候来一封热辣动人的,杨康也拍了胸脯说看在兄弟情面,不收鸡腿也帮段誉攒一篇经典表白书。可惜段誉终于还是不好意思,于是到了王语嫣的手里,就只有一只没有任何标志的雪白信封,一张同样朴素的入场券——马勒第四交响曲,《天堂生活》。
王语嫣放下了牛角梳,心思更乱了。
王语嫣在宿舍里没什么朋友。
漂亮未必不是错误,比如别的女生的男朋友来宿舍,见到王语嫣以后竟都不由自主地和她搭腔。阿碧就恶狠狠地问她原来的男朋友,是不是王语嫣真的很漂亮。
可怜那兄弟是物理系的高才,大学几年都和严肃的科学标准打交道。这时候虽然也知道阿碧问的是什么,可是他无法彻底背弃自己的审美观和良心。于是他点头说王语嫣是很漂亮啊。后来阿碧和那个男生崩了,不知道是不是与对此一无所知的王语嫣有关。
风华绝代固然难求,一旦出现就是无法否认的。
所以宿舍的女生们都不太喜欢王语嫣,王语嫣最要好的朋友还是小了她整整两届的黄蓉。黄蓉倒是不在乎她漂亮,黄蓉总是觉得自己最好看
“怎么办呢?烦死了。”王语嫣微微苦着脸对黄蓉说,她们在汴大的茶店里吃冰淇淋。
交朋友最怕的是知人知面不知心,比如王语嫣交了黄蓉这个朋友。黄蓉当然知道段誉最近整天跟发了痴呆一样,在宿舍里大念普希金。何况还有郭靖当郭靖也在黄蓉的耳朵边说:“唉,段誉现在还是那样。”黄蓉也觉得段誉很可怜了,黄蓉其实是不在乎偶尔出卖朋友的。
于是黄蓉咬了口自己的草莓冰淇淋说:“那就去呗,段誉那个样子又吃不了你。”
“挺烦的,”王语嫣说,“说起来又扯不清楚”
王语嫣确实低估了黄蓉。她以为黄蓉是个孩子的时候,黄蓉却已经几近投奔敌人的阵营了。
“反正去听音乐会又没什么,大不了听完了给他说清楚就行了。”黄蓉鼓动说。
“嗯,”王语嫣还是犹豫,“就怕说不行他还老是缠着”
“哎呀!”黄蓉急了,“你看看他那个样子,那么面,能拿你怎么样啊?你怕什么?”
“你认识他?”王语嫣终于觉得黄蓉的语气有点异样。
黄蓉瞪圆了眼睛,只来得及捂嘴:“不认识,估计也是那种男生了”
王语嫣低头叹了口气。
“你到底喜欢什么样的啊?”黄蓉只好反过去问她,王语嫣只是不说话。
“最多跟那个段誉说不喜欢他喽。”黄蓉嘟着嘴。
确实,对比段誉和王语嫣,差距太大了。即使黄蓉的劝说,也不过让他们俩一起去听一次音乐会吧?第一次见到王语嫣的时候,段誉好像做梦一样,而这整个的故事,也像是一场纯粹的梦幻。
梦总是不真实的——无论多喜欢都一样。
“如果要拒绝呢,就要干脆彻底。”黄蓉喝着一杯芬达,跪在郭靖课桌前的那排椅子上眯眯笑着眨眼。
“我我没说什么啊。”郭靖赶快申明。
“切头过来!”
郭靖把脑袋伸过去给黄蓉刮了一个鼻子。
“谁说你?越来越傻瓜了,”黄蓉顺手拍了拍郭靖的脑袋,“段誉啊段誉,王语嫣今天晚上和他去音乐会可是准备让他彻底死心的。”
“哟,”旁边杨康凑上来,“他可借了我那双新皮鞋。第一次被穿出去就给人拒了,我那鞋可命苦。”
“歇会儿歇会儿,”黄蓉哼了一声,“别担心你那皮鞋,听我说完。王语嫣心特别软,你们段誉看起来就那么呆,王语嫣到时候肯定狠不下那个心。要是你这样一看就特别狡诈阴险的反而危险。”
“靠,长得老奸巨猾不是我的错,”杨康恍然大悟,顺带感慨一番。
“同学,同学”旁边桌子上苦读的兄弟终于忍无可忍,狠狠地拍了拍桌子。
四道目光一起射到他脸上,都够凶悍:“怎么啦?有事别拍桌子行不行?”
杨康和黄蓉两个异口同声说完,都斜着眼看着那拍桌子的男生,只有郭靖赶快起来招手:“小声点小声点,人家还自习呢。”
“自习就自习,说不行啊?”杨康和黄蓉又都摆出同一副尊容。
“切。”双方恶狠狠地对视一番,杨康和黄蓉一起从鼻子里哼出一口气,甩了甩手扭过头去。
“出去走走,闷死了。”黄蓉不由分说地把郭靖拉跑了。杨康抓了抓脑袋,双手抄在口袋里,也懒洋洋地缩着肩膀踱了出去。
自习的兄弟无奈地摇摇头,微微有一丝疑惑——为什么黄蓉不是和杨康一起出去,反而是跟郭靖呢?某种程度上说黄蓉和杨康相似得像一对兄妹。
难道聪明的女生就喜欢那种傻头傻脑的兄弟?女生就喜欢和她们完全不一样的人,带她们去感受完全不同的世界?
完全不同的世界?
王语嫣相信有完全不同的世界。
在某个数着手臂上掐痕的日子,王语嫣听见对面楼上的小女孩咯咯笑着跑来跑去,后面有父母追着她说别跑别跑,吃饭了别出去玩了。于是她知道那个小女孩和她不在同一个世界中,那个世界和她只有20米的直线距离,隔着她家豪华的双层玻璃窗。可就是隔着这两层坚实的玻璃,那个世界永远只是窗户中看到的影子。
把脸贴在冰冷的窗玻璃上看出去,是一片昏黄温暖的灯光。放下厚重的深蓝色窗帘,她又听见客厅里沉闷的响声——母亲暴躁的时候忽然把读着的书扔在地上,已经不是第一次了。
在深夜单调的空调器的响声中,王语嫣也会辗转反复,有一些遥远的模糊的梦想。虽然不敢确定,但是王语嫣的梦想世界似乎翻版自那本她读了整整六年的《飘》。那个飘在天上的白瑞德是生平除了段正淳外第二个给王语嫣以震撼的男人,当然还有一个原因是段正淳就是电影版《飘》的男主角(作者按:上文关于段正淳和王语嫣在汴京贵族小学的一段故事其实来自好莱坞著名影星玛丽莲·梦露和克拉克·盖博,盖博作为《飘》的主演,成名于梦露童年时。梦露从小没有父亲,出名后得以见到盖博,曾说小时候总是在影剧院里看盖博的旧片,心里总是喊他爸爸。盖博当众流泪,大概确实是有感于孤女无依的辛酸)。王语嫣记得段正淳在剧中不止一次的微笑,从嘴角摘下飘着淡淡青烟的雪茄。那种带着一点点邪意的微笑,却让人觉得这个人拥有某种值得依赖的力量。
王语嫣曾经想,会不会有一个阳光比较淡远的早晨,当她推开家门的时候,有人靠在她家门口的楼梯上,然后一声不响地拉了她的手带她去看另一个世界
不过这意味着她必须把王夫人独自,甚至永远地扔在家里。王语嫣私下里也以为这个想法很有些大逆不道,从不敢多想。
可是念头这个东西仿佛去年秋天野草随风扬来的种子,它的生长不被冻土和石头阻挡只需要春天的第一缕风吹过它头顶的土壤。
慕容复就在这个天时地利人合无不具备的时机横空出世,而且他绝非一缕春风那么简单,慕容复第一次出现在王语嫣家里的时候,绝对是一股横扫太平洋而来卷着水汽和温暖的热带风暴。
第十三节 十八岁的慕容复
十八岁的慕容复第一次离开家从苏州到汴京读书,第一站是远方亲戚王夫人的家。
当时慕容复身上的一身运动服绝非名牌,头发凌乱,似乎很久都没有洗过,也没有梳理。他把行李随手放在客厅,只对沙发上端坐不动的王夫人点了点头,算是招呼。
王夫人对自己这门远方亲戚不甚满意,慕容复甚至不是在城市中长大的,他出生的那个参合庄算是王夫人几代前的老家,他和王夫人的关系也仅此而已。这种亲戚通常被王夫人似笑非笑地称为“老家来的”。
所以她只是端坐在那里,懒得动,挥挥手示意慕容复自己找椅子坐下。王夫人早已经想好了说辞,说你从参合庄一直考到汴大读书不容易,不要在大城市就贪玩,年轻人还是要好好学习,将来有出息云云。然后王夫人就可以把手边那个封了1000块钱的信封塞给这个老家来的小子,然后打发他滚蛋,没事不要再穿着满是灰尘的运动鞋把她1500块一平方英尺的柚木地板踩得满是鞋印。
谁知道慕容复只是默默地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