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苦三分!人说白醋酸,我比白醋酸五倍!到头来竟然落了这样一个下场!你现在还没长全牙,还没硬翅膀,就能张嘴咬我,等你硬了翅膀全了牙,还不把我吃了!杂种,与其让你吃了我,还不如我先打死你!母亲叫骂着,提起一根早晨刚从地窖里挖出来的像胳膊一样长的白萝卜,砸在了我的脑袋上。我感到脑袋里嗡了一声,随即就看到半个萝卜从眼前飞了出去。接下来就是一阵急风暴雨般的萝卜打击,降落在我的头上。有点痛,但不严重,对我这样一个垃圾孩子,忍受这样一点痛苦,简直就是张飞吃豆芽儿小菜一碟。但我还是装出被她打昏了的样子,把脑袋歪倒一边去。我感到她捏着我的耳朵,将我的脑袋提正,我听到她说:你甭给我装死,你这套把戏我清楚。你还会翻白眼,还会吐白沫,还会老牛大憋气,都施展出来吧!装死也不行,你就是死了,我也得把你这个刺头给你剃了。我杨玉珍今日剃不了你这个头,就誓不为人了!然后,她将一盆热水放在我面前的凳子上,就着劲儿把我的头按了进去。几乎可以用来秃噜猪毛的热水使我没法子继续保持沉默。我的嘴巴在水里呜呜噜噜地骂着:杨玉珍,杨玉珍,你这个臭娘们!我要让俺爹用他的大驴鸡巴把你肏死!母亲好像被我这句无耻的叫骂击中了要害,我听到从她的嘴巴里发出了尖厉的嗥叫声,随即就是一阵冰雹般的拳头击打落在了我的脑袋上。我使出了最大的劲头哭嚎着,希望能靠这种方式,召唤来奇迹出现妖魔鬼怪或是天公地母,把我从酷刑中解救出来。谁能把我解救出来,我情愿给他磕三个响头,磕六个、磕九个也行。我甚至可以大声地叫那个把我救出来的人为爹,亲爹。母亲,什么母亲,是杨玉珍,凶恶的婆娘,被我爹抛弃了的婆娘,腰里扎着一块米黄色的塑料布,高高地卷起袖子,手里拿着一把剃头刀子,皱着眉头,对着我走来。这哪里是剃头,分明是要杀人。我嗥叫着:救命啊……救命……杀人啦……杨玉珍杀人啦……也许是我的喊叫太矫情了,本来是暴怒着的杨玉珍竟然“扑哧”一声笑了出来。她说:你这个小畜生,怎么这样会拿险?这时,我看到一群幸福的孩子在我家的大门框上,好奇地往里探望着。他们是姚七家的丰收,陈杆家的平度,大耳朵家的皮豆,还有宋四顾家的凤娥……自从爹爹逃亡之后,我就与这些孩子断绝了来往,不是我不想与他们来往,爹啊,是我捞不到时间与他们来往,杨玉珍剥夺了我上学的权利,使我小小年纪就成了一个苦力,比旧社会地主家的放牛娃还要苦十倍,她是我的亲娘吗?爹,是不是你们从河边那个烧瓦罐的破窑里捡了我这个大闺女养的私孩子?如果不是这样,一个亲娘,怎么舍得对自己的亲生儿子下这样的毒手?好吧,我已经活够了,当着这些孩子的面,我就让杨玉珍把我杀死吧!我感到她的刀子冰冰凉地落下来了,我的头啊,不安全了。我的脖子不自觉地紧缩起来,像那些碰到了危险的甲鱼。孩子们老鼠舔弄猫腚眼,渐渐地大了胆儿,竟然进了我家大门,穿过我家的院子,逼近了我家堂房,在了我家堂屋的门口两边,嬉笑着看玩景。杨玉珍说我:真好意思哭,也不怕人家笑话你!丰收,平度,皮豆,你们剃头时也哭吗?平度和皮豆说:我们不哭,我们为什么要哭呢?剃头难道不是很舒服的事情吗?听到了没有?杨玉珍高高地举着推子对我说,虎毒不食亲儿,为娘的还有害自己的儿子的吗……大和尚,正当我回忆着那些与剃头有关的辛酸往事时,“美丽发廊”的主人范朝霞穿着一件白色的大褂,双手插在大褂的口袋里,像一个妇产科医生一样,从里屋走了出来。她身材瘦长,头发乌黑,皮肤白皙,脸上生了很多紫红色的小疙瘩,嘴巴里呼出一股热烘烘的骡马草料的气味。我知道范朝霞跟老兰有特殊的关系,老兰的头,都是让范朝霞给剃。我还听说范朝霞给老兰刮胡子,每次都刮一个小时。范朝霞给老兰刮着胡子,老兰就呼呼地睡着了。还有人说,范朝霞坐在老兰的腿上给老兰刮胡子。我很想把老兰和范朝霞的故事说给爹听听,但爹低垂着脑袋,根本就不看我。
“朝霞,差不多了吧?”皮豆的娘放下平端着的书,眼光飞起来,问讯着这个脸上生着痤疮、神色冷漠的姑娘。范朝霞抬起腕子,看看那块金黄色的小表,说:
“再等二十分钟吧。”
第四章第45节 红色的油漆
范朝霞手指细长,指甲上涂着红色的油漆,显得很是妖气。母亲把抹口红涂指甲的女人通通划归到妖精群里,每每见到,便咬牙切齿,暗中诅咒,好像与人家有深仇大恨。在母亲的影响下,我对红嘴红指甲的女人也没有好印象,但现在,我的看法改变了,大和尚,我很惭愧,现在我看到女人的红嘴唇红指甲,心就嘭嘭乱跳,忍不住想多看几眼。范朝霞把搭在椅背上的披巾拿起来,展开,啪啪地抖了两下,冷冷地问:
“谁先来?”
“小通,你先剃。”父亲说。
“不,”我说,“你先剃。”
“快点!”范朝霞说。
父亲看了我一眼,匆忙站起来,交叉着双手,看起来很拘谨地走到椅子前,落座,椅子的弹簧在他屁股下咯咯吱吱地响着。
范朝霞把父亲的衣领窝下去,将披巾围在父亲的脖子上。我看到她的脸出现在椅前墙壁上那块镜子里。她撅嘴皱眉,满脸凶相。父亲的脸出现在她的脸的下方,那地方水银漶散,镜面模糊不清,父亲的脸被歪曲变形,看上去很是丑陋。
“怎么理?”范朝霞皱着眉问。
“剃光。”父亲瓮声瓮气地说。
“嗬哟!”皮豆的娘惊讶地叫唤了一声,好像刚刚把父亲辨认出来似的,说,“这不是……”
父亲哼哧了一声,端正地坐在椅子里,既没搭她的话茬,更没有回头。
范朝霞从墙上摘下电动推子,按了一下开关,电推子嗡嗡地响起来。她将父亲的头按低,然后把推子插进乱蓬蓬的发丛。片刻之间,一道白色通道在父亲的头颅正中出现,那些纠结成团的乱发,像破败的毡片一样,乱纷纷地跌落在地上。
我的脑海里回忆着父亲的乱发一片片落在地上的情景,眼前却看到这样一副景象:那个姓兰的潇洒男子就算是老兰的三叔吧因为接下来我看到的情景与老兰讲述过的一模一样与那个嘴角上生着黑痣的美丽女子,对,就是沈瑶瑶,在一座巍峨教堂的金色大厅里举行西式的婚礼。他穿着黑色的西装,雪白的衬衣,脖子上系着黑色的蝴蝶结。胸前的口袋里,插着一朵紫红的花朵。他的新娘,穿着洁白的长裙,裙裾漫长,被两个仙子般的小童捧着。新娘面如桃花,目若朗星,幸福从她的脸上,像水一样往下流淌。蜡烛,音乐,鲜花,美酒,营造出无以复加的浪漫气氛。但就在此之前十分钟,在通往教堂的道路上,一个白发苍苍的老者,在他的轿车里,被一梭子弹打烂了胸膛。刺鼻的硝烟,直冲到庙堂的前厅。大和尚,您又在施展幻术吗?随即我看到了那个女子伏在她的父亲尸身上号啕大哭,黑色的眼泪在她的脸上流淌。那个潇洒男子默默地站在一旁,脸上毫无表情。然后我又看到,在一个豪华的房间里,那个女子,将自己的满头秀发一缕一缕剪下来。从镶嵌在墙上的大镜子里,我看到,她的脸色苍白,嘴角下垂,布满皱纹。我还看到了那个女子在断发时,脑子里的浮云般的回忆:在一个背景模糊的地方,那个美丽女子,与那个潇洒男子变换着各种匪夷所思的姿势,酣畅淋漓地做爱。她的激情澎湃的脸,对着我迎面扑来。她的脸碰撞在镜子上,迸裂成无数的碎片。我还看到,那个女子身着青色的衣衫,用一块蓝底白花的素巾遮盖着头,跪在了一个老尼姑的面前。大和尚,就像我跪在您的面前一样啊。那个老尼姑收留了她,但是您大和尚却至今还没有收留我。大和尚,我想请教您,那个潇洒男子,是不是杀害那个美貌女子父亲的幕后指挥者?我还要请教您,他们到底争夺的是什么东西?我知道您永远不会回答我的问题,但我向您说出来我的疑问,我就把这些问题忘却了,否则它们会让我头脑超负荷运转,导致我的神经出现问题。大和尚,我还要告诉你,十几年前的一个夏天中午,屠宰村的人都在浑浑噩噩地午睡,我在大街上,像一只百无聊赖的小狗,东嗅嗅,西闻闻,南走走,北转转。我来到“美丽发廊”门外,将脸贴在玻璃上往里看。我首先看到一个悬挂在墙上的电扇在摇头晃脑,理发师范朝霞穿着一件白色的大褂,骑在老兰下身,手里拿着一把剃头刀子。刚开始我还以为她要杀了老兰呢,但仔细一看,才知道他们在干那种事情。范朝霞把拿刀子的手高高的举起来,生怕伤着老兰的脸。我看到范朝霞大腿叉开,骑在理发椅子两边的扶手上。她的脸因为激动而扭曲。但是她始终没有把手中的刀子扔掉,好像是要借此告诉门外的偷窥者,他们是在工作,而不是在性交。我很想把发廊里的奇景告诉别人,但大街上没有一个人影,只有一条纯黑的狗,趴在一棵梧桐树下,伸着舌头,哈哒哈哒地喘息。我退后几步,找到一块砖头,用力投过去,转身就跑,我听到在我的身后,传来玻璃破碎的声音。大和尚,这种登峰造极的流氓行为,我实在是难以出口,但我想,如果我不告诉您,就是对您的不忠诚。尽管人们叫我“炮孩子”,但那是过去,现在,我对您说的句句都是实话。
第四章第46节 向草地集合
东西双城的游行队伍还在向草地集合,猪的彩车,羊的彩车,驴的彩车,兔子的彩车……各种把自己的尸体提供给人类食用的动物的彩车,在各式各样的人群簇拥下,进入草地上预先划定的位置,排成一个个的方阵,等候着大人物的检阅。只有老兰的鸵鸟们还在院子里跑来跑去。有两只鸵鸟争夺着一件沾满了污泥的橘红色衣服,好像那是可以食用的美味佳肴。我想起在昨天的暴雨里出现的那个女子,心中泛起一股酸溜溜的味道。不时有鸵鸟将细长的脖子探进庙门,圆溜溜的小眼睛里闪烁着好奇的光芒。那些男孩和女孩坐在倒塌后的墙基上,一个个无精打采,与活泼的鸵鸟们形成了鲜明的对照。那几个老兰公司的人,正用手提电话,不断地和什么人联系着。又有一只鸵鸟将头探了进来,用宽阔的嘴巴,在大和尚的头上啄了一下。我下意识地将一只鞋子投过去,大和尚似乎是不经意地一抬手,将鞋子挡落在地。他睁开眼睛,满面笑容地看着那只鸵鸟,那目光那神情,很像一个慈祥的祖父,看着正在蹒跚学步的爱孙。一辆黑色的别克轿车鸣着响笛,从大道的西边驰来。它超越了一辆辆彩车,到达小庙前面,猛地停了下来。从车上钻出来一个大腹便便的男人。他穿着一套灰色双排扣西装,扎着粗大的红格子领带,袖口的商标炫耀着西装是高贵的名牌。但不管他用什么名牌包装,我一看到那两只黄色的大眼,就知道他是我的仇人老兰。大和尚,多年之前,我曾经连发四十一炮;亲眼看到,第四十一发炮弹把老兰拦腰打成了两半,为此我销声匿迹,远走他乡。后来我听说他没死,不但没死,而且事业更加辉煌,身体更加健康。跟随着老兰从车里钻出来的那个肥胖女人,身穿一件紫红色裙子,脚穿一双酱红色高跟鞋,头发烫得波浪翻卷,头顶一撮毛,染成火红色,宛如一个鸡冠子。她双手上戴着六个戒指,三个黄金的,三个白金的。脖子上挂着两条项链,一条黄金的,一条珍珠的。尽管她发了福,但我还是一眼就认出来她是范朝霞,那个举着锋利的剃刀与老兰性交的女人。在我四处流浪的日子里,听说她和老兰结了婚。眼前的事实证明,这个传言是真实的。她一下车就张开双臂向那些坐在墙基上的小孩子扑去,那个与鸵鸟搏斗到底、最后把鸵鸟按在地上的小女孩也扎煞着胳膊扑了上来。范朝霞将女孩子抱起来,一张大嘴,在女孩子的脸上,鸡啄米一样亲着,嘴巴里还心肝儿肉儿地乱叫着。我看着那个漂亮的女孩,心情很是复杂。想不到老兰这个杂种,又制造出来这样一个好孩子。这个女孩子让我想起我同父异母的妹妹娇娇,如果她活着,已经是十五岁的少女了。老兰对着那几个在他的面前垂手而立的员工破口大骂,有一个员工刚想开口解释,就被他吐了一脸唾沫。他的鸵鸟队原本是要在今天的肉食节开幕式上进行舞蹈表演的,这肯定是个具有轰动效应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