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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一炮-第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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舍得在屋子里生炉子呢?因为潮湿的房子使我们母子俩生了一场同样的病,膝盖红肿,双腿麻木,花了很多钱买药吃才能下地行走,医生告诫我们,如果不想死还想活,就要在屋子里升火炉,尽快地把墙壁烘干,买药比买煤贵得多。在这种情况下,母亲才不得不动手在堂屋里盘了一个火炉,去火车站买了一吨煤,点火烘烤我们的新屋。我多么盼望医生能对母亲说:如果不想死,就要吃肉。但是医生不说,那个混蛋医生不但不劝我们食肉反而告诫我们不要吃油腻的东西,他让我们尽量吃得清淡点,最好素食,说这样既能使我们健康又能使我们长寿。这个坏蛋,他哪里知道,父亲叛逃之后,我们就开始了素食,素得就像送葬的队伍或是山顶上的白雪。整整五年了,我的肠子里只怕用最强力的肥皂也搓不下来一滴油花了。    
    我说了这么多话,感到口干舌燥,恰好就有三个杏子般大小的冰雹,斜射进门,跌落在我的面前。如果不是大和尚神通广大,看透了我的心思,施展法术,让三颗冰雹降落在我的面前,那就是一个偶然的巧合。我偷眼看着大和尚,他腰背挺直,闭目养神,但从他的耳朵眼里、从苍蝇的缝隙里伸出来的黑毛的微微抖颤上,我知道他在倾听。我少年早熟,经多见广,遇到的异相奇人可谓多多,但耳朵眼里生出两撮长长的黑毛的人,只有大和尚一个。仅凭这两撮黑毛,已经让我心生无限敬畏,更何况大和尚还有许多的异能奇技。    
    我捡起来一颗冰雹,放在嘴里。为了不让它把我的口腔黏膜冷坏,我的舌头紧急地搅动着,冰雹在我的嘴巴里骨碌碌地转动,碰撞得我的牙齿哒哒作响。一匹因为皮毛被雨水打湿而显出嶙峋瘦骨的狐狸,在门槛处犹豫了一会儿,细眯的眼睛里流露出可怜巴巴的神情,然后便以我不及反应的迅捷,窜进了庙堂,消失在塑像之后。过了片刻,它身上那股子热烘烘的骚气,猛烈地在我们面前弥漫开来。我并不讨厌狐狸的气味,因为我曾经跟狐狸打过交道。后边我会说到的,在我们那个地方,曾经掀起过一阵子饲养狐狸的热潮,那时候,被人们传说得神乎其神的狐狸,道行彻底地瓦解破灭,尽管它们在笼子里还是那样鬼鬼祟祟地做出神秘的姿态来,但当它们被我们村子里的屠夫像杀猪杀狗一样杀死,剥皮吃肉,而它们毫无神通施展时,关于狐狸的神话也就破灭了。    
    门外雷声焦脆,好像怒不可遏。浓烈的焦糊气息一波接一波地涌进庙门,不由我心惊胆战,油然地便想起来关于雷公劈死作孽的畜生和作孽的人类的传说。这个狐狸,难道也是一个造过孽的畜生?如果是这样,它躲进庙宇,就等于躲进了保险柜,雷公再怒,天龙再凶,也不至于把这座小庙夷为平地吧?五通神其实也是五个成了精的畜生啊,但上帝既然允许他们为神,并且建庙塑像,享受着人类的供奉,除了精美食物,还有美丽女人,那狐狸为什么不可以成神呢?这时候,又有一只狐狸窜了进来,刚才那只我分不出公母,但这只却分明是只母的,不仅是只母的,而且还怀有身孕。因为我清楚地看到,它窜过门时,下垂的肚子和肿胀的奶头,摩擦了湿漉漉的门槛。它的动作也比方才那只笨拙了很多。不知道先头窜进来的那只是不是它的丈夫。这一下,它们更加保险了,因为天道是最公平的,天公不会祸及母狐狸肚子里的小狐狸的。不知不觉中冰雹在我的口腔里已经融化了,大和尚也在此时半睁开眼睛瞥了我。他似乎根本就没有注意那两只狐狸,院子里的风声雷声雨声似乎都不被他注意,我也从此处发现了大和尚与我的巨大差距。好,我继续诉说。


第一章第5节 北风呼啸

    那是个北风呼啸的早晨,炉子里的火发出呜呜的叫声,最下边那节铁皮烟囱烧红了,灰白的铁屑层层爆裂,墙壁上的霜花变成了明亮的水珠,汪在墙上,欲流不流。我手脚上的冻疮发起痒来,耳朵上的冻疮流出了黄水,人被融化的滋味实在是难受。母亲用一个小铁锅熬了半锅玉米面粥,从窗外的咸菜瓮里捞上来一块腌萝卜,分给我一大半,她自己留下了一小半,这就是我们的早餐。我知道母亲在银行里起码存了三千元钱,做烧肉的沈刚家还借了我们二千块,月息二分,利滚利,驴打滚,货真价实的高利贷。有这样多的钱还吃这样的早餐,我的心里怎么能痛快。但那时我是个十岁的孩子,根本没有发言权。有时我也发发牢骚,但母亲满面愁苦地盯着我,接着就骂我不懂事。母亲说,她这样节俭完全是为了我,为我盖房,为我买车,很快就要为我说媳妇。她还说:    
    “儿子,你父亲那个没良心的,扔下咱娘两个跑了,咱要干出个样子让他看看,也让村子里的人看看,没有他咱们比有他过得还要好!”    
    母亲还教育我,说她的父亲也就是我的姥爷曾经不止一次地说过,人的嘴,其实就是个过道,鱼肉和糠菜通过这个过道之后,其实都一样。人可以惯骡子惯马,但不能自己惯自己,要过好日子,必须与自己的嘴作斗争。母亲的话似乎有她的道理,如果我们在父亲出走后的五年里大吃大喝,我们的大瓦房就不可能盖起来。住在茅草棚里,即便满肚子肥脂,又有什么用处?她的理论与父亲的理论截然相反,父亲肯定会说:满肚子糠菜,即便住在高楼大厦里又有什么意思?我举双手赞同父亲的理论,用双脚踩践母亲的理论。我盼望着父亲能来把我接走,哪怕他让我饱食一顿肥肉后再把我送回来。可我的父亲,只顾自己和野骡子姑姑在一起吃肉享福,已经把我忘记到九霄云外。    
    我们喝完了粥,伸出舌头把碗舔得干干净净,根本就用不着刷洗。然后母亲就带我到了院子里,往那辆破旧的手扶拖拉机上装货。这辆拖拉机是老兰家淘汰下来的,钢铁的把手被老兰的大手攥出了明显的痕迹,轮胎上的花纹早已磨平,柴油发动机内的缸套和活塞磨损严重,关闭不全,仿佛一个得了心脏病又患上气管炎的老人,发动起来之后,黑烟滚滚,漏气漏油,那声音古怪之极,既像咳嗽又像打喷嚏。老兰原本就是个慷慨的人,这些年因为卖掺水肉发了财就更加慷慨。他发明了用高压水泵从动物肺动脉里往动物尸体里强力注水的科学方法,用他的方法,一头二百斤重的猪,就可以注入满满的一桶水,而用旧的方法,一头牛也只能注入半桶水。这些年来,城里那些精明的市民用买肉的价钱买了我们村里多少水?统计出来很可能是个惊人的数字。老兰肚子溜圆,满面红光,说起话来洪钟大嗓,天生一个当官的材料。当官,他有家传。他当上村长后,毫无保留地将高压注水法传授给众乡亲,成了黑心致富的带头人。村里人有骂他的,有贴小字报攻击他的,说他是地主阶级反攻倒算,颠覆了我们村子里的无产阶级专政。这样的话,早就没了市场。老兰在村子里的大喇叭里吆喝:龙生龙,凤生凤,老鼠生来打地洞。    
    后来我们才知道,老兰就像一个高明的拳师一样,不可能把全部的武艺毫无保留地传授给徒弟,他还要留一手绝活保命。老兰的肉同样是注水肉,但他的注水肉色泽鲜美,气味芬芳,放在烈日下曝晒两天也不会腐败变质,而别人的肉一天卖不出去就会发臭生蛆。这样,老兰的肉就不必担心卖不出去而减价处理,其实他的肉那么美丽也不存在卖不出去的问题。后来我父亲说老兰的肉里注的不是一般的水,而是福尔马林液。后来我们家和老兰的关系改善之后,老兰说,仅仅注入福尔马林液还不行,要保鲜保色,在注水之后,还应该用硫磺烟熏三个小时。    
    大踏步地冲进来一个用砖红色的上衣蒙着脑袋的女子,打断了我的诉说。她的进入让我想起不久前趴在墙头豁口上那个女人。她到哪里去了呢?也许这个冲进庙堂的红衣女人就是那个绿衣女人的化身?她进门后把上衣从头上揭下来,对着我们歉意地点点头。她嘴唇青紫,脸色灰白,皮肤上布满灰白疙瘩,仿佛脱了羽毛的鸡皮。她的眼睛里闪烁着清冷的、跟外边的雨水一样颜色的光芒。我猜想她是冻坏了,也吓坏了,有话也说不出来了,但她的理智还是很清楚的。那件衣服多半是假冒伪劣产品,顺着衣角往下滴答着鲜红的水,简直就是血水。女人,血水,闪电,霹雷,诸多的禁忌,集合在一起,真应该把她赶出门去,但大和尚闭目养神,比他身后那只人头马塑像还要稳重。至于我,更是不忍心将这样一个丰满年轻的女子轰赶到门外的狂风暴雨中去。何况,庙门大开,人人可进,我又有什么权利赶她出去?她背对着我们,将双臂伸到门外去,歪头躲避着雨水,拧那件衣裳,红色的水哗哗地流下来,与地上的雨水混合在一起,存在片刻,然后消失。好久没有下过这样大的雨了。房檐上的流水成了青灰色的瀑布,从远处传来万马奔腾般的喧嚣。小庙在雨中颤抖,被惊扰了的蝙蝠发出唧唧的叫声。庙顶开始漏雨,丁丁冬冬,那是雨水滴落到大和尚的铜洗脸盆里发出的声音。女人拧干了衣裳,回转身,再次对我们抱歉地点点头。她的嘴巴嚅动了几下,发出来几声蚊虫哼哼般的声音。我看到她肿胀的紫唇宛如熟透的葡萄,很酷的颜色,超过了城里那些站在街灯下抖着腿抽烟的另类少女。我还看到,她的白色内衣紧紧地贴到了她的皮肤上,使她的身体轮廓生动凸现。那两个硬邦邦的乳房,像冻僵了的梨子一样。我知道它们此刻是冰凉的。我想如果我能够,多么希望我能够,就让我帮她剥下这层粘湿的内衣,让她躺在一个放满了热水的澡盆里,好好地泡一泡,认真地洗一洗。然后让她披上宽大干燥的睡袍,坐在暄腾腾的沙发上,再给她泡上一杯热茶,最好是红茶,加上牛奶,再给她一个热腾腾的面包,让她吃饱喝足,上床去睡觉……我听到大和尚叹息了一声,立即收束住心猿意马,但眼睛还是忍不住地看到她的身上去。她已经转过头,左边的肩膀依靠着门内的一侧,面孔斜对着外边的急雨。她的那件衣裳,提在右手里,仿佛提着一张刚从狐狸身上剥下来的皮。大和尚,我继续说。我的声音很不自然,因为,多了一个倾听者。


第一章第6节 半个耳朵

    我父亲与老兰曾经狠狠地干过一架,老兰折断了我父亲一根手指,我父亲咬掉了老兰半个耳朵。为这事我们两家结了仇,但父亲与野骡子姑姑私奔后,母亲竟然与老兰成了朋友。老兰用废铁的价钱将他家淘汰下来的拖拉机卖给了我们。老兰不但把拖拉机卖给了我们,还手把手地免费教会了我母亲驾驶拖拉机。村子里那些长舌妇制造谣言,说老兰与我母亲有了一腿,我以儿子的名义向我远方的父亲担保,她们的话纯属放屁,她们是看到我母亲学会了开拖拉机嫉妒,而嫉妒中的女人嘴基本上就是个肛门,嫉妒中的女人话基本上就是臭屁。    
    老兰贵为村长,腰缠万贯,仪表堂堂,经常开着威风凛凛的大卡车进城送肉,什么样的女人没见过?怎么可能喜欢蓬头垢面、衣衫褴褛的我母亲?我牢记着老兰在村子里的打谷场上教我母亲开拖拉机的情景。那也是个冬日的早晨,红日初升,打谷场旁边的草垛上凝着一层粉红的霜花,一只通红的大公鸡站在墙头上引颈长鸣,村子里响着此起彼伏的临死前的猪的尖叫,家家的烟囱里冒着乳白色的烟雾,一列火车开出车站,向着太阳升起的方向奔驰。母亲身穿一件我父亲扔下的肥大的土黄色夹克衫,腰里扎着一根红色的电线,坐在驾驶座上,双臂张开,扶着把手,老兰坐在她身后车斗的前沿上,劈开两条腿,分开两条臂,抓住我母亲握着拖拉机把手的手。这是真正手把手地教啊,无论从前面看还是从后边看,他都把我母亲拥在他的怀里,尽管我母亲穿戴得像个火车站的装卸工,毫无女性的美感可言,但她的实质是个女人,这就让村子里那些女人们醋性大发,也让部分男人想入非非。    
    老兰有钱有势,是公开的好色之徒,村子里稍有姿色的女人好像都跟他眉来眼去,他根本不在乎人们说他什么,但我母亲是个被男人抛弃了的女人,寡妇门前是非多,她理应该小心谨慎,不给人们留下任何制造谣言的机会,但她竟然允许老兰用这样的姿势教自己学车,这行为只能用利令智昏来解释了。手扶拖拉机上的柴油机震耳欲聋地吼叫着,水箱里冒着袅袅蒸汽,烟筒里喷吐着黑色的油烟,给人的感觉是既声嘶力竭又生气蓬勃,它载着母亲和老兰在打谷场上冒冒失失地转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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