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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算她是古典派的,就算她不听流行乐,但满街都是他的海报、他的歌声,难道她从来没注意过他?
“我们曾经见过面吗?你是我以前的邻居、同学、亲戚、朋友?”心媛只觉他很有个人特色,如果他们曾经认识,她应该多少有点印象。
对她的猜测,他只是逐一摇头,失望之情溢于言表,他的高知名度显然不曾传进她耳中,这次巧遇也没让她“煞”到他,对于他的帅、他的酷、他的优,她竟毫无非分之想,把他当路人一样,经过身旁就算了。
“抱歉,我很少看报章杂志电视,请问我应该要知道你是谁吗?”她实在深感愧疚,她向来缺乏认人的本领,时常闹笑话。
如果他们不认识的话,那他会不会是个很有名的人?可是……即使是大人物也不可能处处受人瞩目,她默默猜想,可能大人物都很自恋,无法接受这事实吧!
瞧她问得天真又诚恳,他终于放弃了这念头。“没关系,我原谅你,下次我会让你记得我的。”
“不好意思,我赶时间,所以……”她指向他按住按钮的手,带着歉意微笑一下。
他总算愿意放手,几近咬牙切齿地说:“清流管弦乐团,我记得了。”
为什么要记得?心媛没来得及问,电梯门缓缓关上了。
她留给他的最后一个表情,仍是那样温和的微笑,何超仁看得出她修养极佳,被陌生人缠问也没失去礼貌。
比较起来,他的举止非常之鲁莽、他的要求非常之无礼,可他偏偏咽不下这口气。
出道五年多来,他所到之处都是注目焦点,甚至引起多次暴动,需要警察维持秩序,即使在尚未成名前,光靠他挺拔的外型,也是许多女人倒追的对象。
可就在今天,他栽了个斛斗,他被当成路人甲乙丙!
几分钟后,何超仁走进会议室,大家立刻纷纷对他招呼——
“超仁你饿不饿?这里有水煎包、臭豆腐、蚵仔煎、柠檬甘蔗汁、花生玉米冰,快来吃吧!”
“会议随时可以暂停,如果想换个心情,出去兜风、吃饭、喝酒也好呀!”
“还是让小欧帮你按摩一下?他很有一套喔!”
面对众人殷勤招呼,何超仁沉着一张脸不吭声,经纪人比尔发觉不对劲,忙问:“你怎么了?哪里不舒服?”
何超仁拿下眼镜,锐利目光扫过室内。“我问你们,我红不红?”
“当然红啊!”
红到必须有七个住所,每天随机应变,不时躲到饭店套房,还得出国隐居一下,才能逃过媒体跟监,如此红人怎能说不红?
“我帅不帅?”何超仁继续问。
“当然帅啊!”
他的帅不只是高大英俊,还有性感冷酷、狂妄霸气,简直帅到没天理!就算他不是乐团主唱,女人一样像蜜蜂飞过来,争先恐后,嗡嗡乱叫。
“我的音乐受不受欢迎?”
“当然受欢迎啊!”
除了电视、广播、音乐网站,大街小巷也都在放他的专辑,尤其是年轻人聚集的地方,包括餐厅、服饰店、租书店、加油站、便利商店……种类太多了数不完。
何超仁早料到会有这答案,但他有更大的疑问——
“那么,为什么有人不知道我是谁?”
“啊?怎么可能?”大伙儿一阵哗然,无法置信。
“除非是外国人,听不懂中文的人,或者不是年轻人……”比尔毕竟见多识广,这时已猜出端倪。
何超仁却否定这些猜测。“刚才有个年轻女孩找我问路,她说的中文很标准,但是她、不、认、识、我,这就是我要你们思考的问题,散会!”
何超仁丢出这颗炸弹,立即转身闪人。至于他要思考的问题则是:我要怎么让她认识我?怎么让她记得我?
被留下的众人面面相觑,不知如何是好。何超仁已是全国辨识度最高的歌星,要将他再推上一层楼,就像在金字塔尖盖房子——难如登天呀!
“抱歉,我迟到了……”苏心媛一边喘息一边道歉,没想到清流管弦乐团在走廊最底端,她又花了一点时间才找到。
团长詹育宏安慰她。“没关系,你才迟到十分钟,其它人都还没来。”
“真的吗?”苏心媛左右张望,室内确实只有她跟詹老师,她忽然觉得胸口怦怦跳,应该是因为刚才跑步的关系吧!
大三那年,心媛选了詹老师的“乐曲分析”课,毕业后听说他要成立管弦乐团,她立刻报名也获得录取,从此乐团成了她生活的重心。
乐团才成立一年,演出的机会不多,收入微薄,幸好她有三个家教学生,那才是她主要的经济来源。
“这是搬家后第一次团练,大家可能还找不到地点吧!”詹育宏拿出乐谱放在架上,不疾不徐地说:“你练得怎么样?先拉给我听看看。”
“喔……好……”心媛取出小提琴,调了一下音,缓缓奏出布拉姆斯的第三号小提琴奏鸣曲。
詹育宏闭上眼聆听,在结尾时做了评论——
“有进步,听得出你练习了很多次,再多放些感情会更好。”
他一向认为心媛有天分、肯努力,但可能少了点生活历练,琴音中找不到情绪的感染力,若能突破这点就更完美了。
“是,谢谢老师。”心媛羞怯一笑,老师的赞美是她最大的动力。
“谢我做什么?是你自己有才华、够认真。”
“不,还是要谢谢老师。”她对此非常坚持。
“你真是个好孩子。”
心媛脸上挂着微笑,心底却在叹息。不,她不是个好孩子,这三年来她一直偷偷地喜欢老师,即使老师早已结婚,她却无法压抑这份感情。
她知道自己的外表给人什么印象,她也努力维持清纯形象,其实她是个坏孩子,只是没有人发现过。
最近听到老师和妻子分居的消息,在她心中涌现一份期待,或许老师会正式离婚,或许老师会发觉她不只是学生,而是个真正的女人。
两人陷入沉默片刻,门口传来其它团员的声音——
“老师,我们来了!”
“这栋大楼真像迷宫,怎么找到这么奇妙的地方?”
詹育宏走上前解释。“这是我朋友介绍的,之前是一家建筑公司,你们看设计感还不错吧?”
“耶……”团员们大多是詹老师的学生,不好意思说出真话,这地方像是抢劫过后的现场,连桌椅都破破烂烂的,说不定是从垃圾场捡来的呢!
“好了,我们来排练吧!”詹育宏拿起指挥棒,满腔热情溢于言表。
大家也不敢抱怨,伟大的音乐家本该受点苦,但他们不想等死后才受肯定,希望这条音乐之路别太崎岖。
两小时的练习结束后,詹育宏发表评语——
“以我们现在的水准,在百货公司的年中庆表演是还可以,但我们总有一天要登上大舞台,大家要多加油!”
“是!”团员们一边点头,一边收拾东西。“老师再见!”
“下次别迟到了。”詹育宏走进角落的小房间,处理管弦乐团业务,也就是拜托各单位给他们机会表演。
其它人一边走向电梯,一边吱吱喳喳讨论——
“这个月只有一场演出,下个月还没消息,这样下去怎么办?”
“谁晓得?听天由命吧!”
“也许我们该换个乐团,看有没有更好的发展?”
“这怎么好意思?詹老师对我们很照顾耶!”
“他跟师母不是分居了?现在他都自顾不暇,还能照顾我们多久?”
心媛故意走在最后面,仍可清晰听到这些对话,其实也不能怪大家心思生变,毕竟生活不能只有理想,少了面包可活不下去。
但愿她能为老师做些什么,如果老天听到她的祈祷,请给她一个回应吧!
“爸、妈,我回来了。”打开家门,苏心媛向父母招呼。
公寓阳台上,苏进添正在修理电风扇,搞得满身大汗,抬头对女儿说:“天气很热喔?看我的厉害,非搞定这台老东西。”
“爸,你别太勉强。”心媛记得这台风扇已用了十几年,三天两头就故障,因为老爸爱物惜物,才会一修再修,舍不得丢掉。
“别管你爸,让他自找麻烦去。”杨逸慧从厨房探出头。“肚子饿了吧?等一下就可以吃饭了。”
“好。”心媛先进房收好小提琴,这是她最珍惜的宝贝,也是家里价值最高的东西,在市井小民的生活中,学古典乐是种奢侈品。
走出房,她敲敲弟弟的房门,推开门说:“哲明,该吃饭喽!”
“喔!”苏哲明拿下耳机,他刚考完期末考,即将从大三升大四,除了在计算机公司打工,就是听音乐、打篮球、玩在线游戏,十足的现代大男孩。
无意中,心媛看到墙上有张海报,里面是五个年轻男子,穿着打扮都相当怪异,其中有一个满眼熟的,她不禁开口问道:“这些人是谁?”
“谁?哦~~他们是超人!”哲明比起大拇指。
“超人?Superman?”怎么有人取这种名字?又不是拍电影。
“没错,他们就是『超人乐团』,主唱叫何超仁,帅吧?才二十七岁就成为亚洲天王,屌的咧!”哲明为了向偶像看齐,还故意去剪了一样的发型。
“呃……”心媛对此不予置评,她认为帅哥只是一时的,才华才是永久的,她欣赏有内涵的温柔男人,就像詹老师那样。
哲明也不期待得到姐姐的响应,反而问道:“你不是都听古典音乐?怎么会对流行乐团有兴趣?”
他这张海报贴了三年多,姐姐总视而不见,为何今天突然打开慧眼?
“今天我碰到一个人很像他。”她指着那个拿麦克风的男子。
“Really?”哲明顿时高高跳起,几乎快撞到天花板了。“真的假的?你有没有跟他要签名?”
“我又不认识他,怎么会跟他要签名?”心媛从来不迷明星,她的偶像是古典乐的大师们,可惜他们都已作古,只能在乐曲中崇拜。
“你先仔细看清楚,你碰到的人到底是不是何超仁?”哲明从计算机中找出一堆照片,让姐姐瞧个仔细。
“我不确定耶!因为他戴着有颜色的眼镜,还留了小胡子,我记不太清楚。”她从来没有认人的本领,只不过一面之缘怎能记住?
“唉~~就算你遇到本尊也不认得,为什么不把这好运让给我呢?”哲明怨叹不已,搥胸顿足。
这时杨逸慧的大嗓门传来——
“你们在聊什么?还不快来吃饭!”
“马上来!”姐弟俩不再多聊,母亲最重视的就是全家一起吃饭,不管平常各自忙什么,一定要找时间聚一聚,这才像个家呀!
餐桌上并非山珍海味,而是家常小菜,但有家人同在就是美味得多。
苏哲明端了碗饭,不像平常一样狼吞虎咽,反而拿着遥控器不断转台。
“别转了,遥控器快被你弄坏了!”苏进添可不想再修理东西。
“我在找个广告,等一下啦!”电视上出现一个汽车广告,哲明立刻大叫:“姐!你看,那就是何超仁,这首歌也是他们超人乐团唱的喔!”
“原来他们这么有名。”心媛点点头,却不怎么在意。
“什么超人?”杨逸慧还以为是部电影。
“他们是席卷亚洲的流行乐团,爆红的咧!”哲明那表情彷佛他也是其中一员,骄傲得像只小公鸡。
苏进添发出啧啧声,不以为然。“现在的流行歌都不知道在唱什么,还是我们以前的老歌好听。”
“老爸,你是不会懂的啦!”哲明转向心媛说:“姐,如果你够幸运的话,下次再让你碰到何超仁,记得帮我要签名喔!”
“我又不一定会遇到他,我也不是他的歌迷,这样去要签名不是很蠢吗?”
“拜托啦~~就当作可怜你老弟嘛!”
“好好,你别吵了。”心媛向来疼爱弟弟,能答应的尽量答应。
苏进添可看不下去。“哲明,你都二十一岁了还在迷偶像?要那种签名有什么用?老爸我随便签几个给你都行。”
“我才不要咧!”哲明故意吐吐舌头。“老爸一百个签名也比不上超仁。”
“不孝子!枉费我把你栽培到这么大,早知道就把你送到孤儿院。”
“你们光顾着抬杠,到底要不要吃饭?不吃的话给我滚!”一家之母杨逸慧终于发飙,她辛辛苦苦煮饭,可不是让人吐口水用的。
“吃、吃、吃!”苏进添和苏哲明不敢造反,埋头苦吃。
心媛微笑了,一家人边吃饭边聊天,对她来说是最幸福的场景。
吃过饭、洗好碗,苏心媛回到自己房里,第一件事就是练习小提琴,这已是多年养成的习惯。
从小她看着父母在市场卖水果,凌晨三点就要去批货,直到下午三点才收摊,工作时间长达十二小时,也只能换得温饱的平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