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纯恋室温26度C-第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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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是个失职母亲,对于殷殷,我视而不见,我知道她是个可爱的孩子,也知道她极力让我快乐,但说不出口的厌恶在胸口,我就是讨厌她。正确说来,我讨厌的是妻子、母亲这些角色,我还年轻,尚未享受生命,我要自由,不要被丈夫孩子锁住,我幻想夜店生活、幻想出国旅游、幻想天天Party……我的幻想,并未因为自己嫁了个有钱人而改变。
  我越来越无法忍受无趣的日子。
  终于,殷殷三岁那年,我提起勇气问世泱,为了殷殷的教育,我们是不是应该搬到都市里。他给的答案让我失望极了,他说他会花大钱聘名师来教育殷殷,关于教育问题不需要我操心。
  当时,我们夫妻的关系已经很糟了,虽然我一样温柔服从,但他无法忍受我对殷殷的冷漠疏离,于是他花更多心思宠爱殷殷,而我为了报复他不带我搬离这里,对殷殷更差劲。
  这栋豪宅成了我的金丝笼,它围得我无法呼吸,我天天想喊救命,但所有人都不理解我的不满意。我快窒息了,我觉得自己快死掉……但我始终是个懦弱的女人,不敢大声说出“我不要这个婚姻”。
  一直到克礼出现,他是我生命的救星。
  他是台大教授,也是世泱大学时期的好友(就是他帮我查到你的消息)。
  有天,他来家里做客,他亲切温文、他风趣幽默,他和世泱是截然不同的两个男人,我不害怕他,我时刻想同他亲近,一下子他便吸引了我的心,我爱他,好确定。
  我想,我对他也有同样的吸引力,于是我们像两颗磁石,相互吸引,他忘记我是好友的妻,我忘记自己为人妇、为人母,决定抛下一切随他而去。
  对不起,这个决定很自私,我伤了很多人,包括死去的母亲。
  母亲对我的决定很愤怒,她气我不该抛下优渥生活,跟着一个领月薪的教授过日子。我走后,她再待不下文家,只好带着行李此上找我,她告诉我,我离开后,殷殷天天闹着到火车站等我回家,她不吃不喝,成日哭闹。
  对于我始终忽略的女儿,突然间,我觉得好抱歉。
  接下来的事,你都知道了,母亲生病,临死前告诉我你的消息。她说,抛弃你,让她二十几年都生活在悔恨当中,她预言我也会带着同样的悔恨过日子。
  妈妈说对了,我后悔,但我舍不下我的爱情,于是找到你,希望你的出现带给殷殷安慰。
  请原谅我的自私,我无权对你要求这种事,无权要你改变自己的人生,但是……是我厚颜……我真的语无伦次了,我只能求你,代替我爱殷殷,虽然我的要求霸道无理。
  祝幸福。
  姐姐巧菱
  很好,不需要文世泱帮忙,她想知道的答案全在这里了。
  接下来呢?她半点计画都没有。
  第三章
  虽说做了心理准备,看到照片,她还是难掩心慌。
  居然有个跟自己长得一模一样的女人,跟她流着相同血液、有着相同的遗传基因,她们却从不晓得彼此的存在。
  纪亚把照片还给殷殷,蜂拥而上的思潮让她半晌说不出话。
  “爸爸把妈妈的照片丢掉了,我只剩下这一张。”说着,殷殷珍贵地把照片压在胸口。
  “爸爸很气妈妈?”纪亚问。
  她怎能搅进这团混乱?
  “妈妈回来就好了呀!慢慢的,爸爸就不生气了。”殷殷安慰她。
  会吗?她不认识这个男人,无从批评。可真要留下?这不在她的计画内,她只想来看看传闻中的姐姐,然后回老家探访叔叔伯伯,最后搭上飞机,花掉这些年汲汲营营攒下的每分金钱,哪知道变化永远走在计画之前?
  怎么办?她能不顾殷殷的伤心,按计画前行?或她能留在这里,把生命的最后一段,贡献给殷殷?
  突然,殷殷尖叫,纪亚忙低头,急问跳脚的她:“你怎么啦?”
  “毛毛虫!”她吓得缩进纪亚怀里。
  “毛毛虫?在哪里?”
  她指向身旁,半人高的柠檬树。
  纪亚松开殷殷,低头寻找毛毛虫踪影。“找到了,哇!是柑橘凤蝶的宝宝耶!我们来养它好不好?”
  “妈……”殷殷犹豫。
  “怎么了?你害怕?”她把毛毛虫攀附的柠檬叶,连同枝条一块儿折下。
  “妈,你不是很讨厌毛毛虫?”她不理解母亲的大转变。
  “为什么讨厌?它很可爱呀,来,我表演给你看。”说着,纪亚从草地上拾起一根小树枝,刺刺毛毛虫颈后,瞬地,毛毛虫吐出一根红色的肉棒。“殷殷,快闻一下。”
  殷殷表情嫌恶,却为了巴结纪亚照做了,下一秒,她弹开,捏着鼻子说:“好臭、好臭。”
  “说对啦,这是它的武器,当敌人来时,它就用这个把敌人薰跑,是不是很好玩?”望着殷殷,两人同时笑开。
  “妈妈……”抓抓头发,殷殷迟疑。
  “怎样?”
  歪歪头,她想半天,才挤出这句话:“妈妈变勇敢了。”
  “怎么说?”
  “你以前很怕毛毛虫。”
  “因为我长大了呀!”她的答案给的很搪塞,但五岁的小孩不会跟她计较。“殷殷,有没有饲养箱还是盒子?”
  “真要养它?”
  “你不想吗?”说着,她又把毛毛虫在殷殷面前晃两下。“它长大,会变成很漂亮的柑橘凤蝶哦!”
  “那……我进去找管家妈妈要盒子。”
  “好,我再找找有没有其他的毛毛虫。”她们分工合作。
  纪亚没注意,她们的一举一动全落进世泱眼里,他在不远处的树下作画,在听见殷殷的尖叫声时放下画笔跑过来,然后她们的对话,一句句全传进他耳里。
  殷殷跑进主屋时,他从树后走出来,捡起殷殷掉在地上的照片。
  “你不是宋巧菱?”他说。
  相处多年,他清楚巧菱对昆虫有多敏感厌恶,昆虫、动物是促使她歇斯底里的重大原因。他相信人会演戏,但不信人会掩饰本能,所以,她对毛毛虫的表现让他怀疑起她的身分。
  耸耸肩,她回答:“我从来没说自己是,我叫作余纪亚,早上,我已经自我介绍过。”
  世泱低头看照片,再抬眉对照她的容颜。
  纪亚抢在前头说:“她不是我,我笑不出这样的万种风情。”
  “我同意。”世泱答。这是在观察她近十个小时后的结论。
  她们的确不太像,多数时候她正经八百,而巧菱的举手投足间总漫着一股娇媚风流,她擅长沟通、假设、解释,而巧菱温柔安静,面对他时小心翼翼。
  “我本来以为是你恶作剧,你要求所有人陪你演戏,我以为你想创造一个‘楚门的世界',观察人类在掉进完全不同环境时的反应。”她笑笑。
  “然后?”世泱手横胸,专心听她。
  当他不再认定她是贼,她的眼光、她的举止、她的说话语态,统统不像贼了。人的主观意识很可怕,一个观念转变,他改变对她所有看法。
  “午饭后,我收到一封信,是给宋巧菱的,但我拆了。”说到这里,她叹气。突然出现的亲人对她而言,不知是幸还是不幸。
  “然后?”他冷淡口气中加了几分温度。
  “然后我知道事情始末,包括我为什么出现在此、为什么所有人会对我错认……”很扯、很戏剧、很不真实,却真实发生。
  “信呢?”
  大大手掌伸到她面前,纪亚看见他有一条很长很长的生命线,和一道弧度优雅的婚姻线,这种男人没道理失去婚姻。
  她从口袋里把信掏出,连同前一封,交到世泱手中。
  展信,他看得很仔细,半句不遗漏,纪亚的恍然大悟同样地出现在他脸庞,他们一起掉进爱丽丝梦游仙境中。
  抬眼,他问:“你可以再自我介绍一次?”
  就这样,他接受这种荒诞故事?很显然,他适应意外的能力不坏。
  “我叫余纪亚,今年二十八岁,老家在台南玉井,我们家有很大的芒果园、文旦园和水稻田。我是典型的乡下小孩,所以毛毛虫吓不倒我,更正确的说法是——它们是我的童时玩伴。”她扬扬枝桠。
  “不是所有乡下小孩都喜欢昆虫。”宋巧菱就对它们痛恨无比。
  “或许吧,高中时期,我离家北上求学,毕业后我进入广告公司工作,我的工作能力不错,去年被升为企画经理。”
  “年纪轻轻就升到经理职位,你的前途看好,为什么要辞职?为了寻找失散多年的姐妹?”这原因太薄弱。
  “辞职原因嘛……我想我们的交情太浅,不需要谈得太深入。如果你还是不相信我叫余纪亚的话,我有驾照、身份证、健保卡和存款簿,来证明我的身分。”
  “我相信你不是宋巧菱。”不需要驾照身份证,他信了她,再不怀疑。
  “然后呢?”轮到纪亚来问“然后”了。
  “然后什么?”他不懂她的疑问。
  “在我……我姐姐离开之后……”说到姐姐两字,她很难习惯自然。“殷殷的情况真的很坏?”
  “比信上写得更坏。”
  “怎么说?”
  “殷殷天天哭闹,夜里常惊醒,偶尔还会梦游,我带她看过很多医生,才慢慢改善情形,但她还是经常吵着找妈妈。最后没办法,我只好每天带她到火车站等候。我实在不懂,宋巧菱这样对待她,为什么她非要母亲不可?”难道母女天性,真是任何人都离间不了的感情?
  “然后?”纪亚又问。
  “什么然后?”
  “你还是想赶我离开?”
  这是个大问题,如果她会对殷殷造成伤害,他一定赶她离开,只是……她的表现不像伤害,反而是安慰,安慰殷殷对母爱的殷切。
  “你想离开吗?”他不回答反问。
  “留在这里,不是我的原订计画。”
  挪挪身子,这回他主动用高大身量,替她挡去刺目阳光。“你的计画是什么?”
  “我本打算来这里做客几天,见过姐姐就回乡下老家……”
  “回老家长住?”
  “不,待一两个星期吧。”
  “然后?”显然,两人都对“然后”两字有特殊偏爱。
  “我计画带着这些年存下来的钱,周游世界各国,把它们花光光。”
  “钱对你失去意义了?”
  “钱对任何人都不会失去意义,我只是觉得自己蹉跎岁月,把日子过得战战兢兢,实在不够聪明。我要善待自己,要带给自己不同的视野和生命。”
  “说得好。”
  这是他放弃都市,选择乡村独居的原因,他再受不了大都会的生活节奏,彷佛每分钟都在为旁人而活,他不像人,反像机器。第一次,有个女人和他有相同的论点,真了不起。
  “你同意?”冰男也会同意别人?纪亚讶异。
  “你需要人家的同意?”她比他骄傲十分。
  他说完,她大笑、他莞尔,这天,他的冷峻不见,孤傲消失,悄悄地,寂寞整理行囊,不道别,静静离开。
  也在这天,他对她的态度有了一百八十度大转变,他爱上同她聊天。
  满山遍野的野花,红的黄的粉的紫的,串串朵朵,像极外国风景画片。
  远处,家庭教师的笑声似银钤,稚嫩的童音唱和着儿歌,一下子尖叫、一下子大笑,这个下午,欢乐在文家后山散播。
  “我喜欢金黄色的油菜花田。秋收后,爸爸会用耕耘机翻土,播下新种子,短短几个月,油菜花发芽抽穗,开出耀眼的金黄色泽。春风吹来,花朵摇曳,我在金黄色的花海里和堂哥堂弟玩躲迷藏,他们抓不到我,就说我是田鼠转世。”停下话,她回头望他。
  “为什么离开家乡?”他倒给她牛奶,她嫌恶地看一眼,摇头。
  “那是爸妈的希望,他们希望我到外头见世面,别像他们,一辈子待在乡下,当农夫农妇,做辛苦粗活。”
  “你不同意他们的看法?”
  “家乡已在我生命里扎了根,拔除不去,不管身处再远,我总幻想着,将来存够钱,要回到老家,买一块地,种花种菜,种上满满的一大片油菜花海。”
  “不爱当经理,爱当农妇?”世泱爱听纪亚说话,她是个有内涵的女人,思想成熟,看法独特。
  “工作让我有成就感,我用心且卖命,若不是发生一点小插曲,我想,我会继续待在工作岗位上,直到退休。”
  这个插曲颠覆她的人生,她尚未想到解决方案,就被迫接受。咬唇,她发过誓不叹气,发誓要比意外之前更快意。
  把三明治递给她,那是厨师的精心制作,听说里面有“太太”最喜欢的鲍鱼块。
  余纪亚厉害吧,才当几天“太太”就和全家上下成了零距离朋友,对于太太的转变,下人们比他适应得更好更快。
  “你呢?为什么隐居山区?”纪亚问。
  咬一口三明治,果然是人间美味,很了不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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