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绑在床上的酷哥-第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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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宋耀坐在一旁,凝视这名孤苦无依的小女孩。
  她面容姣好,是个可爱的女孩,是谁这么狠毒?他一定要调查清楚!
  许久,雨涵睁开迷蒙双眼,她眼干中满是恐惧,宋耀握住她的小手说:“别怕,这里是医院,你受了重伤,需要疗养,放心的住下,有我在,坏人不敢来的。”
  “我……不……要……回……家。”她虚弱地说,但只见唇形不见声。
  “好!不回家,不回家!”宋耀轻拍她的肩膀安抚着。
  当梦雨涵再度合上双眼,宋耀眉头紧蹙自忖着,她说不出声音,难道真是个哑吧?唉……这对她太不公平了。
  他回警局,在会议上提出此案。
  “你要如何做?宋警官。”胡局长问。
  “查出背后这个变态狂,一定要将他绳之以法。”宋耀愤怒地握紧双拳道。
  “唉!”胡局长一声感叹道。“像这种受虐孩童,凶手往往是自己的父母。我看过梦雨涵的资料,她的生父已亡,生母也于年前去世,若猜测无误的话,她继父应该是罪魁祸首。”
  “不过——”另一位警员发言。“他继父梦宇却控告她纵火,甚至害他毁容。他还直说:梦雨涵是疯子!”
  胡局长沈默半晌,然后经验老道地说:“我们揣测一种情况,比如:这小女孩受不了继父的拳打脚踢,她讨厌继父,恨透这个家,在身心饱受凌虐,忍无可忍之下,放火烧了房子。”室内一片静寂。“当然,我只是假设。”
  但这却是事实!
  宋耀垂着头,相当痛心。这是病态社会中的一个真实窗口。有谁能为这小女孩伸冤?
  他欠起身,大步向外走。
  胡局长突然叫住他。“宋耀,你要去哪?”
  “抓梦宇。”他咬牙道。
  “不可意气用事,你有证据吗?”胡局长起身指责。“我们警察办案,讲求的是真凭实据。”
  “真凭实据?”宋耀反驳。“有很多沈冤,就因为没有真凭实据而让真凶逍遥法外,这就是身为人民的保母,自称是正义使者的我们该做的吗?说穿了,只是怕事的——瘪三!”
  “是的,我们是瘪三。”胡局长感慨万分,令在场所有的人愕然。
  “学校那套理想,与现实是迥然不同的。”胡局长叹口气,颓丧地跌回椅上。
  “人有很多无奈,梦雨涵就是一例,无论如何,她放火烧屋是事实,这社会总是不看前因,只看后果。”
  宋耀一时无言以对。
  “我想,最实际、最一劳永逸的办法是,替她找个收养家庭,趁她继父现在受伤住院,无能力扶养她,我们有权力逼迫社会局替她另觅收养人。”胡局长如此计划道。“这样,会不会比较好?”
  大家不发一语,心底却也认同。
  “这案子,谁愿意”多“费心力负责?”
  宋耀举手。
  众人又诧异无比。
  倒不是因为宋耀自愿,平日,他本来就是热心公益的大好人,只是——
  不近女色的他,私下常被嘲笑为“宋太监”,此次对这素昧平生的小女孩却有着超乎寻常的关怀,不免令大伙颇感疑惑。
  唯宋耀一脸凛然,毫不理会众人的目光,他只知道,今天他若不帮这小女孩洗刷冤情,恐怕再也没人帮她了。
  宋耀破例约了胡晓红。
  她是胡局长的掌上明珠,虽相貌平凡,但也是书卷气质浓厚,具有涵养的高贵女子。她对宋耀一直是一往情深,只是被笑称“太监”的宋耀,未曾假以颜色,此约会倒是破天荒的“大新闻”。
  宋耀是透过胡局长邀约晓红的,他压根儿不会主动打电话给女孩,一向视他为手下爱将的胡局长自然是连连称好,果真得此乘龙快婿,足矣。
  他在百货公司前等晓红,换下警官制服的他,一身休闲装,更显高大帅气,英姿勃发,不知迷死多少女子。
  晓红花了好长一段时间打扮自己,所谓“女为悦己者容”,她希望把自己最完美的一面呈现在她心爱的男人眼前。
  当然,中等美人经过一番精雕玉琢,也颇具迷人风韵的,可惜在宋耀眼中,女人都是一个样,没啥差别。
  “走吧!”他自顾走在前头,毫不体恤及关心。“陪我逛逛百货公司的玩具部吧!”
  晓红虽有些失望,但仍欣然应允,还主动挽住宋耀的手臂,小跑步的跟随他。
  不过,为什么他要逛玩具部?宋耀有小孩吗?
  她想问,又不敢,毕竟男人总是讨厌啰嗦的女人,她可不能让宋耀这么觉得。
  “晓红,一个大约九岁的女孩子,嗯……看起来又像不满六岁,她会喜欢怎样的玩具以及……日常衣裤,你能帮我吗?我想你是女人,较懂些!”想起梦雨涵,宋耀目光一片柔和。
  胡晓红完全注意到了。
  也许,你不相信女人有超强的敏感度,尤其是对自己心仪的对象。她常远远地观望宋耀的神情,他的眼神除了树工作的专注坚定,没有其它,如今,他眼中泛着柔彩,有情,有——爱,这叫她怎会不嫉妒?难道这小女孩真的与他有特殊关系?是他的孩子吗?
  “九岁?她是谁?”她小心翼翼地问。
  “一个可怜的小女孩。”宋耀叹一口气,大略把情况诉说一遍。
  “原来如此。”她为自己心爱的男人,有此悲悯大爱之心深感骄傲,但另一方面她又想,局里那么多人,何以偏偏由他来负责这事?
  “这些够了吗?”宋耀提着大包小包,还担心梦雨涵的玩具不够多。“多喝牛奶,会不会让她长得比较快?”不知为何,他潜意识中极期待小女孩赶快长大。
  他开口闭口都是那个小女孩,晓红再按捺,心里仍很不是滋味,陪他逛了三个小时,宋耀压根儿不在乎她脚会不会酸?累了吗?要不要休息一下?肚子饿不饿?喜欢什么衣服,我买给她?
  自始至终,宋耀一句问候她的话都没有。
  一到医院,宋耀直接奔向病房,晓红只能娓娓跟随在后,因为她脚疼得根本跑不动。
  宋耀缓缓地开门,不敢吵醒需要安静的雨涵,他再度凝视着她的脸庞,深感安慰,雨涵总算稍微有了血气。
  宋耀慈蔼地摸摸她的面颊,彷佛有所感应一般,雨涵知道他来了。
  她睁开深邃黑灿的大眼。双眸透着强烈“保护我”的意味,她已认定他是个大好人了。
  宋耀还是那句话:“别怕,坏人不会来。”他慈爱地说。“你已经脱离险境了。”
  晓红理智地告诉自己,对方只是个瘦弱得不堪一击的小女孩,宋耀对她好,完全是出于同情怜悯,他们之间不会有任何牵连的,毕竟宋耀未婚是不争的事实,当然更不可能有孩子!可是——
  宋耀,我日日夜夜的期盼,对你完全的服从,却从得不到你一句温柔慰语,更别说是——
  但这一无是处的小女孩,却轻易得到了?女人因爱而生妒,有时甚至蒙蔽了正常的思考,晓红只觉得自己实在讨厌这楚楚可怜的梦雨涵。
  宋耀把他费尽心思买来的玩具、衣物,呈现在梦雨涵面前。“来,这些都是你的。”他微笑道。
  雨涵一直盯着眼前的金发娃娃,双眸亮着喜悦的光彩,但却迟疑地不敢碰一下,她不敢相信这娃娃会是她的,她有这么幸运吗?
  宋耀彷佛能看透她的心思。“别怀疑,这确定是给你的。”他把娃娃置放在她怀中。
  雨涵紧紧抱住娃娃,极尽感动。
  宋耀嘴角上扬,无法言喻的满足感,充塞他的心。
  他开始拆开所买的衣物及其它玩具,一一呈现出来,只见雨涵的双眸闪烁,越睁越大,越闪越动人……
  宋耀还不忘为她泡牛奶,喂她吃稀饭,哄她入睡,并喃喃细语着,彷佛在告诉自己——雨涵,你要快点长大。
  他把所有的心思完全放在眼前的“小东西”身上,忽略了一旁枯站许久的胡晓红,只见她已是心伤难抑,双眼迷蒙了。
  当她带着悲伤的心情离去时,一样地没有得到他的注意。
  花了一番工夫,宋耀积极地帮雨涵寻觅收养人。
  不过,社会局的人却相当现实地告诉宋耀:“可能无法办理法律上的收养,因为,梦雨涵的继父不仅在世,而且,就算要收养也必须经过他的应允才行。”
  “难道不能强制收养?”
  “是可以,不过,民法上规定——被凌虐的孩童……”
  对方话语未毕,宋耀“啪!”一声用力拍击桌面,力气之大,目光之森冷,把对方吓得六神无主。
  “宋警官请别发怒,这收养的程序是有规定,急不得的,大家都是吃公家饭,何必彼此怒目相向呢?此路不通,再想想其它办法——”后头的主任见状赶忙趋前圆场。
  “什么办法?”
  “嗯……既然收养不易,可以采用寄养方式。”
  “寄养?”
  “是的,如此梦雨涵同样能受到良好的照顾,也能受教育……”社工人员叨念一堆。
  宋耀没有再听下去了,只简单丢下一句:“就这么办!”便大步迈出大门。
  社工人员终于为雨涵找到一个家。
  寻觅的过程很辛苦,特别是雨涵身心极度受创,她的“新”父母,可能要花上一番工夫来开导她。
  她的新家,成员很简单,是一对老夫妻,没有子嗣。宋耀相信,雨涵应该可以受到最好的照顾。
  雨涵没有跟他“说”再见。
  她一直没说话,只是抱着金发娃娃不放,低首默默跟着老夫妻离开。
  宋耀见她离去的模样,又是一阵心酸,她好象很认命,没有任何反抗。
  他有一丝期盼,希望她能回首,让他再次看一眼那双清澈无邪的双眸。不过,他并没有如愿。
  雨涵低头看着红砖人行道,渐渐走远……
  第四章
  宋耀恢复正常的警官生涯。
  梦雨涵离开以后,他还是变成原来的“宋太监”,没有和任何“雌性动物”交往,连胡晓红,他好似都忘了有这号女人的存在。
  日子一天一天的流逝……
  胡晓红,依然痴心等待着。
  三年后。
  宋耀在这段日子里,屡次缔造佳绩,尤其是成功缉拿绑架楚扬集团方楚的歹徒—陈宏庆,使他的威名一夕跃升,成为警界最炙手可热的人物,连警政署长都亲自颁奖赞许。
  但这些对宋耀并不具特别意义,他只知道既然要做,就必须全力以赴,也愿将自己贡献给国家,尽心保卫社会大众的安全。
  宋耀将近十二个小时未合眼,因为他带领部下突击各非法营业场所。
  直至凌晨两点,他才回警局,而且累得全身都酸痛。但他怎么也预料不到他的生命将有一个惊天动地的转变。
  他的位子上出现了一个趴着睡着了的小女孩。
  他脑中即刻浮现三年前的梦雨涵。
  当时她浑身脏兮兮的……但眼前的女孩垂着两条发辫,露出玉颈,穿着学生制服,倒也一身干净,与当初的小可怜是不相同的。
  “她怎么了?”他指着她,随着走近一瞧,他惊呼。“你们怎么可以铐住她的手?”她的一只手被铐在椅子上。
  宋耀看到她左手腕间有很深的瘀血,显然是经过一番挣扎。
  “她寄养家庭的母亲,控告她杀人,她拿尖刀刺她寄养父亲的大腿。”一位警员对他报告。“这是她的基本资料。”对方把资料本递了过来。
  宋耀接过随手一翻—
  梦雨涵!
  她是梦雨涵?
  他的脸色铁青,一股脑地解下她的手铐,雨涵还未完全清醒,他已凌空抱起她,笔直跨前,朝向审问室。
  雨涵没有尖叫,也没有拳打脚踢,因为来自那男人身上所“散”发出来的特有体味—是她永远忘不了的。她可以放一百二十个心。
  办公室里其它的警员无不傻了眼。
  向来对女人不给好脸色的“铁人”,竟然毫不费力地就使那个发起狂来会把一切搞得天翻地覆的疯女孩制伏得如此乖巧服贴?
  坐在审问室椅上的梦雨涵看来是长高了,也变得丰腴许多。
  显然,这三年,她的寄养父母把她照顾得相当好。
  她由一个枯黄干瘦的小难民体型,蜕变而为亭亭玉立的少女模样,披肩秀发,柔顺又有光泽,将来必是一位道地的美人儿。
  唯一不变的是,她的双眼仍写满着“保护我”的强烈期待,以及一脸的冷漠。好象长久处在寒冬之中。
  难道她过得并不快乐?宋耀纳闷着。
  “你的杀伤力太强了!”宋耀严厉斥责。“三年内,你连续犯下两件案子。第一件是纵火,毁了家也毁了你继父的脸;第二件,你严重伤了你寄养父的大腿……”他的正义之声一发不可收拾,最后划下一句:“梦雨涵,你有暴力倾向!当初不该为你找寄养家庭,而是应该把你送进疗养院,是不?”他震耳欲聋的狂吼。
  梦雨涵依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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