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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市妖奇谈-第7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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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哈哈哈哈,没想到吧……”那个男人忽然狂笑起来。命令那个没有受伤的鬼使过去给他松绑。“想不到今天同时得到了一个鬼使和一个上好的妖狐。实在是太幸运了,哈哈哈哈……”林睿的脸色变得煞白,他现在才明白,这个男人一开始就是想要控制自己,让自己成为他的傀儡。现在,自己被符咒镇住了,完全不能动弹,难道真的要随他摆布?
  男人大摇大摆地走到林睿身边,审视了一番之后,用匕首在林睿脸上划了几刀,接走了他的血。“不许打林睿!不许打林睿!”沈艾翔扑上去拖男人的腿,想要阻止他,却被他一巴掌打倒在地上:“不用急,料理完他就轮到你了!以后我会让你做专门服侍他的鬼使的。”
  “哈哈哈哈。九尾狐,我马上就可以有一只九尾狐了!”男人一边狂笑,一边接过鬼使们递过的道具,开始作法。
  林睿紧张地看着他们,忽然流下眼泪来,低声呼唤着:“妈妈,妈妈……对不起,又要让你伤心一次了……妈妈……”“林睿,林睿,我们怎么办?”沈艾翔吓得哭起来。
  “听着,你愿不愿意和那些孩子一样,死了也要受他操纵?”林睿用一种冷冰冰的口吻问。
  “我……不,我不愿意死……”
  “我有一个办法,不过你会陪我死掉——想想吧。死了也比给他当鬼使好。”林睿冷笑着说。
  “都不好……呜呜……”
  “你果然是个胆小鬼!我都知道自己一定会死了,你至少还有百分之十的机会会活呢!”林睿下完了决心狠狠地看着他。
  “好,好吧,我听你的,”沈艾翔不想做胆小鬼,马上许诺,但是又担心地问,“林睿,咱们不会死对不对?”
  “哼,你自求多福,而我……”林睿看着正在全神贯注做法的男人。一咬牙下定了最后的决心:“把我脖子上挂的东西向那个男人丢出去。”
  “脖子上……钥匙?”
  “另一个!”
  “石头?”
  “对!扔!扔完就往外跑,千万别回头,一直跑出这座楼。记住今天的事千万告诉我妈妈,但是去告诉住在我家楼上那个姓周的男人。好了,扔吧!”
  沈艾翔一扬手。把从林睿脖子上摘下来的红色石头向那个男人扔去,然后拨腿就向门口跑去。
  石头落地发出了一声巨响,火焰四散飞开。熊熊燃烧起来。那个男人立刻被火焰吞没了,只见一团人形火焰奋力挣扎着,发出可怕的嚎叫声。
  林睿在沈艾翔刚刚把东西扔出去的时候就闭上了眼,他已经有了必死的决心。无论是出于种族的尊严,还是他自已的骄傲,都不允许成为别人的奴隶。
  沈艾翔大笨蛋,你要使劲跑啊,这是必方的火焰,燃烧的速度可不是凡火可以比的。
  火儿,好朋友,再也不能陪你玩了,你是我最好的朋友。
  妈妈,妈妈,我现在回我亲生妈妈身边去了。可是我还想当你的孩子,永远是你的孩子多好……妈妈,千万别哭……“林睿,着火了,快跑了……”林睿睁开眼,发现不知什么时候沈艾翔又回来了。正在用力拖着自己。
  “等等,你回来干什么?”
  “你是专门来救我的,我不能丢下你。”沈艾翔倒也有力气,竟拖着林睿跑了起来。可是这时门口已经被火焰封住了,他踌躇着不敢走过去。“呜呜,林睿怎么办?我不想死……”“我也不想……”林睿苦笑着。火焰越来越近,没想到自己会被火儿的火焰烧死,真是天大的笑话。“看来我们要一起死了,到了阴间,我们做真正的朋友吧。”他叹息着说,真想不到自己竟然是这样的结局。
  “我们本来就是好朋友碍……可我不想死……呜呜呜……”沈艾翔扯着嗓子哭叫。林睿这次倒没有嫌他烦,轻轻拍拍他的肩膀。
  一个鬼使忽然出现在他们面前。
  林睿认出是那个不会说话的鬼使,知道它是六个鬼使中最强的一个,便冷冷的问:“你还想干什么?你的主人马上就会烧成灰了,你也存在不了多久,最多再过半天你们也和他一样消失,你还能干什么?”
  鬼使看着他,脸上竟然露出了笑容,回头看着那还在扭动的人形。然后用力点头,将手伸向林睿额头上的符咒。但是马上又缩了回去。
  “你感激我杀了他,为你报了仇,所以要帮我扔掉这道符?”林睿问。
  鬼使点头。
  “这是你主人的符,你硬碰的话,不等揭下来就魂飞魄散了。”
  鬼使笑得更加开心了,它猛地飞起来冲进了火海,虽然它是鬼魂,可是必方的火焰一样可以焚烧它,不一会,它混身燃烧起来,带着满身的火焰,它再次冲向林睿,在身体被火焰烧尽之前,它扑到了那道符咒上。符咒被烧掉了,和那个鬼使一起消失在空气中。
  鬼使在从世间消失之前又回头看了一眼那个男人,看到他已经早自己一步变成灰烬。自己费尽心思把他引来向林睿挑衅,今天终于报了血海深仇,就算魂飞魄散也没关系了。
  林睿在地上一滚爬了起来,恢复成人形。他迅速将手一扬,划出了一个圆圈,把火焰全挡在了外面。
  “林睿……我们快死了……”沈艾翔还在抱着林睿使劲哭。
  “不会了,我们得救了。”林睿抬头看见了另外五个鬼使正在四散飞逃,尖叫着躲避火焰,叹了口气向它们招招手,“来,你们也跟我来吧,虽然我不能帮你们轮回转世,可是总比现在就魂飞魄散好。”
  求生心切的鬼使们立刻聚集到了他身边。
  林睿念动咒文,两人五鬼使立刻消灭,被大火烧塌的屋顶也在这时塌落了下来。
  “沈艾翔,沈艾翔,起来了!上学!”
  在林睿大呼小叫中,沈艾翔好不容易开了眼:“林睿……着火了!”他一下子坐起来,却发现自己好好地躺在床上。
  “什么着火了!是我在炒鸡蛋!”厨房里传来了林睿的叫声。
  “炒鸡蛋……”对了,自己昨天一个人在家里害怕,所以林睿过来陪自己过夜。沈艾翔跳起来边穿衣边跑说:“林睿,我昨天晚上做了个噩梦。很吓人!”
  几个鬼使飘浮在屋子里偷偷笑着,看来它们的这个新主人是个不错的妖怪,至少从今天起,它们可以跟随主人去学校,像活着的孩子一样上课学知识了,而不是被派去跟踪、偷盗、杀人……“喂,你们几个,下课前给我偷十个鸡肉汉堡来,还有可乐,要不加冰的,听见没有?”
  (完)
  奇谈十五 荒山夜雨
  黑夜的山林一片寂静,天空中翻滚的乌云遮蔽了星月的光辉,使得整个树林里伸手不见五指。远处隐约传来几声夜鸟的鸣叫,空气中弥漫着浓重的湿气。一只野狗无意中走近这里,却被鼻端触及的一丝怪异腥臭吓坏了,夹着尾巴呜咽着逃走了。
  树林中,一个庞大的物体正在用肉眼难以察觉的动作蠕动着。
  突然响起的放肆笑声打破了树林中的静谥:“哈哈,这次起来得这么早,看来你是饿坏了。是不是很期待我来啊!”闪电划破了天空,随着闷雷滚过,蓄势已久的暴雨终于下了起来。在银链般划过天地的闪电光影中,可以看见发出笑声的是一个年轻的男子,他毫无遮掩地站在暴雨中,浑身都湿透了,头发、衣襟、裤脚都在滴水。他却并不在意,悠闲地把双手插在裤袋中,抱怨道:“为什么每次来看你都会下大雨呢?可惜了这身衣服,这可是名牌啊,一身好几万呢。”黑暗中,庞大的身躯缓缓向他靠过来。
  男子靠在树上,懒洋洋地道:“快点儿吃吧,别抱怨了,我都没抱怨……什么,想吃女人和小孩?我从来不吃雌性和小孩儿的,你就死了这份心吧。”他自言自语这,一声低沉的咆哮在他身边响起。
  男子不为所动,像赶苍蝇似的挥挥手,滔滔不绝地说:“不给你弄女人和小孩儿就吃我?你吃啊!吃了我看谁还会来喂你,不是我说你,就算不知恩图报也不该张口闭口说要吃我埃我可是每十年就来喂你一次,风雨无阻,排除万难,义无反顾,一诺千金……我可坚持了两百多年了,你也不想想你一次吃多少,积攒这么多东西容易吗?为了让你吃饱我省吃俭用、精打细算、开源节流、自力更生……你没看见我自己都饿瘦了……”又是一声咆哮响起,这次的声音里明显增加了威胁的意味。
  “你别冲我大呼小叫了,快吃吧。又不是我把你困在这里的,现在只有我惦记着你,把自己的食物给你吃,还陪你聊天,你看我对你多好啊,你怎么能一点儿都不感动呢……”男子还在喋喋不休,那个庞大的影子忽然静止不动,转眼间消失不见了。
  风消雨散,云层裂开一道口子,月光洒在大地上。
  男子依旧倚在树上,笑容不知何时已经收敛起来,仰头看着皓月,忽然长长地出了口气:“又是十年……”轻风吹过,卷来雨后的清新气息。一只田鼠在草丛中探头探脑,接着几只小虫跳过草叶,这片树林仿佛一下子有了生机。男子伸手在那只小田鼠鼻子上弹了一下,当田鼠惊惶失措地逃回洞中时,男子也消失不见了。
  虽然山并不高,道路也不算崎岖,白若琳还是走了不到二十分钟就开始喊累。同行的几名男性都向她伸出援手,她却刻意靠近刘地,想把自己的行李交给他。刘地歉意地笑了笑,给她看自己手中的两个背包,最后还是周峰接过了白若琳的背包。
  “哼。”张倩听到身边的唐诗雅冷笑一声,显然她对于刘地不接白若琳行李的事十分开心。张倩摇摇头,要不是怕太惹人注意,她真想把自己的背包从刘地手里拿回来,免得一不小心卷进白若琳和唐诗雅的明争暗斗里去。
  唐诗雅跑到刘地身边,一会儿要从自己的包里取东西,一会儿又要拿水壶,一会儿又抱怨山路难走,接着大大方方地勾住了刘地的胳膊。刘地对她显然十分欢迎,马上向唐诗雅贴得更近了。
  开明山距离立新市四十公里,还没有经过人工开发,依旧保持着自然的风貌。最近城市青年流行登山运动,开明山因为山势既不险要,方圆也不甚宽广,自然风光又极为优美,理所当然地吸引了不少登山者。
  这些自幼生长在大都市的青年男女只需要准备简单的登山用品,利用一个双休日就可以在山里尽情地享受自然的美景和清新的空气,既可以放松身心,增进朋友之间的感情,又可以显示自己走在流行的最前沿,所以每到节假日,这座山便热闹起来。
  眼前这一行九人也是这样一支趁着长假来登山的队伍。
  其中的四位女性都是大学生,宋真、张倩、白若琳和唐诗雅。宋真市张倩的同班同学,这次登山就是她邀请张倩来的。宋真是个颇具男子性情的女孩儿,大方潇洒,平时喜欢仗义执言、打抱不平,张倩很喜欢这个朋友。白若琳是低张倩一级的学妹,S大学很少有人不认识这位才貌双全的校花,这次一起来登山的五个男子中,来自S大学的三个全是冲着她来的。唐诗雅皮肤白皙,甜美可爱,虽然自从白若琳入校后她就成了“前任”校花,但是她性格娇憨,不像白若琳那么清高,平时在学校中也吸引了很多男生的目光,比如现在那个叫刘地的男子对她就显然比对白若琳更感兴趣。
  九个人中只有两个不是S大学的学生。宋真的男朋友陈术是个公务员,戴着一副金边眼镜,颇善言谈,性格和宋真相仿。另一个叫刘地的男子却是半路上加入队伍的,他自称是市立图书馆的管理员,利用假期来爬山。刘地身材高大,五官英俊,而且穿着打扮、言谈举止都透露着“新新人类”的气质,在这里的男性当中颇有些鹤立鸡群的味道,所以他一加入进来唐诗雅就黏上了他,就连已经有三名护花使者跟随的白若琳也对他格外注意。
  虽然年龄上相差无几,但是S大学的三名男生和陈术、刘地相比,总令人觉得少了点儿什么。他们三个也是学校中的风云人物,可社会人士骨子里的那种成熟正是他们所缺少的。
  秦长路是S大学学生会主席,品学兼优的才子,难得的是他并无傲气,而且领导能力出众,唯一的缺点是他太知道自己的优秀了,言行间未免有些咄咄逼人的感觉。他追求白若琳已经一年多了,不过从白若琳今天对刘地表现出来的好感来看,秦长路根本不是她喜欢的类型,只怕这次他跟进山里来也是徒劳无功。
  另外两个男生周峰和吴尚立原本是好朋友,但是自从他们开始一起追求白若琳,就有些面合心不合了。吴尚立相貌英俊,平时也一向以美男子自居,虽然和刘地相比还略显不足,但是他很会打理自己,身上从里到外无一不是名牌。吴尚立这个人虽然有些“臭美”,但是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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