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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绫舞有时候很想狠狠敲一敲叶绫歌的脑袋,她这麽辛苦地经营家业是为了什麽?还不是为了给叶家的女人们支起一片天,不让她们被外人欺负吗?
女人嫁了人,怎麽才能生活得好?一半靠自己,一半就要靠娘家。娘家如果底子够硬,女人在婆家说话也能多几分底气,就算受了欺负,也能回娘家诉一诉委屈。
如果叶家没有了,谁来为这些出嫁女撑腰,谁来为她们出气,谁来供给她们每年的零用钱?
叶绫舞从来不小气,绮绣阁的盈利,除了留下必要的经营资本和家里那些女人的养老费用,其余都均分给了三个嫡亲妹妹。
她的帐簿向来清楚明白,年底都会和妹妹一起清帐。
她到底是为谁辛苦为谁忙?就连娘亲都认为她只会傻傻做事,一点都不会为自己打算。
她娘王氏其实也有自己的算盘,一心要把自己的大女儿嫁给自己的娘家侄子王崇义,这样叶家的财产也就便宜不了外人。
可是她那个侄子整天遛猫逗狗不务正业,叶绫舞开门做生意,见识过各色才俊,怎麽可能会看上他?
有时候叶绫舞实在郁闷,也很想撒手不做了,付出再多也没人看到,还总以为她在占便宜。
如果她是个男儿身,在父亲去世後,像她这样独立支撑起家业,并且照顾妹妹出嫁,别人一定会纷纷称赞她年少有为、孝顺父母、友爱手足等等,反正都会是正面的褒扬。
现实却是,就因为她是个女儿家,所以她做的一切努力都成了笑话,所以她辛苦为叶家的女人们支起一片天空,不仅外人不理解,就连自家的亲娘和亲妹妹都认为她贪婪好财、别有所图。
她有时气极也想随便找个男人嫁了,或者把家里财产分了,大家各自过各自的,以後谁也别想找她再多管一点事。
可是,以後呢?
家里这些女人锦衣玉食惯了,坐吃山空,过不了几年恐怕就要挨饿,到时候连自己亲娘都没人照顾,而自家妹妹没有了娘家支撑,被休还是小事,如果被打被骂、没完没了又怎麽办?
叶绫舞是长姊,在没有兄弟的情况下,只能用自己瘦弱的肩膀撑起叶家的门户,就只为了争一口气,为了告诉外人,就算叶家只剩女人,也不是任人欺负的。
她不求被人感恩戴德,在她有能力的时候,她尽力照顾她该照顾的人,但是她也不是只付出不求回报的傻子,所以她今天已经快濒临极限了。
叶绫舞对安哲说:「实在对不起,家事烦扰,请你回去稍待,我处理完家事就去。」
安哲连忙应道:「您忙,您忙,我先回去。」
叶绫舞冷眼看了看叶绫歌,然後转身上了二楼,说:「既然你们都这麽说,那就等四妹来了,今天把所有问题都解决了吧。」
(三)
绮绣阁和隔壁的典当行一样,都是临街的二层小楼建筑,楼下又分里外间,外间是开阔的门面,有样品衣和供客人选择的衣料,左面靠墙还有一排木椅供客人坐下歇脚;里间稍微小一点,是供楼下普通客人试衣的地方。
二楼则装饰得非常典雅,分隔成三个单间,靠里的那间是叶绫舞的工作间;外面两间的墙上悬挂着书画,案上供着四季鲜花和及身的大铜镜,椅子是非常舒适的酸枝木大靠背椅,这是专门供贵客们试衣的地方。
快到晌午的时候,叶绫舞的四妹叶绫诗也到了,她嫁给京城外的一个小地主家的独生子,日子倒是过得不错。
叶家四姊妹,加上她们的母亲王氏,五个人聚在叶绫舞的工作间里,面面相觑。
老三叶绫歌最先说:「大姊,你想怎麽办,说个痛快话吧。反正不能你吃肉,妹妹却连汤也喝不着,天底下没这个道理。」
老二叶绫语看看三妹,再看看大姊,欲言又止。她是个性子温吞的老好人,谁也不想得罪。
老四叶绫诗自幼被娇宠,嫁人了又被夫家人呵护,对於此事一副可有可无的样子,只管腻在母亲身边窃窃私语,她刚刚怀孕了,正是又喜又忧的时候。
叶绫舞说:「我知道你们的意思,总以为我掌管了绮绣阁,就霸占了叶家最多的家产,哪怕我处事再公道,再无私心,也没人看见没人理解,既然这样,咱就把绮绣阁卖了吧,不管卖多少钱,扣除母亲和留在叶家的三个姨娘的养老钱之外,咱们四人都均分,一次分完。」
叶绫歌马上说:「我同意。」
叶绫诗也说:「随便,为了这一点子钱吵吵闹闹伤了姊妹和气,早分早好。」
叶绫语却为难地说:「这样好吗?绮绣阁毕竟是父亲的心血。」
叶绫舞叹口气,看了二妹妹一眼,难为她还想着父亲的遗嘱,她说:「我不会忘记对父亲的承诺,我会招赘,把叶家香火传承下去。」
王氏向来没有意见,以前听丈夫的,现在听女儿的,女儿们意见一多,她自己就乱了,她说:「这样啊,既然你们都愿意,那这样也行,免得总是说你占多了她占少了的。不过,绫舞,你要是成亲,和你表弟多好啊,自己人不受气。」
对於自家这个胡涂娘亲,叶绫舞就乾脆当做没听见她说的话。
「既然这样,今天起绮绣阁就暂且关门吧,然後清点盘帐,找肯接手的老板,大家分钱。」
既然她的一番辛苦都付了流水,她何必再恋栈不去?
女人经商比男人辛苦千百倍,她实在不想再自讨苦吃。
☆☆☆ ☆☆☆ ☆☆☆
叶绫舞放出风声要出售绮绣阁的消息隔天,隔壁典当行的钱掌柜就找上了叶绫舞。
钱掌柜四十几岁,身材高瘦,长年一袭蓝色长衫,三缕胡须,几分书生气胜过商人气质。
「叶老板,听说你要出售绮绣阁?」
叶绫舞点点头,这些街坊邻居也都知道原因,所以她也不必多作解释。
钱掌柜说:「绮绣阁一向经营有方,在京城上流圈子里颇有名声,只要价钱合适,我们老板愿意盘下,现银支付。」
叶绫舞斟酌了一下,她虽然经常看到隔壁典当行的老板吴庸,但两人只算点头之交,因为吴庸不怎麽爱说话。
「绮绣阁真正值钱的是这个店舖,至於名声,真不好估价。再者,目前我们绮绣阁雇用的裁缝和绣娘都是熟练工,手艺也都很不错,他们和绮绣阁的契约未满,我希望接手绮绣阁的老板能继续雇用他们。」
虽然有手艺就饿不死,但是稳定的工作并不好找,这也是许多手艺师傅宁愿被聘雇,也不想自己单独创业的最大原因。
钱掌柜点头应道:「我们老板说了,这些都好商量,而且,不仅绮绣阁的裁缝和绣娘都留下,我们也希望叶老板你能留下,继续掌管绮绣阁。」
叶绫舞秀眉微扬,问:「聘用我?」
「是的,我们老板说他不懂做衣裳,倒不如请叶老板继续管理,他才能稳赚不赔,还省心省事。」钱掌柜笑了笑,说:「你以後经常和我们老板接触就会知道了,老板他性子懒散,平时只爱在月底数一数钱,经营管理他很少插手。」
叶绫舞微微提高声音,说:「可是,我是女的。」
就因为她是女的,她无法正当继承父亲的家业,连她自己的家人都容忍不了,怎麽会有人肯聘请她?
「那又如何?」钱掌柜用手捻着胡子,有些不以为然,说:「咱们都是生意人,生意人讲究的是如何赚钱盈利,能赚到银子的就是高手,银子可不分男女。」
叶绫舞的本事如何,钱掌柜被应聘到当舖的这一年也看得清清楚楚,从一开始的惊奇、不屑一顾,到後来的惊叹,再到现在的颇为推崇,他用的都是生意人的眼光,而不是世俗的以男女论成败。
也因此,钱掌柜对吴庸的决定极力赞同,现在的绮绣阁就是只会下金蛋的母鸡,买下来好好养着,赚多少不好说,却一定不会赔本的。
叶绫舞也有些心动,这几年她抛头露面打理绮绣阁,吃了许多苦是真的,但是也开阔了眼界,增长了见识,不再被拘束在家宅内。窝在家里,生孩子、洗衣、做饭是一生;出门在外,打点生意、纵横商界也是一生。
哪一个更精采,谁都能分得清吧?
当然,也有不少女子乐意做个被男人养在内宅的米虫,并以此为荣。
但叶绫舞不是,她知道那种女人的幸福都被男人捏在手心里,想让她快乐就快乐,想让她痛苦就能轻易折磨死她。
叶绫舞见识过了外面的世界,自然不想再做一个挨打不能还手的弱者。
她想自己撑起属於自己的这片天空,自己争取该属於自己的幸福,因为自己努力得来的东西,谁也拿不走。
叶绫舞说:「我再想想,明天给你答覆。」
钱掌柜笑说:「这个不急,毕竟是件大事,叶老板是该好好想想。不过,我们老板还有个不情之请……」
如果说收购绮绣阁,以及聘用叶绫舞继续经营是钱掌柜乐见其成的事,那麽接下来这件事他就很不赞成了。
叶绫舞有点疑惑地问:「什麽事?」
钱掌柜说:「我们老板很是心仪叶老板,想要向你求亲。」
叶绫舞震惊到无语。
钱掌柜也很无语,他是很反对这桩亲事的,老板又不是缺少衣食过不下去,人又长得高大挺拔,称得上一表人才,为什麽要屈就商人之女呢?
叶绫舞沉默好一会儿之後,才幽幽地说:「我曾答应过先父,不嫁人,只招赘,必须替叶家留下传承的香火。」
钱掌柜也幽幽地回答:「我们老板也说了,他不介意入赘。」
第三章
叶绫舞多少知道吴庸一些背景,因为吴庸去年曾闹出过一件大事,轰动整个京城。
吴家世居京城,以经商为业,先是做点小买卖猢口,后来盘下小店面卖点杂货,到了吴庸的父亲吴元痕这一辈,已经积下不小的家产和不错的人脉,于是吴元痕就在东区繁华地段买下了一栋二层小楼做店铺,做起了典当的生意。
吴元痕早些年就吴庸这一个儿子,自然是宠着惯着,让他养成了一副只知吃喝玩乐的纨裤子弟脾性,平日只知道招猫逗狗,与一众狐朋狗友吃喝嫖赌混日子。
吴庸虽然不成器,但却生就了一副好皮囊,身材高大挺拔,五官端正大气,修眉凤目,挺鼻薄唇,如果他站那儿不说话,还真的挺像个大人物,只可惜一说话一走动就完全露了馅。
一般人家儿女长大了,都会急着替儿女说亲,吴家却不知道怎么回事,吴庸的婚事迟迟没有定下,一拖就把吴庸拖延到二十几岁还未成亲。
按理吴庸就算再不成器,好歹还有吴家这份家产在,眼红的人不在少数,也有女方主动去提亲的,却都被吴家言词含糊地拒絶了,只说再等等看,也不知道他们在等什么。
去年,吴庸忽然自己着了急,要替自己找个媳妇,找就找吧,他不知怎么就看上了常乐大长公主的嫡长女萧韵,还四处扬言一定要娶公主之女为妻。
他这话一放出来,顿时满京城哗然,就凭吴家几代商户,就凭他家现在那点家产,他就妄想娶大长公主之女,脑袋没问题吧?
常乐公主府上也是大为羞恼,公主的儿子萧韶一怒之下就将吴庸痛打了一顿,当时吴庸被打昏了过去、一昏四、五天,差点咽了气。
吴庸醒来后,整个人沉默了许多,和以前那些狐朋狗友也断了联系,自己在家关了数月,忽然迷上了看书,什么书都看,尤其是历史、地理、社会风俗等等杂书,看了许许多多。
吴元痕似乎也被吴庸吓怕了,正好这时他的妻子赵氏又添一子,吴元痕大喜过望,干脆把京城里的三进宅院和当铺直接过户到了吴庸名下,把这个不知好歹的大儿子踢出了家,让他单户自己去过日子,而吴元痕则带着妻子和小儿子搬到了京城近郊的一处庄子上,买了百亩良田,做起了优闲的小地主。
说好听点吴庸是单户自己过日子,其实大家都心知肚明,他是被扫地出门了,不过他那老子还算疼儿子,把最值钱的家产都给了吴庸。
大家都指望着看吴庸的笑话,看他多久会把吴元痕分给他的家产给败光,结果吴庸之后的作为却让他们大失所望。
吴庸接管了典当行之后,辞退了原来的所有人员,就连醒目的牌匾都摘掉了,重新雇用了钱掌柜、孙师傅,以及柯望和周柱子等人,居然把当铺的生意又顺利做了下去,甚至经营了一年多都没有倒闭。
吴庸本人也不再混天聊日子或四处吃喝嫖赌,他不是宅居在家,就是坐镇当铺,生活变得极有规律,从一个让人头疼的混混,居然变成了一个无论是为人处世还是人品道德,都可当表率的有为青年。
认识吴庸的人无不啧啧称奇。
但是坏孩子变成好孩子毕竟是好事,许多为自家子女头疼的父母甚至把吴庸当做正面教材,教导自家子女要像吴庸一样,迷途知返,为时不晚。
大概谁也料不到,此吴庸已不是原来的吴庸,身体还是原来的身体,里面却已经换了灵魂。
吴庸被公主之子萧韶打昏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