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阅读过程发现任何错误请告诉我们,谢谢!! 报告错误
九色书籍 返回本书目录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进入书吧 加入书签

[魔笛MAGI]苹果与虫-第14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来了。
这个地方是我和朵拉的家,不到最后一刻,我都不想离开它,仿佛我那样做了,就等于把朵拉抛在身后了一样。
卡西姆虽然没有听到我的回答,可是从我的表情中已经能够得到答案,他撇了撇嘴,“好啦,随便你。”
作者有话要说:看到猫酱的留言我才注意到,我把阿茶写得偏离了我对她的设定,我想写的阿茶是一个脾气十分暴躁易怒的小姑娘,但是对于在意的人在那份暴躁的情绪中也暗含了一份体贴,而且最重要的是,她绝对不是那种对卡西姆的感情一无所知的情感笨蛋【这一点还是猫酱说出来的时候点醒了我】,作为被妓|女养大的孩子,虽然不曾直面过那些不干净的事,但是至少不是那么不解风情的人,不过她并不懂得感情该怎样区分类别,这也是至今为什么两方都对对方怀有好意但是却没有进展的原因,除去卡西姆的消极应对(虽然有时候也会积极一些),也有阿茶的一半责任……好吧,我这个情感描写无能的笨蛋居然在这里分析感情OTL
PS:看在这章我又增加了内容的份上,今天的份也……算进里面吧【求别揍!
下一章卡西姆就十七岁鸟~还有一年我们的巴巴就回来了和阿茶抢男人了,接下来的感情描写不会太多,因为阿茶和卡西姆都那么熟了,两个人的互动……也没什么可以说得了吧?【事实是作者已经榨光脑子里面可以用来描写恋爱的句子了】而且我发现一写起风土人情我就一点也不卡文了这是怎么回事OTL
PS又PS:今儿个去百度撸了一下发现百科上居然有写到阿里巴巴入宫年龄!傻逼作者顿时震惊了,居然好巧不巧比咱设定的年龄大一岁!【捶地
可是如果要改的话工程量略大……各位对不起是作者没有查全资料的错QAQ

、少女情怀总是诗①
一般来说十七岁的孩子都会做些什么呢?
贵族的男女到了十三岁就会进行成人礼,成为一个真正的大人,然后到了十七岁,男孩子已经足以独当一面,成为一位举止谈吐优雅的贵族;女孩子则是在家庭教师的教导下,成为了一位美丽端庄的淑女,怀着这个年纪该有的对未来的美好幻想,然后幻想着将来自己的另一半,在充满玫瑰色的幻想中提起裙摆对着空气翩翩行礼。
是不是这样的的呢?
然后如果是平民的孩子,则只能像他们的父母祖父母一样,男孩子去当了渔民或是杂工,从早到晚每时每刻暴晒于烈日下;女孩子呢早早担起照顾一家子的重任,早早的起床,洗米煮饭补衣服。偶尔在繁忙中偷得半刻闲凉,看到门前经过的那些鲜亮华美的贵族马车也只是投去欣羡的一眼,然后又低头忙着手上的活,再怎么美好华丽那也不是他们的东西。
贫民窟的孩子可以选择的生活方式甚至更少,女孩子到了十七岁不是做妓|女就是早早嫁人,男孩子也很少找得到什么正经工作,偷盗奸|淫什么的却都会干。因为是从“那个地方”出来的,所以人们对于他们的宽容和爱护总是少得可怜。
卡西姆前些日子跑过来突然说要学魔法,兴冲冲的样子让我不忍心打击他,这家伙是太过于高兴了所以才会忘记的,在巴尔巴德贫民是不准接触任何有关于魔法方面的东西的,就连在巴尔巴德最繁华的中心地带也找不出一家魔法用具店。
更不用说有关于魔法的专门书籍,那些书都在皇家书馆里好好藏着呢,一般人哪能想看就看得到?
似乎只是过来告诉我一声而已,这小子接下来的日子里就像是人间蒸发了一般彻底不见了踪影,作为那家伙失踪前见的的最后一个人,这一段时间我可没少被翟娜普他们反复追问他的下落,其中以葫芦这小子最甚,让我烦不胜烦。
“啊啊,烦死了,都说了不知道!那家伙走之前有什么不对劲我怎么看的出来?我可不是他肚子里的蛔虫!”我第一百零七次地回答葫芦那小鬼的问题,几乎是吼出来了,现在我脑子里只有一个念头——好想把这家伙揍晕了扔一边去!
这时候我还有别的一些团里的干部像往常一样正聚在酒馆里面,因为我刚才的音量过大,原本闹闹腾腾的酒馆静了一瞬,所有人都一齐向这边看过来。
可惜忠犬模式全开的葫芦根本没把我的话放在心上,也不去理睬旁人的眼光,仍然固执的追问我:“可是,作为和卡西姆大哥从小一起长大的人,你也是很熟悉他的个人喜好和习惯的吧?就不能仔细想想他平时有什么常去的地方么?”
“见鬼!我为什么会对他的个人喜好和生活习惯清清楚楚?我又不和他住在一起!”
“可是,卡西姆大哥都失踪这么多天了,说不定……说不定是出事了呢?”
“……真是够了,翟娜普他们现在都淡定了你还担心什么啊?葫芦说实话你是爱上卡西姆了吧?”
最后一句话似乎把葫芦那小子惹火了,他怒睁圆了眼猛地站起来指着我喊了一句:“冷血动物,亏卡西姆大哥对你那么好!”然后不等我回应拔腿就想跑出酒馆,却在快出门口的时候撞到了人。
而好巧不巧的就是葫芦刚才还在惊恐地幻想可能已经遭遇不测的人。
“哟,葫芦,气冲冲地跑什么呢?”时隔半个月后再次出现在众人眼前的卡西姆就像往日一样,嘴里咬着一个烟斗,漫不经心的挑起一边眉毛,话里带着笑意。
最重要的是,这家伙四肢健全,气色看上去好得不得了。
葫芦那小子矮了卡西姆一截,堪堪到他胸口的位置,这一撞好像是把那孩子撞懵了,直愣愣的看着卡西姆都忘了回话。
这下所有人都是彻底没声音了。
卡西姆有些奇怪地看着众人,“大家……都怎么了?”
我走过去踮起脚拍了拍他的肩膀,然后下一个动作却是往那家伙的腰部结结实实的揍了一拳!
“噗。”卡西姆揉了揉被揍疼的地方,侧过脸来瞪我,对于我这不知缘由的火气完全一头雾水,“阿茶,你干嘛?”
“揍你啊。”我双手交叉环在胸前,“你要再不回来,某些人就快疯了。”
“啊,”他像是明白我话里的意思,把头扭向葫芦的方向,那孩子还站在原地没有回过神来,卡西姆对着他还有他身后的众人露出带着些许歉意的微笑,“抱歉呢,让你担心了。”
“卡、卡西姆大哥——您这段时间究竟去了哪里啊啊啊啊?”卡西姆的话终于成功地拉回葫芦的注意力,这小子一改刚才和我说话时候的不情不愿的样子,热泪盈眶的贴上卡西姆跟前开始喋喋不休地说着这些天来他是如何如何为团中事务鞠躬尽瘁,然后阿茶又是如何如何想方设法的偷懒不干活等等等等。
喂!别在夸你自己的同时贬低我啊!
我十分肯定那小子是报复我刚才对他说的话。
卡西姆听着听着,忽然扑哧一声笑了出来。
“卡西姆大哥?”
“不……没什么。”
卡西姆既然回来了,自然翟娜普他们就放心了吧。
葫芦没能如预想一般得到卡西姆的夸奖,很是失落的跑到一个角落里蹲着去了,翟娜普在之后过来和卡西姆打了个招呼,顺便问了一下这半个月他去了哪里,不过卡西姆的回答只是摇头笑笑,看样子不打算说。 
酒馆很快又恢复了热闹,翟娜普一群人聚在一处大声吵嚷着,人群中还能看到好几张醉醺醺的熟人的脸,大概是在划酒拳,翟娜普酒量很好,放倒了好几个比她还年长的粗汉子,阿生姑娘还是老样子,缩在一个角落里小口小口啜着清水,视线时不时的就会投来这个方向,偶尔也会羡慕的看着翟娜普他们,因为天性害羞内向的阿生一直不知道如何融入他们,即使宅纳普对她表示过好意。
我和卡西姆两个人坐在一处,正好是靠近门口的地方。周围倒是没坐着多少人,大家每次看到我两在一块都会很默契的为我们腾出一块清静的地方,用翟娜普的话说,就是方便团长和副团长“两人世界”,尽管我没少为这个说法向他们抗议,可是被那群死脑筋的家伙无视了。
酒馆的老板很是体贴的给了我一杯清酒,小小的杯子刚刚好一只手就能握得过来,杯里的酒液是像水一样的清澈透明,门口的帘子漏下的光线淌进酒液里微微地漾开,就像是盛了一杯子的碎光。
我有些埋怨老板太看不起我,只给了这么一个小杯子,酒的度数又不高换个大碗也喝不醉我。仰头把酒倒进嘴里,微辣的液体滑进喉咙感觉喉间也开始发起热来。
“喂,阿茶,我们也去凑凑热闹吧。”卡西姆难得没有摆他的深沉的首领架子,望向翟娜普那边一脸的跃跃欲试。
我点点头,自己先起身走过去。
翟娜普看到我和卡西姆双眼顿时一亮,亮开了嗓子喊:“噢噢噢,看是谁来了!”
气氛比刚才更是热闹了。
我比不过翟娜普,才三杯就败下阵来,跟死了一样的把脸贴在桌上不省人事,睡得迷迷糊糊间听见卡西姆的声音。
“……阿茶……别睡……回去了啊……回去……”
借着还没散去的酒劲,我突然从嘴里吐出几个字,声音被我下意识压到最小。
“欢迎回来。”
作者有话要说:……结果这章我还是写了恋爱【扭头
突然觉得阿茶很适合这样别扭的表达感情,嘛,她本来就不是直率的人,好吧,末尾很矫情我知道……
卡西姆你也是时候认真起来了!
、少女情怀总是诗②
我没有想到卡西姆真的有办法,那家伙玩真的。
一年后,卡西姆突然带来了这么一个人。
“初次见面,阿茶小姐。”
卡西姆带来的这个男人笑眯眯地对我伸出一只手,隔着他脸上用来遮挡面容的白布,双眼眯成细线。
我从第一眼看见这个男人就发自内心的不喜欢他,或许是他卖弄文字的说话方式,或许是他从未示以众人他的真面目,又或许是他那看上去友好实际上假得很的微笑。
因为太过厌恶他,所以就连他的自我介绍我也没有去在意过,自然连他叫什么也不知道,每次若是要提到他,总是会以“那个男人”来称呼。
偏偏这一段时间他和卡西姆两个人简直可以说是形影不离,在我看来那两个人神神秘秘的样子说不准是想干什么坏事,当然,卡西姆我是信得过的,但是那个家伙可不一样,那样子看上去就不似好人,卡西姆要是老和他混在一起难保不会被坑。
葫芦那小子一向对卡西姆的事情抱有最大限度的热情,他比我还不喜欢这个男人,他觉得这么一个既不加入他们却又时时刻刻跟牛皮糖似的粘着卡西姆的家伙肯定不是什么好人。
卡西姆对于我的态度倒是一脸无所谓,慢慢悠悠的从嘴里吐出口烟,“啊,不喜欢也没办法呢,因为那家伙看上去的确不是那么令人舒服啊。我也没有你们想象的那么喜欢那个男人,只不过……”他顿了顿,“他恰好能给我想要的东西而已。”
我知道他所谓的“想要的东西”是什么。
这几年雾之团的名声日益扩大,卡西姆他们原本的活动范围也从贫民区增大到了巴尔巴德南边整片区域,尤其前一段时间雾之团还在巴尔巴德的航海码头烧了一艘大型商船,这件事更是把卫兵都招来了。因为原本这艘船上面运的就是那些各国的名贵衣料和香水还有各式各类的珍奇古玩,这些东西都是商人们特地从各国搜集过来进献给国王和贵族们的。随着近几年国内因为煌币的事导致物价发了疯似的猛涨,内地里这些名贵的东西已经很少见得到了,而且说不定过几年就连出海贸易也不会那么容易了。偏偏国王直到此时此刻还执迷不悟,完全没把人们的苦难放在心里,而是继续肆意的寻欢取乐,卡西姆也是看准了这个时机,一把火烧的所有人心中都大喊痛快。
不过时候国王自然也是气疯了,拼了命似的想把我们找出来,但是卫兵的列队到了南区却是寸步难行,本来这里的人就有不少是国家扔进来的穷凶极恶之徒(毕竟皇宫的监狱也不是什么杂碎都能容得下),靠问是问不出来的。再加上卡西姆在贫民窟的人脉极广,雾之团在这里也比外面相传的“恶匪”要好得多,在这里那些一般的人们可是都把卡西姆当做救世主一样来爱戴,所以卫兵们想要在几天内把雾之团找出来并剿灭那还真是不容易。
卡西姆对他造成的这一事件的后果显然很满意,嘴角的弧度一连几天都没有拉下来,其实这次的事情之所以能成功有很大一部分也是多亏了那个男人肯提供给我们武器——这可不只是单纯的刀剑长矛,而是真真正正的魔法用具!
虽然不想承认,但是这些东西真的派上了很大的用场。
但是真正能够使用魔法的却只有翟娜普,哈桑还有卡西姆几个人而已,其他人不是根本一点魔法天赋都没有就是释放出来的魔法元素少得可怜,至于我,因为有伽马送给我的那把短刀,所以我也不需要新的武器。
那天晚上,卡西姆把那个男人带到我们眼前来了,也不再隐瞒什么,很干脆就说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