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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云国]人之初-第8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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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雁湖被我按着头,明明是不好意思到满脸通红,却是乖得很,不敢乱动,我便笑眯眯地继续揉他的头顶。多难得,飞翔总是仗着身高来揉我的头,师弟崔昌丰长大了以后也不肯再让我欺负,现在总算有个乖巧的来了,真好。
跟他一道用过午饭,他便回房用功。我拿出旧衣正想缝补一下的时候,忽然想起我还有一封信没看,正好在看过后连同先前的信一并去回了。我从包袱中拿出最后一封没拆的信,信封上是柴凛的字迹,我皱了皱眉,苦笑一声,总觉得有不好的预感。
悠舜是知我心意的,他的妻子也自会知道,如若无事他们怎会再来打扰我?拜托,千万别是又想来使唤我啊喂……
我一看信中的内容,楞了楞,在不意间信纸从手上滑落至地。
柴凛说,悠舜病重,望我速回贵阳。
两年前悠舜的身体就已经很不好,大家都以为他快要死了,这厮却是在王位之争后笑嘻嘻地说那只是骗人。如今……我弯腰捡回了信,顺着折痕将信再叠回来。他向来体虚这倒是真的,如今,怕是真不行了。我拿着信,转头望向窗外,静看着那被乌云遮去半边的月亮。
明天看来是会下一场小雪了。
彩云国的鬼才状元,郑悠舜,姬悠舜。
我在碧州的时候,听说黎深和悠舜最后也没有决裂,那真的是太好了。他们的妻子也都怀了孕,黎深和百合生下了一个儿子,悠舜和柴凛生下了一个女儿。百合的信说,黎深天天去偷悠舜的女儿,对着自家儿子凶狠地道长大了一定要将可爱的女婴娶回家……先不论娃娃亲这个出自于扭曲同榜爱的提议,我总觉得这对孩子,将来会很不得了啊。
悠舜早死,由柴凛来教导女儿,是不是就可以期待彩云国会少一个笨蛋?
我捂着脸,低下头来,泪水不停地滑下。
笨蛋郑悠舜。
第二天,我先是将马卖了,充作邮资回了信,再去州都全商联大楼里百般拜托相求,不惜找上了以前的熟人,经受多番白眼,总算是找到了一队赶去贵阳的商队愿意以厨娘的职位聘请我,将身无分文、只剩几件衣服的我一并带去贵阳。雁湖在乡间长大,身子骨也好,就充作商队的挑夫了
在春天完结以前,我再一次回到彩云国的首都,那个逐渐有天下之首气慨的京城贵阳。
一到贵阳,我叮嘱了雁湖在客栈等我,转身就赶去了郑府,然后──
「……」我无奈地望着精神奕奕的悠舜。
「真的还死不了哦。」郑悠舜坐在郑府书房里舒适的大椅中,笑眯眯地道。
我抬手揉了揉额角。真不知道这个人甚么时候说的是真,甚么时候说的是假。不过,没死总是好事。我苦笑着说:「那么,你这次又是为了甚么而撒谎?」最好是有足够的理由,要不我就生气了。
「是,抱歉。」郑悠舜毫无诚意地道着歉,「不这样说的话,泽兰小姐是一辈子都不会再回来的吧?」
我苦笑着摇头,「是有甚么想让我去做的吗?」
「第一,前碧州州牧慧茄大人已经吵了两年要见你了,他说这次新年朝会回来再见不到你,就不走了,逼着要我们找人呢。」
那个怪伯伯。我失笑着问:「已经是三月天了,他还没回碧州?」闲得慌啊。
「刚刚卸任州牧,下届成为黄州州牧的任命书尚未下来,慧茄大人就赖在中央不走了。听说,他每天不是去旺季大人家中抢酒喝,就是去宫里逗圣上玩。飞翔被凛缠着忙于工部的公务,没空跟慧茄大人一起去斗酒胡闹,那真的是太好了。」悠舜一脸老怀安慰的样子,脸上挂着淡如圣母般的微笑,「凛真是一个很可靠的妻子呢。」
算我拜托你了,不要用这种奇怪的标准来衡量妻子是不是可靠。我失笑道:「这个我明白了,既是到了贵阳,我自会上门拜会。第二?」
「第二嘛,」悠舜给我递来一杯温度刚刚好的龙井,「请你冷静地听我说完哦。」
我有一种真的是非常不好的预感,但是思来想去,我应该是没有一点剩余价值才对,到底我还有甚么可以让宰相大人废物利用?
这厮笑眯眯的,用温和、平静、蔼蔼可亲的态度说:「我想请你嫁给葵长官。」
──我可以灭了这货吗?
我想都不用想就立马答道:「我拒绝。」再跟葵皇毅纠缠不清的那就是天字第一号的大笨蛋,我的心态早就调整好了,调整得非常好,活蹦乱跳、生活滋润来着。
悠舜笑着说:「泽兰小姐又刷新纪录了,是传说中拒绝了红黎深、郑悠舜、蓝雪那和葵皇毅的小姐呢。」
请不要若无其事地开玩笑,四个都不是正经的追求者,真是让人伤心的结论。也不,以对方的破坏力来论,是让人感到无比安心的结论才是。我没好气地笑道:「悠舜不用开我的玩笑了,我拒绝。」
「理由?」
「这是我最后的一点坚持了。」
「不要听听我这边的理由?」
我弯着唇,微笑着说:「反正不会是葵大人心有所慕这一类的理由。」不听也罢。
「如果泽兰小姐想听这些的,我想我可以想办法让皇毅去装一下。再不行的,我想,让旺季大人去逼一下应该能成。」
甚么叫装、逼啊混蛋,「我拒绝。」刚刚才拒绝了一个好男人,转头就走向一个坏人的话那真是蠢到家了。
「又是一个可以为国出力的好机会呢,泽兰小姐不想变成一个有用的人吗?」
我完全没有觉得自己没用啊喂,「我拒绝。」
「哎呀~~能够再续前缘真的是太好了啊~就像戏文中的才子佳人一样呢。」
尔之句中何苦吞了孽缘二字?「我拒绝。」
「葵长官的收入也挺可观的,给妻子买东西吃的钱是绝对有的哦。」
「我拒绝。」我又不是吃货。就、就算是,我也大可自己买给自己的啊,章三娘之名可不是摆着好看的。
「葵长官的笛子吹得很好,成为妻子的话可以请他整天吹哦。泽兰小姐应该是喜欢这个的?」
「这个的话,虽然是很喜欢没错,但已经听过很多遍了。」我揉揉额角,「我拒绝。」
郑悠舜莫名地顿了一下,脸色也诡异地飘忽了一瞬,然后又慢慢地回复着微笑,「泽兰小姐,你是不会后悔答应的,皇毅这次会好好珍惜你的。」
「他最珍惜的只有他自己,我也是。」我也微微一笑,平和地道:「我拒绝。」
其实珍惜自己的心意,也是没错的,对吗?
我,拒绝。
作者有话要说:
、第七十四章 心思

在我拒绝了足有一百次后,郑悠舜才暂时放过我,让风尘仆仆的我一道用午饭。今天一早我刚进城就空着肚子直奔郑府而来,事实却证明心软绝对是不好的。看,又被耍了。自知理亏的悠舜虽然没甚么歉意,但是在午间回府的柴凛却是带着万二分的歉意,给我做了一桌子上等的酒菜。
「阿三!」跟着柴凛回府的,还有两年没见的飞翔。
我笑了笑,「二哥。」
飞翔定定的看了我好一阵子,然后伸手揉我的头。
我微笑着说:「对不起。」
他一句都没有责备我,只是大笑着扯我去开吃了。
多年相知。
饭后离开郑府,我却是回绝了飞翔让我住他家的提议,转道去了全商联的小额借贷钱庄。基于本人过往在全商联中良好度百分之一百的信贷记录,再觑准与我不和的掌柜都不在场时进店,我轻易地借出了一点钱,再找中介在西城租了一处小摊位,以及不远处的一座小木屋。
我决定,要当豆腐西施。
「……」这个是抛弃工作陪我上街一下午的伟大二兄之反应。
我笑道:「这一路我都是当厨娘走来的,卖豆腐脑对我来说不成问题。」开饭店的难度太高,当中的道道也太繁复了,我不想碰;其他面食小摊也不成,我的功力比不上老师傅们;倒是单一项的小吃尚能以技熟生巧,多练几回就好。我花了大价钱在店面上,选在西市和北城接近的地方,有不少达官贵人会经过,平民商贩亦往来不绝,只要我努力一点,将店面也打理干净,应该能回本的。
「你推得动石磨吗?」飞翔以怀疑的目光打量着我,「磨不了豆,你想咋的?」
我抛了一下钱袋子,「尚有余钱,可买驴子一只。只要撑过一月,日后营生不成问题。」
飞翔叉着腰在路上就大笑起来,「真是走哪都饿不着你。」
「全靠以前积下的福。」其实单是向飞翔求救,资本也足够我开一家大饭庄了。人果然是要多做好事积福啊。
「打算在贵阳定下来?」
我尴尬地道:「二哥,其实我惹祸了。」为了自己的人身安全,我先留在贵阳也好,以免真发生甚么惨剧。
「这正常。」
喂。我瞪了他一眼,然后将我在黑州被逼婚一事告诉了他,飞翔拍着胸口说,他会让世人知道甚么叫做娘家有人,哈哈。
我也自有方法应对,不过,将事情都说给他听了,好像心中的最后一点苦闷都已然消散。于是,我笑眯眯地大力拍了一下飞翔的背,道:「二哥,我们来打扫地方?」穷有穷的过法,至少得将地方整理得窗明几净。
飞翔咂着嘴巴,粗鲁地随手扯了块布,「怎么又被你欺负了?」
我正色道:「被我欺负是妹妹爱的表现,可不是甚么人来帮助我我也接受的。」
「……扭曲!帮你忙还是你给的恩典了?你这是甚么歪理啊!」
「随壁家的妹子,追到了没?」我笑眯眯地问。飞翔也是有心仪之人的,只可惜……
他啧啧两声。
「两年了,哥,太逊了。」
「放心,一定给你找个嫂子来治你。」他倒是大大方方地说着,虽然配上抹桌子的形象是不太妥当。
我提起裙摆,攀上桌子,伸手打扫小木屋的屋顶,「说不定是我和嫂子合起来一起欺负你。」嗯,我觉得这个更有可能。
飞翔悲哀地擦擦鼻子,默默地给我搬石磨去。
说说笑笑的,收拾地方、努力学习做美味的豆腐脑,再将王雁湖从客栈接过来,没两天,开张大吉。
迎来送去,当中有生人,也有熟人,更有黑耀世。
我舀了一碗豆腐脑,将碗边抹干净,送了去他的桌上。这是中午时份,多数的人都到了食肆或是回家用饭,我这摊子上现在倒是没其他人。
「大人,中午好。」
他向我点了点头。
我不知道该说甚么,向他笑了笑,便要回转,他却是叫住我。
「近来可好?」
我顿了顿,叠好抹布,在他那一桌坐下,「好,心情大好。」我轻声笑着说,「终日在繁荣之地,却不知外面山高水秀才是真正的钟天地之灵。」我指了指这摊子,「虽是小小营生,不过旧友亲朋多有关顾,赚得还真不少,昨天我才给自己买了一匹新布裁衣。」
黑耀世望向我的双手。
我笑着给他扬了扬手,「娇白无暇,却不懂何谓生活,要之何用?各有所好,我倒是喜欢这样。」
「你值得过更好。」
我失笑,「大人当真觉得我现在不好?虽然这样说是有点不惜福了,只是当初决定要走的时候,我的肩膀是真的一下子都松了下来。商场如战场,如此算来,我可都打了十多年的仗了,总得让我退役?」我笑眯眯地伸出一只手指在摇啊摇,「农村百姓心思简单,有些个不满意我的也非常容易被看出来,一点压力都没有。」
「……」黑耀世无言地望着我。
我摸了摸鼻子。我是不是说得太直白了?
「你喜欢就好。」他道。
我笑着点头。日子虽苦,比我原先预想的还要更辛苦上百倍,可是也没甚么过不下去的。
「你的回信我收到了。」他道。我望着他,他也直直地回望着我,续道:「我还有继续追求的余地吗?」如此直接明了,正正就是黑耀世。
我扯了扯嘴角,勉力拉出一个微笑,没说话。不想对如此受人敬慕的他说没有,却更不能说有。
黑耀世点了点头,「我明白了。三小姐,唐突了。」
「不,请您不要这样说。」我正想说甚么的时候,却有人来光顾。我向他递去歉意的眼神,转身去招呼客人,待回转时,只剩下一个空碗和放在旁边的几枚铜钱,以及,一枚开得正好的、小小的粉白色杏花。
道白非真白,言红不若红,杏花寓意着外柔内刚的女性以及慕情。我拿起花,低下头。将来的某一天,请你让我后悔没有喜欢上你,然后过得快快乐乐的,让旁人都眼红地快乐。还未来得及跟你说的是,谢谢你。即使是单方面地被喜欢着,原来也可以感觉到何谓幸福,这一定是因为这份心意真的无比美丽了。
我将花收在了腰间的荷包内,连同他给我的信,好好地收在一起。
开铺一月,生意不错,五堂兄章泽池还经常拉着他在衙门的兄弟们来光顾。有一队衙役坐阵,这让我跟地痞交涉时轻松了不少,交足了保护费就相安无事。在家千日好,背后有人,也就没人来欺负我一个孤身女人了。我多方拜托,也将王雁湖塞进了京城一家有名的书院,预备明年回红州先考乡试。
只是,大伯父家的大堂兄为了些金子,竟然真的找上京城来。好的,我知道二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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