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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戏文娱-第1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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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后台不大,两边的交谈声双方都能听到。
  路小苏清晰的听到,大菠萝乐队的三个人正在开着玩笑。
  “东哥,上次来音乐节,我记得结束的时候有个辣妹加了你好友啊,怎样?用过了没?”
  “你说呢?哈哈!”
  “哟,那我今天可要好好表现了,指不定今年我也有这种艳福。只要是来加好友的,我一定来者不拒!”
  路小苏挑了挑自己的眉毛,他们旁若无人的话语纷纷落入他的耳朵。
  他知道,很多地下乐队很乱很脏,但是就这么听着依旧觉得很刺耳。
  他喜欢摇滚,他钟情于摇滚,他佩服的是那一股摇滚精神!
  所以他学完了木吉他后,他就开始学电吉他,然后就是贝斯。
  他流过太多太多的汗水,甚至流过了不知道多少眼泪,但他没有放弃过摇滚,因为——摇滚也从未放弃过他!
  在酒吧驻唱的时候,哪怕场下没有观众,他也会竭尽全力唱好每一首歌!
  可这些人有吗?
  他们玩摇滚到底是为了什么?
  就为了吸引女人啪啪啪?
  可笑!
  没过多久,大菠萝乐队就上台了,上台前,还不忘朝路小苏看了一眼,韩洋更是伸出了一个大拇指,然后缓缓朝下。
  或许他们觉得自己放纵不羁,觉得自己桀骜不驯,但在路小苏眼中,这些二十多岁的不良青年,真的很幼稚可笑。
  他特地听了听他们的歌,和之前听的那些地下乐队一样,很吵很闹也很空洞。
  莫名的,他的心情有些烦躁,而且随着外面的歌越来越吵,一股火气直接冒了上来!
  下午听得那些乐队,他们不是摇滚!这个自以为是的大菠萝乐队唱的,也不是摇滚!统统不是!
  这不是摇滚!这不是路小苏热爱的摇滚!
  摇滚——不该是这样的!
  “好了,大菠萝的表演已经结束!大家嗨够了吗?”外面传来了主唱王东的声音。
  “没嗨够没关系,等会还有一个摇滚歌手哦。告诉一下你们,还是一个白嫩嫩的高中生哦!”韩洋对着人群,不忘嘲讽几句。
  路小苏面色阴沉,对着小白和阿布道:“到我们了,上去吧。”
  小白和阿布诧异的点了点头,对视苦笑了一声。果然啊,还是个高中生,心还不够静。他们以为路小苏是被大菠萝乐队刺激到了。
  正当路小苏准备上台的时候,叶一青和他的助理们正好走进了后台,二人在过道里肩碰肩的撞了一下。
  叶一青抬头看了一眼,他和路小苏的眼睛在空中对视了一下。
  那是一双很干净的眼眸,但不知道为什么,叶一青却觉得:这双眼睛里,有两团火焰在熊熊燃烧!
  ………………………………


第三十一章 真正的摇滚!
  “刚刚那个人是谁?”叶一青转头问自己的助理小娟:“要表演的歌手吗?”
  小娟有些错愕,看了看路小苏的背影,虽然只是擦肩而过,但不得不说,这个背着吉他的少年,真的很好看呢。
  “青哥,好像有一支地下乐队因为打架住院了,所以主办方找了魔都艺术高中的一名学生来救场,我也不知道具体是谁。”小娟回答道。
  但不知道为什么,她总感觉这个少年挺眼熟的,好像在哪个视频里面看到过。
  叶一青皱了皱眉头,开口道:“以后别给我接这种音乐节的活了。”
  又是打架,又是高中生,他实在是不想再和这些人同台表演,哪怕主办方真的出手很阔绰。
  。。。。。。。
  苏晴老师很早就来到了场馆,她想最近距离的来看路小苏的表演,所以她干脆没有去其他舞台听歌,直接就来到了‘青春舞台’。
  因为来的足够早,所以她挤进了第一排的位置。
  刚刚上台的地下乐队叫什么来着?
  大菠菜?
  她没有记得太清楚,只觉得。。。。。。真的好吵啊。
  她不是不喜欢摇滚乐,而是不怎么喜欢近几年的摇滚。在她看来,这些年的摇滚乐都太浮躁了,只是徒有其型而已。
  摇滚是一种呐喊,是发自内心的声音,这些人充其量就是在大喊大叫。
  最近一首让她觉得浑身战栗的摇滚,那还是十年前就已经发布的单曲。
  看着周围的人跟着嗨,她也有点无语。她很清楚,其实这些观众也没有多喜欢这个乐队,只是现场气氛还可以,所以也就一起跟着嗨罢了。
  人群中的苏晴实在是太过于显眼了,一条连衣裙把她完美的身材曲线勾勒的淋漓尽致,她都能感觉到周围不少的男性在偷偷的看她,这也让她有些难受。只是还好,大菠萝的表演时间同样只有二十分钟,虽然对她来说有点难熬,但咬咬牙,总算是撑过去了。
  “美女你好,能加个好友吗?”一个长得还算帅气的小伙子鼓起勇气对着苏晴道。
  可他却发现,苏晴好像并没有听到他的话,只是全神贯注的看着舞台。
  舞台上,一个大男孩背着吉他缓缓走出,他穿着一件洗的干干净净的白衬衫,脚上则是一双同样干净的白球鞋。
  他走到了麦克风的前面,工作人员开始拿上了贝斯,搬上了架子鼓。
  大男孩向工作人员要了一把椅子,然后静静的坐在上面,取下了他身后的木吉他。
  至始至终,他看着台下形形色色的观众,没有说任何一句话。
  “男朋友吗?也不对啊,这么年轻?”男人有些无语的望向苏晴,讪讪的退到了人群中去。
  嗯,他不瞎,台上的大男孩虽然年轻,但的确比他更帅气些。
  路小苏微微弹了几下吉他,调了一下音。仅仅只是一瞬间,苏晴的世界就这样安静了下来。
  “阳光照在他的白衬衫上,还真好看呢。”苏晴在心中想着。
  “大家好,我叫路小苏,接下来将带给大家我的原创歌曲——《晴天》。”
  他的嘴唇靠近在麦克风边上,声音并不响,但所有人都能够听得清。依旧是那么有磁性,那么的低沉好听。
  台下,突然响起了三三两两的尖叫声,众人不解的看去,只见不少年轻人此刻正激动的手舞足蹈。
  “晴天!是晴天!”
  她们没想到,只是来等叶一青上台而已,却等到了这些天她们最喜欢的一首歌——《晴天》!
  原来他就是路小苏,就是《晴天》的创作者!
  “快拍啊!叫什么叫啊!”不少女生拍了拍身边闺蜜的肩膀,连忙掏出手机对准了台上的路小苏。
  不管是上台时候的静默,还是如今三三两两的尖叫声,都没有给路小苏带来任何影响,他就是静静的弹着吉他,静静的唱着歌。但是心中的那团火焰,却怎么也浇不灭。
  他的心,静不下来。
  短短三分多钟的自弹自唱很快就结束了,台下响起了此起彼伏的尖叫声。
  《晴天》在学生和年轻人里的确有着超高的人气,而且大屏幕上的路小苏的确足够英俊,让场下大部分的女生毫无抵抗力。
  苏晴却是皱了皱自己的眉头,她对音乐有着极高的灵敏度,虽然今天的《晴天》依旧好听,但却绝不是路小苏的最佳状态!至少不如校庆上的演唱!
  “难道说,他紧张了?”苏晴眨巴了一下自己好看的眼睛,有些不解。
  听着台下的欢呼声,路小苏迟迟没有说话,很快,场下就趋于平静,他们疑惑的望向台上的路小苏,这个大男孩怎么唱完歌就停了呢?
  很快,路小苏就给了他们答案。
  “对不起,今天还真是有点热呢!”他站起身来,很快就解开了白衬衫的纽扣,露出了里面同样是白色的短袖,然后,他将衬衫狠狠的丢在了地上!现场顿时惊叫连连。
  心中的那团火,既然浇不灭,那就让它烧的更旺些吧!
  他们不懂摇滚,他们不会摇滚,他们不知道什么是摇滚。
  但路小苏懂,路小苏会,路小苏知道!
  现在,就让你们看看,什么才是真正的摇滚!
  他一把接过工作人员递过来的贝斯,手指在贝斯上不断弹着,一段好听的solo立马传遍了全场。
  是的,就是这种感觉!只要贝斯在他的手上,他就是舞台的掌控者!
  有一段时间没碰了,但是手法却没有丝毫的生疏。
  随着他的一系列动作,原先错愕的观众们开始尖叫,气氛一瞬间就拔到了最高点!
  十月的魔都还是有些燥热的,汗水湿透了他的短袖,紧贴在他的胸上背上,一滴滴汗珠顺着他的锁骨,流进了衣服里面,在阳光下显得格外的显眼。
  苏晴从未想过,自己有一天,会被自己的学生给帅到。作为一名老师,这让她略感羞耻。
  可是……可是……
  舞台上的路小苏,拿着贝斯的路小苏——魅力四射!
  他靠近话筒,依旧是那低沉而又富有磁性的嗓音:
  “摇滚,《私奔》,献给大家!”
  ………………………………


第三十二章 《私奔》
  在场下排山倒海的欢呼声中,路小苏正式拨动了贝斯。
  在前期稍显压抑的一小段贝斯声后,鼓点慢慢加入了进来。
  他站在麦克风前,开了口:
  【把青春献给身后那座辉煌的都市,
  为了这个美梦我们付出这代价。
  把爱情留给我身边最真心的姑娘,
  你陪我歌唱陪我流浪
  陪我两败俱伤。
  也直到现在才突然明白
  我梦寐以求
  是真爱和自由!】
  这是什么歌?好像叫私奔,貌似没有在任何平台听过啊。
  好像没有其他乐队那么吵,也没有那些歌那么闹,但每一句歌词,却都戳进了每个人的心底!
  是啊,魔都就像是一只巨兽,它张开了嘴巴,将多少人咀嚼的干净?
  我们的梦想呢?我们的青春呢?
  有多少的年少时光,全部交给了身后的这座城市?
  还记得你奋斗路上,陪在你身边的那个姑娘吗?你现在和她结婚了吗?还是在不断的争吵中,哪怕互相爱着,最后却两败俱伤?
  每天如同行尸走肉一样,去公司签到打卡,就像是一个失去了灵魂的空壳。你现在上班,还是为了梦想吗?不要骗自己了,你只是在混吃等死而已。
  这座城市就像是一座大型的囚牢,把原本怀揣着热血的每个人,都禁锢在了一起。谁不想成功?谁不想给身边人最好的生活?但你现在到底是在做什么?
  真爱与自由?
  真的如歌中所唱,那是我梦寐以求的东西吗?
  他们不知道。
  。。。。。。
  稍显压抑的前半首唱完,路小苏看着台下的行尸走肉,想起了那些令他厌恶的地下乐队们,他的嘴巴凑到了话筒前,开始了副歌真正的呐喊!
  【想带上你私奔!
  奔向最遥远城镇!
  想带上你私奔!
  去做最幸福的人!】
  随着第一句副歌里的私奔二字唱完,台下所有人只觉得浑身战栗!
  这两个字,他唱的是那么的声嘶力竭,就像是来自灵魂深处的呐喊声一样!
  猛然间,他们好似惊醒了一般。
  是的,我梦寐以求!
  是真爱!
  是自由!
  。。。。。。。
  【在熟悉的异乡我将自己一年年流放,
  穿过鲜花走过荆棘只为自由之地。
  在欲望的城市你就是我最后的信仰,
  洁白如一道喜乐的光芒将我心照亮!
  不要再悲伤,
  我看到了希望。
  你是否还有勇气?
  随着我离去!】
  路小苏拉了一下贝斯,他的右手悬在半空中,停顿了足足两秒。
  接着,就是同样的声嘶力竭,同样的歇斯底里!
  【想带上你私奔!
  奔向最遥远城镇!
  想带上你私奔!
  去做最幸福的人!】
  这,才是路小苏眼中——真正的摇滚!带有精神的摇滚!
  。。。。。。。
  苏晴从未想过,自己会喜欢摇滚。是的,她对音乐有着敏锐的嗅觉,不管是情歌还是民谣,她说能红的,大部分都红了。所以哪怕是音乐总监吴波,也总会来咨询一下苏晴的意见。
  但她从没有觉得哪首近期的摇滚乐会红过。
  或许。。。。。。我自己并不喜欢摇滚吧?
  或许。。。。。。我听不来摇滚乐吧?
  苏晴在心中是这样想的。
  但是,为什么今天,我的血液随着台上大男孩的呐喊,一起沸腾了呢?
  为什么我心中有着一股蠢蠢欲动,想跟着边上的小姑娘一起高声尖叫呢?
  是因为这首歌是这个大男孩唱的吗?是因为这个大男孩是自己的学生,所以为他自豪吗?
  不是的,都不是的!
  是因为这首歌,这首叫《私奔》的歌,这首歌颂爱与自由的歌!
  原来,我不是欣赏不来摇滚,也不是不喜欢摇滚。
  只是,这些年来,我并没有听到真正的摇滚!
  一如现在的摇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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