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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没忘把拉链拉回去。
离开早市的时候,他们的手里都满满当当的。他拎着两坛酒、两条鱼和一只刚杀的土鸡,她拎着四斤葡萄、一个南瓜、一点山菌和两袋青绿的不得不买的蔬菜。
太阳升高了,阳光照在他俩身上,他们就像起来赶早市的普通男女,没有恩怨,只有生活。
两人简单吃了点午饭,就回云城。诸一珩还特地买了一个保温箱,把鱼和菜都放好,又买了两瓶冰冻矿泉水搁进去,才打道回府。
回到住处,袁苗就开始做饭。鱼已经过了几小时,但还比较新鲜,可以用来做鱼片。南瓜肯定是用来煮南瓜粥,土鸡当仁不让的用来做鸡汤、正好又放了点山菌,再炒上蔬菜。做饭的时候,袁苗甚至想,经常去去那里也不错。
诸一珩似乎也挺高兴,吹着口哨在屋子里走来走去,弄得似乎哪里都是他的口哨声,连抽油烟机的声音都没有盖得下去。
五点多点儿,饭菜就上桌了。
袁苗端上第一个菜时发现,他已经把杯子摆好,等到饭菜都上了桌,才发现桌角放的赫然就是今天买的脚。
高脚杯配药酒,这搭法儿,也是中西合璧。
诸一珩把酒倒上,还对着阳光晃了晃,“嘿,你别说,还挺纯,也没什么杂质,这颜色,跟香槟似的。”
又倒上她的,又晃了晃,“你这个到底有红花,颜色就是浓。”
袁苗说,“我就不信你能把这坛酒喝完。”
诸一珩一本正经,“为什么不能?”
袁苗哼了一声。
诸一珩说,“这么一坛酒,我喝多少,你喝多少。我喝完,你也要喝完。”说着,把高脚杯倒满。
袁苗急忙阻拦,“别倒那么多,我喝不了。”
“没事,还早,就算闹酒疯,离天亮还有很久。”
袁苗盛了汤,诸一珩把酒端在她面前,“来,尝尝。”
袁苗赶紧先喝了几口汤,“我不上你的当。中午就没怎么吃饭,空着肚头喝酒最容易醉,我要先吃一会儿。”
诸一珩夺下她的汤碗,“别那些事儿,来,喝点儿。”
袁苗没喝过白酒,这一口下去,辣的喉咙像是起了火,眼泪都下来了。也不管诸一珩给她夹了什么,赶紧吃下去,“诸一珩,你这坏人,这酒辣死了,我说不喝的。”
诸一珩笑的哈哈的,一面又给她夹了点菜,“来来来,再吃吃压压。”自己也拿起眼前的酒,滋了一口,略皱了皱眉,“是不太好喝,但也还行。”又看了眼袁苗,“看在壮阳的份儿上。来,再喝点儿。”
“不喝。”
“买都买了,挺贵的。你付的钱,你知道。”
要是搁五年前,袁苗肯定说,“扔了。”五年后,虽然不是她的钱,但袁苗还是很认真的考虑了下。诸一珩说,“慢点儿喝,你刚才就是喝的太急了。酒桌上,像你这种喝法,一会儿就倒得。慢点儿,一会儿滋一口。”
袁苗就在这“一会儿滋一口”的劝解声中,把那一高脚杯酒,全喝了。喝到最后,她都不觉得那是酒了,喝了也没什么感觉。
她还知道是喝完了,还想去收拾碗筷,等到她要站起来的时候,才要使劲,扑通就坐地上了。
诸一珩来拉她,“摔着没有啊?”这酒度数挺高,他喝的都有点晕乎。
袁苗的声音带着点醉了的娇憨“扶我起来,我要去洗碗。”
“还洗碗?”他一使劲,把她抱起来。“你还想洗碗?”
“不收拾一会儿会招蟑螂。”她喝多了,挣扎也没有力气。他也喝的有点多,抱着她往楼上走,脚步也有点虚。她再一挣扎,他的腿一软,手一扶栏杆才稳住没掉下去,但因为松了手,她便要往下掉,他往前一堵,她就被挤在他与栏杆中间。
他的火忽地蹿了上来。
袁苗的脸泛着酡红,攀着他的脖子,因为醉了,还有点哼唧。诸一珩把手伸进去,她还想阻挡,“别……别动……痒。”
他对着她的耳朵,“哪里痒?”
她哼哼着,“哪里都痒。”
他盯着她的脸,“那我给你解解痒,好不好?”
她似乎是在点头,又似乎是在摇头,大约是有点昏,就把头靠在了他的肩上。他再也忍不住,往前一挺腰,挤住她,手便动了起来。
刚喝了酒,浑身正热,被他掀了衣服也没发觉。她的脚虚浮,全身的重量挂在他身上。台阶狭窄,他索性把她的腿分开,一上一下的站着,现在,他方便多了。
酒后的她没了那么强的理智,往日的紧张与防备都不见了踪影,在他的逗惹之下,比平日快了许多,她就有了知觉,才一哼哼,激得他一咬牙,就进去了。
由于他本来就用了点力气在挤着她,于是,进来的比平日猛,她“啊”的一声,揽着他的胳膊一用力,两条腿居然盘住了他。
他的眼瞬间红了,“妖精。”然后把她按在楼梯上,上上下下,两个人欲死欲仙。
恍惚间,她似乎听到他说,“袁苗,回来吧,我愿意一切重来。”
作者有话要说: 其实世间事没有重来,只有根据现在的情况而新来。
☆、19…1
周一下午,曾若安给她来电话,说是户口已经拿出来了,袁苗很兴奋,“真的吗?若安,太谢谢你了。”
曾若安笑,“我怎么给你?”
袁苗想了想,“我带平平去把户口办了,到时候再找你拿户口本,怎么样?”袁苗一激动,就把需要诸一珩核准的事给忘得一干二净。
曾若安说,“也好。你什么时候来?”
袁苗想了想,马上就可以把平平上在自己户口上的激动让她难捺,“明天,怎么样?”
曾若安看了看,“周四,怎么样?你带着平平过来,我顺便给他复查下。虽说已经复查过了,但我自己看了才放心。然后,我倒休,带着你们一起把事情办完。现在也有地方住,办完了,还可以在江城玩一会儿。”他赶紧又补充,“江城新开了游乐场,估计平平会很高兴。”
袁苗说,“可以是可以,但我周五怎么也得回来,因为我周末有场考试。”
“考试?考什么试?”
袁苗不想告诉他太多,只说,“就是一场考试。”
曾若安也没有多问,就说,“那你周三过来?游乐场怎么也要一天吧?这样,周三你们到了后,咱们先去办事,然后复查。周四去游乐场,周五再走,怎么样?”
袁苗想了想,还是顾忌着诸一珩,“还是周四过去吧,周五能玩多久玩多久,玩儿嘛,以后总有时间。”
曾若安就说好,问雷烨来不来。
袁苗想到这么多年,难得家里有个大事、喜事,都该跟着高兴高兴,就说,“我问问她,应该会去,我想一家人一起。”
放下电话,她就想怎么和诸一珩请假。
这周末本来该休息,倒是无妨,就是周四和周五,怎么和他说。实话实说,她不敢。说假话,她也不敢,因为她编不出能经得起诸一珩问的理由。
想来想去,一半真、一半假的话最难让人识别,晚上,她做好了饭,两人就坐时,她说,“这周四、周五,我想请假。”
他没有抬头,“干什么去?”
“平平上户口。”
他没作声,只吃自己的饭。袁苗等不及,又问,“可以吗?”
“落哪儿?”
袁苗把早就想好的话说了出去,“找了找我妈的户口。她的还在,想都迁在她的户头上。”
诸一珩停了手,抬起头,“真的?”
看着他的眼神,袁苗心里漏跳了一下,故作镇定地说,“真的。”
她明明白白的看着诸一珩脸上泛起一点讥讽的笑,“你确定是真的?”
袁苗不知道自己是不是说错了什么,但事已至此,只能硬着头皮说,“是真的。”
诸一珩看着她,袁苗心虚的低头吃饭。
“当”他扔了筷子,饭也剩了一半,自己上楼去了。
两人又恢复了冷战。
周三下班,袁苗虽然明知诸一珩不同意,但给平平上户口事大,也就不管他。一下班,她给诸一珩发了条信息,自己就跳上公车往家奔。
雷烨已经知道行程安排,把这几天要用的东西也都基本收拾得差不多,袁苗回去仅检查了下。由于马上要好梦成真,一家人喜气洋洋,格外兴奋,一起闹腾到十一点,平平才睡去。
袁苗收拾了东西躺下,发现诸一珩给她回了条信息,只有一句话,“袁苗,你别后悔。”
袁苗带着雷烨、平平搭上了去江城的高铁,大人高兴,小孩开心,雷烨搂着平平说,“苗苗,我觉得这几个月就像遇见了贵人似的,忽然生活好像就有希望了,跟作梦似的。”
袁苗往平平的跟里塞了片水果,看他吃了,又给他擦了擦嘴角,“我也觉得跟作梦似的。”
江城到了,曾若安接上她们,袁苗说,“不去住处了,先直接去派出所,把户口落下。”
还是上次的户籍警,这次看见袁苗客气多了,还打了个招呼,“来啦。”
袁苗有些局促的朝他笑一笑,握着平平的手也不由的用了点力,唯恐他再说出什么来。他却并没有,核对了一遍材料,却没要释放证明,只是把收养证、户口本要走,一会儿说,“可以了。”他把户口本递了过来。
雷烨立刻凑过来看,“真的可以了?”
就连平平也拍打着袁苗的腿,“妈妈,妈妈我也要看。”
几个人都很开心,雷烨忽然说,“哎,我的户口呢?要不也迁过来?一家人在一起?”
经她一说,袁苗说,“对啊。”
曾若安就叫住那户籍警,“小孙,能不能帮忙查查,她的户口在哪儿?”
被叫作小孙的户籍警说,“是本地人吗?没动的话,就一直在原来的地方。”
曾若安把雷烨的身份证递过去,“你给查查。这么多年没动了,是不是已经被弄走了。”
户籍警查了查,“我这里显示的和身份证上的地址是一样的,没变更记录。”
曾若安奇怪,“这就奇怪了。那当年买这房子的人,居然没往里落户口?我记得你们家原来那房子是学区房吧?”
户籍警不以为意,“也可能这么多年一直是出租吧。”
曾若安又问,“那如果现在要办过来呢?要回原来的派出所吗?”
户籍警说,“刚出了政策,倒是不用回原来的派出所,我这儿就能办。但迁入人带着原户口来,还得证明你们的亲属关系。”
袁苗说,“我的户口原来就是在我妈户口上迁出来的,你们那里应该有记录吧?”
户籍警又操作了下,“有倒是有,迁入人的户口本给我。”
袁苗看着雷烨,雷烨有点傻眼,“户口本?我不记得在哪里了?”
“那你们只好去原户籍地申请补户口本了。”
出了门,袁苗安慰雷烨,“没关系啦,也不是不能办,不过是要补个户口本而已。”
雷烨还是有点怏怏,“那时候昏天昏地,你爸没了,你进了监狱,外面都是要债的,房子很快被查封了,我哪里还记得户口本?”
袁苗抱了抱她的肩,“妈,别多想了。所有失去的东西,现在不都在补吗?我们去补过就好。”
曾若安说,“这个时间了,还是先吃饭,下午上班了再去。”
由于想起往事,情绪都受影响,但还都算高兴。曾若安说要带他们吃自助,袁苗说,“小孩子吃不了多少钱,浪费名额,还是点菜吃吧。”
门口的领餐员说,“现在有家庭券,要不,您来个这个?”
袁苗看了看没有反对,曾若安说,“那就来个那个吧。”
自助餐厅中间是一长溜水族箱,平平好奇的站在鱼缸前看鱼游来游去,雷烨去拉,袁苗说,“你让他看吧。”
平平围着水族箱转来转去,直到饭菜都取上来,还在转悠。袁苗把他领到桌前,问他是不是很喜欢。
平平说,“喜欢。”
袁苗摸着他的头,有些心酸。别人家这么大的孩子,对这些东西早已见怪不怪,平平却还新奇的很,想想就觉得很愧疚。
她举起饮料杯,“若安,谢谢你,让我们一家团聚。”
雷烨也说,“是啊,若安,要不是你们帮我,我们还不知道怎么样呢。”说着,就要掉泪。
曾若安赶紧捧起杯,“不敢不敢,都是举手之劳。”
平平响亮地说,“我最喜欢曾叔叔了,曾叔叔是天下最好的叔叔。”
大家都笑了。
作者有话要说: 看人家有好多收藏的,好羡慕。自己看自己的文看不出毛病,也不知自己比人家的差在哪里。是情节太老套?还是男女主性格不讨喜?或者是这种类型的不甚受欢迎?疑惑中……
☆、19…2
几个人吃着饭、聊着天,一晃到了下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