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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极大神进化论-第13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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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当“神”,来个君权神授选择天下明君,导致我削平帝踏峰;还是现在交出和氏璧,发誓不插手政事?靳冰云自然选择后者。
和氏璧在杨广手上,隋朝根基真正稳固下来,明夕玦连高句丽都不放在眼中,还会怕一个傅君婥?
他问,“你急急忙忙出关,只是为了长生诀?”
“我是为小夏的婚事。”欧阳婉兮很是不满,“娘亲挑了裴行俨,人家父亲是裴仁基,堂叔是石之轩。裴行俨容貌俊俏,少时参军,眼下已经是游击将军。结果你说,日后是文官的时代,武将日子会难过,裴家上下关系复杂,所以不同意。娘亲又挑了凌云的嫡子,凌云是秦王杨俊的儿子,皇上的半个养子,跟随你南征北战,安东大都督当了这么多年。你说夫家强,妻族弱,你将来不在,小夏会受气……我说苏彦不错,结果他又病逝……你算一算,还有多少天就要补天?”
离“赤贯”划过天空到补天,刚好相差一年,明夕玦略微想一想,便道:“一百六十九天。”
十三的二次方,真是吉利得不能再吉利……
“现在我们有三个选择,李世民、原随云、顾惜朝,你觉得呢?”欧阳婉兮没好气。
明夕玦立刻否决:“一个都不行。”
李世民?且不说历史上他私生活问题,光看杨广对陇西李氏的态度,明夕玦就不同意。原随云?虽然原随云只有十七岁,但他已经失明了十四年,人生观价值观很难扭转,心理扭曲的大BOSS非常要不得。顾惜朝?明夕玦在综武侠的世界呆了这么久,已经明白,综的都是原着而非电视剧,要知道,原着中的顾惜朝……唉……
等等!
明夕玦话音刚落,便发现不对。
《逆水寒》的原着和电视剧那个叫天差地别,明夕玦严重怀疑,这部电视剧的编剧是顾惜朝的忠实粉丝,生生地将顾惜朝的形象往上拔了不知道多少个层次,无限衬托他的惊才绝艳,还将别人很多经典台词搬给他……总之,如果真的是原着,杨丽华和欧阳婉兮绝对不会将顾惜朝列入名单。
“主神……”
“他是唯一一个例外。”主神回答,“我想,你肯定不记得上届科举的探花是谁吧?”
明夕玦按下满腹的疑惑,对欧阳婉兮说:“李世民不作考虑,原随云……我要看看,毕竟天下只有一个花满楼。顾惜朝是不是上届科举的探花?我记得他母亲是青楼女子,三代之内都要入贱籍,才被革去功名。我说过小夏不能嫁入世家,但顾惜朝的身份也太……”
如果是电视剧版的顾惜朝,的确很出色,但架不住他身份低啊!若是杨丽华知道,宇文馨的婆婆是个妓女,绝对要气吐血,宇文馨也会被人笑一辈子。目前大隋的根基还是世家,除非科举坚持一两百年,否则寒门是无法和世家对抗的,世家对寒门都颇为歧视,更不要说顾惜朝的出身……无论哪个朝代都是硬伤!
再说了,顾惜朝因为他的出身及遭遇,自卑又自傲,发誓要做出一番功绩。大隋海晏河清,实在没什么不世功业能让他创建,如果他娶了宇文馨,一辈子都会被人说成他靠裙带关系上位,并拿他的出身说事。若是顾惜朝安于现状也就罢了,偏偏他是一个心高气傲,野心勃勃的人,这种性格……明夕玦还不想让宇文馨未来的日子是悲剧!
想到这里,明夕玦深吸一口气,道:“主神,我很感谢你的帮助,但我想问一句,你改了顾惜朝生母的身份吗?”
“没有。”主神回答得很干脆。
明夕玦只想吐血。
主神,你都把原着版换成电视剧版,为什么不改一下他生母的身份?难道你认为,唯有这种处境,才造就了那个惹无数人喜欢的顾惜朝?
大隋户籍严格,顾惜朝是妓女之子,按律当属贱籍,他伪造身份参加科举,查出来后,一大堆人倒霉。明夕玦忙着对欧阳婉兮讲道,并没有关注此事,只是隐约听说闹得很大。杨广外貌协会头号成员,他觉得顾惜朝无论才貌都是一等一,若是按律处置的确可惜,才只是革去他的功名,没让他坐牢……如果明夕玦要选顾惜朝当女婿,就要贱籍和良籍一同修改,帮顾惜朝编一个妥当到祖宗十八代都没问题的身份。顾惜朝又是科举又是从军又是卖艺,还投靠权贵……他这要修改多少人的记忆,要湮灭多少证据啊?这个工程大到明夕玦动都不愿意动。
再说了,顾惜朝经历这么多,性格已经定型,人生观价值观也难扭转……明夕玦沉默片刻,方问:“真的没有别的人选?”
隋朝可没说郡马不准纳妾,他们都养了宇文馨这么多年,自然要为她打算。第一是出身,太寒酸容易有凤凰男,夫妻共同语言也不多,和世家有牵扯容易犯事。对方还需长得好气质好容貌好才学高,并且要有心计,能在贵族圈子周旋,没有明夕玦坐镇,他们若是被人算计,牵连到夺嫡谋逆这一类事情中,那可什么面子都不管用。
要想在古代挑这种好男人,其难度好比大海捞针,冯蘅遇上了一个黄药师,唐方遇上萧秋水,水灵光遇上铁中棠,伊小深最好,谁都对她死心塌地……想到这里,明夕玦差点想将郭靖拽来,不过想到郭靖容易被骗,而且大隋和蒙古关系太差,郭靖会被认为是间谍,便打消了这个主意。
古代本来就渣男当道,好不容易遇上一个深情的,你忍心拆人家官方CP?虽说他们可能还没遇上……苏梦枕、花满楼等人年纪又比宇文馨大很多,实在令人抓狂。
明夕玦深深地觉得,这比补天还累。
“我方才说的五个人,都没有成亲,你挑哪个?”欧阳婉兮很干脆地问。
明夕玦沉吟一会儿,方淡淡道:“我要见见顾惜朝和……原随云。”

第七十六章

客栈二楼,天字二号房。
从巴蜀古王墓出来,于小雪就头疼欲裂,她只要一闭上眼睛,脑海中就浮现漫天的鲜血,狰狞的怪物,四处奔逃的百姓,那些怪物在吃人……以前只是晚上会做梦,现在白天也……
“天空裂开了,到处都是火焰……”她捂住头,却无法缓解自己的疼痛,声音也断断续续。
陈辅为陈靖仇丢失神器的事情,正在大发雷霆,陈靖仇在劝解师傅,拓跋玉儿到处找大夫医治小雪,导致于小雪孤零零地呆在客栈。
疼痛稍微缓解了一点,于小雪看见垂落面前的白发,万分惊骇。
“我的头发……”
“于姑娘。”宇文齐突兀出现在客栈,将一道符咒贴在于小雪脑后,眼见那道符咒化为清光没入于小雪脑内,方道,“在下奉宇文太师之命前来,若姑娘想知道真相,请和属下走一趟。”
明夕玦回到洛阳后,便对宇文齐下了死命令,一定要将于小雪带过来,如果她不愿意,就将她打昏。明夕玦怕出现什么变故,眼下十神器就差女娲石,独孤宁珂根本没有办法阻止补天,若她知道于小雪是女娲石,指不定会使出什么狠辣手段。
明夕玦知道计划已经要收尾,便将宇文馨婚事放在首位。
世家有意拉拢寒门士子,为自家增添新血,当年顾惜朝高中探花,便有人打算将自家庶女嫁给他,只可惜顾惜朝不接受这种拉拢。所以当他功名被革之后,很多人幸灾乐祸,落井下石,他着兵书《七略》,毛遂自荐投书权贵,却被鄙视而传为笑谈,无人肯用,只能在闹市卖艺,以求盘缠生计。
“小夏认识顾惜朝?”去闹市的路上,明夕玦问。
“顾惜朝从探花沦落到卖艺,被很多人当做笑话,小夏经常出府去玩,见过他几次。”欧阳婉兮叹道,“我一时没问,还不知道,她从前也见过原随云一次……”
明夕玦微微挑眉:“是么?”
比起顾惜朝,他更看好原随云,在他看来,顾惜朝太过尖锐、孤傲和偏激,少了海纳百川的圆融气度,险招迭出却失于磅礴大气,不适合政客间的尔虞我诈,但欧阳婉兮不知道啊她以为明夕玦不喜欢顾惜朝,纯粹是因为他的出身,她认为原着中的原随云太令人害怕,便执意要明夕玦去看顾惜朝,希望他能回心转意。
二人走到闹市,顾惜朝正好在卖艺,明夕玦眼力高明,自然看得出顾惜朝在强颜欢笑。
欧阳婉兮轻声道:“自从我告诉你,小夏见过他之后,你便调出他所有卷宗,仔细查阅一遍,你觉得,他可有才?”
“文章倒是慷慨激昂,诗词也是花团锦簇,却未免太过偏激,不懂得揣摩上意。行事剑走偏锋,运气好就能活下来,运气不好便死路一条。”明夕玦如是说。
欧阳婉兮听见明夕玦这样说,顿觉不妙。
她嫁给明夕玦这么多年,深谙贵族之间的准则,无论皇族还是世家,靠的就是一个“装”字,装宽容、装高贵、装大气、装淡雅……就算恨对方恨得牙痒痒,脸上都能露出笑容,相谈甚欢。明夕玦这样评价,加上顾惜朝那个出身……原随云的确符合要求,此人心机深沉到一定程度,楚留香到最后都没有任何证据,也无法战胜原随云,所以古龙给这位蝙蝠公子安排了一个非常“好”的结局——原随云的未婚妻金灵芝强行抱着他跳海死了。欧阳婉兮想到蝙蝠岛中那些被缝住眼睛的女子,便觉不舒服,虽说原随云现在才十七,未必建起了蝙蝠岛,也还没有订婚,但……总之,她不喜欢原随云。
欧阳婉兮刚要说什么,便看见一个衣着华贵的少女,缓缓踏入圈子,要当飞刀的靶子,顿觉不妙。
该死,怎么刚好赶上剧情?如果她没有记错的话,顾惜朝和傅晚晴是一见钟情……她向明夕玦望去,明夕玦面无表情站在那儿,不知想什么,最后道:“我立刻去给原随云下帖子。”
欧阳婉兮欲哭无泪。
你们晚一天相遇都不行吗?为什么要是今天?
“原随云?父亲请他来干什么?”宇文馨不解。
欧阳婉兮坐在一旁,不大高兴,明夕玦淡淡道:“有些事情想要找他,仅此而已。”
“说起来,我觉得原随云很像裴叔叔的徒弟。”宇文馨笑道,“我第一次见到他的时候,吓了一跳,心想这世上怎么有和裴叔叔这么像的人,但大家都说他们没一点相像的地方。”
明夕玦听见宇文馨这样说,不得不佩服她的眼力。
石之轩没将道、佛、魔三家功法完美融合时,言行举止极为温柔,脸上挂着醉人的笑意,眼睛却冷若冰雪,没有一点感情,明明极为矛盾的存在,却又让人觉得无比和谐。虽然那时候宇文馨还小,但她却记住了石之轩,并且固执地认为那才是真正的石之轩,所以她看出了原随云的本质。
外表伪装得特别温文淡泊,内心却燃烧着熊熊的野望,并且冷酷无情到令人发指。
明夕玦知道,宇文馨说话只说了一半。
石之轩如此,杨广又何尝不是?只不过杨广喜欢装出高深莫测的样子,引得旁人提心吊胆,恶趣味浓重,只不过他是皇帝,宇文馨不好用他打比方。听宇文馨这口气,好像并不讨厌这种人……也对,宇文馨从小接触各种三观不正的BOSS,诸如向雨田、玉罗刹、慕清流等,从小接受的教育就是用完美的礼仪与笑容掩盖自己真实的想法,大家都是这样表里不一的长大,怎么会产生排斥?
只要她不知道蝙蝠岛的事情……
如果原随云对小夏有意的话,明夕玦自然会采取一些手段,蝙蝠公子可以存在,但灭绝人性玩弄人心的蝙蝠岛却不能存在,反正原随云可以换一种方式施展才华,朝堂不就是靠这些吃饭吗?
只要治好他的眼睛……无争山庄在江湖地位颇高,自己的手下全留给小夏,若是有不长眼的来,自然让他们没有好结果……若是原随云不同意,明夕玦便修书一封,亲启凌云,不让宇文馨嫁给凌云嫡长子,而是问凌云嫡次子能不能入赘,并愿意付出大量金银、宅地、珠宝。
入赘这种事情,在豪门大户看来非常丢人,所以明夕玦才放到最后,省得破坏友谊。凌云受封国公,又是安东大都督,还出身皇族,宇文馨郡主身份不大顶用。明夕玦为她好,也为杨丽华好,省得以后乱七八糟的家事一堆,只能这样做。
宇文齐非常知趣,他知道明夕玦一家谈话,自己必定不能进去,但明夕玦吩咐过,于小雪非常重要,所以他便传音入密,告知明夕玦,他已经将于小雪带回来了。
听见这一消息,明夕玦便对欧阳婉兮道:“于小雪已经来了。”
于小雪是于家夫妇的养女,她害怕养父养母将自己赶出去,所以拼命干活,逆来顺受,希望讨得他们欢心。正因为从小生活的环境,她腼腆善良,说话细声细气,旁人稍微逗她,她就会脸红。明夕玦知道她的性格,便让欧阳婉兮随他一道去,省得于小雪害怕。
天之痕两位女主角,于小雪温柔体贴,善良大方,陈靖仇说什么就是什么,几乎不提出反对意见,简直就是古代女子的典范,温柔似水的写照;拓跋玉儿却截然相反,她虽然率直,心思也不坏,但有些时候过于冲动自我,总是忽略旁人的感受,而且喜欢独自行动,老是惹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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