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喧哗与骚动__威廉·福克纳-第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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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

  从《喧哗与骚动》中,我们可以看到福克纳对生活与历史的高度的认识、概括能力。尽管他的作品显得扑朔迷离,有时也的确如痴人说梦,但是实际上还是通过一个旧家庭的分崩离析和趋于死亡,真实地呈现了美国南方历史性变化的一个侧面。我们可以看到,旧南方的确不可挽回地崩溃了,它的经济基础早已垮台,它的残存的上层建筑也摇摇欲坠。凯蒂的堕落,意味着南方道德法规的破产。班吉四肢发达,却没有思想的能力,昆丁思想复杂,偏偏丧失了行动的能力。另一个兄弟杰生眼睛里只看到钱,他干脆抛弃了旧的价值标准。但是他的新的,也即是资产者们的价值标准,在作者笔下,又何尝有什么新兴、向上的色彩呢?联系福克纳别的更明确谴责“斯诺普斯主义”(也就是实利主义)的作品,我们完全有理由认为:《暄哗与骚动》不仅提供了一幅南方地主家庭(扩大来说又是种植园经济制度)解体的图景,在一定程度上,也包含有对资本主义价值标准的批判。

  另外,从这部作品中可以看出,福克纳也是爱憎分明的,他是有他的善恶是非标准的。在他的人物画廊中,他鞭挞、嘲笑的是杰生、康普生太太、康普生先生、毛莱舅舅、赫伯特·海德、杰拉德太太和杰拉德等,他同情的是凯蒂、昆丁、小昆丁与班吉,他满怀激情歌颂的则是地位卑微的黑女佣迪尔西。熟悉福克纳的人都一致认为,迪尔西的原型是福克纳自己家里的黑女佣卡罗琳·巴尔大妈。巴尔大妈进入晚年后,与其说是她服侍福克纳,不如说福克纳象对待长辈那样照顾她。一九四0年大妈以百岁高龄病逝,福克纳在她墓前发表演说,并在她墓碑上刻了“为她的白种孩子们所热爱”这样的铭言。一九四二年,福克纳出版《去吧,摩西》,又将此书献给她。如果我们说得概括些,那么,福克纳的所憎所厌莫不与蓄奴制和实利主义有关,他的所敬所爱则都与劳动与大自然联系在一起。

  在艺术表现方面,福克纳写《喧哗与骚动》时用了一些特殊的手法,这里不妨作些简略的介绍。

  首先,福克纳采用了多角度的叙述方法。传统的小说家一般或用“全能角度”亦即作家无所不在、无所不知的角度来叙述,或用书中主人公自述的口吻来叙述。发展到亨利·詹姆士与康拉德,他们认为“全能角度”难以使读者信服,便采用书中主人公之外的一个人物的眼睛来观察,通过他(或她)的话或思想来叙述。福克纳又进了一步,分别用几个人甚至十几个人(如在《我弥留之际》中)的角度,让每一个人讲他这方面的故事。这正如发生一个事件后,新闻记者不采取自己报道的方式,却分别采访许多当事人与见证人,让他们自己对着话筒讲自己的所知。一般地说,这样做要比记者自己的叙述显得更加真实可信。

  在《喧哗与骚动》中,福克纳让三兄弟,班吉、昆丁与杰生各自讲一遍自己的故事,随后又自己用“全能角度”,以迪尔西为主线,讲剩下的故事。小说出版十五年之后,福克纳又为马尔科姆·考利编的《袖珍本福克纳文集》写了二个附录,把康普生家的故事又作了一些补充(中译文见本书附录)。因此,福克纳常常对人说,他把这个故事写了五遍。当然,这五个部分并不是重复、雷同的,即使有相重叠之处,也是有意的。这五个部分象五片颜色、大小不同的玻璃,杂沓地放在一起,从而构成了一幅由单色与复色拼成的绚烂的图案。

  “班吉的部分”发生的时间是一九二八年四月七日。通过他,福克纳渲染了康普生家颓败的气氛。另一方面,通过班吉脑中的印象,反映了康普生家那些孩子的童年。“昆丁的部分”发生在一九一0年六月二日,这部分一方面交代昆丁当天的所见所闻和他的活动,同时又通过他的思想活动,写凯蒂的沉沦与昆丁自己的绝望。“杰生的部分”发生在一九二八年四月六日,这部分写杰生当家后康普生家的情况;同时引进凯蒂的后代——小昆丁。至于“迪尔西的部分”;则是发生在一九二八年四月八日(复活节),它纯粹写当前的事:小昆丁的出走、杰主的狂怒与追寻以及象征着涤罪与净化的黑人教堂里的宗教活动。这样看来,四个部分的叙述者出现的时序固然是错乱的,不是由应该最早出场的昆丁先讲,而是采用了“CABD”这样的方式,但是他们所讲的事倒是顺着正常的时序,而且衔接得颇为紧密的。难怪美国诗人兼小说家康拉德·艾肯对《喧哗与骚动》赞叹道:“这本小说有坚实的四个乐章的交响乐结构,也许要算福克纳全部作品中制作得最精美的一本,是一本詹姆士喜欢称为‘创作艺术’的毋庸置疑的杰作。错综复杂的结构衔接得天衣无缝,这是小说家奉为圭臬的小说——它本身就是一部完整的创作技巧的教科书……。”①

  ①见《福克纳评论集》第78页。

  “意识流”是福克纳采用的另一种手法。传统的现实主义小说中也常写人物的内心活动,意识流与之不同之处是:一、它们仿佛从人物头脑里涌流而出直接被作者记录下来,前面不冠以“他想”、“他自忖”之类的引导语,二、它们可以从这一思想活动跳到另一思想活动,不必有逻辑,也不必顺时序;三、除了正常的思想活动之外,它们也包括潜意识、下意识这一类的意识活动。在《喧哗与骚动》中,前三章就是用一个又一个的意识,来叙述故事与刻划人物的。在叙述者的头脑里,从一个思绪跳到另一个思绪,有时作者变换字体以提醒读者,有时连字体也不变。但是如果细心阅读,读者还是能辨别出来的,因为每一段里都包含着某种线索。另外,思绪的变换,也总有一些根据,如看到一样东西,听到一句话,闻到一种香味等等。据统计,在“昆丁的部分”里,这样的“场景转移”发生得最多,超过二百次;“班吉的部分”里也有一百多次。传统的现实主义艺术,一般都是通过外表(社会、环境、家庭、居室、家具、衣饰……)的描写,逐渐深入到人物的内心世界。福克纳与别的一些作家却采取了颠倒的程序。他首先提供给读者混饨迷乱的内心世界的没有规律、逻辑的活动,然后逐步带引读者穿过层层迷雾,最终走到阳光底下明朗、清晰的客观世界里来。这时,读者再回过头来一看,也许会对整幅图景具有更深刻的印象与理解。

  译者个人认为,福克纳之所以如此频繁地表现意识流,除了他认为这样直接向读者提供生活的片断能更加接近真实之外,还有一个更主要的原因,这就是:服从刻划特殊人物的需要。前三章的叙述者都是心智不健全的人。班吉是个白痴,他的思想如果有逻辑、有理性反倒是不真实、不合逻辑的。昆丁在六月二日那一天决定自杀。他的精神状态处于极度亢奋之中。到该章的最后一段,他的思绪已经迹近一个发高烧病人的谚语了。杰生也多少有些不正常,他是个偏执狂,又是一个虐待狂,何况还有头痛病。福克纳有许多作品手法上与传统的现实主义作品并无太大区别。他的别的作品若是用意识流,也总有其特殊原因。如《村子》中写I.O.斯诺普斯对一头母牛的感情,那是因为这个I.O.斯诺普斯是一个半白痴,读者们如果有点耐心,在最初的不习惯之后,定然会通过这些不平常的思绪活动逐渐看清一系列相当鲜明、丰满的人物形象。这些形象的外貌我们不一定说得清(直到读了“迪尔西的部分”我们才知道班吉的模样),但是我们却能相当准确地把握他们的精神状态。书中的主要人物如此,一些次要人物形象也莫不如此。如赫伯特·海德,只出现在昆丁的几次意识流里,但是那一副庸俗、无耻的嘴脸便已跃然纸上。其他如杰拉德太太、毛莱舅舅,形象也都相当鲜明突出。即使象勒斯特这样一个黑人小厮,我们掩卷之后,也不容易把他那既调皮又可怜巴巴的形象从我们的脑子里排除出去。

  “神话模式”是福克纳在创作《喧哗与骚动》时所用的另一种手法。所谓“神话模式”,就是在创作一部文学作品时,有意识地使其故事、人物、结构,大致与人们熟知的一个神话故事平行。如乔伊斯的《尤利西斯》,就套用了荷马史诗《奥德修纪》的神话模式,艾略特的《荒原》则套用了亚瑟王传说中寻找圣杯的模式。在《喧哗与骚动》中,三、一、四章的标题分别为一九二八年四月六日至八日,这三天恰好是基督受难日到复活节。而第二章的一九一0年六月二日在那一年又正好是基督圣体节的第八天。因此,康普生家历史中的这四天都与基督受难的四个主要日子有关联。不仅如此,从每一章的内容里,也都隐约可以找到与《圣经·新约》中所记基督的遭遇大致平行之处。但是,正如乔伊斯用奥德修的英雄业绩反衬斯蒂芬·德迪勒斯的软弱无能一样,福克纳也是要以基督的庄严与神圣使康普生家的子孙显得更加委琐,而他们的自私、得不到爱、受挫、失败,互相仇视,也说明了“现代人”违反了基督死前对门徒所作的“你们彼此相爱”①的教导。

  ①见《圣经·约翰福音》第十三章第三十四节。

  福克纳运用这样的神话模式,除了给他的作品增添一层反讽色彩外,也有使他的故事从描写南方一个家庭的日常琐事中突破出来,成为一个探讨人类命运问题的寓言的意思。这个问题离题较远,这里就不多赘述了。

  最后,请允许我再就本书翻译的事罗嗦几句。

  一九七九年,我应外国文学研究所之约编了一本《福克纳评论集》。编完后,我在前言里写道:“文集中没有更多地收入分析其它重要作品的文章,固然是因为本书篇幅有限,更主要的原因还在于福克纳的作品基本上都没有译成中文。在读者未读原著的情况下请他们先看太多的有关评论,恐贻本末倒置之讥。”当时,我便立下心愿,自己至少要译一两种福克纳的代表作品。后承上海译文出版社鼓励,我决心先译这本《喧哗与骚动》。从一九八0年二月开译,断断续续,当中又插进许多别的工作,一直到一九八二年六月才将“附录”也一并译完,总算还了一部分的心愿。这是一本美国批评家都一致认为难懂的书,我虽然参考了许多种评论著作与手册、工具书之类的书籍,仍感力不从心。不妥之处一定很多,欢迎批评指正。在翻译过程中,请教过丹尼尔·艾伦教授(Prof. DaineI Aaron)与钱钟书先生,也得到过迈克尔·米尔盖特教授(Prof. MicbaelMillgate)、H.R.斯东贝克教授(Prof.H.R.Stoneback)与冯亦代先生的帮助。译稿交出版社后,又蒙编辑同志仔细校阅,指正了不少错误。对于他们的热情帮助,我在这里表示最真挚的谢忱。

  李文俊

  一九八三年八月六日 
 
一九二八年四月七日 
 
  透过栅栏,穿过攀绕的花枝的空档,我看见他们在打球。他们朝插着小旗的地方走过来,我顺着栅栏朝前走。勒斯特在那棵开花的树旁草地里找东西。他们把小旗拔出来,打球了。接着他们又把小旗插回去,来到高地①上,这人打了一下,另外那人也打了一下。他们接着朝前走,我也顺着栅栏朝前走。勒斯特离开了那棵开花的树,我们沿着栅栏一起走,这时候他们站住了,我们也站住了。我透过栅栏张望,勒斯特在草丛里找东西。 

  “球在这儿,开弟②。”那人打了一下。他们穿过草地往远处走去仓我贴紧栅栏,瞧着他们走开。 

  ①指高尔夫球的发球处。 

  ②“开弟”,原文为Caddle,本应译为“球童”,但此指在原文中与班吉姐姐的名字,凯蒂”(Caddy)恰好同音,班吉每次听见别人叫球童,便会想起心爱的姐但,哼叫起来。 

  “听听,你哼哼得多难听。”勒斯特说。“也真有你的,都三十三了,还这副样子。我还老远到镇上去给你买来了生日蛋糕呢。别哼哼唧唧了。你就不能帮我找找那只两毛五的镚子儿,好让我今儿晚上去看演出。” 

  他们过好半天才打一下球,球在草场上飞过去。我顺着栅栏走回到小旗附近去。小旗在耀眼的绿草和树木间飘荡。 

  “过来呀。”勒斯特说,“那边咱们找过了。他们一时半刻问不会再过来的。咱们上小河沟那边去找,再晚就要让那帮黑小子捡去了。” 

  小旗红红的,在草地上呼呼地飘着。这时有一只小鸟斜飞下来停歇在上面。勒斯特扔了块上过去。小旗在耀眼的绿草和树木间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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