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这表示你老公很爱你,才肯哄你。”李典蓉真是服了她。“对了,岚心是第三胎了吧!确定是男的?”
“这看不出来吧!上星期回去陪祖父吃饭,大家都很开心她又怀孕了,虽然希望这一胎是男的,但伯父、伯母都说平安健康最重要。”
表面上当然要这么说,笨!如果真的没有压力,哪个女人受得了一年生一个,身材都变形了。
方岚心挽着老公的手臂四处与同学叙旧,孕妇最大嘛,雷之凡自然该随侍在侧,幸福的光芒闪得人眼花。
一位女同学走过来问沈蝶衣,“你大嫂夫妻真有这么甜蜜吗?”
“对,大家有目共睹呢!”沈蝶衣眉开眼笑。
“可是,我听好几个人说,雷之凡跟婚前差不多,一直都有红粉知己在身边,还不是同一个。”
“那是谣言啦!我没听大嫂说过。”
她当然不会跟你说,跟你说不等于“自打耳光”吗?李典蓉摇了摇头。沈蝶衣是个奇葩,笨蛋之中的奇葩!
中午十二点半,要入席之前,雷旭日终于赶了过来,年过三十的他,更见沉稳睿智,散发出一股年轻企业家的自信。
刚硬的脸部线条在见到楚楚动人的娇花时明显变得柔和,“对不起,我来迟了。”抱住她轻轻的一吻。
沈蝶衣柔笑,“你辛苦了,谢谢你在百忙之中特地过来。”
雷旭日轻笑。“我瞧瞧,奇怪,为什么你今天比昨天更美呢?”
“哎呀,因为老公今天比昨天帅,我如果不美一点,怕老公被拐跑了。”
“谁有勇气来拐我?”
挺拔的身躯,浓眉厉眼、气势凌人的逼临她,别的女人真会吓得腿软。
“我啦,我啦,我把你拐来了呀!”沈蝶衣赶紧毛遂自荐。
“是我拐了你吧!”
“也对啦,我乖乖被你拐了嘛!”娇妻不逞口舌之勇。
雷旭日满意的来一记熊抱。
这种不避入耳目的亲昵感,真情流露,令人称羡。
在聚餐时,八人一桌,边吃边聊。
雷旭日对沈蝶衣从来不会虚应故事,因为工作忙碌,每天陪她的时间不长,反而更珍惜两人相处的时光,旁若夫人的你喂我吃一口牛排、我喂你一口龙虾,自自然然的,不在乎旁人的眼光。
“你会不会太累?下午还要回公司吗?”
“从现在开始到明天,我都是你的。”他在她耳畔说着,“散会后,我们带儿子去春天酒店泡温泉住一晚,怎么样?”
“太棒了!”笑声如风铃清脆悦耳。
雷旭日就爱听这样的笑声,让他觉得一切辛苦都有了报偿,何况这样的小女人还为他生了一个儿子,跟他一样块头比人大的壮小子。不过,他与沈少阳强烈怀疑,壮小子有遗传到天才脑袋。他们都有志一同的保持缄默,一个快乐的童年比什么都来得可贵。
女子高中同学会,携伴参加的不会很多,结过婚的都想趁此机会喘口气,把孩子丢给老公带,自己出来轻松一下,求之不得。
老公如果坐在旁边,想埋怨一下公婆小姑吐吐苦水都不方便。
只有新婚不久的,或婚姻生活没什么压力的,或没跟公婆住一起的,才会带着老公一同出席,顺便约会。
同桌的李典蓉对着方岚心佩服的说:“你是我们之中最厉害的一个了,除了公婆,还有五位大姑小姑,我光想到就头皮发麻。”
方岚心因怀孕,脸有点水肿,一样笑得很优雅。“之凡的姐姐妹妹都出嫁了,其实生活很单纯。”只是今天这个回娘家,明天那个回娘家,所以她情愿去上班,反正在家里也没办法好好休息。
雷之凡笑道:“人多才热闹啊!我最喜欢她们全部都回来,加上小孩,满屋上上下下、跑跑跳跳,爷爷都说年轻了十岁。旭日和蝶衣有空也带孩子一起过来热闹,比你们去泡温泉更能消除压力。”完全没看到妻子的辛苦。
“是。”雷旭日虚应一声,沈蝶衣则同情的看了方岚心一眼,都不去想,对他们这种独生子女而言,雷之凡的家人全聚在一起真是吵死人了,哪有轻松?最可怕的还要听那群姐妹们喷口水,抱怨公公偏心,婆婆爱挑毛病,小姑常回娘家过夜……
若是聚会太晚,佣人也要下班,到时候留下堆积如山的碗盘,谁来洗?当然是唯一的媳妇方岚心要负责洗干净,留到第二天等佣人来洗,未免太不厚道。
方岚心认了,什么都能忍耐,只要大家都以为他们很幸福就好。
尝到婚姻甘苦滋味的女同学们,开始佩服方岚心敢嫁进雷之凡家。
今非昔比,不同年龄就有了不一样的看法。
用餐告一段落,女生陆陆续续进化妆室补妆,沈蝶衣和两名同学一起去。
雷旭日感到手机震动,掏出来接听,眉头开始打结,“不会,我今天不会再进公司……他是我的小舅子没错,但不能每次生意谈不拢,就叫我去谈,公司何必请业务经理?”
对方不知道说了什么,他表情变得狰狞,压抑着怒气,咬牙道:“你最好马上给我闭嘴!我太太……哼,我告诉你,上次有个白痴趁我出国不在时去求我太太,结果如何你不是看到了吗?业务经理换你了……明白告诉你,免得你白白送死,我那个小舅子性情古怪,生平最恨有人利用‘沈蝶衣’这名字当敲门砖谈生意,谁犯了他的忌讳,他就整死谁……对,没错,包括我在内。”
雷旭日切断电话,露出一抹冷酷的笑意。
想攀关系的人很多,包括今天与会的某些女同学和她们的老公,不说得狠些,沈蝶衣会没安宁日子好过。
雷之凡不解道:“沈少阳有那么讨厌蝶衣吗?”
方岚心自怜嫁了个蠢蛋。“不是讨厌,是为了杜绝有人去骚扰蝶衣的生活。”
雷旭日不置可否,显得高深莫测。
沈蝶衣回座,妆点得容光焕发,大家绝口不提要请她介绍沈少阳认识。
散会后,两人携手步出饭店,坐上司机开的车子离去。
李典蓉笑叹道:“以为她最笨了,结果却最幸福呢!”
谁说不是呢?
这又有什么道理可言呢?
去问雷旭日,他说:“因为我爱她!”
去问沈蝶衣,她说:“因为我爱他!”
爱一个人啊!其实说不出非爱他(她)不可的理由,只是当他(她)不在身边的时候,便会好牵挂好牵挂,心里怎么也放不下。
所以,更珍惜能互相依偎的时光。
即使坐在车后座,雷旭日也都没有放开沈蝶衣的手,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全书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