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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妃的现代生活-第9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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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哥没有想到这个才认识二个月的兄弟竟然比那些已经认识了二十年的兄弟还要讲义气,他边感激的说道:“谢谢你兄弟,我是不会忘记你的。”一边撒开脚丫子跑的飞快。也不知是不是因为狗熊挡在了他的身后,他的耳边,身体边,总是有子弹飞快的呼啸而过,可偏偏就是没有击中他。很快的,他几个纵身就消失在了茫茫的黑夜里。

没了主角,这一面倒的战斗很快就结束了,除了有二三个见识不妙赶快缴枪投降的以外,剩下的*个人,每人身上都多了一个小洞,尽管不是在要害部位,可还是让人觉得疼痛难忍,于是到处都是呻吟声,和浓重的血腥味。

安馨和李元昊由原本事件的主角很快就沦落为打酱油的,好在他们俩的适应能力都很强,角色转换的也挺快。早在枪声响起的第一声起,就立刻选择了一个既安全又可以安心看戏的场所,汽车底下。直到大局已定,两人又乐呵呵的从汽车底下爬了出来。

秦少卿斜瞥着虽然是一身的泥土,灰头土脸,衣裳不整,发丝凌乱。可是却神采奕奕,容光焕发的安馨,他居然还觉得,她这一身的狼狈,居然无损于她的美丽,看上去更加的鲜活而动人。

 第一百四十八章 丧家之犬

李元昊拍拍身上的尘土,咧着嘴对秦少卿笑道:“你小子怎么总是把时间掐的那么紧,要是再晚来一步,你哥哥我就要变成马蜂窝啰!”

秦少卿倨傲的说道:“你知道要调动我一个连的兵力出来需要办多少手续吗?你一个电话而已,我却要为你奔波几个小时,最后还亲自带人来帮你抓人,你却还嫌三嫌四?”

李元昊对他那冷冰冰的脸色视若无睹,他上前一步搂着他的脖子笑眯眯的说道;“要不我怎么不去找别人,只找你呢,我就是知道你的办事效率是最快的。不愧是我的好师弟。”

听他嘴里蹦出的师弟两个字,秦少卿原本就没有什么表情的脸,变得更黑了。他一把扯下李元昊还挂在他脖子上的手臂,冷哼一声说道:“你赢我一次并不表示你能赢我一辈子,下次要有机会,我要和你再比一次,还有我不是你什么师弟。”

李元昊对秦少卿这明显就是不太友好的态度完全没有放在眼里,他无所谓的耸耸肩说道:“你小子就是一头犟驴子,几年前的事了,还惦记到现在,这也亏得你这些年被拘在了这个城市,不然我也过不了几年清静日子。”

“哼”这是秦少卿对李元昊的话表示不屑。

安馨没想到这秦少卿和李元昊一见面就会掐上,她站在一边略有些尴尬的眨着眼睛,李元昊这才想起来应该为两人做个介绍。秦少卿却不等他开口,直接对安馨说道:“安家最近发生的事情是不是太多了些,别是被小人给盯上了吧,最近行事还是要多加小心才好。”

安馨点点头感激的说道:“谢谢你的提醒,安家最近的确不是很太平,总有一些跳梁小丑把安家当成是一块肥肉,想要来瓜分。可是他却没有想到安家这块肉里是埋了骨头的,他要是嘴张的太大会把他给噎死。”

“嗯,你们自己心里有数就好。”秦少卿也不再多说什么废话。他干净利落的把手一挥命令道:“收队。”于是那些战士除了留下几个善后的以外,其余的都整齐划一的上了卡车,秦少卿也矫健的跳上了其中一辆卡车的副驾驶位置,他远远的朝着安馨挥了挥手。三辆卡车几乎是同时开动,然后迅速远去。

安馨还在看着逐渐远去的卡车,李元昊却在一旁酸溜溜的说道:“这小子真是重色轻友,我们俩从穿开裆裤的时候就认识了,几乎是一起长大的,可他每次见到我就没个好脸色,总要寻我打一架,可这看到美女态度立刻就不一样了。”

安馨有些错愕的指着自己的鼻子说道:“你说的是我吗?”老天在上,她也没有觉得这个秦少卿对自己有多客气,他说话的时候。可也没有多露一个笑脸出来。

“你是不知道,这小子从小最烦的就是女孩子,总说她们除了打扮和撒娇以外,其余的什么都不会。现在长大了还是这副德行,除了他唯一的那个表妹以外。再漂亮的女人在他的眼里都是麻烦的代名词。今天我还真的是第一次看到他主动和女人打交道。”

安馨的脸瞬间黑了,这家伙的言下之意不会是说她不像个女人吧?

鸿门的这些持枪匪徒自然会有警察叔叔来进行处理,而鸿门的那间生意火到爆,同时也害的不少人倾家荡产的赌场也被查封了。可怜的周天鸿这老大的位置还没有坐稳几天,就被警察给连锅端了,鸿门的主要头目就跑了个火哥,其余的只要是有犯罪前科的。大都已经落入了法网。

至此以后,在本市的道上隐隐有了一个谣言,就是在本市不管你要惹谁都好,就是不能去招惹安家,不然不管你是实力再强的帮会,都会在顷刻之间土崩瓦解。灰飞烟灭,到后来,这谣言是越演越烈,到最后,安家所有的生意都再没有道上的人敢上门捣乱。当然这都是几年以后的事情了。

几天后。在一所破旧的平房里,火哥犹如困兽般,在房间里走来走去,可惜这间房子就这么二十多平米,还放满了破旧的家具,他一个来回就只能走那么五六步而已,这让他的心情变得更加的烦躁不安。

现在外面铺天盖地的都是他的通缉画像,还悬赏10万。他虽然很想要早些逃出本市,可是如今他两只手都不能用,一只被李元昊给打断了胳膊,另一只被秦少卿一枪给击穿了手掌。他现在的状态,连一个十多岁的孩童,或是大叔大妈都可以把他给轻易擒获,所以他不敢轻易尝试走出这个大门。

这套平房设施相当的简陋,既没有单独的厕所也没有单独的厨房。这还是他奶奶遗留下来的,火哥的童年就是在这里度过的。

老人年轻就守寡,后来唯一的儿子又出车祸去世了,媳妇也跑了。她带着年幼的火哥在这里住了有大半辈子,后来火哥离开了家,出去闯荡社会,而老人的年纪也越来越大,常年辛苦劳作落下的毛病也逐渐的显现了出来。

老人腿脚不利索,觉得老是出去上厕所很不方便,当时火哥又是正风光的时候,每天里都是香车美女环绕着,常常是一掷千金就为博得美人一笑,钱花的就像是流水一般。于是老人就提出想要火哥帮自己买一套有单独洗手间房子,火哥却骂她是痴心妄想,有一张床能睡就行了,还要求那么多。硬是把老人给骂的泪水涟涟,无言以对,心都寒透了。

老人果然在一天夜间上厕所时,脚一滑,就摔死在了厕所里,等到早上被人发现的时候,尸体都已经凉透了。结果有好心的邻居找到火哥家来报丧,当时有十几个人在火哥那套二百多平方米的豪宅里聚赌正,桌子上堆着几十叠的钞票。

偏生火哥当时还输了钱,便嫌人家那时来报丧太晦气,于是他及其不耐烦的从桌子上抽出一叠钱,扔在来人的脚下,嘴里说的话还非常的不客气:“帮我找人把那老不死的拖走烧了,骨灰随你们怎么处置,剩下的钱。就算是你们的辛苦费好了。”

这时有一个一身珠光宝气的女人,怀里抱着一只打扮得花枝招展的贵妇犬,一步三摇的来到火哥的身边。她娇嗔着说道:“咱儿子的狗粮吃完了,我不管。我再也不让它吃国产的了,吃的它都瘦了半斤了,可把我给心疼死了。我觉得,这回咱再买,一定要买那进口的,而且要最贵的,不能再亏待我们儿子了。”

火哥闻言哈哈大笑,他又从那堆钱里抽出一叠来,塞进了女人的怀里说道:“买,当然要买最好的。不贵的咱不要,亏待谁也不能亏待了我儿子。”

报丧的邻居看了看地上薄薄的一叠钱,又看了看那女人手里明显就厚了许多的一叠钱,那邻居再联想到老人凄凉的晚年,枯瘦如材的身体。常年佝偻着的腰背,经常连一口热乎饭都吃不上,不禁暗暗的摇了摇头:“这还真的是畜生不如啊。”这辛辛苦苦把他从小拉扯大的奶奶,在他眼里竟然还不如一只狗,不过,他这连狗儿子都有了,他自己不也就是一头畜生了嘛!

最终那邻居也没有弯腰去捡地上的那薄薄的一叠钞票。他怀着一肚子的怒火走了。那女人还如发现新大陆般稀奇的叫道:“呦,瞧瞧,这地上还有钱捡。”可是火哥和其余的几个人又开始了新一轮的奋战,没人理会她的话,她的眼睛咕噜一转,便偷偷的捡了起来。塞进了自己的口袋里。而老人的丧事,还是几个老邻居一起筹钱给办的,可是直到出丧那一天,也没有见到火哥露一下脸。

火哥的名下虽然有五六套房子,可是都在警察局里登记在册的。他现在那间房子都不敢去,宾馆,旅社更加不敢去住,他以前的那些女人也不敢去找,毕竟十万块的诱惑还是不小的。实在是走投无路了,思来想去之下,最终他还是决定来这套已经被快被他给遗忘的小屋试试。

这间房子自从他奶奶去世后,就在没有人住过,门上挂的是最原始的那种弹子锁,锁君子不能锁小人的那种。火哥拿根铁丝只花了几秒的时间就把它给弄开了,这门手艺还是他刚出道时学的,如今已经有好几年没有用过来,没想到隔了这么多年再用却是来撬自家的锁。

进到屋子里,他发现这里和他小时候住在这里时的摆设一模一样,墙上挂着他一岁时和父母一起拍的全家福,床头放着他只背了四年的书包,书包里还鼓鼓囊囊的,不但他读的最后一学期的书本全部都在里面,同时还有他小学一到三年级上学时得到奖状,可是三年级以后的就什么都没有了。因为那时他爸爸出车祸死了,过了两个月以后,妈妈也不见了踪影,从此他自暴自弃,再也无心向学。

奶奶从小没有读过什么书,也不知道该怎么去教育一个失去了父母的孩子,她只能尽自己最大的努力让他吃饱穿暖,别的却真的是无能为力了。从此火哥就像是脱缰的野马,越跑越远了。

在那破旧的,已经缺了一扇门的衣柜里,火哥还看见自己的一些好久没穿过的旧衣服,洗的干干净净,叠得整整齐齐的放在那里。他仿佛又听到了有些耳聋的奶奶背着嗓门吼道:“清仔,要变天了,多加件衣服别着凉了。”

“清仔,奶奶牙不好,这块肉给你吃。”

“清仔,出外兜里还是要多放些钱,来,这是奶奶这个月卖废品存的钱,你全都拿着。”

也不知道是从什么时候起,再也没有人喊他清仔了,取而代之的都是毕恭毕敬的火哥,或是拍着肩膀叫他阿火。火哥陷入了沉思中。这时一个熟悉的声音在他的耳边响了起来:“清仔。”

 第一百四十九章 好兄弟

火哥以为自己已经完全把那些往事给遗忘了,谁知他回到这个熟悉的破房子里后,一件件熟悉的物品上所记载的往事,在他的脑海里就像是在放电影一样,一闪而过,全都历历在目。

他这才赫然发现,以前那些虽然清贫却满是温馨的日子就像是被刻入了他的骨髓里,让他永远都不能忘记。他这些年来的刻意遗忘,刻意的忽略,简直就是一个自欺欺人的笑话。

火哥正站在房间的正中间,屏气凝神地细看墙上的一副黑白照,这是他在这间房里唯一看到的一件不熟悉的东西。那张照片上的人正是他那苦了一辈子的奶奶,老人一辈子除了办身份证时照了一张照片以外,从来也没有照过一张照片。这张遗照,估计就是那些好心的邻居们在帮老人筹办丧事时,找不到其他的照片了,就拿老人身份证上的黑白照去放大了。

照片上的老人脸上满是菊花般的皱纹,默默地着注视着前方。火哥在看到照片上老人的眼睛时,精神有一刹那的恍惚,好像感觉到老人的脸上露出了诡异的笑容。就在他一愣神间,忽然听到一个熟悉的声音呼喊道:“清仔。”

火哥打了个寒噤,陡然间觉得自己全身的汗毛都竖了起来。“是谁?”他猛地一回头,却看见在自己的身后,那张缺了半边扶手,空荡荡的安乐椅竟然自己在那里摇动起来。

火哥觉得自己全身都开始发麻,心脏也像是装上了马达般,开始剧烈的跳动起来。因为他清楚的记得以前奶奶最喜欢的就是在闲暇时,坐在这张摇椅上休息,每次都是这样摇啊摇的。

据奶奶说,这张摇椅还是她的嫁妆之一,伴随了她几十年的时间,既见证了她成为一位幸福羞涩的新娘,也见证了她成为一位不幸的寡妇。更加见证了她成为一位悲痛欲绝的母亲。至于那丢失了一半的扶手,还是他小的时候调皮,拿火去烧,结果生生的把那扶手给烧着了。这要不是奶奶回来的及时,这整间房子和他自己怕早就化为灰烬了。

不过当火哥按捺住自己“怦怦”乱跳的心脏,一步一步地挨近那张破旧的摇椅时,一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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