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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啦、去啦!早知道你的骨气可以为了美食,秤斤论两的卖了。”
何止?她连老妈都可以秤斤论两来卖呢!
“七十二下?!”洛洛要笑不笑,挑高了眉。
叶初晴呆了呆。
“呼吸平稳?八七水灾?”女儿贼贼地提醒她方才的承诺。
可、恶!叶初晴粉脸儿不争气地红了。
“你们在说什么?”言孟春一脸迷糊,还不晓得自己被人当成了白老鼠在实验研究了。
“快把这疯丫头带走啦!”再说下去就要挖洞把自己给埋了。
“你不一道过来吗?”
“咦?”正欲进屋的叶初晴意外回过身。他在邀请她?!不会又是阴天打孩子,闲着也是闲着,随口说来玩玩的吧?“你坚持?”
“我坚持。”
不错,这回上道多了。
“那就……打扰了。”口头上总是要客套一下嘛。
“不会。反正吃不完也是要喂狗。”
叶初晴一个没踩稳阶梯,差点栽倒。
这、这人真是……唉,没救了。
愈来愈习惯他突如其来的“惊人之语”,她已经不会再笨到呕壤自己了。
她明白他是无恶意的,也知道他有颗比谁都柔软的心肠,有好几次出门,都看见他在喂食附近的流浪猫狗,前两天早上,看见他一边吃着面包,一边撕了几块喂脚边的小土狗,嘴里还喃喃自语地和小狗说起话来。
多奇怪的现象,和那些小动物相处,比和人类相处还要令他感到自在,所以这附近的阿猫阿狗都爱亲近他。
用餐期间,她的目光不由自主地瞟向他,心思百转千迥,言孟春抬头挟菜,正好对上她的视线。
“不合胃口吗?”
“啊?没有,菜很好吃。”简直就好吃过头了!难以想像,他一个大男人,厨艺居然这么精湛,教她这货真价实的女人情何以堪?不像话嘛!
言孟春想了一下。“那以后晚上你就带洛洛过来这里用餐好了。”
一口青菜送人嘴里,忘了咬下去。“为什么?”
“一定要原因吗?”
“一定要!”
“那——”他勉为其难开口。“我怕消防车还没到,火就烧到我家来了。”叶初晴差点给噎到。
他一定得死死记住这桩八百年前的馍事吗?
“大不了本姑娘以后不下厨就是了,阁下安全无虞!”她闷闷地赌气道。
这言孟春搔搔头,词穷了。
洛洛看不惯老实人被欺负,站出来仗义执言。“老娘,你明知道言老师是好意,怕你弄伤自己耶!”
“我……我就是……”就是在他面前老是丢脸,心里头莫名的在意嘛!
他一定还没看过这么白痴又低能的女人吧?
“要怎样你才肯答应?”居然换成他在求她。什么情形?洛洛都看傻眼了。
“这样好了,我和洛洛到你这儿搭伙,你收伙食费。”
“好。”他没第二句话,连意思性的客套话都没有。
唉,这个人啊——
愈是对他耿直过头的性情有更深一层的体认,就更是替他担心,怀疑他是怎么平安地活过这些年的,都活到三十岁了,对人情世故还没多大的认知,他这样的个性,早晚会吃亏的。
用完餐后,她说要洗碗,他也真的大大方方让她洗,自个儿则和洛洛窝到一旁去上他们的特别课程。
要不是他观察入微,她都还不晓得,她的宝贝女儿居然有上大学的程度,由此可见,他也有极细腻的心思。
该怎么说他这个人呢?
在他的专业领域——也就是驯服洛洛这些小鬼头上,非常有一套;可是换到待人处世上,他就成了名副其实的一根大木头了。
望着他专注于教学的凝肃侧颜,不由得看得痴了。
不晓得谁说的,认真的女人最美丽。现在她却想说,认真的男人更帅!
就在那一刻,心脏没来由的一撞,小小给她麻了一下——
噢,天!她掩面呻吟。
这该不会是思春的前兆吧?
当夜,洛洛回去时,早一步回到家的母亲正坐在客厅,撑着美美的下巴,眼前的电视机正播放着“铁狮王玲珑”的搞笑情节,老娘却完全不捧场,唇角扯都没给她扯一下。
“喏,言老师要我交给你的。”
桌面多了数张纸,其中一张飘到地面,叶初晴好奇地捡了起来。
“什么东西?”逐一看下,是一张张食补、药膳的做法,而且共通效用都是在——补血调经?!
“老妈,你月事不顺哦?”洛洛贼笑瞟她。
“你才更年期到了咧!”她见鬼似的丢开,这家伙又在要什么宝了?
“那不然老师怎么……”
“谁知道?!”她火大地吼回去。
她几时月事不顺了?这家伙该不会给她敲锣打鼓去昭告世人吧?
娘呀!她还要不要做人?
脑中突然闪过不久前的那个晚上——本姑娘月事不顺,、六畜不兴……
哇咧——杀了她吧!那只是随口说说的耶,他还当真了?
要在以前,她一定会吐血不止,可在见识过他一连串出人意表的言行后的现在,她张大了足以塞下一颗卤蛋的嘴良久、良久,最后竟给逗出了一丝笑意。
想像他一个大男人去问这些药膳的模样——“哈哈哈……”好笑,真是太好笑了!
“老妈,你该不会受不了打击,气疯了吧?”好反常耶!
“谁说的?我、我——哈!这家伙是哪来的外星人啊!真是活宝!”
“我也这么认为耶!怎么样,老妈,有没有钓凯子的意愿了?”
叶初晴收住笑,白了女儿一眼。“你以为你老妈这么好拐呀?”
“当然不是。事实上,我是叫你去拐他,不是等他来拐你。”叶初晴皮笑肉不笑。“是嘛,我好廉价喔?”
“那还用说!也不看看你,都年纪一把了,再不嫁就嫁不出去了,到时可别指望我会养你。”
这种女儿到底是要养来做什么的?叶初晴忽然强烈地质疑起这个问题来。
“不养就不养嘛,谁稀罕。”
“老妈,你到底拿什么乔啊?像言老师这种世纪末仅存的好男人,再也找不到第二个了,你要不好好把握,别怪当女儿的我没提醒你,过了这村,可就没那个店了!”
“我……我只是……唉呀,算了,你不会懂的啦!”
“嗯哼!”这一声是由鼻腔哼出来的。从来都只有她懂而老妈不懂,几时轮得到她老妈在她面前嚣张的分儿?
“唉,洛洛,我问你哦!我们和他非亲非故的,他为什么要对我们这么好?”
洛洛随便丢了眼过去。“他对所有人都这样。”很不客气地,直接戳破她的陶醉,要她别自作多情了。
“噢!”她垂下肩,将脸埋进抱枕。
“我说老妈,你真没出息耶,这样就打退堂鼓啦?”
“不然你要我怎样嘛!”
“想办法先上了再说嘛!等搞大了肚子,谅他也逃不出你的手掌心。”
叶初晴不可思议地瞪住她。
这招……打哪儿学来的啊?还上了再说?!又不是发情公狗!
“叶洛希小姐,你思想非得这么低级吗?”她好惭愧,今晚得关上房门好好的反省,她的教育到底是哪里出了问题?
“别说你一点都不垂涎人家,我可不信。”
“去你的!”手中的抱枕砸了出去,别开的视线定在桌上散落的纸张,心灵深处的某个角落,悄悄让一抹温暖进驻。
第四章
叶初晴母女,成了言家的常客。
门槛踩得勤,对于言家四兄弟自然也就不陌生。
对他们,她只有四个字可以形容:叹为观止!
她无法不佩服言孟春,居然有本事教导出这三个性情南辕北辙的兄弟。
认识得愈深,对他就愈有无法抑止的想望。他是个很注重家庭的人,对弟弟们无止尽的付出与疼爱看在她眼中,都忍不住要为他心疼起来。很多事情!他第一个想到的,总是“仲夏怎样”、“季秋如何”、“立冬或许”……之类,从来没想过他自己想要什么、需要什么。
这样的言孟春,令她不由得深深动容。
于是,她往他家跑得更勤了,在用餐时刻之外,她更想陪伴他,就算他总是看书看到忘了她的存在,把她晾在一旁当装饰也无所谓,至少偌大的空间中,他不是孤独的。
很快的,漫长的暑假来临,学校举办了夏令营活动。洛洛本来不想参加,但是言孟春告诉她:“洛洛,老师知道你很聪明,但是要将一段长长的人生活得精彩丰富,并不是光一罪聪明就足够的,你必须学着融入团队生活,学习与人相处的智慧,以及合群的重要性,明白吗?”
“明白。”虽然她并不认为他有把所谓“与人相处的智慧”学习得多好。“可是我老妈……”
“我知道你在顾虑什么。这样吧,你安心去参加五天四夜的夏令营,我帮你照顾你妈妈。”
洛洛歪头想了一下。“好,成交!”
于是,洛洛就包袱款好,开开心心去参加她的夏令营,把老妈暂丢给言孟春保管。
而这五天四夜嘛——
言孟春第七十三次看向墙上的钟。
他已经三十四小时又八分二十五秒没看到人了。昨晚她并没有过来用餐,今天一整天也没见她出门。以往的这个时候,她都绕在他身边打转,说些很没营养的话。
刚开始,他觉得她是个好奇怪的人,一张嘴从没见她休息过,无法理解她为什么可以拿说话当兴趣,不着边际的东聊西扯。语言不是用来传递重要信息的吗?
但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身旁有她水水媚媚的嗓音相伴,习惯无时无刻被她那股淡雅馨香包围——目光第七十四次投向挂钟上的指针,已经有点坐不住了。
言季秋再迟钝,也感受得到他一晚的魂不守舍,狐疑地问:“大哥,你是不是有什么事?”
此话一出,他再也按捺不住,倏地站起身来。“季秋,你看着家里,我到隔壁去一下。”
“噢。”言季秋怔怔点头,看着向来沉着稳重、常被他们戏称为老僧入定,八风吹不动的大哥,急匆匆地出门,消失在他眼界。
“隔壁……那不就是叶小姐的家吗?大哥这么着急做什么?我们和她又非亲非故的……”喃喃自言了几句,突然有所领悟。
不、不会吧?他们忠厚老实的大哥,和那个千娇百媚的芳邻?!
这——好怪异的组合,怎么看就怎么不搭,有这个可能……吗?
惴惴不安地来到隔壁门口,言孟春按了门铃等待。
随着时间的流逝,里头仍是毫无动静的一片静默。
忧心她出事的言孟春,忘了礼节,按铃的手劲不自觉加重,心头的慌急也益发深浓。
不会真出了什么事吧?
洛洛出门也才两天而已,她——有那么不争气吗?
在他的观念里,受人之托就得忠人之事,他不希望洛洛回来时,无法向她交代。
就在他几乎要按坏了门铃,打定主意破门而入时,一张苍白娇容出现在他眼前。
“请问——我家门铃和你有仇吗?”叶初晴勉强挤出仅剩的幽默感,露出惨兮兮的笑容,有气无力地。
言孟春看出异状。“你怎么了?”
印象中,她一向都如春阳般活力充沛,可现在,却像即将飘零的春花,生命力微弱。
“美人通常都要娇娇柔柔、体弱多病,才有我见犹怜的风韵。这是常识,你不知道吗?”她呵呵轻笑,声音有气无力,却还能不知死活地逗他。
那声轻弱牵强的浅笑,无由地揪紧了他的心。
他不明白,她的身体看起来明明都很不舒服了,怎还开得出玩笑?
叶初晴转身进屋,身形微微晃了下,他不假思索地伸手拉住她,她抬眼瞥他一下,无言的表达感谢,接受了他的好意。
“你请自便吧,我没空招呼你。”她如游魂般晃回书房,言孟春等了一阵子,不放心地随后跟上察看,却发现她趴在电脑桌前睡着了。
“初晴?”唤她没回应,他缓步上前,试探地触了触她额际温度,却让那灼人热烫吓了一跳。
他反应迅速的替她存档关机,将她抱回房间盖妥棉被,下楼找遍冰箱不见冰枕踪影,只好取出仅剩的冰块倒入水中,再从浴室找来毛巾,浸了冰水敷在她热烫的额上,不时勤于更换,以达到降温的口口的。
看了看时间,这么晚了,附近诊所几乎都已关门,他好不容易才在客厅酒橱左下方的柜子找到退烧药。
叶初晴睡得迷迷糊糊,吞下他塞来的退烧药,连带灌了一大杯的温开水,才又沉沉睡去。
那一夜,他终宵守候,直到她退了烧,睡得安稳,他始终未曾合眼。
大清早,叶初晴让阵阵的香味给唤醒。
理论上来讲,她家是不可能出现这种让人感动的味道的,通常都只有她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