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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苏打开种子空间,声音不紧不慢:“我饿了···”
蔓藤姑娘:【···】
徐子陵和寇仲都隐约感觉到烟苏的不妥,此时却也由不得他们询问,围过来的骑兵不断消耗着他们的体力。烟苏刚才的震慑太有效,试图登上赫连堡的骑兵都有点怕吵醒了沉睡的母狮子,态度有些畏首畏尾。
即使如此,他们也越来越艰难。
···
东方滚滚烟尘。
寇仲掌上一推,对身边的跋锋寒大笑:“哪个如此帮我们,在颉利跟前放了如此一把大火,简直太快人心。”
一声大吼。
“伏骞在此”
单人单骑,伏骞猛然突围而进,他如同才从鲜血池中沐浴起来,全身看不出自己肌肤的颜色,战甲已经破碎,露出他身上鲜血淋漓的伤口。
他周身比寇仲三人还要惨上几分,只有一双眼睛,精神饱满。
这双眼睛在扫向台阶上红衣美人的时候,瞬间燃起了热情,他脸上的笑意有几分傻气,伸出的双臂饱含着真挚的情感。
“烟苏···”
这一声似乎从心间顷出,呼唤沙哑而动人。
【我的梦中情人是一个盖世英雄,总有一天他会驾着五彩祥云,穿着黄金战衣,从千军万马中迎面奔来,坚毅而深情的告诉我,他来娶我】烟苏从阶梯上一步一步的向下走,红色的绸衣从无数具尸体上擦过,她感觉到心间翻滚的情绪,这却让她更加茫然。
‘我感觉自己应该做点什么,但是应该怎做’
【也许可以拥抱他】
尝试回应这个值得珍惜的怀抱。
烟苏僵硬的伸出了手,在接触到这具滚烫的还带着鲜血的躯体后,奇异的柔和下来。
伏骞的声音仿佛还停留在他离去的那一刻。
“即使现在只有月亮,伏骞的心愿也已经达成,我很欣喜”
有一日我若骑着马奔驰在草原上,你就从朝阳升起的地方对我张开双臂,伏骞必然会欣喜。
49番外。石之轩
石之轩气息锁定身边这个年岁不大但不得不防的姑娘;几次接触他都在老老实实但又莫名其妙的吃亏,他倒是挺想啃她一口;可惜这会儿后面多的是追着他要抢邪帝舍利的人;这块肉连着骨头太咯牙;他啃起来太费时间。
这会儿最缺的就是时间。
红衣美人抬起了手;石之轩冷漠的看着她,说实话如果这个姑娘准备一路上随时制造麻烦,不如现在甩开她。
一阵尖利的口哨声;一匹大白马拉着黑色绣金线的马车‘哒哒哒’过来;大白马跑着跑着一低头马嘴咬了一把路边上的花儿;一走近献宝似的将花儿往烟苏手上拱。
烟苏接过花,马儿转过头对着石之轩,鼻孔噗噗出了两口气;一对大大的马眼睛闭了闭,然后快速转过头。
看起来就像是一个白眼。
石之轩多年以来不是没有见过灵物,但是灵物是一匹马的,这个确实有点···他有些怀疑是自己眼花了,这让他忽略了白马内涵颇为丰富的动作。
石之轩:“你打算坐马车躲过后面的追踪?”
祝玉研可算是宗师级的高手,阴癸派的轻功也不容小觑,更何况后面还有各路心思叵测者打秋风。
坐马车这个速度不是明晃晃的靶子吗!
“放心,”烟苏撩起帘子跳进马车,很肯定的说:“它应该只比你差一点。”
石之轩:“···”
蔓藤姑娘既然可以当做灵物培养,大白马自然也行,生命力量比病毒更有利的在于,培养出的动物更平和。
石之轩看着马车微不可见的一眯眼,运起轻功蹿了出去,一起一落之间距离应该已经拉开了很远,但石之轩耳聪目明,武功之高非一般人能比,他很快就发现那辆马车一直跟在他身后,虽然保持了一定的距离,但绝对没有真正落后。
石之轩加快了速度,马车依旧在身后不紧不慢的跟着,他从没有尝试过和马这种畜生比耐力,这让他莫名有些憋屈,当然如果最后结果是他确实连马匹也比不过,那大概会更憋屈。
小半个夜晚过去,曙光乍现的时候后面才传来了声线娇柔但语气冰冷的声音。
“等一等。”
石之轩停下了,冷眼负手看着停在身边的马车。
烟苏并没有注意他的脸色,动作并不大的伸了个懒腰,漫不经心的打了个招呼:“早上好!”
很好很有礼貌,石之轩只觉得一股热气就要灌图头顶,仿佛辛劳一夜狂奔的消耗的体力瞬间倾巢而出。
他现在的状态就像是辛辛苦苦跑完了马拉松一脸欢笑的觉着自己是得到了第一名,结果发现所有人欢呼的奖台上站着个软妹子,原来人家在路上滚啊滚啊,还睡了一觉就莫名其妙的到达终点了。
他这是跑着什么劲啊···
烟苏,面无表情:“我饿了。”
石之轩头疼的揉了揉额角,丢给烟苏一包东西,灰色的包裹落在马车坐上撞击出轻微的响声。
烟苏不紧不慢的打开看,里面是一种质地十分坚硬的大饼,混合着清水吞咽也许能下口。
“听说你是邪王,平时就吃这个。”烟苏毫不掩饰她的嫌弃:“阴后家不仅有肉,还有很多种肉···”
听起来邪王阴后起码是一个等级的BOSS吧,怎么人阴癸派顿顿有肉吃,生活不说大富大贵也是奔小康,你这还活在饥一顿饱一顿,生活不能自理的时代啊。
再简单一点就是,你混得太差了···
石之轩的脸青了,他放慢语气试图解释:“现在没有时间停下里吃饭。”
您就差不多将就一下吧。
“就是这个理由?大白都知道边跑还要边吃草。”
即使是最困难,被丧尸围攻的时候,所有的佣兵队成员也会想尽办法不亏了自己的肚子,能充裕一点的时刻就不亏待自己的嘴,要知道下一秒随时可能变丧尸,谁知道那玩意儿还有没有味觉啊。
整个大唐,在妹子眼中都可以啃一口,时间这玩意儿就没有不充裕,她越发觉得石之轩这个邪王,混得太差了点。
石之轩是一个天生聪敏的人,但是他从来没有一个后悔过自己能猜测人心,这让他头更疼了。
烟苏绝对是有条件上,没有条件制造条件也要上的性子,她颇不在乎的转动手指上翠绿色的指环:“我偏离了邪帝舍利散发的气息,他们追踪的路线有问题,起码短时间之内不会跟来。”
石之轩冷眼看她,眼眸之中充斥着不信任。
这种事只能证明,烟苏指尖的绿色指环散发着浅浅的光芒,石之轩居然感觉到气息向后方散去,就像他能感觉到邪帝舍利一样,祝玉研也能。
烟苏就是个大型屏蔽器,后面追踪,她就在前面让人偏离航道,石之轩不动声色的询问:“这个做法你能够保持多久?”
因为只是让邪帝舍利的气息偏离,使用的是异能,但必须要借助石之轩手上的邪帝舍利,并不能将路线偏离得太远,所以异能消耗并不大,也就是说,这玩意儿妹子一直用也不太费劲儿。
烟苏面无表情看起来可信度十分高:“饿了就不能保持。”
为毛又绕回来了。
他隐约察觉到祝玉研即使追错了方向,距离也不可能相距太远。
程烟苏等于限制双龙的肉票,还可以帮助他逃离身后的追踪,虽然带着有风险,但是强行把她赶走在身后一大票人的情况下基本不太现实。
结论是只能被迫接受。
石之轩,声音有些僵硬:“你要吃什么?”
妹子弯起了眼睛:“一碗瘦肉粥、一块烧饼、腌制好的萝卜,豆浆或者是一碗阳春面。”
石之轩,紧咬牙根:“这里没有。”
烟苏,疑惑:“你不能点餐?”
你是真真的把我当店小二了吧混蛋!邪王陛下额头青筋蹦起。
“什么都没有,那你还问我吃什么···”
邪王陛下最终妥协了。
这一顿,他们是专程到临近的镇上吃的。
···
“门主,附近有小镇,需不需要稍作休息?”
祝玉研精美的面孔上毫无一丝疲倦,声音中情感复杂:“我了解他,石之轩性情坚毅无比,这种时候怎会歇息在镇中,不要浪费时间,走罢!”
···
石之轩猜想,绝没有人会猜到夺得了邪帝舍利的邪王如今在干什么,他手中拿着零碎的铜钱,目光诡异的看着木架子上一排烧饼。
小贩摄于石之轩的气势,有些忐忑的询问:“您要哪个?”
石之轩微微皱起眉:“要金黄色,焦一点的。”
“您真是行家!”小贩一听到这个话,胆子也肥了很多,“我家的烧饼好着咧,十里八乡都称赞,又好吃又实惠,你要几个?”
石之轩嘴角一抽,极为不愿意将这个数字说出口,他语气僵硬:“二十个。”
这玩意儿总不可能请客上桌吃吧,再说以石之轩的气质这些烧饼做什么意图实在是猜测起来很内伤。
石之轩感官聪敏,即使是背对小贩也能感觉到他时不时投过来的惊异目光。
综合一下很简单,这位口味真是独特,还有真是很能吃···
来自烟苏唯一较为有用的消息是在她吃饱之后。
“祝玉研就在前面,也许我们的方向要稍微偏转一点。”
从某种程度上来说老情人最近过得也挺悲催,石之轩突然想起这妹子曾经在阴癸派过了一段时间,这让他感觉心中好受了很多。
并不是每一次到饭点的时候就刚好附近有小镇或者驿站,但是烟苏绝不会错过每一个饭点。
烟苏绝对是一个十分配合绑匪的肉票,她随时监控追踪者的讯息,平时乖乖呆在马车中不吵不闹,你跑多快都能追得上,如果你愿意抓紧时间练会儿功,她甚至很愿意给你护法。
但是对于到饭点就吃饭,妹子有深刻的执念。
石之轩认为,世上绝没有百毒不侵之人,问题的关键在于你使用的毒危险度够不够。
拔掉野鸡毛,石之轩在它腹部塞满花斑蘑菇,然后放在火上烤,这只野鸡很肥,烤得时候一层油渗出来,金黄焦脆,看起来十分的可口,烤熟之后中间的蘑菇呈现白色,看不出本来的面貌。
烟苏一口一口的啃肉,直到整只野鸡全部进了她的肚子里,妹子搽干净手上的油,表情停顿了一会儿才看着石之轩。
石之轩:“怎么样?”
“鸡肉没有什么味道,蘑菇因为太过油腻掩盖了清香味。”烟苏很诚恳的回答,“下次我们还是在店里吃吧!”
他问的绝对不是这个,现在完全是把他当厨子了是吧,石之轩只觉得十分的胃疼,他顿了一下,咬牙切齿:“你就没有感觉哪里不舒服?”
“有吧,”烟苏想了很久才困难的回答,是事实上她的胃铜墙铁壁精钢不坏,妹子耸了耸肩,“似乎有点油腻!如果你实在觉得过意不去的话,可以给我准备一杯菊花茶,对了,里面可以加点糖。”
石之轩:“···”
50武尊毕玄
伏骞的伤势有些重;烟苏双手按他肩头;治疗他身上鲜血淋淋的伤口;他本却并不怎么意,眼中似乎只有见到心上之让思慕的面孔。
徐子陵眼中思绪迅速晃过;挡烟苏身前不让流箭伤到她;他比起寇仲来显得斯文俊秀;但实际上比一般男子还要伟健许多;足够将烟苏无一丝缝隙的挡身后。
寇仲并未离烟苏太远,跋锋寒豪气干云的冲前方;不时还发出尽兴的笑声。
“吐谷浑与一向是井水不犯河水;伏骞王子这是要向突厥宣战?”
跋锋寒冷笑呛声:“颉利老乌龟;不是提着裤子跑了吗?还敢回来。”
颉利嘴角一抿,脸色阴沉:“让看看等会儿还能不能笑得出来。”
跋锋寒一手将战马上的士兵拉下马,丝毫不惧:“跋某要笑,还能让哭出来不成。”
当一个连死都不怕的时候,真还拿他没啥法子,不仅没啥法子还得防着他拉当垫背的。
颉利只想将包围中的这几全部剥皮抽筋。
软倒的伏骞已经能站起来,他手中握着长枪,并不用烟苏搀扶:“伏骞今日是单枪匹马而来,与吐谷浑无关,大汗可以将当做一个平凡的草原男儿。”
事实上颉利也眼馋吐谷浑,两者之间也并不是没有摩擦,但一来吐谷浑并不好攻克,二来,颉利暂时也没法子腾出手来。这两点恰好给内政不稳需要革新的吐谷浑绝佳的缓冲时间。
吐谷浑是伏骞的责任,这里他同样也必需来。
伏骞直视颉利,他脸上由烟苏划的伤痕经过特殊处理形成一道黑色的印记,永远的保留了下来,让他看起来更加有一种神秘莫测的感觉:“伏骞身为草原男儿,心上有难,即使豁出性命也要相救,这与任何的利益纠葛都没有丝毫关系。”
“这是不是中原所说的‘牡丹花下死,做鬼也风流’,”颉利:“本汗就成全的痴心。”
他虽这样说,但言语中暗含不屑,争霸天下他看来远远超过儿女情长。
“应该是‘生不能同日,死却要同穴’。”伏骞看着烟苏,没有因为这是战场而收敛他的任何一分热情:“伏骞看来,任何花儿也不配用来比拟。”
“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