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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古代后期哲学思想史-第2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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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如沙中不可能生有油,除非在沙中已经有油。这是说世界上一切事物都不 

是孤立的,而是相互依存的。一个事物的存在必然以另一个事物为原因。第 

二,求一物必须取其因,也就是说,一定的果必然有一定的因,因与果有着 

不变的关系。例如,奶酪是从牛奶中取得的,而不能从水中取得。第三,不 

是一切物都能生成一切物,因与果之间必然有一定的联系。例如,草木沙石 

等不可能都生出金银来。第四,一定的因中含有果的性能,才能制作出这种 

果,例如,陶工能用土制作出瓶,因为土有制成瓶的性能,而不能用草木制 

成瓶。第五,随某种特定的因可以得到某种特定的果,也就是说某一事物必 

然是由其同类性质的事物所生出的,例如,种瓜可以得瓜,种麦可以长出麦 

芽,因为瓜种与瓜、麦种与麦芽是同类事物,性质上是相同的。 

     当然,事先存在于原因之中的结果只是一种潜在的因素,是处于隐伏状 

态的未显的物质,这种未显状态的物质在一定条件下则转变成显现状态的物 

质,那就是结果。 

     数论者的因果观具有反对神权的意义,如,在吠檀多看来,现实世界各 

种现象从因化为果或者从果化为因都是幻想,是不真实的。因为无论因和果 

都是最高实体——梵通过魔力创造出来的,只有梵才是真实的。数论家驳斥 

了这种说教,指出从因化为果是真实的存在。如果有所谓的慈悲的梵天,则 

决不能创造出这样一个万苦之世界来。 

     数论的因果论是与正理论、胜论所主张的因中无果论或因果差别论相对 

立的,与佛教特别是其中观派的“空论”也是根本对立的。尽管数论的因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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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还缺乏科学的辩证的根据,但它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自然界和客观事物的 

特定联系,这种对于因果的解释是接近唯物主义的。 

     数论的认识论是与它的本体论密切联系的。它认为,人们认识有三个来 

源,即知觉、推论、圣书或权威。 

     数论认为,所谓知觉就是对于世界对象的心理了解,对于和感官相接触 

的外界物体的确定。知觉有不确定性知觉和确定性知觉二种,通过外部作用 

的感觉器官(外作具,如眼、耳、手等)对于外界对象的直接接触了解,叫 

做确定性的知觉。在一定的直接认识的基础上,再通过内部作用器官 (内作 

具,如心、自我意识、知性等)的加工后得到的认识为不确定性的知觉。知 

觉是认识事物的基础。推论是在知觉的基础上,由已知事物推知未知事物的 

认识过程,数论术语叫做“比量”。比量有三种,一是有前比量,也就是见 

前比后的推理,已见原因,由原因推论出结果。例如,看见黑云可以推知下 

雨。二是有余比量,也就是见后比前的推理,即看到结果可以推知原因。例 

如看到江中充满浊水,可以推知上游有雨。数论家由世界是物质的,推知世 

界的本源是原初物质,就是运种稚理的结果。三是平等比量,也就是由此及 

彼的同类推理。例如看到这里的花开了,可以推知那里的同类的花也开了。 

推理是数论家认识事物的方法和途径。 

     圣书和权威的意见称为“圣言量”,是圣者认识的结果,一般被认为是 

可信的间接的认识来源,数论家也承认这一点,但是数论家不象其它正统哲 

学派别那样特别强调《吠陀》是唯一权威,它否认吠陀为焚天所成的说法。 

金70论甚至认为僧佉之智在4吠陀之上,在4吠陀未出世之前它就已经形成 

了,4吠陀及其他教派都是从僧佉发展出来的。 

     在伦理学方面,数论主张以智慧解脱苦难。数论哲学旨在寻求解脱社会 

和人的苦难的途径和方法,那就是灭3苦。所谓人生有三苦,一是依内苦, 

它包括来自身体内部生理的苦,如风热、痰等,也包括来自心理的苦,如欲 

望、怒、贪、惧、忧等。二是依外苦,指的是人、兽、鸟、虫、毒蛇、山崩 

等外部伤害带来的苦。三是依天苦,也就是由寒暑、风雨雷电等自然现象引 

起的苦恼。而根本的苦在于轮转生死,在物质世界反复轮转,不净、无常就 

是苦。那么,如何才能解脱这种痛苦呢?数论认为,解决痛苦的根本途径在 

于了解25谛真义,以独存之智为解脱之因,在于使人明白神我和自性本来不 

是一个东西,世间的知识行为欲望,莫不与苦偕行。看重世间的得失,视为 

与自身有莫大关系,以为“我可怜”“我可爱”,这是根本的我慢,是一种 

极小极浅的认识,是无智的表现。因无智的束缚,令在天人兽中反复轮转, 

不得解脱。使人从现实物质世界中解脱出来,脱离自性而达到自在的境地, 

这才是真正的解脱。 

     那么,如何才能达到这样的境地呢?数论家认为,解脱的唯一方法在于 

智慧。智慧有两种含义,一是外智,指的是知识,如六吠陀分。二是内智, 

也就是数论的哲理,这是真实的智慧。要想得到这种智慧必须经过修持。修 

持方法有8种:一思量,二闻道,三读诵,四离外苦,五离内苦,六离天苦, 

七由友得,八由施得。这8种方法能够引起弹定智慧,然而智慧的获得还必 

须通过“现证”,也就是要摒弃平常细小浅薄的知识,因为这样的知识堕人 

于尘世的三苦三得。如果能够由浅入深,从小扩大,看到自性的全体,了然 

于25谛之地位,达到真正觉悟,脱离5大11根5唯我慢觉,反于冥漠之自 

性,不再轮转。而自性与神我不再相干,神我因此而得以成为独存之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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显然,数论对于社会和人的苦难的看法是极端唯心主义的,它关于解除苦难 

的途径也是悲观主义的消极的。它不是主张通过医疗解除人体生理的痛苦, 

更不主张通过斗争解除社会之苦,而主张通过修炼智慧寻求解脱,很显然是 

一种宗教伦理观。在这一点上,数论与婆罗门思想同属一个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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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瑜伽派哲学 



     瑜伽本意为枷或驾,如服牛驾马之意。另外,它也有联系、合一、协调 

的意思。瑜伽论是印度正统六宗之一,波颠阇利的《瑜伽经》是其根本著作。 

瑜伽宗与数论的关系十分密切,因而常常被相提并论为“僧佉瑜伽”,数论 

偏重理论探讨,可以看作为瑜伽提供了理论背景;瑜伽偏重实践,可以看作 

为数论提供了修行方法。数论与瑜伽一样强调修持,瑜伽同数论在哲学理论 

上也很相似,二者最重要的区别在于,数论否认“自在天”的存在,故称为 

 “无自在僧佉”,瑜伽则承认“自在天”的存在,故称为“有自在僧佉”。 

它的基本主张是通过禅定修行的方法,使身、口、意,也就是人的行动、语 

言和思想与宇宙精神相协调、相统一,从而消除罪欲,达到解脱之目的。 

      “瑜伽”出现很早,在黎俱吠陀中已经有了。《摄一切见集》解释说: 

个人之我与胜义之我相合,是曰瑜伽。它认为人都沉溺罪欲之中,与大我分 

散,这种分散就是一切罪恶的根源,要想去其罪恶,就必须有精神的统一。 

这就是所谓瑜伽。奥义书中早已阐明此义。瑜伽作为一种特定的修持方法, 

也出现在吠陀时代。在黎俱吠陀中就有赞颂通过身心修待,使人超越痛苦的 

方术之价值。在《黑夜柔吠陀》中提到“鼻息幽通,意马调御”,还记述了 

端首平胸、摄心静虑、乘梵船而渡险流等具体的修行方法。 《白骡奥义》对 

瑜伽作了如何制诸识,调心调息以达身心合一的神秘主义的解释。《慈爱奥 

义》进一步阐述了“瑜伽六支”:一调息、二制感、三禅那、四静虑、五恩 

择、六三昧。后来波颠阇利的《瑜伽经》则为八支:一夜摩、二尼夜摩、三 

坐法、四调息、五制感、六执持、七静虚、八三昧。与《慈爱》6支大体相 

似,可见《慈爱》中的瑜伽6支是最古老的禅定学说,而且是瑜伽经的先导。 

印度其他各教派也都提倡或信奉瑜伽行法。耆那教的创始人大雄曾用12年的 

时间修持瑜伽之行,佛教创始人释迦牟尼也是靠瑜伽苦行和禅定之法才得道 

成佛的。就连一些纯哲学派别如正理论、胜论等也较重视瑜伽。可见瑜伽是 

印度多种宗教和大多数哲学派别共有的财富,只是在其含义上各宗教和哲学 

派别之间的认识不尽一致。随着时代的不同,各派别内部的认识也不断发生 

着变化。 

     瑜伽作为修持方法,原有两种含义,一是苦行法;二是持心法,也就是 

禅空。公元2世纪左右的《薄伽梵歌》概括出三种“瑜伽行”,一是“业瑜 

伽”,强调行动的指导思想,要求人们从内心对感官进行控制,最后达到心 

如明镜,纤尘弗染。二是“智瑜伽”,强调通过对大神黑犬现身奇迹的正确 

理解,征得心灵的解脱。三是“信瑜伽”,强调对神的无条件信仰,依靠对 

神的虔信而接近神圣的境界。波颠阇利是瑜伽理论的集大成者,他于公元 3 

世纪左右汇集历史上不同形式的瑜伽实践和有关瑜伽的理论,并将它们加以 

系统化,编纂成《瑜伽经》,使瑜伽成为一个独立的哲学派别。很显然,《瑜 

伽经》很受数论哲学的影响,它几乎全盘接过了数论的基本范畴、如“二十 

五谛说”、“自性说”、“三德说”、“转变说”、“神我说”等。因此, 

人多认为瑜伽是借用于数论的哲学理论,或者说是与数论哲学嫁接的产物。 

其实,数论与瑜伽在哲学范畴上相似,但其主张是有重要区别的。如,数论 

坚持无神论,而瑜伽则承认大神自在天的存在,是有神论;数论着重讨论自 

性的本质,而瑜伽则着重讨论觉或心的转异;数论着重于本体理论的探讨, 

而瑜伽则着重于修行解脱之方法的阐述;数论哲学含有较浓厚的唯物主义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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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而瑜伽则抽去了其唯物主义因素,是一个唯心主义体系。 

      《瑜伽经》共分为四卷: 

     第一,三昧卷,阐述三昧的类别,性质和目的; 

     第二,方法卷,阐述达到修持目的进入三昧的方法和步骤; 

     第三,变化卷,阐述修持所获得的种种神通和超凡力量。 

     第四,独存卷,阅述瑜伽的最终目的,也就是解脱。 

      《瑜伽经》的第一卷即言三昧,“三昧”是梵语译音“三昧地”的简称。 

意思是“等持”或者是“定”,指瑜伽修行所达到的目标、境界。所以瑜伽 

释论说,瑜伽者即三昧。修行者要逐步修成不同层次的三昧,最后实现解脱, 

其根本途径就是要对心识作用进行抑制。也就是说,一个修行者必须通过种 

种方法,控制肉身的心理和生理活动,使个体意识与宇宙意识相结合,从而 

获得解脱。心识有5种:一是正知,也就是正确的认识,包括现量、比量、 

圣言量;二是不正知,也就是对事物的虚假认识或没有正确根据的认识,具 

有不表明事物真实特性的形式;三是分别识,指的是想象,由语言所表达的 

认识而产主,没有实在性;四是睡眠,是说在睡眠中心的作用依然存在,这 

种认识是“非存在的原因”所引起的;五是记忆,是指没有遗忘的感觉印象。 

这5种识都是神我与觉的结合,神我坠入现象界中,为之迷网。解脱之道在 

于离欲,最高的离欲就是脱离一切可见及随闻的对象,真见一切对象事物的 

实相,逐渐明了自性与神我本来是互相独立的,逐渐辩明宇宙之真实,从而 

放弃对外物的追求,脱离一切外物的束缚和迷惑,使神我独存。5种心识的 

作用也就渐渐消失直至灭除。 

     瑜伽派几乎全盘接受了数论哲学中关于“自性”与“神我”的理论。认 

为一切现实事物的原因在“自性”,同自性相对立的是无数的“神我”。自 

性是不变的、恒常的,它由三德所组成,是无始无终的原初物质,世间一切 

有变易有始终的事物都是由它转变而成的。“神我”的性质是清净,不变, 

而且常住。自性本质上是无意识的,因与宇宙发生关联,在无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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