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母烁芯跬矶嗯分薜亩汲且谎凭茫ㄔ谀持殖潭壬纤担踔粱挂凭茫蛭窃诘诙问澜绱笳街胁⑽丛馐芎湔ǎT诼诚勰降拿拦诵哪恐校矶喟巡涣械呓缍ㄎ桓龉爬瞎业拇场绲酃氖⒖龊兔恕⒉槎埂さ腋梗–harles Dickens)的圣诞礼仪、夏洛克·福尔摩斯(Sherlock Holmes)的猎鹿帽——都是在美国的宪法成文一个世纪之后出现的。奥斯卡·王尔德(Osacr Wilde)一个世纪之前就曾一语双关地说道:“美国的青春是其最古老的传统,它到今天已经历时300年了。”
美国拥有最古老的宪政制度,就这一点而言,美国有足够的理由说自己是世界上最古老的国家之一。'2'美国是世界上最古老的共和国,拥有最古老的民主和联邦制。美国拥有世界上最古老的成文宪法(1787年),民主党有足够的理由说自己是世界上最古老的政党。1789年以来,法国历经了5个共和国,更不用说其间还有君主制、帝国、五人执政团、执政官和通敌卖国的法西斯独裁统治。英国新工党彻底修改了英国立宪政体中最古老的组成部分之一的上议院。但是美国只对它的宪政安排稍稍做了一点修补,如让选民而不再是州立法机构来选举联邦参议员。即便是废除奴隶制的宪法《第十三条修正案》,目的也是迫使美国实践其宪法中最初的理想,而不是要背离那些理想。
在今天的生活中,人们永远可以感觉到过去的存在。美国人总是根据那一群身穿及膝短裤、头戴扑粉假发的绅士的设计来做重大决定,如妇女能否堕胎或孩子是否要在学校祈祷。政治家很乐意把自己说成是杰斐逊派和汉密尔顿派,即便是网络自由意志论者——很难说他们是最关心历史的人——也把自己描述为“带笔记本电脑的杰斐逊派”。除内战后为解决所有美国人平等问题的修正案外,美国宪法与当时开国者的想法非常一致——建立一种复杂的制衡制度,以防止未来出现一个乔治三世。美国历史学家丹尼尔·J.布尔斯廷(Daniel J.Boorstin)在1953年回望历史时评述道:“即便违背我们的意志,历史也使我们适合去理解保守主义的含义,我们已经成为历史连续性的榜样,成为使成就与过去连接在一起的榜样,这些成就源于使制度能够适合某一特定的时代和某个特定的地方。”'3'
确实,美国过去的历史曾被19世纪最血腥的冲突内战中断。但美国内战在许多方面却非常保守。双方都大声宣称自己是在保卫宪法。北方捍卫的是联邦制,后来捍卫作为宪法灵魂的个人平等的观点;南方捍卫的则是同一部宪法所保证的州权。美国异乎寻常地避免了欧洲常见的那一类扫除旧制度建立新制度的革命战争。
美国人紧紧抓住历史和传统不放的一个原因是他们不像德国人或日本人,不必埋葬自己的过去。他们精力充沛地庆祝阵亡将士纪念日和美国独立日,定期使有关建国之父的书籍攀上畅销书榜的榜首,建立历史协会来重现美国内战,成群结队忠贞不渝地来到那些伟大的纪念碑前。国会山上总是有很多学童,到这里来接受对美国宪法表示敬意的教育。(要是一位意大利教师如此崇敬地说到意大利的宪法,那是无法想象的。)美国最受欢迎的一档儿童电视节目是《自由之子》(Liberty's Kids),它反复向孩子们亲切讲述美国革命的英雄事迹。
但是由于美国把自己看作是一个新的国家,因此认为根本没有必要像英国和法国那样狂热地推陈出新。他们没有用气势逼人的新建筑来损毁华盛顿的旧貌,就像现代主义者感觉需要使伦敦翻新一样。欧洲的许多地方给人的印象分成两派:“旧派”怀疑一切新的东西,目前在英国正快速上升的“新派”则痛恨旧世界,并且认为新奇事物本身就是优点。具有讽刺意味的是,老欧洲现正投身于创造一个新欧洲的激进实验中。《马斯特里赫特条约》(Maastricht Treaty)尚未长大成为少年,共同货币才刚走出襁褓,一部新宪法正处于辩论之中,2004年有10个新成员入盟,人们的话题是创建共同外交政策。在美国,除了一部分激进的边缘人群以外,所有人都对美国的宪政安排感到满意。
一场保守主义革命
美国这场革命有多保守?一开始,我们必须承认,那显然是一场革命。就像戈登·伍德(Gordon Wood)在他1993年的《美国革命的激进主义》(The Radicalism of the American Revolution)一书中表明的那样,反叛者不仅赶走了英国人,也根除了那些封建社会秩序的法律标志——长子继承权、限定继承权、贵族称号、国教,等等。他们把自己的共和国建立在两个原则基础之上:第一,人人生来平等;第二,权力最终来自“人民”的意志。
然而,革命者所做的一切都含有保守主义的潜台词。革命首先是作为殖民地的反叛开始的,而不是像他们的法国同侪那样,企图改造出一个全新的世界。'4'革命工作是由拥有土地的乡绅而非由离群索居的知识分子或怒火中烧的农民来进行的。这些人机智稳重、事业成功,他们起初认为自己是在为英国宪法的原则而战,而不是在反对这些原则。他们沿用历史上英国政党的名字,自称为“辉格党人”,而将对手称为“托利党人”,并宣称自己是在保护旧有的英国的权利(例如陪审审理、法律上的正当程序、自由集会以及没有提议不得征税),而非为确立新的权利而战。
革命的结果是相当克制的。美国托利党人最糟糕的结局只是遭流放和被驱逐而已。在费城,并没有发生像巴黎那样的公审和死刑判决。相反,革命引发的是一股制宪的高潮。紧随1776年的《独立宣言》,每个州都草拟了自己的宪法,而且1783年的《邦联条款》将各州有限地结合到了一起。各州随后于1787年齐聚费城,起草一部在一定程度上协调中央控制与各州旧有权利之间关系的全国性宪法。美国的开国元勋在平静的旧时代里开始凝思自己要做的事情。
毫无疑问,美国革命捍卫的不仅仅是古代英国的自由。开国元勋们逐渐认识到,他们需要更具创造性,而不仅仅是捍卫现状。就像约翰·杰伊(John Jay)宣称的那样,他们是“第一批受到上天恩宠的人,有机会审议并选择自己在其中生活的政府形式”。'5'而且,相对于捍卫古代英国宪法中的权利,他们对保证普遍的自由更感兴趣。他们不仅阅读洛克和孟德斯鸠的著作,也阅读威廉·布莱克斯通(William Blackstone)的作品。不过他们追求的是一种相当温和的自由,即个人尽可能地不受政府的干预而追求自己的目标。正是由于这种对公民自由压倒一切的承诺,才使得美国革命具有保守主义的优势。它限制了政府的野心,政府的好坏不是根据其提高道德或促进繁荣的能力来判断,而是由其让人民自由自在地追求个人目标的能力来决定的。美国的开国之父与正直的贵族精英思想没有瓜葛,但是他们对大众先天的善良也不抱幻想。'6'詹姆斯·麦迪逊(James Madison)在《联邦党人文集》(Federalist)第51篇中写道:“政府不是必要的……如果是由天使统治人间,那么对政府的内外约束就没有必要。”
本着这种精神,美国的开国之父把民主看作是达到更高目标的手段,而不是把民主本身当作目的,而更高的目标是自由。他们小心翼翼地设计了一种制度,以防止民主陷于“混乱和荒唐”之中。他们使用分权来防止民主最常见的危险——多数人压迫少数人、少数人绑架政府、民选代表把自己的利益凌驾于人民之上。他们建立了参议院,议员起初是由各州任命而非直接选举产生,以便“为大众的情绪波动提供一个稳定器”。他们利用联邦主义原则,以确保决策尽可能在最低层级进行。当然,他们关于“人民”由哪些人组成的思想有点局限。例如,妇女、无土地者和奴隶无权投票。开国者们错综复杂的设计令人注目。参议员任期6年,从而具有更长远的眼光;众议员任期2年,从而与人民的意志更接近;总统由选举人团而不是由原始的多数来选举,从而确保了总统关心小州的利益。
英国保守主义的守护神埃德蒙·伯克对美国革命的崇敬之情同他对法国革命的仇恨程度一样深,这不足为奇。他认为,法国革命的结局是个灾难,因为他们是为抽象的自由而战(如伯克所指出的那样,是为“自由的喷发”而战),也因为他们要利用政府来改造人性。美国革命是成功的,因为他们是在为人们的真正自由而战,为美国固有的生活方式而战,以反对不断加剧的权力专断野心。他们调和政府以适应人性,政府的职责是要保护个人追求自己的幸福,他们从未对此视而不见。
右派的蓝图
伯克是正确的,在他关于美国革命的言辞背后是保守主义的本质。出于偶然或有意为之,美国宪法通过两种方式将美国推向保守主义(并且最终使之远离社会主义):限制中央集权的国家,赋予各乡村州比例不均的权力。
对政府的不信任始自第一艘来到美洲的英国轮船。定居在新英格兰地区的清教徒是从英国国教的绝对垄断权中走出来的逃亡者,紧随其后的是其他宗教异见人士,其中包括天主教徒。殖民者习惯于忽视伦敦制定的规则。英国首位首相罗伯特·沃波尔(Robert Walpole)把英国对那13个殖民地的统治描绘成“有益的忽视”(salutary neglect)(1)制度,而正是由于企图将这种制度转变成真正的帝国统治制度,才加速了革命的到来。即使在革命期间,大陆会议(the Continental Congress)也并不情愿向乔治·华盛顿提供抗击英国人所需的人力和物力。'7'
美国人一再坚持他们对“有益的忽视”的偏爱。在共和国的早期岁月里,主张小政府的共和党人与联邦党人之间的战斗最终以共和党喜欢的方式得以解决。在1801年的第一次就职演说中,杰斐逊重申他对“一个贤明、节俭政府”的承诺,“这个政府将使人们相互免受伤害,让人们在其他方面自由地控制自己对事业和进步的追求,并不会从人们口中夺走他们通过辛勤劳动得到的果实”。民主党1840年的政治纲领是该党历史上的第一份政治纲领,其开篇即写道:“那是断然的,联邦政府是一个权力受到限制的政府……”而在20年后,共和党的第一份政治纲领听起来也有一种类似的无政府主义调门儿,“那是断然的……人民惊恐地目睹不计后果的铺张在联邦政府的每个部门蔓延……”'8'
美国政治制度强化保守主义的第二种方式是给美国最保守的因素赋予了巨大的权力。美国南方——一个最初受种植园贵族控制并扎根于奴隶制的地区——在美国革命和内战期间是国内一股决定性的政治力量。杰斐逊、麦迪逊和华盛顿三人都是奴隶主。在1789年至1861年的72年间,担任总统的南方人占了16位中的10位,36位众议院议长中有24位是南方人,35位最高法院大法官中有20位来自南方。'9'
美国内战和重建以暴力的方式结束了南方的权力。但是南方人的政治才干在20世纪的前半个世纪再次得到了证明。南方成为民主党的坚实基地,这意味着这一地区的参议员能够进入“这个带着南方口音的人类公共机构”,反复当选并被任命担任所有最重要委员会的主席——这得归功于参议院刚性的资历制。'10'1949年林登·约翰逊进入参议院的时候,参议院只有一个委员会的主席不是由南方人或与南方紧密结盟的人来担任。保守的南方民主党人同北方共和党人一道形成了一个势力强大的投票集团,以保护南方怪异的种族主义做法,挫败雄心勃勃的自由派改革。
无论人口多少,每个州都拥有两个参议员席位,这一做法也加强了美国的保守主义倾向。像怀俄明和蒙大拿这样人烟稀少的州,参议员的席位却和加利福尼亚州与纽约州一样多,这不可避免地增加了西部和中西部乡村选民的影响力,限制了沿海和工业地带城市选民的影响力。在整个美国历史中,来自小州的参议员一直在动手挫败受到众议院青睐的联邦计划。而选举人团制也由于同样的原因使总统竞选带有保守的倾向。阿尔·戈尔2000年以不错的优势赢得了选民的支持,但却仍然失去了问鼎白宫的机会。
社会主义没有在美国发生
宪法强化了美国保守的力量,同样也弱化了美国激进的力量。在19世纪后半叶,社会主义政党在所有重要的欧洲国家都发展兴旺,它们动员群众支持扩大国家的权力,同时提供养老金等福利服务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