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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两兄弟现在听起来感情还不错嘛。”她闲聊似地问道。
“我们之间仍然有一道无法消除的伤痕。”他仅是淡淡地说道。
“但是,伤痕会慢慢淡掉的。”她接下话,两人相视一笑。
“你是对伤口最有益的良药。”他拨弄著她额上让她像个异族东方女主的齐额刘海。“我已经很久没再头痛了,谢谢你。”
“不客气。”孙璃璃亲热地搂著他的手臂,偎在他身边走路的高雅姿态像女王在巡视国土。
几步路外有一个发长及肩,发楷往外翘的男人,一件V领黑色针织衫,一身合身的GUCCI西装,性感的姿态像是从酒品广告杂志中走出来的模特儿。
“喂,前方那只公孔雀是谁?”孙璃璃贴在谢翔华耳边小声地问道。
“他是凌凌的未婚夫——黎子维。”谢翔华一提到这个名字,就习惯性地皱了下眉。
“原来他就是凌凌那个花花公子未婚夫啊!看来的确满有花心本钱的。不过,我还是搞不清楚你爸为什么要帮凌凌选一个花心大萝卜。”孙璃璃一挑眉,近来对于谢家的事已经有了一些基本了解了。
前方的黎子维正被一名女子拦住,他笑著停下脚步,和女子说话,那睨著人看的眼神像是要和人缠绵似地勾魂。
“喂,叫他节制一点,这是他未婚妻的家!”孙璃璃有点火,不客气地说道。
“再谢谢你的打抱不平。”一身黑色裤装的谢凌凌站到孙璃璃身边,目光冷冷地看著黎子维。“我不会难过的,婚姻对我来说只是个摆脱这个家的方法。”
“喂,这个家以后有我、还有修泽岚了,会很不一样的。”孙璃璃举高她和谢翔华十指交扣的右手,信誓旦旦地看著谢凌凌。
“我知道我以后如果在外头受了委屈,你们将会是我的避风港,这样就够了。”谢凌凌浅笑了一下,拍拍未来嫂子的肩膀。
“你要考虑清楚喔,万一你们结婚后,日久生情的话,那你不是会很痛苦吗?”孙璃璃一本正经地说道。
“我受够多情的男人了。”谢凌凌高姚的身材,配合上冷调的脸庞,浑身散发著拒人于千里之外的漠然。“我和黎子维已经有协议了,婚后各自过各自的生活。”
谢凌凌看向黎子维,那男人正露出一口白牙,仰头大笑著。她蹙了下眉,别开了头,不去理会心头上一闪而过的悸动。
“我帮你跟爸爸提你和黎子维解除婚约的事。”谢翔华主动地说道,握住了妹妹的手。
“哥,不用了,那是我自己做的选择。反正我已经打定了主意,要对那段婚姻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了。除了你之外,天下不会有什么好男人的。”谢凌凌紧握了下哥哥的手,回给他一笑。“你们慢慢聊,我去和一些长辈打声招呼,顺便看看爸爸那里有没有什么要帮忙的事。”
“凌凌那么能干,不要结婚也无所谓啊。”孙璃璃真是不懂谢凌凌在想什么,为什么一副拚命想离开这个家的模样。
“凌凌对商业数字的敏感度很高,也是个管理经营的好人才。”谢翔华认同地点点头。
“好啊、好啊!那你把公事职务交给她,我们去环游世界,我拍照,你去研究你的古籍纸张制造。”孙璃璃把他拉到一处较阴暗的地方,眉飞色舞地说道。
“这个主意很让人心动。”他凝视著她的盈盈笑脸,也跟著笑了。
“那就走吧。”她可人地偏著头看著他。
“现在去环游世界?”他挑眉问道。
“现在去告诉你爸爸,说我们要结婚!说我们要去度蜜月!说我们要去环游世界!说你适合研发部门……”
在孙璃璃的笑语朗朗声中,他们相倚偎的背影缓缓地走向谢家主宅。
而在所有人都未曾注意到的时候,黎子维的目光在谢凌凌的背影上停留了许久、许久。
在星星的夜空下,人间剧场正不停地上演著一出出喜怒哀乐的戏码。
那一夜,谢翔华用飘逸清俊的毛笔字在日记中写下——
你可以怀疑星星是火把;
你可以怀疑太阳会移转;
你可以怀疑真理定谎话;
但我对你的爱永不改变。
~~老公,我也爱你!孙璃璃用粉红彩色笔在最后一行这样加注道。
书后小注:
小说开场和结尾的句子,摘自沙士比亚的“哈姆雷特”。
后记
什锦面喔伊系!
不三不四
一直在想该怎么把路可可这个女人归类,脑子砸来她的各形各状、言行举止,嗯……呐……啧……老娘(请容我粗俗地如此自称,小的粗俗才好衬托路可可的高雅)竟然没办法想出个妙辞来形容,这是从未发生过的事,当一个编辑竟然辞穷,不如躺在地上滚算了。左三圈右三圈,再右三圈左三圈……我想到了,路可可如果不是一碗什锦面,就是一块总汇披萨。
“什锦”、“总汇”的意思大家都了吧?料多、味鲜,但里头总有一两样料想挑掉的,不过,我不会挑掉,我通通吃掉,因为那一两样不爱的,无损于那美妙的滋味,下回还要再来一碗什锦面、或点一块总汇披萨。
先来说说我想挑掉的好了。老实说我想桃掉两样——
路可可,这三个字有多少“口”,大家算算,不少吧!人人只一张嘴,她一人独得这么多张,肯定很会讲,对!这女人口才的确很溜,都溜在哪?溜在拖稿总有理由,哀求总会成功,交稿子的讨价还价总能多要个几天来混。她希望多个十天,老娘说两天,最后她得到五天的宽限。五天她也高兴,算了,赏她、赏她!哼~~爽得了一时,爽不了永远,五天后还不是得乖乖交。换作是老娘,就提前五天交,整本砸过去,早死早超生,提早五天得到解脱。这道理希望她有天能顿悟,稿子还是早交早好。
第二样是,路可可这女人有当“阿舍”的潜力。我要是她妈,就把她绑在家里,不准出门,最好待在家写稿,别整天心花花的爱花钱。听说,她一条街逛过去,就可以花掉不少银两,那条街还不是什么精品街,普普通通,也不是家家户户都是店面,这样没什么的一条街,她也能变出花样来撒银两,振兴民生经济是很好,但、足,撒在我身上更好!我要银两、我要银两、撒我、撒我……被砸痛我也甘愿。
想挑掉的说完,来说点爱吃的。
这女人有点神经质。别怀疑,老娘没说错,真的特爱她这项“美德'。那一点点的神经质让她有点挑剔、爱完美,因为挑剔、爱完美,写稿就爱检查一遍又一遍,这么一来稿子就被修整得”很像样“,真是优秀的习惯啊~~赞美她!
还有路可可那可爱的“喔呵呵、咽咽咽”的笑声,老娘每回听见,精气神都来了,做事特别来劲呢!不过要有这样的笑声并不容易,一要有不怕长皱纹的勇气,二要有比男人毫不逊色的豪气,三要有不顾众人异样眼光的傻气,没有这“三气”,别想笑得那样有效果,算她行!
还有,路可可甜言蜜语的功夫一流也!不过,她并不常使这一招,通常都使在偷懒不想想书名上。每回耍赖不想想书名,就说“唉呦~~我不会~~你很行~~你想啦~~”,若拒绝她,她就再重播一遍“唉呦~~我不会~~你很行~~你想啦~~”……啧!什么想不出来,老娘可不信,一本稿子十万字都可以爬出来了,书名几个字会生不出来,鬼才信!但她真的超会“鲁”,老娘总是输,不甘愿还是想给她。事后,她会在电话那头喊——“你好强、你好棒!我最爱你了~~”厚!鸡皮疙瘩掉满地。不过恶心归恶心,老娘就吃这一套。
嗯……再多说一项好了,她笔下的人物常常都是唇枪舌剑的高手,没有灵敏的心性,是很难写出如此会“呱呱叫”的男女主角。每次看见她经营出的对话,会心一笑之余就想学起来,下回遇见“讨皮痛”、“欠人念”的家伙,就可“骂人不带脏字”地消气解闷。忽然记起路可可走路的模样,老是一副若有所思、要不就神思远游的样子,莫非都是在想著男女王角要怎么“唇战”、“舌战”……厚!你不要想歪喔,嘴巴除了接吻外,更常用在说话上!当然路可可也不是没可能在想那法国吻、舌吻的啦!大家何妨把她想歪点……正经八百的人生毕竟太过无聊。
以上说了不少,叮叮咚咚、哩哩啦啦,结论是不是很难归类引所以喽,她真的是一碗什锦面、一块总汇披萨,什么都来、什么都有,营养丰富,好看好吃!
老娘介绍完毕,再会!
附注一条:
给看到署名是“不三不四”就皱眉头的看倌们,“不三不四”可不是嘴上不乾净在骂人喔,而是“不是张三、不是李四”的意思,了吗?
后记 路可可
看完了《求术你别太好》后,觉得如何呢?
有没有察觉我这回在写作上的一些小小改变呢?
我在写作的时候,故事的画面怕境多半会很清楚地呈现我的脑海里,姑且不论我表达得好不好,脑海里总是有一幕幕属于这本故事的画面与情境。
而《求求你别太好》这个故事,在我脑中呈现出来的意象其实是有点像绘本方式的。一页页静态的插图表现,表达了主角们喜怒哀乐的生活,却没有什么太多对话。
因此,为了要描绘出我脑中安静的情境,我在这本作品中采用了较多的叙述。只是,一来怕太沈闷,二来也要掂掂自己的斤两,所以书中叙述的比例部分还不算太夸张,叙述这回事啊,写得好就让人拍手叫好,写不好的话,可是会让人呵欠连连的。况且,我相当享受写对话的过程,当然,也免不了要叽哩呱啦啊。能够把自己揣摩各种不同类型主角言行举止的心得,表达在对话之中,感觉自己就像个演员一样,很赞哩!
《求求你别太好》的男主角是我个人认为不好表现的男主角,他的个性矛盾点太多,他的神经太细腻,凡事想得太多,但他表现于外在的形象又相当温和,如何不让这种温和变成模糊,是更需要一点努力的。(说实话,这种男人在现实中不容易走入婚姻。我身边的谁谁谁、谁谁谁,就是这类男人。)毕竟,一般而言,个性愈极端的主角,愈容易让人印象深刻。太冷、太狂、太阴、太柔,都是会让人热血沸腾的。
那我干么挑谢翔笔这类主角出来写?我想,那是因为——
没有人喜欢天天吃一样的饭菜吧!
至于,我这回煮出来的料理好吃与否,我想,无论各位帮我打了几分,都谢谢你们看完了这本作品。
只要有人喜欢看,我就会继续奋勇向前、拚命努力、夙夜匪懈……
编辑冷冷飘来一句:“是吗?那你为什么没法子一月一书,有时候连两月一书都做不到?”
大人饶命,因为我还有其他工作要做啊!我觉得自己写作的时间已经相当浓缩了,每天都希望能有48小时,可以让我把作品写得更好啊!
编辑又冷冷飘来一句:“是吗?写得好,和时间不一定成正比吧。”
唉呀!我杂事多、琐事又不少,会尽力、会尽力……
心虚退场中。
我们下回见!
全书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