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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室脱逃-第9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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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缓缓吸了口气,方寻闭上双目,双手印诀变换,暗运功诀,渐渐,房间中悄无声息起来。        十几日之后。
        方寻睁开双目,吐出一道浊气。
        “还是不行,伤势只恢复了八成左右,不过暗伤却是差不多修补上了,剩下的只能凭时间来疗养了
        强行中断施展中的神通,法力激荡下。反噬己身,方寻浑身经脉收了不少的损伤,还好他的修为到达了  养脉之境,经脉远比一般的修者坚韧,纵是如此,想要全
        “差不多了,是时候去收集魂魄了
        方寻面无表情,手掌在空间卡上一抹,一颗晶莹地怪异颅骨出现在手掌之中,恍若宝玉,这便是白骨戮魂剑,剑胚!
        此宝需要大量魂魄凝练,方寻之前提供的魂魄还不足祭练此宝所需的百分之一,如今在二层世界,他迫切需要增强实力,加之此地怪物魂魄强横,方寻自然乐意收取。
        “也不知在此间房间能够完成几分,不过只要祭练小成便可,到时此宝便可自行收取周围魂魄增强自身,也就不用这么麻烦了
        方寻想了想,随出数道印诀,收了万寿冥阳棺”张口吐出一团阴煞黑雾,有将方岚收了起来。
        若非必要,他是不会动用方岚的,作为手中最大的王牌,以及今后最重要的伙伴,方寻不想让她受到一丝伤害。当然,要是方岚三魂,七魄融入躯体,灵智大开,方寻也就不必如此麻烦了。
        “可惜在密室中始终存有顾及,否则那符文之语阴阳,应该能提升不少战力才对!”方寻暗叹一声,推开了房间的大门,身影一闪,无声无息地窜了出去。
        算起来,方寻在此间密室也有了将近月许的时间了,古堡中果真半点崩溃的征兆都未显现,让他着实放心了不少。
        此剪,方寻龙行虎步,慢行于古堡甫道,穿梭于大厅回廊。
        骷髅的数量相比数日之前又多了不少,特别是黑骨骷髅,几乎每一队白骨骷髅中都会有一名黑骨骷髅领队,宛若小队长一般走在队伍之前,极为显眼。
        见此一幕,方寻心中大定,张口一吐。翠色光华一闪,寸许大小的青虹,迎风而涨,化成一道翠色剑光,朝着一众骷髅席卷而出。
        方寻旨在收集骷髅颅骨中的魂火,祭练白骨戮魂剑,故而只要实力低微的骷髅,他定要大肆收割一番。反之,一遇相同等级的骷髅,他立时掉头就走,绝不恋战。
        如此几天,倒也收获颇丰。
        白骨骷髅魂,火收集了几百,比之方寻之前收集魂魄加一起还要多,除此之外,黑骨骷髅的魂火也有数十,它们的魂火要比白骨骷髅凝练数倍,实在是祭练  白骨戮魂剑,的最佳选择。
        “可惜,想必那身穿骨铠的黑骨骷髅应该更有料才是!”
        方寻略略摇头,为了最大限度收集魂火,他没时间与二阶骷髅纠缠,好在  白骨戮魂剑剑胚生冷不忌,只要有魂火就能祭练,大大加快了方寻收集的速度。
        经过几天的凝练,晶莹如玉的头骨又有变化,居然不用方寻法力加持,也能悬浮于半空。使得周身三寸之内的空气都略有虚幻,更不时有一丝黑炎自头骨七窍中冒出,但随即就消逝在了空气之中。
        方寻明白,此宝吞噬的魂魄已经差不多,快要初步炼成了。
        正因如此,方寻收了剑胚,寻了一个僻静的地方,他还有一个要紧的步骤需要完成,在剑胚中留下血之烙印。永世刻上自己的印记。确保此宝祭练完成便可如臂指使。
        这是一间宽敞的厨房,方寻就缩在一角,盘膝而坐,手中托着一颗晶莹如玉的怪异头骨,神情凝重。
        在他身前,方岚一如既往,好似保镖般手持血色长刀,英气逼人。
        将剑胚向半空轻轻一抛,方寻咬破指尖,如走龙蛇,虚空画符,他的速度极快,盖因此法不能出现丝毫差错,否则不但要前功尽弃,更要承受千百冤魂反噬,后果极其严重。
        刻印之前,方寻特地静养了一天之久。此时动手,早已是把握十足。
        血符成型时,惨红色血光一炽,复又平静了下来。方寻面色如常,不过呼吸却加重了几分,显然消耗不菲。
        “血脉印刻,太乙重合,太上老君急急如律令!”        方寻大喝一声,奋力鼓荡一身法力,全部融入了血符之中,血符越来越光华却愈发暴涨起来。最后更是缩成了一枚比丹丸还要小伤倍许的光点,血芒一闪,朝白骨戮魂剑,剑胚印了上去。
        一嗤!
        一丝丝腥臭至极的烟气飘散而出,晶莹如玉的头骨居然露出了人性化的痛苦神色,好在它并未祭练完成,灵识还未形成,故而不懂反抗。否则方寻怎会如此轻松?
        白烟散尽,如玉般的头骨眉心处居然印有一朵黑色火焰痕迹,小小巧灵动,宛若真正火焰一般跳动不止,看上去无比诡异。
        方寻松了口气,随手一挥,剑胚便回到了他的手掌之中,看上去竟然灵性十足。
第十五章 传说化
        二错。有。这白骨戮魂剑“我的实力最少能涨兰成,以并未痊愈,也不用担心一般的二阶骷髅了。”
        方寻只手托着奇异头骨,目光闪烁不定。
        法宝自然不是方寻这种实力的修者能够祭练成功的,他手上的白骨戮魂剑顶多算是咋,粗胚,距离成就法宝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按照方寻得到的那张纸黄纸上的说法,白骨戮魂剑要经历九转十二劫方能真正成就,自此凶焰伤天,恒古不灭!
        一件法宝被祭练到如此境界不知要多少岁月,方寻没那么贪心,他不过想要凭借此剑增强几分实力罢了,哪怕是个粗胚也罢。
        九转十二劫方寻还不知是什么意思,黄纸上只提供了九转的祭练方法。而十二劫则被几笔带过。不过方寻即使侥幸将此剑祭练过一转境界,也要比他身上的青虹飞剑要强上几倍了。
        白骨戮魂剑炼成之后便自带一缕先天白骨火,专克元神,吸魂炼魄,增强己身,霸道无匹。更为难得的是,此剑与  阎魔真经,相辅相成,方寻可凭借此剑大肆搜刮魂魄,修炼鬼道无上**。除此之外,此剑也能借由方寻一身黄泉法力,荡涤自身污秽,有更高成就。
        “下面便要将此剑彻底祭练完成,剑灵一转之后,就立即放弃青虹,的温养,改由温养此剑好了。”
        方寻心中迅速敲定了主意。要如何最大限度地提升实力。
        思付片刻之后,方寻随手将方岚收了,确定再无遗漏,点了点头,转身离开了厨房。
        方寻来到此间密室大约有月许的时日了,他对此地的环境已是颇为适应,紧走几步,右拐走出莆道,方寻来到一间宽敞的大厅中,有几层楼高,整体大气磅礴。
        除了常见的恶鬼雕像之外。一些金属铠甲也被放置其中,武士手中大剑泛着湛湛森寒。看上去锋锐非常。
        不过这都不是重点,引人注目的是,大厅前方正中的宝座上,一具血色骷髅正挂着下顾,血色颅骨低垂,眼眶中幽蓝色魂火微微摇曳,居然仿佛是在小憩的模样。
        房间中上百具白骨骷髅,其中还有数量不菲的黑骨骷髅参杂其中,甚至有六具身穿骨铠的黑骨骷髅站在宝座之下,整齐划一。俨然一副被君王审视的军队模样,场景极为怜异。
        见此一幕,方寻没有露出丝毫惊讶地表情,他早知道高阶怪物拥有智慧,只是面色微变,悄无声息地向后退了数步。直至身体没入拐角甫道地阴暗处,其间没发出一丝声响。
        “有些麻烦了。”
        方寻眉头一皱,脑中不禁思考起来。
        虽然白骨戮魂剑已经祭练大半。使他实力提升不少,只是他毕竟还处于身有伤势,本身就不便长时间战斗。那些白骨骷髅和黑骨骷髅倒不算什么。不过那几具身穿骨铠。实力相当于称号二阶的黑骨骷髅和血色骷髅让他很是忌  惮。
        可就这么离开,方寻并不甘心。要知道,身穿骨铠的黑骨骷髅并不常见,此时他还未取得离开密室的凭证,这么一走,不知要何时才能遇到此类的怪物。
        就在方寻难以取舍之际,骷髅方阵左侧出现了异常,一名身穿金属铠甲的男子从阴影中走了出来,他孔武有力,身材高大,披头散发双肩上却扛着两架便携式火箭筒,脸庞上生长着一圈细密的胡茬。一道粗大的疤痕经由左眼到下顾,看上去气势汹汹,显示出了强大的力量。
        “你们这些杂碎很好,省了老子不少力气将你们集合一起,哈哈,这样一来,那件任务差不多可以完成了。”
        男子放肆地大笑,一把将火箭筒角度扶正,下一刻就按下了发射器。
        两枚火箭弹携着绚烂的尾焰小擦着空,友出嗖嗖的声响,轰的声惊天巨响,巨大火球在白嘀胎联爆裂开来,狂暴的气流席卷,数十只一起被掀飞了出去。
        方寻在转角的阴暗处看得真切,所有白骨骷髅身上都亮起一层晶莹的毫芒。尽管被炸的七零八落。但是除了中心的有限几个,伤亡很少。
        身穿铠甲的男子自然也看出来了,他并没有靠火箭筒轰杀一起的想法,反手取出一张空间卡,在火箭筒上一拍,白光一闪,两架火箭肖便消失不见了。
        “这回看你们运群杂碎还怎么一起过来!”
        男子狞笑一声,虚空一握,一把金灿灿的大剑就出现在他手中,竟是一把实物,其上符文缭绕。通体金光闪闪,散发着一股狂烈地气势,任谁也不能忽视。
        “迎风三段击!”
        男子大喝一声,手中金色大剑一挥,三道近米许长短的巨大剑刃分化了出来,贴着地面扩散了而去。
        金色剑刃晶莹璀璨,凝练无比,速度更是极快,仅仅几个呼吸,就将拦路的一切斩断,无论是火箭弹的贼片还是骷髅地肢体,甚至火焰也被一分为二。
        。三阶!”
        方寻心中一跳,眯起眼睛,身形继续向后退去。称号三阶的战斗,方寻想要在其中获取利益非常困难,说不定还要再次受伤,他不想冒险。
        可就在此时,异变突生,一道腥红的半月气劲横扫而出,一下便将三道金色剑刃破碎,余威不衰,景致向着男子斩去。
        宝座上的血色骷髅出手了!
        一切快到不可思议,眨眼的功夫,金色剑刃就破碎成了千万片。化成点点金光,消散于黑暗虚空中,狭长的猩红气劲在男子身上透体而出,将他一斩而过。
        身着金属铠甲的男子并无异样,脸色依旧张狂凶恶,手持着金色大剑,反手提在身前,做着防御的动作,纵使如此,他依旧没能防御住血色骷髅的一击!
        “传  化!”
        男子仿佛一只受伤地狮子,噗的一声。一口逆血夹杂着小块内脏被他吐了出来。看他的样子,竟是受了垂伤!
        血色骷髅缓缓站了起来,顺着台阶一步一步向下走着,空荡的眼眶中幽蓝色魂火沾染上了一层血光,转瞬间便成了猩红之色。
        血色魂火!
        联国际惯例,以下免费。
        回答书友提问,为什么方寻“欺软怕硬。”遇到危险就要逃跑?一般晓宇不会将这种东西放在正文下,这次例外。
        首先,欺软怕硬是生物的本能选择,不管我们赞成与否,它都存在,根本不需要解释。遇到危险逃避,回避死亡、受伤,这也是生物潜意识的选择。其次,方寻并没有什么东西需要他坚守,如果有需要  即使孩子也不会退缩,这是个很浅显的道理,谁都明白。
        当然,说句不怎么上台面的话,大家看书就是为了爽的,可能晓,宇设计的情节真的不够巧妙,没有让大家看爽,这是我的问题,我承认是晓宇疏忽。
        事实上,如果那位书友看了下一卷的卷名就不会这么说了,这是更新问题。我也检讨。
        一个人想要改变,不只是说说而乙,前面三十几万的铺垫晓宇感觉已经够了,接下来就让我们一起叱咤风云吧!
        密室是晓宇几本书中成绩最好的一本,虽然仍是扑街,只有几百订阅,可我还是想写完,好好写完。
        如果有类似的问题,大家一定要提醒我,人无完人,晓宇承认《密室》有很多硬伤,如果可以,我会尽量修正。
        最后,支持正版,我受崇拜!求个订阅先,,如欲知后事如何,请登陆    有。章节更多。支持作者,支持正版阅读!
第十六章 灵性
        这个念头在方寻脑海中一闪而过。
        血色骷髅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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