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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来吧,我知道你在外面。”
少女没有出现,回答杨屹的只是回声。
“还有其他的,都跟了这么久了,不就是想抢走我们身上的钱财嘛。难不成,到了家门口还害怕了?”
林凤苦笑了起来,杨屹是个天不怕、地不怕的主,自然不会把几个劫匪放在眼里。
片刻后,一群人出现在胡同口,全是二十岁左右的年轻人,带头的是个黄毛,一看就知道不是什么好东西。
见到这群人,杨屹突然笑了起来。
杨屹的表情,让林凤一头雾水,不明白他在笑什么。就算不把劫匪当回事,也没理由笑得如此开心。
“别露馅,等下看我的。”
林凤有点无语,不过也没多说什么。他们是特侦大队的战兵,真要打起来,这些劫匪没有一个能尝到甜头。
叮嘱林凤一句,杨屹就迎了上去。
“这位老哥,看样子,你也是在道上混的。”带了一群手下,黄毛的胆气很壮。“规矩就不多说了,我们要钱不要命。识趣的就把现金、珠宝等值钱的东西留下,然后滚蛋,我们当什么事都没发生。”
“是吗?”
“怎么,你觉得还有商量的余地吗?”
杨屹打量了黄毛一番,笑着说道:“看你的模样,恐怕连二十岁都没有吧。既然你说了规矩,我也说说规矩。现在带着你的人离开,我就当什么事都没发生。要不然,我就替你杨大哥好好教训你一番。”
“你……”
“自己滚,还是让我动手?”
杨屹开始说的这番话,让黄毛呆立当场。只是在他说出“滚”之后,黄毛带来的那些手下就忍不住了。
“毛哥,收拾他。”
“这家伙敬酒不吃吃罚酒,让他流点血。”
“对,大家一起上。”
……
“都给我闭嘴!”黄毛突然暴呵一声,吓得身后的小喽喽纷纷闭嘴。“这位大哥,你认识杨大哥?”
“你说呢?”
黄毛仔细打量了杨屹一番,一副举棋不定的样子。
杨屹开始发笑,不是别的,而是认识黄毛。
黄毛叫周家瑞,也是森丘市的人,而且跟杨屹是初级学校的同学。十年前,杨屹迈进初级学校的门槛之后,出手教训的第一个人就是周家瑞。当时,周家瑞在暗中骂杨屹是个没有爹娘的野孩子。大概是被杨屹打怕了,两人从此成为了好友,周家瑞更是把杨屹当成顶礼膜拜的偶像。原因也很简单,周家瑞经常因为嘴巴不干净惹来麻烦,而每次替他出头,帮他干架的都是杨屹。虽然很少挨打,但是因为替周家瑞打架,杨屹经常受责罚,在全校师生大会上被点名批评也是常有的事。
半年前,杨屹通过了征兵体检与审核,周家瑞却因为体检不合格被刷了下来。
此后,两人再无联系。
虽然杨屹有过担忧,知道周家瑞的家境不是很好,肯定无法去中级学院念书,更别说考进高等学府了,要不然当初也不会跟杨屹去填参军志愿表,但是杨屹从来没想过,周家瑞竟然会成为劫匪。
这家伙一向胆小怕事,每次打架都躲在杨屹后面,情况不对第一个逃跑,还说是“回去通风报信”。别的不说,当初惹火杨屹,也是因为在背后骂杨屹。如此胆小的人,怎么会跟抢劫扯上关系?
还有,其他小喽喽为什么会跟着他,把他当成大哥。
难道说,在过去半年里,周家瑞完全变了个人?
不,应该是被生活所迫。
想到这,杨屹暗自叹了口气。半年不见,当年的兄弟竟然沦落至此。
“这位老哥,如果你真的认识杨大哥,我就是有眼无珠了。如果你在骗我,就别怪兄弟我手下无情。”
“周家瑞,你哪来的胆子?”
黄毛猛的一愣,对方直接道出了他的姓名,那么之前说的话自然无假。
杨屹又是一声感叹,让林凤取出了一叠钞票。
“周家瑞,我这次来森丘市,一是去看望你杨大哥的家人,二是受你杨大哥所托,把这笔钱交给你。”
“我?”
“你杨大哥现在是军官了,在首府参加活动,过几天才会过来。他知道你家里的情况不是很好,担心你因为生活所迫而做错事,所以专门叮嘱我,让我把这笔钱交给你。你杨大哥还让我告诉你,做人做事都要问心无愧。”杨屹把钞票塞到了黄毛手上。“别的不多说,你好自为知吧。”
黄毛一愣一愣的,这戏剧性的转变,让他一下没有反应过来。
杨屹也没再多说什么,叫上林凤走出了胡同。他们现在是雌雄大盗,开始那番说辞只是编造出来的。周家瑞是杨屹的至交,再多说几句,说不定会识破杨屹的伪装。就算周家瑞值得信赖,杨屹也不想节外生枝。再说了,如果消息传出去,杨屹到不怕麻烦,周家瑞肯定会被牵连。
“看不出来,你还挺大方的嘛。”
“他是我的发小。”
林凤还想取笑杨屹一番,在注意到杨屹的神色之后,也就闭上了嘴。显然,这次偶遇让杨屹的心情变得很糟糕。
摆脱了尾巴,两人没再耽搁,去了购物中心。
因为是去杨屹家里,而林凤又是第一次去见杨屹的家长,所以买东西的时候,林凤死活不肯让杨屹出钱。其实,杨屹身上也没钱,开始给周家瑞的那笔钱还是林凤出的。杨屹也不见外,毕竟他与林凤的关系非同一般。再说了,未来孙媳妇送的礼物,肯定能让爷爷觉得十分有面子。
当然,也不是什么贵重东西,几瓶好酒罢了。
第一百一十章入乡随俗
杨屹带着林凤回到祖物的时候,已是清晨。
按照爷爷所说,杨家是最先来到埋骨星的开拓者之一。当时的埋骨星不但有着丰富的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也很不错,而且殖民者寥寥无几。为了鼓励对外开拓,联邦当局推行“先到先得”的占有权,因此数千年前,森丘市还是一座人口不到一千的小城镇的时候,杨家是远近闻名的大地主。只是在随后数千年里,杨家因为人丁凋零日渐衰落,到杨屹这一代更是沦落为平民。传到他手上的,除了那些说出去都嫌丢脸的故事,只有这栋位于郊外,破败得不堪入目的祖屋。
严格说来,这栋祖物根本不是遗产,而是负资产。
在埋骨星,只要房屋有人居住,每年都得按照政府评估的价值交纳物业税,对很多家庭来说这是一笔不小的负担。
祖屋很大,是一栋有前院与后花园的别墅。
用爷爷的话来说,这里是杨家在埋骨星的立足之地,数十代人在此诞生,他们有义务把杨家的香火传承下去。
只是,杨屹并不这么认为。
虽然到他这一代,杨家已是百代单传,但是所谓的故居,只不过是一座没有生命,也没有情感的房屋。如果不是爷爷坚持,而且杨家还由他说了算,恐怕在参军之前,杨屹就处理掉这座别墅了。别的不说,只要申请废置,每年能少交上万的物业税,用这笔钱足够在市中心租一套供爷孙量居住的公寓。
大门没有上锁,别墅里空荡荡的。
虽然没有怎么变样,但是进去后,杨屹一眼就看了出来,过去半年里,爷爷的日子过得并不怎么样。别的不说,堆满大厅一角的空酒瓶就是最好的证明。虽然喝酒是爷爷平生唯一的爱好,但是杨屹在的时候,因为经常唠叨几句,所以有所节制。杨屹参军之后,没人在耳边唠叨,也就没了管束。
嗅到空气中的酒味,杨屹暗自叹了口气。
林凤有点尴尬,觉得买酒送给杨屹的爷爷是个错误决定。
“我上去看看,你别乱走,家里有点乱……”
“什么人,竟敢擅闯民宅?”
没等杨屹走开,楼上传来了呵斥声,不过话语含糊不清,既像没睡醒,也像喝醉之后的样子。
随后,一个人摇摇晃晃的从楼道里走了下来。
见此情形,杨屹更加头大了。
此人身高在一米九左右,比杨屹还高了半个脑袋,除了一头白发,没有半点像是数百岁的老年人。身材算不上魁梧,也不显瘦弱。要说有什么特点的话,那就是与杨屹神似,一眼就能看出与杨屹的关系。
正是杨屹的爷爷杨承志。
“老家伙,难得起这么早,昨晚又喝多了?”
“小东西,原来是你,我还意味进贼了呢。”
爷孙俩见面就没好话,看得林凤是一愣一愣的,不知道他们是不是爷孙,或许上辈子是仇人。
这时候,杨承志的目光落到了林凤身上,一副品头论足的样子。
“老家伙,你看什么呢?”
“这个小美人……”
“你未来的孙媳妇。”
杨承志又是一愣,随即哈哈大笑起来。
林凤更加不好意思了,虽然杨承志的目光让她觉得很不舒服,但是她能够感觉到,杨承志没有恶意。
“小东西,别的没学到,把你爷爷年轻时泡妞的本事学了个十足。”
杨屹翻了下白眼,林凤更是埋下了脑袋。现在,她总算明白,杨屹张嘴就胡说八道的功夫是从哪里学来的了。
“老家伙,就这么站着,也不招呼一下?”
“这不是你的家?我还没睡醒呢,上去睡个回龙觉。厨房里有吃的,你看着办,没事别来打扰我。”
没等杨屹回答,杨承志就转身上了楼。
“别见怪,他就这德行。”杨屹很是尴尬,不管怎么说,林凤是第一次来他家里。
“没事,爷爷是真性情。”
“你可别这么说,要让他知道了,屁股得翘上天。”杨屹忍不住苦笑了起来。“不怕你不相信,有的时候我都在怀疑,他是不是我的亲爷爷。要不是长得像,我真得怀疑是他拣回来的野孩子。”
话是这么说,杨屹也没把林凤凉着,去厨房准备早饭。
虽然杨家早已中落,但是瘦死的骆驼比马大。就杨屹所知,在他参军前,爷爷一直靠变卖家产渡日。
早餐不算丰盛,不过也不是很糟糕。
饭后,杨屹带着林凤四处转了一圈。
别墅很大,前院占地数百平方米,后花园更是前院的两倍。只可惜,因为没人照料,种植的花草早已枯萎。一路下来,林凤也是暗自心惊。花草会枯萎,但是那些用名贵石料铺成的小径,雕工精美的护栏,以及亭台楼阁却完整的保存了下来。看得出,鼎盛时期的杨家不但富有,还很有品味。
只是花无百日红,人无百日好。
远的不说,在第三纪元的五千年里,中落衰败的大家族数不胜数。即便是现在如日中天的几个大家族,追远也就追溯到千年前的第五次格林尼治战争,而兴旺强盛数千年的家族简直是凤毛麟角。
其实,在经历了数千年的演变之后,人类联邦的每一个人都是某个曾经辉煌一时的大家族的后代。拿林凤来说,虽然现在的林家由其祖父林啸廷一手打造,但是往前追溯,林家的先祖是人类联邦的先驱,也就是从“灭世灾难”中逃离银河系,最先来到南阿尔法星系的人类幸存者之一。
至于杨家衰落的原因,林凤并不感兴趣。
也没必要搞清楚,盛极必衰是谁也无法改变的规律。任何一个大家族在鼎盛之后,都会走下坡路。区别只是,一些大家族能够中兴,一些大家族能够勉强维系数代,一些大家族会很快消亡。
不管怎么说,杨家没有消亡,杨屹的出现更是带来了中兴的希望。
等两人回到别墅里面,杨承志已经醒来,正在餐厅里吃早饭。
“老家伙,挺懂得享受嘛。”
早饭是杨屹做的,只是杨承志在乎的是林凤买来的那几瓶酒。大清早就喝上两杯,被杨承志当成是人生快事。
“小东西,不错嘛,还有点孝心。”说着,杨承志给杨屹倒上了一杯。
“这是小凤孝敬您老人家的。”
“是吗?”杨承志呵呵一笑,朝林凤点了点头。与之前相比,他的态度和蔼许多,有了长辈的样子。
林凤有点尴尬,不知道该说什么才好。
“说吧,回来有什么事?”杨承志没有绕弯子,也是那种直来直去的性格。
杨屹暗自叹了口气,说道:“也没什么事情,只是回来看看。虽然你老人家顽强的生命力足以跟蟑螂媲美,但是没人陪伴未免会孤单寂寞。说实话,你该找个老伴一起过日子,也好有人管住你。”
“得,我的事,还轮不到你来操心。”
“不让我操心,你就少喝点。”说着,杨屹夺走了杨承志手上的酒杯。
“小东西,你胆子大了,竟然敢抢我的酒。”
“老家伙,半年不管你,连我都不怕了?”
……
爷孙俩说着就动起手来,不是打架,而是抢酒瓶与酒杯。因为之前已经有所认识,所以林凤也见怪不惊。只是,林凤看了出来,杨承志手上的动作并不慢。虽然杨屹没发力,但是做为战兵,杨屹的反应本来就比常人快得多。一番争夺下来,杨屹只是勉强占了优势,没让杨承志夺走酒瓶。
难道说,杨承志也是战兵?
林凤暗自吃惊,也在留心观察。虽然看不透杨承志,但是有一点可以肯定,杨承志没有原能转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