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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10605-第16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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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快的,霍去病见到了传说中的父亲。那个老人,被传话进门时,一路小跑,颤颤巍巍地跑到霍去病面前。霍见病见状,百感交集,扑的一声长跪地上,发自腑脏地喊道:爹,孩儿来晚了。

那个霍仲孺,满脸横泪,他伏在地上一个劲儿地叩头。他一边叩,一边说道:托老天命的福,老纳下半辈子终于有依靠了。

霍家父子相认后,霍去病替老爹购田置地,还买了许多奴婢服侍老人家。然后就朝北找匈奴收帐去了。后来,霍去病还师,再次经过河东,又拜见了老爹。那时,霍光才十余岁。于是,霍去病决定将霍光带回长安。

一晃二十余年就过去了。霍去病早就带着他早熟的梦想,提剑归天。然而多年以来,霍光犹如太阳底下的雏鹰,在阳光的照耀下,鹰的毛,逐渐丰满;鹰的眼,越业越深;,鹰的翅膀,越来越稳健。然而,这只豪迈而雄伟的鹰,却像盘石一般,不露声色。

多年以来,霍光主要的工作,就是陪伴刘彻左右。刘彻走到哪里,哪里就有霍光的影子。哪里有霍光的影子,哪里就有刘彻。小心服侍,从没有过闪失。

除了做事从容稳健,霍光人还长得特帅。其身高约一米七(七尺三寸),眉疏目朗,白皮肤,美髯须。无论出身,品味,长相,都极大的满足了刘彻的审美观。

当时,曾有郎官对霍帅哥做过长期的跟踪观察,发现此人修练做人内功,简直达到了可怕的地步。他每次进出宫殿,行脚落步,都有固定的位置和尺寸。毫不夸张地说,你可以以他的步伐为分秒针,多少步多少分秒,丝毫不差。

做人,如果太过完美,不是妖,就是神。然而,对于霍光,不能叫妖,也不能称神,只能呼他神人。

的确神人。纵刘彻一生,多少人牛人能人,如过眼云烟在他眼前飘过,他都不留一眼。唯独这个霍光,仿佛是他亲手抚育的一棵大树。这棵大树,不招风,不引雨。他树干笔直,叶茂葱郁,却威而不猛,高而不摇,自成风格。

于是心动之下,刘彻决定送霍光一幅画。

这是一幅著名的画。画的是,周公背负着周成王朝见诸侯。

周公,孔子偶象之一,世人又叫他周公旦。其人是周文公之子,周武王同胞弟。因其封地在周(今陕西岐山北),世称周公。他最值得后人称赞的是,制礼作乐,替周武王之子周成王摄政七年,最后还政于成王。正因为周公毫不利已,专门利人的思想。周朝创造了中国历史的第一个盛世——成康之治。

傻瓜都能看出来,刘彻的意图是,想让霍光学学人家周公,辅佐刘弗陵。等刘弗陵成人,还政于刘家。

这简直就是豪赌!!

但是刘彻别无选择。他必须孤注一掷,在临死之前替刘弗陵赌一把大的。

公元前87年,春。二月,刘彻病重。

那时,霍光守护在刘彻身边。他知道,刘彻所剩时日不多了。然而,刘彻好像忘了,他还有一件重要的事没做。那就是,还没立太子。

太子不立,如果刘彻突然一脚登天逍遥去了,那汉朝麻烦不就大了吗?

于是,霍光看着好像快要不行的刘彻,他流着眼泪问道:“陛下,您得告诉臣,如果您成仙了,谁来接您的班啊。”

霍光这招就叫,装傻。然而,他必须装傻。

刘彻用无限期盼的眼,看着霍光。他缓缓地说道:“周公负成王朝见诸侯的画意,你真的没看出来?”

霍光摇摇头。

刘彻:立少子,君行周公之事!

真正的答案终于揭晓了。然而,霍光没有半点兴奋。他脸上仍然敞着悲伤的眼泪。突然,霍光指着旁边一个人告诉刘彻,他还没有资格行周公之事。真正具有资格的,应该是眼前他所指的这个人。

霍光所指之人,是个匈奴佬。此人,名唤金日磾。金日磾本不姓金,金姓是刘彻赐的。刘彻之所以赐他金姓,是因为当年霍去病穷追猛打金日磾老爹休屠王,缴获了休屠王的祭天金人。于是,就以金姓赐了金日磾。

曾记否,当年霍去病搞定混邪王和休屠王后,二王约好一起投降汉朝。没想到,半路上休屠王反悔了。当时,霍去病负责迎接工作,眼看匈奴降军就要变成叛军。于是他一马当先,杀入匈奴营中。而一心一意准备投降的混邪王,亦一不做,两不休的,斩掉休屠王。这下子,降军情绪总算稳定,按计划投了汉朝。

本来休屠王要投降汉朝,会享受高级待遇。没想到他把自己害了,将老婆孩子也拖累了。当时,时为太子的金日磾和亲弟,甚至母亲都被没入官府,送往黄门养马。那一年,金日磾年仅十四岁。

养马,养马。作为马背贵族后裔的金日磾,除了养好马,多养马,还有更美丽的前程吗?他不知道,也没人能够知道。或许,在长安人看来,那个苦命少年,其人生轨迹基本上可以定型了。

那就是,再过几年,娶妻,生一箩筐的孩子;然后将马奶将他们奶大,他和一样继续做着养马的工作,子子孙孙无穷尽矣。

一直以来,我都坚持认为命运是个奇怪的东西。它仿佛充满着必然的宿命,却又有着偶然的传奇。必须的宿命,替人类指向了遥远的归宿;传奇色彩浓重的偶然性,犹如黄河里那些鲤鱼跳龙门,充满着多少激情的喝彩。

但是,金日磾从来不认为是黄河里的鲤鱼,也从来不认为自己能跳龙门。他认为,他是养马的,就要做好养马的本份工作。把马养肥,养壮,然后送往战场,然后他就想象他的马,是怎样在刀光剑影中雄壮奔腾,嘶叫,挣扎,直到流尽最后一滴血倒下。

这样的马,刘彻是喜欢的。有一次,刘彻带着一群宫女去看马。那时,养马的人有几十个。那些长期与公马为伍的养马仔,看到了刘彻的宫女,眼睛里都泛起了光茫。于是,几乎每一个牵马从皇帝面走过的养马仔,无不偷偷多瞄一眼美女。

刘彻认为,这很正常。但是,那时刘彻突然发现,有个年轻的养马仔,似乎很不正常。他身有八尺余,目光坚定,从容恬静。他手里牵着的马儿,又肥又壮。他与众不同的地方,就是牵着马儿从刘彻面前走过时,目不斜视,心无旁贷。他简直将皇帝和美女视为无物了。

你,过来一下。刘彻将那个养马仔喊到面前。

那个养马仔扭过头,迟疑片刻,然后走到刘彻面前。接着,刘彻问话,对方答话。答话的人,相貌庄严,一丝不苟;问话的人,心特异之,发现眼前这养马仔的确是块才。

最后,刘彻告诉养马仔,你回去沐身更衣,朕要拜为你马监。于是,从此之后,这个养马仔犹如河流在半途改道,仿若风筝被命运之风,拉到了另外一片神奇的天空。

这个养马仔,就是准备生一窝孩子,让子子孙孙都准备以养马为生的金日磾。

之后,金日磾再被拜为侍中驸马都尉光禄大夫。和霍光一样,每天的工作就是陪皇帝坐车出门,回宫服侍。此中工作,可以用一个词形容:前途无量。

金日磾发达,马上就有人郁闷了。郁闷之人,长安贵戚是也。他们郁闷的是,凡是长安弟子,谁都有可能成为刘彻身边红人。他们打肿眼也不相信,像金日磾这等沦落为低级养马仔的高级俘虏,竟然在他们眼皮底下,怎么能没道没理的往上窜升。

这帮贵戚,先是发发牢骚,没想到一呼百应,发牢骚的人越来越多,最后凝聚成一句愤怒的呐喊:陛下妄得一胡儿,反贵重之。

陛下胡乱得到一胡奴,怎么反倒要器得他!!这就是原话的意思。这长安贵戚骂得太委婉了。我想,他们应该泼一点,跑到长安街头,拉一砖头垫屁股,开骂皇帝,开骂金日磾:太没道理了,养马的都能和皇帝形影相随,升官发财,美女围着转。我们这天天吃饱撑着吹大牛的,怎的见一次皇帝面那么难整?皇帝脑袋是不是被驴踢了,还是被马踩了?

于是,长安贵戚的牢骚气,让整个长安的上空都飘着一股酸溜溜的气味。然而不久,长安贵戚们全都后悔了。

他们突然发现,发了那么一大通牢骚,却全替人家做广告了。那个被他们诅骂千回的养马仔,在他们的骂声中越窜越高,屁股简直要翘上天了。什么道理嘛。

金日磾一步登天,貌似没道理。事实上,我认为很有道理。这个道理就是,金日磾很会装。装什么?开始是装牛,视皇帝和美女为无物;后来是装忠诚,视皇帝为只可远观,不可亵渎之宝玉。

所谓装忠诚,那是要付出代价的。此中代价,就是赔了一个儿子。事情过程是这样的,金日磾生两个儿子,刘彻都挺喜欢。于是喜欢之下,刘彻就常把他们唤来逗乐子。小孩子嘛,无所顾忌。他们时常爬上皇帝头颈玩耍,金日磾却在一帝急得要跺脚。那两个孩子一见老爹发怒,只好溜下来。刘彻问他们,怎么不玩了?两个孩子答:老爹生气了。于是,刘彻对金日磾说道,小孩子嘛,玩玩而已,何必跟他们较真呢。

刘彻并不知道,金日磾是个喜欢较真的人。他那两个宝贝儿子长大后,仍然不改脾气,将皇宫当成自己家,无所顾忌。有一次,有个孩子在皇帝殿下与宫女追逐打闹,恰好被金日磾碰见。金日磾两话不说,将儿子唤回家中。

唤回家中干嘛呢?金日磾说,我把他杀了。

是真杀了。刘彻听到这个消息后,真不敢相信这是真的。他立即将金日磾召来,大声喝道:你凭什么将我的弄儿杀了?

金日磾回道:我的宝贝儿子,也就是你的弄儿,竟然在大殿之上,与宫女逐戏,成何体统,这简直就是犯了大不敬!!

刘彻一听,沉默不语。两行悲伤的眼泪,流了下来。

春秋时,乐羊替魏文侯率军攻打中山国。恰好他的儿子还在中山国,中山国一怒之下,将乐燕的儿子烹了,还将一大碗肉汁送给乐羊。乐羊没有悲伤,没有眼泪,从容而饮。结果,他将中山国拿下了。

回国后,魏文侯听说这个故事后,很是感动。然而其一下属却说了这么一句话:连自家儿子肉汁都能喝得下,还有谁的肉汁是不能喝得下的呢?那话说得魏文侯眼皮直跳。于是,他只将军功封给了乐羊,对乐羊却再一信任。

同样,金日磾连自家儿子都能轻易杀了,还有谁是不能杀的呢?然而,金日磾是乐羊,刘彻却不是魏文侯。金日磾赢得了刘彻的尊重和敬畏。

在刘彻看来,凡是敬畏之人,必须敬畏之处。一个讲原则,识大体,勤跑腿,慎言语的人,应该值得别人敬畏。

的确也是,一个人被人敬畏,似乎不是靠装就能装出来的。我说金日磾装忠诚,似乎很不厚道。

然而,他还是要说他是装的。因为他是真装,而不是假装。所谓真装,是发自五腑,发自灵魂,自始而终的。事实也再一次证明,金日磾的神话不是吹出来的。

这个事实就是,金日磾舍命一搏,救了刘彻。

初,烂人江充在宫中交了一个烂人朋友,名唤马何罗。马何罗在宫中的职务是随从执行官(侍中仆射)。我认为,江充之所以能够在宫中兴风作浪,无阻无碍,都是多亏了这些烂人朋友的。马何罗有个弟弟,名唤马通,也投了江充烂人队伍。

江充逼刘据造反时,马通很是卖力,冲杀陷阵,被封为重合侯。然而不久,江充被杀,此俩兄弟后悔都来不及了。深度后悔之后,带给他们的是深刻的恐惧。在他们看来,江充死了,他们离死字也不远矣。

那怎么办?没办法了。战场上,最优秀的防守术是什么?不是深挖洞,广积粮,而是进攻。于是马何罗兄弟决定,在刘彻没有动手之前,必须先发制人。怎么个先发制人法,他们的方案是——刺杀刘彻。

这是一个多么疯狂而不懂好死的烂赌想法。

我认为,一个赌博高手,他之所以高明,不在于赌运当红的时候,狂揽筹码。重要的是,他能控制自我,在运红当头见好就收;在运衰之时舍得忍痛割爱,以退为进。这是高手的常识。

但马何罗兄弟不是高手。甚至,他们赌场基本常识忘却不知。假设一下,如果马何罗兄弟刺杀皇帝,认为是赢钱。那么请问,他这笔钱拿去哪里花?

杀了刘彻,还有后来人。刘家什么都不缺,特别是男人。到时天下刘氏势力,长安贵戚,群起而击。那你马何罗兄弟,不过是汉朝的一颗钉子,别人铁锤一打,立即挨扁。

如果刺杀失败,那更不用说了。直接滚蛋,举着双手自己走进坟墓。既然如此,为什么还要阴谋造反?

哦,我明白了。这是一种明知要输,还要赌得彻底的局。反正是死,不如死得轰轰烈烈。既然都准备死了,那就开始吧。

但是,马何罗却迟迟没有下手。原因不是他们不想下手,而是不敢下手。他们之所以不敢,是因为他们被一个人死死盯着,动弹不得。而这个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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