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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乃皇室船队,层层叠叠,皆是禁军侍卫,若真有敌来袭,怎能无声无息的绕过直达主船,而且不惊动一人?
断水凛冽的寒光静静的闪烁着。
我不免紧张,刚想开口,却见叶朝之把手指竖在自己唇边,做了个噤声的手势。
正在此时,忽听舱顶轰然裂响,破开了一个大洞,无数木屑尘粉飞扬而下。
一人自舱顶落下,身上穿着黑色夜行衣,脸也用黑布蒙上,只露出一双眼睛,倒明亮的很,手持一把长剑,竟直奔我而来。
我大惊,连躲避都来不及。
那人来势极快,转瞬间剑尖已经递到我面前。
剑光森寒明亮,追击而至的冰冷杀气让我有种浑身血液都几乎要凝结的错觉。我本不会武功,只能眼睁睁等死不成?
说时迟那时快,那剑尖本来已经逼近我喉咙,忽然间却转了方向,望相反的方向刺去,似是有人攻击他,不得不回身反击。
同时只觉得腰间一紧,有人抱住了我。眼前一花,整个人已经被带着飘到了船舱的另外一头。
我惊魂未定,抬眼看去,却是叶朝之救了我。
他手上正是断水剑,挺身挡在我面前。
那刺客一击不中,整个人又扑了过来,目标依旧还是我。
“锵”的一声,叶朝之手持断水,挡下了第二击,身形也随之移动,和刺客缠斗起来。
我竟不知,叶朝之居然身怀一身好武功!
那刺客攻势何等凌厉,叶朝之也应对的不慌不忙,再加上断水剑削铁如泥,刺客不敢硬碰,被逼得不断后退。
此时,船上的侍卫们都被彻底惊动了,纷纷赶来。听见喧闹声,那刺客大概是见杀我无望,再不恋战,长剑一抖,挽起银色的剑花,叶朝之被逼退一步,刺客趁机破窗而出,“扑通”一声,传来重物落水的声音。
叶朝之一个箭步冲到窗边,我也跟上,只见外面黑糊糊的,水面泛起波浪,在船灯下一闪一闪的。
哪里还有刺客的影子?
船下,已经有侍卫划船去追。
我撇撇嘴,“还追什么啊?既然能神不知鬼不觉的来到这里了,难道连这点逃走的本事都没有?”
叶朝之把断水还鞘,双手递到我面前,“小侯爷受惊了。”
我接过,抬头看向他。
此人刚刚露了一手好武功并救我一命,脸上却依旧淡淡的,没有丝毫居功的样子。
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虽说这句话用在我和他的身上有点诡异,但毕竟是救命之恩,我也摆不起之前的脸色不善,笑道,“多谢叶相出手相助,不然此刻我可已经是剑下亡魂了。”
叶朝之闻言也是一笑,“下官无能,刺客近在咫尺都未能察觉,还望侯爷恕罪。”
这就是典型的客套话,明明救了我还要以退为进,这人怎么这么多花样儿?
只是没料到他看起来文质彬彬的样子,居然武功这么厉害,完全当得起“文武双全”两个字。
这时,康老四和紫菀等人也急匆匆的赶来。
康老四明显才从床上爬起来,那张橘皮脸洗掉了厚厚的白粉,看起来居然顺眼许多,不至于白天那么惊悚。
“刺客?”他倒直接,开门见山。
叶朝之回头,“打扰王爷休息了。”
紫菀径直跑到我身边,将我扶起。
老实说,被那明晃晃的剑尖差点划破喉咙,当时电光火石还不曾觉得,现在危机一过,我居然有点脚软,迈不开步子,幸好紫菀来扶住我,才不至于露馅丢脸。
康老四也向我看了过来,却是向叶朝之问话,“要对小侯爷不利?”
“是的,欲取小侯爷性命。”叶朝之回答。
康老四闻言沉默了一会儿,便对我道,“红衣今晚也着实被吓到了,不如回房去好生休息,喝碗宁神汤定定心神?”
我点头。
“紫菀,好生伺候。”康老四又说了句。
“奴婢遵命。”
紫菀应声扶着我回房,在走出舱门的时候,我回头看了看,康老四脸上没了平时的傻缺表情,倒显得精明许多。
叶朝之低头恭敬的站在他面前,脸上始终一抹淡淡的笑意,任凭康老四如何唧唧呱呱,都丝毫未散。
回到房间,紫菀送上热茶,我抿了一口,道,“赵钱孙李呢?”
门外应声而入四个人,都是普通的仆人打扮,高矮胖瘦各不一,垂手恭恭敬敬的站在一旁,听我示下。
这次下江南,我没有带灵珠和小鹦鹉,而带了这四个府里顶尖的高手,就是觉得,旅途不会那么一帆风顺,带着以防万一,如今果然是好的不灵坏的灵,还没到目的地呢,事情就找上门来了。
赵钱孙李原本姓甚名谁,我并不关心,只知道他们也曾是江湖上成名已久的人物,或是犯了事,或是被同道追杀,才栖身红衣侯府,避祸避仇,隐姓埋名为仆,给谢红衣做事。
至于名字,就是赵一、钱二、孙三、李四而已。
我茶杯轻轻放下,赵一抬眼一看另外三人,悉数单腿屈膝而跪,齐声道,“属下护主不力,侯爷请降罪。”
我没吭声。
以这四人的武功,那刺客潜到了船舱顶上都不曾发觉,可见对方也绝对不是什么简单人物。但叶朝之和那人过招却是游刃有余……
嗯……有意思,真有意思!
想了想,我开口吩咐,“赵一,你留下,其他三人,先行一步去镇南王府,别露了行踪。”
四人会意,齐齐应是。
倒是紫菀有点担心,把头凑过来贴着耳边道,“小侯爷,要不把钱二也留下,护着侯爷安全?”
“没必要。”
若要担心那刺客杀个回马枪,赵一留下已经足够,再加上船上众多侍卫,也未必拿不下那人!
所以我倒是不担心自己现在的安危。
红衣侯适才险些遇刺,说起来也是侍卫保护不力,算下来罪名不小,所以为了将功补过,如今都是打起了十二分的精神,护着我的安全,以防再有刺客。
再说了,深藏不露的叶朝之是吃素的?掌管京城禁军的康老四也是吃素的?
路上的安危我不怎么忧心,我忧心的是这次谢凌云硬要我下江南的目的!
祝寿?哄三岁小孩呢!
我翻翻白眼,挥手让紫菀和赵钱孙李都出去,才又捧起茶杯细细抿,断水就放在身旁的小几上。
一直以为,宝剑脱鞘自鸣警主不过是民间传说,没有科学依据,哪里知道今夜一场虚惊,居然是真的。
如此说来,轩辕流光送我断水,也算是未雨绸缪了。
不过叶相却委实让我惊讶了一番。
武功竟是出乎意料的高强,不知和轩辕流光比,谁更胜一筹呢?
至于那个刺客……
我不知道他为什么要杀我,想来想去八成也和以前的那个谢红衣脱不了关系,但是……那刺客给我的感觉……
之前确实是想杀我,但是在叶朝之出手之后,那股冰冷的杀意忽然间全部朝向叶朝之而去,而且我有种奇怪的感觉,似乎叶朝之知道这个刺客是谁,出手的时候有意无意间都避开了对方的要害,不然凭他的武功,刺客怎么能这样轻而易举的逃走?也没有丝毫追击的念头,就像是……
就像是有意放他一马似的!
我叹口气。
还以为这次下江南就只是祝寿而已呢,如今看来,恐怕麻烦事情还多的很!
正文 第二十章
更新时间:2008…8…6 3:08:23 本章字数:3487
自那夜差点遇刺之后,康老四加强了防卫,刺客也不曾再出现,接下来的日子,倒是顺顺当当波澜不惊。
我的字在临时抱佛脚之下,强行恶补终于还算能见人了,不再是之前猫抓的一样,至少看上去一笔一划工工整整,虽说不上什么体什么风的,至少拿的出手不丢人!
叶朝之看了没吱声,康老四倒甚为满意,于是我得以摆脱没日没夜的练字再练字,闲暇时候看看书弹弹琴,扳着指头数什么时候到目的地。
也是太无聊了,于是心念一动,叫紫菀把琴拿了出来。
说起来,轩辕流光老是说我欠他一曲,我又不会高山流水,更不会离骚曲赋,欠就欠了,那混蛋还能吞了我不成?
不过倒想起小时候经常做的一件事来。
小孩子好动静不下心,我虽然从小被老爹逼着学琴,但怎么也不喜欢那些沉稳缓慢的古曲,于是常常趁大人不在的时候,用琴来弹流行曲的调子,虽然听上去有点别扭,却乐此不疲。倒是老爹常骂我这种行为是暴殄天物,简直是浪费了琴这门高雅的艺术!
如今无聊,不妨尝试一下,也算是消磨时间。
叶朝之虽然不再守着我练字,不过每当我弹琴练习的时候,他也会不时在眼前出现。八成一样是被无聊憋的,当然,不排除担心刺客再来的危险性。
船舱面前是个半敞开的房间,平时我就命人把琴搬来这里,拂几焚香,调弦操曲。对着流水潺潺,河风清朗,倒也不算逆了弹琴之忌。
我有一下没一下的拨着琴弦,弹的,是《杀破狼》的调子。
为什么会想到弹这首,我自己也不清楚,不过是顺手拨弦,待到发觉的时候,才听出是“破晓和月牙在交替,我穿越过几个世纪,只为你”那几句,想到歌名,顿时一愣。
难道……竟是在想着那个无赖么?
我皱眉。
轩辕流光知道了我女儿身的真相,却声色不露,已经让我不由得起了疑心。
究竟他的温柔,他的体贴,他的霸道,还有他温暖的怀抱,有多少是真心?又有多少是别有目的?
不可否认,轩辕流光是个充满魅力的人物,我即使贵为红衣侯爷,却也不过是一个女人,怎能不动心?怎能不贪恋一个宽厚的胸膛?
我到底……要不要相信他呢?
心里有事想得出神,手指也不知不觉的用力,《杀破狼》的调子缓缓的流出。
“怎么忽然变了肃杀之意?”
耳边忽然传来叶朝之的声音,我回头看去。
他不知什么时候已经来到房中,大概听了良久,听我越来越荒腔走板不成调,终于忍耐不住开口,“小侯爷可是有烦心之事?”
我没有回答,转回头来,敛了敛心神,手指轻抹弦,不着痕迹的变了曲子。
“只是一些小事,不足挂齿,倒让叶相见笑了。”
自那夜刺客一事之后,不知怎么的,叶朝之对我的态度忽然不再像以前那样,没事儿就坑你玩儿,忽悠的我就像那遇到天敌的猫似的,整天炸毛,而是温和又有礼,一派君子风范,也不再一口一个“下官”,都自称“朝之”,虽然对我还是恭敬的叫着“小侯爷”。
礼尚往来,人家都主动抛出橄榄枝了,难道我还要继续炸毛不成?
所以这几日,我和叶朝之的关系不知不觉中缓和了下来,不再是整天大眼瞪小眼,唯恐少瞪一眼。有时候遇见聊两句,感觉也还不错。
他似乎还算对我弹琴有点兴趣,时常上来听听,虽然我弹的多数走调走了十万八千里,他也没有像以前那样损人不带脏字,反倒会耐心的指导,纠正我的不足之处。
只是琴乃为知音而奏,叶朝之能从我那古怪的琴音中听出心事和情绪来,是不是该说,他也应该算是我的知音?
我心里犹豫,指下自然也显得粘黏不爽快,琴声顿时一滞。
也许是听了出来,叶朝之开口道,“每日听小侯爷抚琴,却不是高山流水,潇湘水云,曲调朝之并未听过,不知小侯爷能否告知出处?”
……难道要我告诉他,这是不知多少年后的流行曲,和高雅艺术一点都不靠谱的东西?
我只好搪塞,“只是顺手弹的而已,不成曲调。”
“那倒未必。”叶朝之走近我,道。
“之前听小侯爷所奏,时而有肃杀之意,时而又有铿锵之声,抑或温婉如诗,虽调不同,但曲意有,何不完成呢?”
叶朝之这人说话有一个毛病,就是文绉绉的,亏得我和他斗嘴这几日,居然也算是习惯了他的咬文嚼字,不至于半天都明白不过来,当下听清楚了他话里的意思,原来是想让我把那些曲子弹完。
化流行曲为琴曲,听起来似乎不错,可惜我没这个本事,于是老实的摇摇头,“天资愚笨,实在不能了。”
“小侯爷怎么妄自菲薄?”叶朝之一笑,“若是不弃,朝之愿意代劳。”
我抬头看他,脸上带着笑意,似乎是认真的。于是起身让他,叶朝之在绿绮后坐下,双手放在琴弦上,轻轻一拨,俨然就是刚才我顺手弹的《杀破狼》的调子。
想不到我只弹过一次,他就全都记住了!而且一扫我之前的粘黏滞泻,弹得流畅如水,却又不变其中的铿锵肃杀之意,竟全得原曲精髓。
叶朝之,本朝第一才子!果然不是浪得虚名!
一曲抚毕,叶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