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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接下来,翁杭之就别想闲着了,杭霸天和杭靖枫不停地问关于文筝的事,当然翁杭之也都如实相告,没有隐瞒。
事实证明翁杭之对外公的敬爱是值得的,因为外公不是个势力的人,虽然身份高,有钱有势,可外公从不会看低别人,当听到文筝是个普通人,无钱无背景,外公并没有说反对翁杭之和文筝来往,这跟老人家在年轻时也白手起家的经历有关。
杭家也不是从祖上就是豪门大户,真正的发家,是从杭霸天三十岁的时候开始的,在那之前,杭霸天也是农村一个种地的小伙子,后来跟村里的同龄人外出打工,辛辛苦苦才赚到一点本钱回家来做生意……
所以杭霸天不会歧视普通人,只要是靠自己劳动本份地赚钱,他认为这样的女孩子是可以成为外孙的另一半的。
至于杭靖枫就更不用说了,只要是翁杭之看上的,杭靖枫不会反对,他还积极得很,想着到时候要准备点什么礼物才像样。
病房里的三个男人聊得很畅快,丝毫没有年龄的鸿沟,愉快的气氛持续到了中午,因杭庭玉的到来而结束。
杭庭玉得知这个消息,顿时就炸毛了,表现出强烈的反对。
为了不气着外公,翁杭之将杭庭玉请到外边,楼下,两人私下解决去了。
这个问题始终要面对,翁杭之索性就跟母亲讲清楚,他已经跟文筝在一起,并且决定带回来见家人了。
楼下花台边,没人,很安静,母子俩的谈话却很不平静,有股火药味。
“杭之,你赶走雪瑞,就是为了文筝吗?我真不明白,她哪里比得上雪瑞,你是不是眼瞎了?雪瑞无论是外貌还是学历以及家境,都是万众挑一的,你为什么偏偏要选个普通人?你是天之骄子,你是堂堂莙杭的总裁,你是法政界的金牌大律师,你怎么能跟一个普通人在一起?”杭庭玉很激动,她完全无法理解翁杭之的行为,企图说服儿子。
可翁杭之却最最反感母亲这种论调,他嘴角只有冷笑:“妈,知道我最讨厌的是什么吗?我讨厌在感情和婚姻之上附加太多的枷锁,我要的是一个女人而不是一个女神,梁雪瑞再好,那也只你的认为,她或许当律师还不错,但并不适合做我的女朋友甚至是妻子。所以,妈,别再折腾了,我和文筝的事,我是在通知你,不是要你来改变什么,我心意已决,等外公出院,我就会带文筝回杭家。”
☆、101:凶手另有其人
这里是医院,杭庭玉虽然现在很想发火,但她也知道不能惊动了父亲。可她对于儿子的这番话,是不会认同的,她就像许许多多的家长那样对孩子有着极为强烈的控制欲,认为儿子是她生的,就该听从她的安排,尤其是婚姻大事,她只认为只有她看好的女人才配当儿子的老婆。
毫无疑问的,母子俩这一次又是不欢而散。
翁杭之没有错,杭庭玉更不会觉得自己错了。
子女与家长的意见背道而驰,南辕北撤,这已经是越来越多发的家庭矛盾,涉及到的东西也很复杂,不能单纯以对错而论,只能说双方所处的角度不同,思想意识也就不一样。
翁杭之是个成年人,具有独立的自主权,他的人生应该由自己做主而不是当母亲的傀儡。但杭庭玉又偏偏要极力改变儿子的想法,搞得好像结婚就是全家的事而不是儿子一个人的事。
如果要给这种现象一个解释,那只能是——代沟。
说不通讲不明,谁都无法说服谁,最终的结果只有矛盾激化。
翁杭之就不明白了,过去这么多年,母亲都没有关心过他,现在却又要来干涉他的感情生活,这种被人控制的感觉只会激起他对这个女人更多的反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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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晚的乡下十分宁静,葛家坝村里几十户人家,亮着灯的只有一半。
朦胧的月色笼罩着这一片原生态无污染的小村子,没有城市里的繁华和热闹,只有远离喧嚣的恬静闲适,空气里弥漫着自由的味道,清新的因子在鼻子间游离,有种洗肺的感觉。
一户人家的院子里亮着橘黄色的灯,灯下,一个年轻的女人身边正坐着一个精致可爱的小娃娃,乖巧地听她讲故事,好奇的大眼睛像宝石般透明,胖嘟嘟的小脸配上一头黑发,粉红色睡裙,粉红色小拖鞋……最萌的是,小娃娃怀里还抱着一只漂亮的小猫咪。
这只小猫是文筝以前捡回来的一只布偶猫所生的猫仔,当时文筝是一时好心,见到受伤的流浪猫就捡回来,想着给孩子做个伴,可没想到运气那么好,竟是一只布偶猫。
“妈妈……美猴王真的是从石头缝里蹦出来的吗?为什么他没有爸爸妈妈,他好可怜哦……”晴晴嘟着小嘴巴,柔嫩的童声比鹅毛还软。
文筝爱怜地抚摸着晴晴的头发,可是却不知道说什么才好。最近给孩子讲故事的时候总是会被问到关于“爸爸”的问题,虽然孩子问的是故事里的人,但听在文筝耳朵里却是别有一番滋味。
晴晴才四岁,小孩子是善良而脆弱的,很敏感,故事里的人物也会牵动她的心,那么她会联想到自己吗?
“晴晴,宝贝儿,如果妈妈将来给你找一个叔叔当你的爸爸,你会喜欢吗?”文筝试探着,小心翼翼的,生怕引起晴晴的反感。
晴晴一听,圆滚滚的眸子瞪得老大,歪着脑袋想想,咬着手指头,一副很认真思考的样子。
“妈妈,如果我有了爸爸,那是不是爸爸就要跟我们一起睡?会跟我们一起吃饭,一起玩,还会抱着妈妈?”晴晴脸蛋上露出紧张的表情。
“呃……”文筝有点哭笑不得,孩子这都是哪儿听来的呢?
殊不知现在的小孩儿可聪明着呢,看电视的时候就知道什么是一家三口了。
“晴晴,如果有了爸爸,那他是会跟我们一起生活的,你愿意吗?”
晴晴顿时垮着脸,撅着小嘴可怜巴巴地钻进文筝怀里,软糯的声音说:“爸爸会抢走妈妈,我不要……妈妈是我一个人的……”
“……”
大多数孩子对于母亲的占有欲都是很强烈的,晴晴更是这样,虽然对于“爸爸”,她有着好奇和渴望,但是她最在意的是妈妈。
孩子这么爱她依赖她,这让文筝感到很幸福和满足。或许现在不是问这个问题的时候,孩子太小,不能受刺激。
“晴晴乖,妈妈只是说着玩的……来,我们抱小猫进去睡觉了。”
“妈妈,小猫可以跟我们睡一起吗?”
“这……不可以的,万一我们睡觉的时候压到小猫怎么办?它会很难受的,还是让它回窝里吧。”
“嗯……”
晴晴有点不舍地将小猫放回窝里,那只布偶猫猫咪叫了几声就钻进去了,就像是文筝带着孩子睡觉那样。
小孩子的心思很奇怪,能容下一只小猫咪跟她和妈妈一起睡,却不想有“爸爸”来抢走妈妈。
第二天,照样是难舍难分的,文筝离开了村子,晴晴一直到了村口看着妈妈离开,直到看不见妈妈的摩托车了,她才跟着姨奶奶回去了。
每次一到这种时候,就是文筝最揪心的,她也越发下定决心,只要父亲回来,立刻将晴晴接到城里跟她生活在一起。
回到侦探社,刚收拾好,就接到崔卓的电话,文筝又匆匆出门去了。
跟崔卓约好了在公园的湖边见面,文筝到的时候,崔卓已经等着了。
现在是中午,不是周末,公园里的人很少,乐得清静。尤其是在湖边,凉风送爽,是个悠闲的好地方。
崔卓一见着文筝,他那双比星光还灿烂的蓝眸子就附上了异样的神采,顺手将买的东西递给文筝。
“你喜欢吃的果冻布丁,我刚买的。”崔卓温柔如水的眼神中含着几分溺爱。
“谢谢师兄!”文筝开心地接过布丁,打开盒子就开始吃起来。
自然不做作,这是文筝最大的特点之一,想吃就吃一点不需掩饰,在崔卓面前,文筝就像是面对一个体贴的大哥哥。
“文筝,我是趁午休的时间出来的,一会儿还要赶回医院去……我就是有点不放心你,唐骏那件事,对你的影响很不好,也怪我当初把生意介绍给你,否则的话,你也不会……”
“师兄,你干嘛这么说呢,这件事跟你没关系的,你不用自责。那只是我自己运气不好,谁也预料不到会发生这种事。”
“话是这么说,可我这心里还是很不舒服……唐骏是我的朋友,你也是我的师妹,现在他在看守所,而你也因这个案子受到了影响,你说我怎能安心?”崔卓紧蹙的眉宇间露出歉疚和忧心。很少见他这样的表情,略带一点隐约的忧郁,简直是帅得有点过份。
“师兄,该说抱歉的是我……我主动跟警察说是我目睹了唐骏用花瓶砸人……”
“不,文筝,这件事你没错,虽然唐骏是我的朋友,可我也不会希望你罔顾事实。如果他真的杀人了,谁都帮不了他,现在这案子只有等法院判了,在那之前,说什么都太早。”崔卓不愧是个妙手仁心的医生,看待问题也是很客观公正的。
文筝脸上浮现出她招牌的笑容,粉拳在崔卓肩膀上打了一下,打趣说:“不愧是我的男闺蜜,真是明事理啊。”
“男闺蜜?”崔卓不由得眸光一变……虽然他是混血儿,但他是在中国长大的,他的中文水平甚至比很多中国人都更强,当然知道男闺蜜是什么意思了。
可他内心难道真的只想做男闺蜜吗?
“文筝,十月底的时候我可以有几天休假,一起去看红叶,有兴趣吗?”
“红叶?去哪里看?”
文筝现在还没意识到崔卓真正的想法,他是想借着旅行来让他和文筝之间的关系能有所突破,他可不想只做朋友,他希望的是在“朋友”二字前边加个“男”。
“可以看红叶的地方很多,京城可以去,还有光雾山,还有大别山,还有……”
红叶啊,漫山遍野的红叶,那美景多么烂漫而壮观,文筝脑子里已经幻化出一片金红的画面了……可是,忽然间文筝脑海里的画面来了个180度跳跃,一下子从红叶变成了一滩血……
文筝蓦地颤了颤,一道灵光闪现,脸色陡然一变:“崔卓,我想到一件很重要的事,我现在马上要去找一个人,改天我们电话联系啊,我先闪了……”
说完,文筝急忙骑上她的摩托车,风风火火地往事务所赶去,她要找翁杭之。
原来,刚才文筝想到了那天她见到的杨立波遇害现场的画面,那一地的鲜血啊……文筝由此想到一个关键的问题,警察说现场勘查的结果是,导致杨立波死亡的致命伤,在他的后脑,但她刚才想起来了,她当时看到的是唐骏和杨立波面对面站着,唐骏的花瓶根本没有砸到杨立波的后脑!
也就是说,凶手很可能另有其人!
☆、102:该不该坦白她有孩子
翁杭之不在事务所,文筝在电话里跟他约在警局门口碰头。因为这么重要的线索是需要在警局做记录的,只是翁杭之知道还不够。
两天没见了,文筝一见着翁杭之就感觉这满腔的思念快要爆出来,情不自禁地牵着他的手,清澈的大眼里尽是掩饰不住的爱意。
翁杭之却佯装不悦地说:“你这两天在乡下玩得可欢喜了,丢下我一个人在这儿。”
文筝心里一紧,随即嘻嘻笑着,讨好地搂着他的脖子,声音格外温柔:“怎么,才两天不见,你就这么想我?我已经感觉到这车子里有一股酸味儿。”
她俏皮的模样太可爱了,娇嫩的脸颊白里透红,尤其是那花瓣般的唇,一开一合都是对他的蛊惑啊。
“什么味儿,在哪里,我闻闻?”说着,他英俊的脸庞在她眼前放大,下一秒,已经稳稳地攫住她的唇瓣,火热的吻袭来。
还好是在车子里,如果是在路边,文筝可没这么大胆。
学着他的样子回应他,文筝在这件事上还真有点笨拙,就跟啃猪蹄儿似的,不过翁杭之却是没有介意,反而是喜欢她在接吻时笨笨的反应,连换气都不会,这说明她没经验嘛……
翁杭之心里一动,差点就想问她的“前男友”是谁,但最终还是忍住了。
专心地投入到跟她的亲热当中,品尝着这诱人的香甜,他发觉自己真像是上瘾了。
翁杭之可不知道,文筝根本没前男友,她之所以在那方面不是第一次了,是因为五年前的那一晚……但翁杭之不了解,他会以为文筝有前男友。
文筝喘不过气了,瘫软在他怀里,红通通的脸蛋含着娇羞,听着他清晰的心跳声,她就觉着这是最动听的音乐了。
翁杭之的手指在她脸颊上摩挲,感受着这柔嫩的皮肤,心里软软的,轻声说:“一会儿在警察面前你别紧张,照实说就行了,我会在你旁边的。”